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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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2017年2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被录取的学院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须经被录取的学院批准方为有效。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时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是否一致;(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四)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不合格者,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转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一)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二)因其他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暂不予注册,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最长2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以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的,经学校审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为四大类:竞赛类学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专家讲座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取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可纳入转入专业累计。

转到外校学习的,应按有关学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部门为各学院,督促检查部门为教务处。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申报管理1、各学院应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来开展这项工作,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各学院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组成,教学院长任组长;2、学生持《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与有关支撑材料及时到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登记;3、各学院应每学期统计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每年九月底前要把前一学年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以便监督。

学生进入毕业环节前由各学院指定人员登录学分。

第六条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专家讲座1学分为单列),超出部分不抵冲其他学分,学校倡导修满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仍能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并努力争优摘冠。

第二课堂学分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申报,支撑材料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第二章竞赛类学分第七条竞赛类分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设计、程序设计、“挑战杯”创业计划等)、体育竞赛及其他竞赛(知识技能、文艺类、文学类、讲演、辩论、征文等竞赛活动)。

上海海事大学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海事大学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海事大学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沪海大教字〔2008〕184号为规范我校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的教学管理,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交换生的培养形式第一条交换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1-2个学期,交换期满后应按时归校。

第二条交换生的学习形式主要为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插班听课。

第三条交换生在交换培养期间,其学籍不变。

第二章派出交换生的选拔与管理第四条选拔交换生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派出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第五条选拔交换生的程序:(一)除对方学校有特殊要求外,交换生原则上从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二)相关学院需公开发布选拔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

(三)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相关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境外交换生初选名单报送学校外事处,境内交换生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

(四)学校外事处对学院报送的境外交换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对方学校推荐,征得对方学校的同意批复后正式派遣。

第六条课程修读及认定:(一)学生申请赴对方学校交流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教学计划,妥善安排学习,并书面提交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报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备案。

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

(二)根据交换生所修读课程的内容,由学院认定其课程名称及相应的课程属性。

填写《上海海事大学交换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学院审核后交教务信息中心。

第七条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一)交换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及成绩,应于交流学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交相关学院存档。

2011-2012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统计表[1]

2011-2012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统计表[1]

地理 93 93 87 83 85 80 76.5 74.5 62.5 76 66 86 69.5 65 69 52 63.5 61 56 59.5 79.5 66.5 63.5 51.5 76 56 43 42.5 57 47 37 66 40.5 49.5 44.5 59 38.5 54.5 41.5 51.5 39 54.5 28.5 29 50 20 30.5 32.5 28.5 24 28 39.5 17.5 22 24.5 21.5 87 98 97.5 90.5
生物 95 94.5 96 93.5 85.5 90 83.5 91 77 83.5 81 90 88 88 88.5 77 75 81.5 76.5 76.5 66.5 69 76 57.5 72 84 55 72.5 70.5 60.5 61 57.5 55 31 61 74.5 65 61.5 63 62.5 49 54 41 52.5 56.5 79 42 50.5 35 27.5 27 28 41.5 29.5 33 30 50 14 23.5 19.5
政治 96 89 94 93 89 94 91 91 88 85 87 89 83 88 88 94 91 91 90 95 83 89 89 90 88 83 93 81 85 85 86 74 86 82 93 79 80 81 75 79 86 77 81 89 76 84 76 72 79 72 78 60 74 65 41 0 93 87 86 92
学生姓名 班级 语文 数学 2 106 113 陈鹏宇 2 109 109 牛家万 2 104 98 郭盼盼 2 108 87 张宁 2 91 106 彭丹 2 98 104 张明 2 95 81 刘晓冉 2 103 79 梁鲁萍 2 79 94 李红滨 2 97 95 张迪 2 98 66 程敬雯 2 94 68 田 兴 2 96 79 韩玉秀 2 104 81 周亚丽 2 97 53 孙志强 2 85 91 孙顺利 2 96 74 陈晓丽 2 92 54 刘秀娟 2 79 76 刘琳 2 95 59 彭宇 2 89 57 姜道义 2 78 41 刘建华 2 94 62 姜晴月 2 91 49 马晓敏 2 101 33 李明 2 90 26 郑晓晓 2 91 38 胡茂玫 2 81 44 刘德帝 2 80 27 郑海洋 彭玉莹 2 97 37 2 87 23 刘佳 2 80 28 杜文丽 2 98 35 吕帅 2 79 43 郑滨 2 95 34 杜秀红 2 84 35 范德庆 2 84 30 吕爱英 2 74 27 胡玉坤 2 79 25 程凌风 2 67 21 张兆新 2 70 19 周长旭 2 61 30 闫亮 2 86 34 刘宁 2 89 25 尚晶 2 77 32 王帆 2 87 21 宋乐梅 2 83 20 吕雯雯 2 73 31 姜圣辰 2 73 24 史秋艳 2 75 19 程廷茂 2 82 21 刘珊珊 2 71 24 韩树智 2 81 15 董光胜 2 70 24 徐建洪 2 59 21 孟强 2 52 13 王士伟 3 94 115 徐文雷 3 111 103 杜阳福 3 101 117 姜晨旭 3 107 110 李奥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沪海大学字〔2009〕1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绩点分(E)、课程学习成绩绩点分(Z)、实践与创新能力绩点分(T)三部分。

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F)是上述三项的加权之和。

(其中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占20%,课程学习成绩占65%、实践与创新能力占15%)其计算公式为:F=E×20%+Z×65%+T×15%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依据本细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综合测评按学期进行计算。

在学院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是指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建立平时行为考核记录,每周公布考核记录,每学期汇总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

第八条每位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基本分为80 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下列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加分或减分,以累计结果作为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D),基本素质与行为测评最高分为110分。

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最终将换算为绩点分计入综合测评中。

大连海事大学毕业成绩表

大连海事大学毕业成绩表
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
必修课
72
4.0
64
1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13008150
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
限选课
36
2.0
81
3.1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13011630
轮机模拟器训练
必修课
75
2.5
90
4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13011640
轮机电气工艺
必修课
60
2.0

2.5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1301556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修课
54
3.0
76
1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130155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修课
28
1.5
及格
1.5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13015670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VB)
必修课
54
3.0
66
1.6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2.0
63
1.3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13019590
就业指导与毕业教育
必修课
18
1.0

2.5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13004640
轮机维护与修理
必修课
54
3.0
65
1.5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13007670
船舶原理(造船大意)
限选课
36
2.0
73
2.3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成绩总表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成绩总表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成绩总表中国海洋大学学生成绩总表
系别: 专业:
学制四年
学号
--
课程名称
出生年月第二学年
学时学分成绩学期
---
课程名称
二一
第四学年
学时学分成绩学期
二一
---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成绩
性别
学位
姓名第一学年学期


第三学年学期


---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成绩
注:1考试课实行百分制,0-
2考查课(一)实行五级分制:A优;B良;C中;D及格;E不及格 3考查课(二)实行二级分制:合格不合格
4成绩登记后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时应盖以成绩更正章否则无效
教务长签字:
制表人签字:
公章:
’S
: :
---------
4
---------
4rd
---------
1st
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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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及其拖动基础
2
必修
电力电子技术
2
限选
航行实习
3
必修
通信电子线路
3
必修
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2.5
必修
GMDSS操作与维护
0.5
必修
GMDSS系统与设备
3
必修
PLC及其工业控制网络
3
必修
船舶电站
4
必修
船舶管理(电子员)
3
必修
船舶机舱自动控制系统
2
必修
船舶计算机网络
2.5
必修
导航定位系统
3
限选
电工、电子评估
1
必修
体育(水上)(三)
1
必修
物理实验
1
必修
线性代数
2
限选
船舶电子技术基础
4
必修
大学英语听说写(四)
2
必修
大学英语阅读(四)
3
必修
航海类学生职业规划教育
2
任选
控制理论
2
必修
轮机概论
2
必修
马克思主义原理
3
必修
体育(水上)(四)
1
必修
形势与政策
2
必修
游泳
1
必修
传感器与测控技术
2
限选
船舶电子电气英语
3
必修
1
必修
驾驶自动化原理
1.5
必修
机舱模拟器与自动化机舱实验
1
必修
特殊船舶与运输
1.5
限选
毕业实习
9
必修
第二课堂
3.5
必修
------------------------
已公章:
制表时间:2013-7-2
2
必修
CET-4
0
必修
C语言程序设计
3
必修
大学物理(一)
3
必修
大学英语听说写(二)
2
必修
大学英语阅读(二)
3
必修
高等数学A(二)
5
必修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3
必修
体育(水上)(二)
1
必修
船舶电路基础
3
必修
大学物理(二)
3
必修
大学英语听说写(三)
2
必修
大学英语阅读(三)
3
必修
概论
3.5
必修
工程制图
2
必修
金工实习
1
必修
电航仪器
1
必修
电气系统及其控制系统
3
必修
电子导航系统操作与维护
1
必修
航海雷达
3
必修
船舶电气管理与工艺
3
限选
船舶电子电气工艺评估
1
必修
船舶检验
1
限选
船舶综合船桥系统
2
必修
船电英语听力与会话
1
必修
电气识图
2
限选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
1.5
限选
工业控制与嵌入式系统
2
限选
海洋船舶防污染技术
1.5
限选
计算机网络及应用评估
上海海事大学航海类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
姓名:学号:
性别
系 所: 专业:
班 级:
学 制:
4年
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属性
考试时间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属性
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
2.5
必修
大学英语听说写(一)
3
必修
大学英语阅读(一)
3
必修
高等数学A(一)
5
必修
军事理论
1
必修
体育(水上)(一)
1
必修
中国近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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