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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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损,无挂流、裂纹、起泡、脱落和划伤等缺陷,箱门开启、关闭或外罩装卸灵活。整体应密封防尘和防潮。 (3 )箱内的接续模块或接线端子及零部件(配件)应装配齐全(或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
(4)配线接续设备的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包括机架外壳接地装置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3.
机具设备
(1)施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剥线钳、弥勒钳、打线钳、光纤熔断机、对讲机、专用工具等。
(2 )测试机具:网络测试仪、网络线缆测试仪、数字万用表、示波器、低频信号发生器、光时域发射计、光波网 络分析仪等。 4•作业条件
(1)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应避免彼此脱节,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 以求密切配合。协作施工,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 )调查现场,复核设计的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事先预留的暗管、地槽、洞孔的数量、位置、 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有漏缺、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施工整改后再进行。 (3)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土建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墙壁和地面均平整,室内通风、干燥、整洁,门窗齐全,门锁性能良好,钥匙齐全, 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
③ 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满足安装施工需要。 ③ 对设备间敷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 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 并符合有关标准,接地装置均应符
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的
220V 、50HZ 的施工电源,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房
间的面积大小,环境温湿度条件、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工艺
1)线槽、桥架敷设(包括暗敷管路系统)
(1)与土建等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确认它们的走向、路由、位置、管径和线槽规格。从整体和系统来通盘考 虑,做到互相衔接,配合协调,不应产生脱节和矛盾等现象。
(2 )暗敷管路系统的管材应根据其所在场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来考虑,在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场所,必须采用钢 管,并应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
(3)暗敷管路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续盒或拉线盒。
(4)管弯曲时弯成角度不应小于 90?,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
(5) 暗敷管路管径大小除考虑管路长度、弯曲角度、弯曲次数外,还需考虑穿放电缆的管径利用率。 (6) 引入管路的施工要求。
。引入管路的位置应邻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其距离一般不宜超过 管、煤气管、热力管和电力电缆等)过于接近,并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③ 引入管路与建筑内管路的连接方式。
a. 引入管路与地槽连接。管口的下边缘与地槽的底面一致或稍高 1~2cm ,以利于电缆(或光缆)平直安放。
b. 引入管路与走线架连接:管口可伸出墙壁
2~3cm ,其位置应与走线邻近衔接,以便电缆或光缆布置。
c. 引入管路为多孔管群时,管群口边缘应做成喇叭口形状,以利予电缆光缆敷设。
d. 引入管路的管孔内径一般不应大于
90mm ,但不得小于50mm 。
e. 引入管路的室内外部分应尽量取成直线,不采用弯曲管道,以利于穿放电缆或光缆。
① 管长度每超过 30m (无弯曲)。 ⑦管长度每超过 20m (有一个弯曲) ③管长度每超过
15m (有两个弯曲)。
③管长度每超过 8m (有三个弯曲)。
10倍。
15m 。但不应与其他地下管线(如给排水
③ 引入管路埋设要求。
段结合处300~600m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撑点或吊挂点;当曲率半径大于300mm时,除按上述设置支撑点或吊
挂点外,还应在非直线段的中部增设一个支撑点或吊挂点。
c. 吊挂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吊装件与线槽(桥架)保持90?垂直,安装间隔均匀整齐,牢固可靠,无
歪斜和晃动现象,并保持同一直线上安装;靠墙壁安装方式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在吊顶内敷设的线槽,宜采用单独的支撑件和吊挂件固定,不应与吊顶或者其他设施的支撑件或吊挂件共享。
。室内的普通型、湿热型和中腐蚀型等环境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线槽。强腐蚀型环境可采用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室外的轻腐蚀型和中腐蚀型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或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强腐蚀型可采用不锈钢线槽。
③ 在线槽内的电缆总截面积不应超过50%,且宜预留10%~25%的余量。钢制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30m , 铝合金、玻璃钢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15m时,应预留伸缩缝,连接采用伸缩板。
CD电缆线槽与室内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1的要求。
D在线槽表面涂刷过氯乙烯涂料,并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90),其整体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③同一高度平行敷设的相邻电线线槽之间应留有维修空间距离,不宜小于600mm。
2)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居住小区、校园式的大院内或街坊中,其电缆敷设方式通常有架空悬挂(包括墙壁挂设)和地下敷设两种类型。宜采用地下敷设,只有在旧区改建或建筑布置分散时才采用架空杆路悬挂
电缆,在街坊内如建筑物排列整齐、外墙面比较平直,电缆不会遭受外力损伤时,可以采用墙壁挂设敷设方式。
(2)地下通信电缆管道工程应注意复测定线、管道敷设、建筑人孔或手孔及工程检验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好随工经验、隐蔽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把关。
(3)地下电缆敷设要求。
D电缆敷设前检查。
a. 对所有电缆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外观、长度和电气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非填充型全塑电缆,在敷设前应再进行一次保气试验,经确认电缆密封性能完全合格后,才能在管道中穿放敷设。
b. 核对电缆端别,按规定的端别敷设。电缆芯线色标应对应。
②管道内电缆敷设。+-
a. 牵引电缆的拉力应均匀,不应猛拉紧拽,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电缆本身允许的牵引标准,牵引力不大于80%的允许拉力。
b. 严禁将已划伤的电缆拉进管孔。应派专人随工随时检查电缆外表,要求无划痕和无损伤,电缆弯曲处不应出现
凹凸折痕。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须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c. 电缆在管孔内的位置应平直,不得扭绞。如需截断,应使用专用剪刀等工具,不得使用钢锯等利器,以防拉伤电缆芯线和损失缆芯结构,影响线路传输质量。
D电缆接续的封合。
a. 电缆芯线接续前,应根据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复核两端电缆的规格、端别是否正确吻合,并检查电缆的密闭性能是否良好。
b. 全塑电缆的单位顺序和芯线排列均以规定的色标为准,在对号时应采用感应式对号器。电缆外护套剖开长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