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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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对具有毒性、麻醉性、精神药品属性的药物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避免滥用和非法交易。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要点:
1. 毒品管理制度:对不具有医疗用途、易滥用和有成瘾性的药物如海洛因、可卡因等进行严格管制,包括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对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如吗啡、吗啡类药物等进行管理,确保其合法使用和不被滥用。

3.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对具有精神药物作用的药物如安眠药、抗抑郁药等进行管理,包括处方、购买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以避免患者滥用或依赖这些药物。

4. 预防滥用和非法交易:制定措施,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加强药品销售和处方的管理、加强对药品生产和进口的监管等,以预防药物滥用和非法交易的发生。

总的来说,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这些药物的合法使用,同时防止滥用和非法交易,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管理制度可能会略有不同,但都是为了达到这个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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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实行“五专”。

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用账册。

1、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账目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

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并交药房处理。

3、发现下例情况,应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遵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有、借用、取用。

5、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妥善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补充完好。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红处方开具,项目填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医生签名后,保留空安瓶。

7、建立麻醉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双人复合,双人签名。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根据____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医院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4、医院根据医疗、科研和教学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6、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薄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在管理和使用方面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立法、注册、配送、使用等方面,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立法和政策支持为了保障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各国家和地区通常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专门的政策来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各国家和地区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配送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2. 责任主体的确定:法律法规中需要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医疗机构、药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管。

3. 监督和执法机构的设立: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和执法机构,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和执法。

4. 相关政策的制定: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二、注册和许可要求1. 生产企业注册和许可:生产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企业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和许可,获得相应的生产资质。

2. 医疗机构许可:从事治疗相关疾病或症状需要使用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许可,获得相应的医疗资质。

3. 药店执照:从事相关药品销售的药店需要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获得相关认证才能经营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配送和储存管理1. 配送环节的管理:在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或药店的配送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物流管理系统,确保药品安全可控。

2. 储存条件的要求: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需要在特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医疗机构和药店需要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监控和溯源:医疗机构和药店需要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对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录像记录,确保药品的安全可溯源。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必定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其他管理方法。

(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的采买,保存、分派、使用必定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方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耗资、专用途方和专人负责管理。

控制针剂二平常用量,片、酊剂不高出三平常用量。

杜绝滥用、防范流痹。

对后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管好“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

处方计价、分派、核对、发出必定签全名,班班交接,每天登记耗资。

科主任如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精神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方不高出三平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七平常用量,实行专柜保存。

一类精神药品需每天登记耗资,如期检查。

精神药品如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药品的收买、供应、使用必定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方法》执行。

必定建立保存、查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存,专柜加锁,专帐登记。

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定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分派,每天不高出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定认真、负责、称量正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字盖章发出。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四)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存、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分派毒性试剂时必定做好个人防范。

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

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买卖,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使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毒品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毒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毒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五条毒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毒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毒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八条毒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九条对于滥用毒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戒毒治疗。

第十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麻醉药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十六条对于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殊药品,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其安全使用和防止滥用。

1. 许可制度:对生产、销售、进口、出口和使用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体进行许可,并设立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审批程序。

2. 包装标签:药品必须有明确的包装和标签,标明药品的名称、成分、规格、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方便辨识和追溯。

3. 监测和监管:建立监测系统,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定期抽检,检查其质量和安全性,并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监管,对不合格或违法药品进行查处和取缔。

4. 配送和存储:药品的配送和存储必须符合特殊要求,包括采用密封包装、特殊仓储设施等措施,防止药品被盗窃、滥用或误用。

5. 处方管理:医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开具处方,患者购买这类药品必须出示合法的处方,防止滥用和非法交易。

6. 用药安全宣教:加强对公众和医护人员的用药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用药者的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药品的能力。

7. 审查和审批:对于进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设立严格的进口审查和审批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总之,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许可制度、包装标签、监测和监管、配送和存储、处方管理、用药安全宣教以及审查和审批等措施,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防止药品滥用。

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_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_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_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_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毒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制剂。

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国药典附录及卫生部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品种,均应列入。

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号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应直接向院长和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管理制度,设置加“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

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

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

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六、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

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方准发出。

七、大专院校毕业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中专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相当于同水平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九、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

护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护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护理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精神类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毒、麻、一类精神药品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要求保险柜管理),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签具体数量及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如有剩余药液须两人核实后销毁登记并签名,及时领取补充。

4、建立毒麻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的姓名、床号、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5、领用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杜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

由于因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负责人。

6、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逐级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023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6篇

2023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6篇

2023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6篇书目第1篇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第2篇x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运用管理制度第3篇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流程第4篇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运用管理制度第5篇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第6篇玉州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玉州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人民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毒、麻、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依据《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床科室储备的毒、麻、精神药品,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并建卡建册,实行'四专':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

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向药房领取。

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三、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需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

四、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精神药品时,需经医务处同意,可预领肯定基数,严格驾驭运用管理,并填写登记清晰。

完成任务后,凭处方、安瓿报销。

五、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着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平安、合理运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 “枣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领导组成。

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需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识的人员特地(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担当。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七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七篇)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购买____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____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____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____品时须向____品经营单位填送____品申购单,____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

供应数量按____部规定的____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____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____品,且具有____品处方权。

四、____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____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

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____品处方登记专册。

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____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室给予少量____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中用____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____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____品的危重病人,核发《____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____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____品处方由药房加盖____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____品滥用者,药房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回报,妥善处理。

七、定期检查____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需报损处理的____品,经当事人写明真实、详细情况,报主管院长批准,完备各种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药房每天对____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帐、交接,药库保管人员发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盘存数两人签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肖店乡卫生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一、购买____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____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____品经营单位购买。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规范毒麻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毒麻精神药品分类及管理1. 毒麻精神药品的分类(1)毒品:指具有成瘾性,对人体体能和心理具有危害性的物质,包括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等。

(2)麻品:指精神药品中的大麻及其制剂。

(3)精神药品:指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作用,能够引起情绪、意识和行为变化的物质,包括鸦片、吗啡、麻醉剂等。

2. 管理要求(1)毒品、麻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2)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3)对于毒麻精神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应当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确保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

三、生产管理1. 生产企业资质毒品、麻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

2. 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避免任何质量事故的发生。

3. 包装和标签生产企业应当对毒麻精神药品进行合格的包装和标签,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同时标注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

四、流通管理1. 进货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并对进货进行严格的验收和登记,确保进货的药品不包含伪劣产品。

2. 存储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库房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毒麻精神药品的存储符合相关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等情况的发生。

3. 销售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毒麻精神药品的销售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确保购买者的身份和用药目的合法合规。

五、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毒麻精神药品的处方和使用,确保用药安全。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一)要认真执行____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____年备查;(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使用要严格执行____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____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四)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____年;(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____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____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三、精神药品管理(一)要认真按照____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____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____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____年备查;(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____)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一、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可采取上门购买或采购平台订购。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药库、药房储存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三、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数量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4)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签署姓名。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完整版)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是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实施特殊管理的规定。

根据《药品管理法》,上述药品必须遵守相应的管理办法。

对于麻醉药品,其采购、保管、调配和使用必须遵守《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麻醉药品的处方权只授予医师以上职称,且必须经过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XXX对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
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管理。

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杜绝滥用,防止流失。

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严格管控“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


方计价、调配、核对、发出必须签全名,班班交接,逐日登记消耗。

科主任定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于精神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过三日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实行专柜保管。

一类精神
药品需逐日登记消耗,定期检查。

精神药品定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由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实行专柜加锁、专帐登记。

毒性药品包装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原创版3篇】篇1 目录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概述I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分类及管理要求II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管理措施IV.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监督与处罚篇1正文一、概述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管部门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控而实施的重要制度。

其旨在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防止滥用、非法买卖等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本文将就这一管理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二、分类及管理要求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三类药品”的管理要求。

“三类药品”指的是毒麻精放药品,其分为:1.麻醉药品,用于缓解疼痛和改善睡眠,需要特殊管理和严格审批。

2.精神药品,用于治疗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同样需要特殊管理和严格审批。

3.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需要严格管理和监控。

三、管理措施为了加强“三类药品”的管理,监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1.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专库、专帐、专柜、专责,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四、监督与处罚为了保障“三类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监管部门实行监督与处罚机制:1.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合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工作。

篇2 目录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概念和背景I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III.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意义IV.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不足和改进措施V.结论篇2正文一、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概念和背景毒麻精放药品是指具有毒性和精神作用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管理制度是指对这类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回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以保证患者的安全和用药的合法性。

毒麻精放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源于医学伦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考虑,是医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一、毒、麻醉、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管理法》、及《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剂室必须设有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

指定专人启用,调配、分发和保管,取用后立即加锁。

三、药库必须建立毒、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帐册。

各制剂室必须建立毒、麻醉、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处方分类装订、单独保存。

四、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麻醉药品专用处方。

调配与发药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实习人员不得单独调配。

五、毒、麻醉、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掌握处方限量:毒药每次处方计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精神药品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六、经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病人,确需麻醉药品时,门诊病人应持有医疗诊断书和《麻醉药品专用卡》,住院病人主治医师填写专用卡后报医教处批准,病人凭卡和麻醉药品处方,交换空安甑取药,死亡停药缴销专用卡。

七、临时调配及制剂称取毒、麻醉、精神药品时,均需经第二者检查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以示负责。

八、毒、麻醉、精神药品标签,应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九、调配及配制制剂需用毒、麻醉、精神药品时,所使用的衡器及用具,必须刻度精确,称量准确,用后均需认真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十、各调剂室应定期到有关科室检查毒、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一、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醉、精神药品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预领一定基数,严格掌握使用,完成任务后凭处方报销。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剧毒、麻醉和精神药品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制度。

1.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剧毒药品是指对人体具有极强毒性的药品,其安全使用和管理需要特殊措施。

国家对剧毒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等环节进行监管,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设立剧毒药品的专门管理机构,并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对剧毒药品的销售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控。

2.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是指用于产生麻醉作用的药品,包括强力麻醉药品和一般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的管理主要涉及生产、流通、处方、技术操作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麻醉药品的分级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麻醉药品使用者的监管,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3.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或调节神经系统功能的药品。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精神药品的审批与准入、生产、流通、使用和监听等方面的措施。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精神药品的监管,确保精神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并保护使用者的利益。

这些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防止药品的滥用和误用,减轻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并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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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
1.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
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做到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并建立保管、
验收、领发、核对登记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其包装容器上必
须印有毒药标志。

3.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完整、清晰,每次处方不得超过2日极量。

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4.毒性药品的供应、调配,必须有医生签全名的正式处方,并由
配方人中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投料,记录
完整。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不得非法
使用、储存、转让、借用。

(二)麻醉药品
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
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
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
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3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
记应当留存至少3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卫生局核发的“晚期癌症
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中心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
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与空安
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
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
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市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7.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
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精神药品
1.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
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2.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
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3.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保险柜)管理,建立精神
药品收支帐目,按季节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4.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
可使用。

5.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滥用。

除特殊需要外,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
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6.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持卫生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购用卡》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7.所购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8.精神药品处方实行专册登记,保存至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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