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个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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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ISO14001认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ISO14001认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环境因素识别不充分、评价不准确1.环境因素中没有把危险废弃物识别出来。

2.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不准确。

主要是对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对通过日常管理措施能有效控制但有重要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没有列入重大环境因素中;电气车间未将变压器油中氟氯联苯识别为重大环境因素,未提供氟氯联苯的回收处理证据;某厂原料车间没有把危险固体废弃物离子更换树脂辨识为环境因素,这应是一项重大环境因素;储运单位在做环境因素识别时没有考虑储罐原油泄漏后对环境造成的潜在重大影响;对废油抹布、酸碱中和池底泥等危险废弃物的影响评价为一般,没有从管理的角度考虑其环境影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没有辨识为重大环境因素。

3.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识别不够。

如工程、机动部门对设备选型方面的环境因素识别(关注)不足,检、维修风险评价中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处置;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相关方所产生的危害、环境因素也未进行识别;技术部门未识别出“规划与设计过程”的环境因素,大型环保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项目无安全与环境评价;安全环保部门在火灾预案中对灭火以后的废水、废气和废残渣排放处理、废气检测等环境因素没有识别控制;部门岗位职责中缺乏环境方面的职责。

二、环境法律法规识别和评审存在缺陷主要是法规识别不充分、不准确,其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

如某些单位与自身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不相关的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识别列入法律法规清单中,综合管理部门未识别出绿化过程中,有关农药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废气排放烟囱的单位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识别、评审与传达;电气车间法律法规目录清单中未收录国家有关氯乙联苯污染物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缺少或不完善主要反映在应急预案中缺乏事故状态下环保问题现场处理的具体措施,对事故救援处理时的环境问题没有足够的识别,预案措施不完整,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ISO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14001-2015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一、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

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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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没有办法资格证书,也没用其他证据证实作业人员具备了能力; 培训实施效果不佳,人员环境意识薄弱; 审核中不能提供进行了内外部信息交流的证据; 信息交流的渠道不畅通,责任人职责不清; 未明确有哪些信息进行外部交流; 未明文规定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信息需不需要对外交流,若需交流,是以何种方式进行,也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 组织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未能完全表达标准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系统有缺项; 未清楚给出文件查询的途径;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发放无记录;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未按规定进行评审; 现场使用非受控文件或过期文件; 需要文件的部分场所缺少文件; 对于外来文件未识别或未进行控制; 对电子文件管理不足,现有规章制度主要针对书面文件; 对于可能出现误操作的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没有指定文件化的控制程序; 现场人员所使用的作业文件中内容不符合法规要求; 现场作业人员不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或按规定操作后未达到预期效果; 现场未能按文件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组织未对外部相关方的作业提出要求,或未能将要求提供给相关方并要求其遵照执行; 组织未识别存在哪些紧急情况; 组织未指定应急预案,或仅制定了部分预案; 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不强,对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考虑不足; 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没有应急设备和物资,所用设施不符合要求; 组织未进行应急演习,或演习后未保留证据; 组织所使用的部分设备,如压缩气体储罐等具有潜在污染事故的设备未进行注册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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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常见问题点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常见问题点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常见问题点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以上四份资料为厂房建设期间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有些企业缺少以上各项资料,而缺少的最大原因是厂房属于违章建筑物(不具备相关建设手续的建筑)。

比如在许多地区乡镇、村委自己开拓的工业区、开发区,在这些地方盖的房子没有任何报建的手续,所以对于上述提到的资料肯定没有。

另外还有种情况是,厂房属于1988年以前建的,在那以前我国尚未推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那以前建的厂房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从1988年以后建的房子均必须执行该制度。

当然,也存在一些建筑私自改变用途的,如:原来是住宅,现在改为厂房使用,未向有关部门报批的。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b、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d、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a、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c、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ISO14001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14001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14001-2015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一、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体系审核】ISO9001和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体系审核】ISO9001和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体系审核】ISO9001和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点击上面↑↑↑ 蓝色字订阅食品论坛微信,共同探讨食品话题。

100个ISO9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汇总一、文件控制:A、内部文件的审批、分发、更改:1)工程图纸未经审批即已发行、使用;2)作业指导书未能分发至具体作业岗位;3)生产现场岗位悬挂的作业指导书未受控;4)工艺文件存在直接在文件上更改的现象,未执行文件更改程序。

B、外来文件的识别、收集、分发:1)未能充分识别、收集到与产品有关的国家/国际、行业标准;2)未能将外来文件分发至有关部门,如品管部、生产部。

二、质量记录的填写、管理、保存:1)质量记录存在涂改的现象;2)质量记录未规定保存期限;3)未按保存期限予以保存,到期销毁未能提供销毁记录。

三、质量目标的统计、分析:1)质量目标的统计未能提供原始数据,无法掌握最终目标统计数值的真实性;2)质量目标有统计,但未进行分析。

四、管理评审:1)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全,或未能提供输入资料;2)管理评审主持人非最高管理者,且未能提供最高管理者对主持人(不是最高管理者自己时)的授权证明;3)对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无采取措施的相关证据,如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4)对上次管理评审决议事项的跟踪结果无记录。

五、人力资源管理:1)未能按实际岗位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能力要求;2)培训有计划,也有按计划实施,但对培训的实施效果未进行评价;3)对特殊岗位人员未规定能力要求,未能提供对这些人员的培训、考核证据;4)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割工、起重工等)资格年审的要求未及时跟踪,个别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未年审或年审过期。

六、基础设施管理:1)新进生产设备未验收即投入使用;2)对设备未规定维护、保养的要求;3)特种设备未能提供定期检定的证据。

七、工作环境管理:1)对存在温湿度要求的现场,无温湿计,无法掌握温湿度状况;2)检验色差岗位的灯光非检验专用光源,不符合要求;3)生产现场、仓储现场有防尘的要求,但发现存放在现场的产品上有灰尘八、产品实现策划:1)未能针对产品的类别或特点制定质量目标;2)虽有进行产品实现策划,但资料零散、无序,而且相关责任人对产品实现策划的要求不熟悉(甚至不清楚);3)工程变更所引起相关文件的修改,未按审批程序的要求执行,存在私自更改的现象;存在相关文件部分有修改、部分未得到修改的现象,修改不彻底;4)未对产品的质量控制点进行策划,何时需要进行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未确定。

ISO14001认证常见问题有哪些【憨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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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常见问题有哪些一、监测和测量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监控记录;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合规性评价1、未形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要求方面未进行合规性评价;4、合规性评价未能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1、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2、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3、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4、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四、内部审核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2、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3、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4、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5、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6、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7、未形成内审报告;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

五、记录控制1、记录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2、记录的保存期限未规定,未按保存期限的要求予以保存;3、记录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破损等现象。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样本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样本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 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 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 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 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 比如: 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 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b.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 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 最易导致缺漏;c.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 如: 公司拟扩建新厂房, 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d.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 如: 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 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理。

2) 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 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 如:a. 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 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b. 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 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c.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了变化, 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d. 厂房迁移到新址, 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 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 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它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评审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不充分, 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2) 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 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3) 未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4) 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更新, 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100例全

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100例全

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100例1. 在环境职责的分配中,把所有环境职责分配给公司的办公室和质检部,与其他部门无关?2. 公司的环境方针未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3. 方针泄漏给外部机构。

公司在中环境方针规定:公司的环境方针系公司的保密文件,任何职工不得将本公司的质量下列环境影响因素未列入公司环境因素登记表中:楼顶厨房排风口油污;柴油的使用、贮存;车间排风机噪音;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粉尘;使用1211(哈龙)灭火器;部份环境因素未加以考虑,如:废电线、电缆;消防废水、消防废弃物(如:吸收棉、吸收布......等);废弃物清除回收商;成品包装造成的废材。

4.5. 9. 10. 11. 12. 13.6. 部份环境因素未加以考虑,如:资源消耗(如用水、用电等)未纳入环境因素予以考虑。

7. 辨别显著环境因素之标准(Criteria)未建立说明清楚。

8. 冷却水塔之清洗水直接排入雨水市管网。

而实际火炬开发区,雨水、污水是分流的。

因素是机械加工行业典型的环境因素。

某机械加工行业(阀门)未识别如下环境因素:噪音;废机油;钢材利用率。

注:上述环境重要环境因素评估准则中,未把法规不符合作为一个重要考虑方面。

即未能把法规不符合的环境因素识别为重要环境因素。

公司的《法规符合性对照表》中,未包含厦门市政府制订公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市区禁止汽车呜喇叭等规章要求。

公司使用了柴油,并将柴油贮存于一楼车间仓库内。

在确定适用法律及其他要求中没将下列法考虑在内:《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部份法规识别未取得或不该取得(因与公司之活动无关),如:未取得相关消防法规;(紧急应变有关);已取得/识别与公司活动无关之危险废弃物辨识法。

2003.09.09 版次:0/1 共6页第1页ISO14001审核常见不符合100例要素 ?序号不符合描述在法律和其它要求识别与取得方面有下缺失:未识别和取得与公司的活动相关的中国政府已备注 14. 缔结的《经修订的关于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未识别《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27条;已识别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实施日期的信息有误。

ISO14001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14001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14001-2015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一、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的83个问题点

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的83个问题点

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b、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d、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a、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c、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g、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险品未设独立空间存放;
h、污水处理站投药记录不全,未能掌握投药的时间、剂量;
i、废油、废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录,最终处理无危险废物处理联单(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时开具统一的处理联单)。
11、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缺乏培训后的考核、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不清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8、信息交流:
1)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的信息交流未予以规定;
2)未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如当外部相关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对外公开的投诉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7、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如污水处理站的作业员只会用Ph值试纸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对其他指标的化验不具备能力;

环境体系审核常见问题

环境体系审核常见问题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以上四份资料为厂房建设期间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有些企业缺少以上各项资料,而缺少的最大原因是厂房属于违章建筑物(不具备相关建设手续的建筑)。

比如在许多地区乡镇、村委自己开拓的工业区、开发区,在这些地方盖的房子没有任何报建的手续,所以对于上述提到的资料肯定没有。

另外还有种情况是,厂房属于1988年以前建的,在那以前我国尚未推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那以前建的厂房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从1988年以后建的房子均必须执行该制度。

当然,也存在一些建筑私自改变用途的,如:原来是住宅,现在改为厂房使用,未向有关部门报批的。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b、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d、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a、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c、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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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个ISO14001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
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a、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b、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
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d、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
a、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c、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6、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7、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如污水处理站的作业员只会用Ph值试纸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对其他指标的化验不具备能力;
2)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缺乏培训后的考核、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不清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8、信息交流:
1)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的信息交流未予以规定;
2)未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如当外部相关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对外公开的投诉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
3)对外部相关方的投诉、抱怨未形成记录,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未及时对相关方进行回复; 4)缺乏内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内部宣传、讲座、会议等。

9、文件控制:
1)文件未有分发至具体的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处;
2)文件的适宜性未及时进行评审、更新,如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适宜性评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更新;
3)文件的形式不适宜,如MSDS资料为英文版,但现场操作人员对英文的识别能力不足。

10、运行控制:
1)运行控制程序中未明确规定规定的标准,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程序中未明确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的何标准,何时段,何级别标准;
2)未能将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至供方,如化学品供应商、工程分包方等等;
3)现场环境运行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
a、垃圾分类未明确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危险废物混放的现象;
b、现场由于机械油的泄漏导致的污染未及时清理、纠正;
c、环保设施未能提供维护保养的证据;
d、环保设施的运行不正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行,或有运行,但排气口处的净化池无水;
e、化学品使用、储存现场未配备MSDS资料;
f、产生粉尘、碎屑的岗位(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工序)对粉尘、碎屑未进行收集,到处飘洒,也未及时清理;
g、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险品未设独立空间存放;
h、污水处理站投药记录不全,未能掌握投药的时间、剂量;
i、废油、废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录,最终处理无危险废物处理联单(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时开具统一的处理联单)。

11、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12、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监控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13、合规性评价:
1)未形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
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要求方面未进行合规性评价;
4)合规性评价未能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4、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2)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3)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
4)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15、内部审核:
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
3)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
4)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
6)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
7)未形成内审报告;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

16、记录控制:
1)记录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记录的保存期限未规定,未按保存期限的要求予以保存;
3)记录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破损等现象。

17、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资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6)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实施情况无记录,无效果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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