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关于带量采购的政策解读
关于带量采购的政策解读带量采购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数量要求,对特定药品进行集中采购的政策。
这项政策在中国近年来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旨在通过规模效应和集中采购来降低药品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民众用药需求。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实施、影响评估等方面对带量采购的政策解读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然而,高昂的医疗费用成为了制约人民群众就医的重要因素之一。
尤其是药品价格的上涨,不仅给患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对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挑战。
为解决这一问题,带量采购政策应运而生。
二、政策目标带量采购政策的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1.降低药品价格。
带量采购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得药品供应商之间进行竞争,推动价格的下降。
这样可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降低药品的购买成本,提高医疗保障的可及性。
2.提高供应链的效率。
带量采购可以统一药品采购渠道,规范药品采购流程,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这样可以避免药品短缺和浪费,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得到满足,并提高药品供应的稳定性。
三、政策实施1.地方政府牵头。
带量采购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根据本地区的用药需求和疗效、安全等要求,确定药品的采购目录和标准。
2.集中采购模式。
带量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选择一家或数家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并达成药品采购合同。
这样可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药品价格。
3.约定药品价格。
药品采购合同中需明确药品的采购价格和支付方式,同时要求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透明度公开,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4.药品使用审慎。
带量采购也强调对药品的使用审慎性,医疗机构应根据病情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合适的药品,提高药品使用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四、政策影响评估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对于医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有一定的影响。
1.对药品供应商的影响。
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将对药品供应商带来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本次“4+7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
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待分)“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技术指导文件》(以下简称《技术指导文件》),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技术指导文件》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本次“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组织年度药品总用量的-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组织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组织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组织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要求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组织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提前预付给医疗组织。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月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
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最高降幅达,其中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此次“”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改革,执业药师这一职业也逐渐备受关注。
作为医疗卫生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执业药师的角色日益凸显。
而与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也对执业药师的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进行深度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的政策和要求。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1. 执业药师的背景和职责执业药师是在药学专业学位等级的基础上,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他们主要的工作职责包括配药、指导和管理患者用药,以及参与临床药学服务等工作。
这些工作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执业药师需要不断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保持药品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
通过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医药知识、技术和政策,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继续教育也能够帮助执业药师适应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和变化,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3.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临床药学、药学服务、药学管理、药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而在形式上,继续教育可以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阅读专业书籍、文献、期刊等来获取相关知识。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于提高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在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中,执业药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需求,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1.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背景和意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是指国家医保部门按照药品的临床价值和经济价值,对可以替代使用的药品进行比选和谈判,以达到减少药品采购成本、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患者用药费用等目的。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市场秩序,提 高百姓就医质量。
政策实施范围及对象
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各类非公立医疗 机构。
对象
符合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包括原研药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
政策实施步骤及流程
• 步骤 • 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申报采购量。 • 开展集中采购,确定中选药品及价格。 • 签订购销合同并执行。 • 流程 • 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家医保局根据临床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 医疗机构申报采购量:各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按照规定格式向所在地区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申报采
完善采购机制
政策将进一步优化采购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完善药品价格 谈判机制,以及加强采购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推动医药产业升级
政策将鼓励医药产业升级和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 药品的质量和效果,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对政策的建议及展望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药品集中 带量采购政策的监管力 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防止出现不合规的行 为和腐败现象。
购量。 • 开展集中采购:由国家医保局或省级医保部门组织集中采购,通过竞价、议价等方式确定中选药品及价格
。 • 签订购销合同: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药品供应和货款支付等条款。 • 执行合同: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同时,医保基金按照合同
约定支付药款。
完善价格谈判机制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药品 价格谈判机制,确保药 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 性,同时保护患者的利 益。
扩大宣传力度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及流程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及流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及流程是指一种由政府主导的药品采购方式,旨在通过集中采购并确定统一的带量采购价格,实现药品的高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以下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及流程的详细描述:1. 制度概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是一种以政府为核心组织机构,通过医药招标采购,并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长期协议的采购方式。
该制度旨在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供应效率,并保障患者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药品。
2. 流程介绍:(1)需求确定:政府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使用规模,确定需要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2)招标公告:政府发布招标公告,向药品生产企业征集投标书,并明确招标条件、规则和时间安排。
(3)评标和议价: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药品进行评审,并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企业和带量采购价格。
(4)长期协议签订: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长期协议,约定药品供应的期限、供应量、价格等具体条款,并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5)药品供应与监管:中标企业按照协议提供药品供应,政府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确保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
3. 优势与挑战: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药品价格,扩大医保保障范围,提高用药效益。
然而,该制度也面临价格谈判难度大、供应风险等挑战。
因此,政府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推动制度的顺利运行。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及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我国药品市场的供应和价格问题,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质量。
政府、企业和医疗机构需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这一制度的落地和完善,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药品采购成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药品采购的效率和质量,我国开始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
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背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指政府或医疗机构在统一的采购平台上,对某种药品进行集中采购,并确定每个医疗机构的采购量和价格。
这种采购方式可以大大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1. 确定采购品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第一步是确定采购品种。
这需要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和药品市场的供求情况等因素。
在确定采购品种时,需要充分考虑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价格等方面。
2. 制定采购计划在确定采购品种后,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时间、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并应将采购计划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公示,以便医护人员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和评价。
3. 开展招标工作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进行。
在开展招标工作前,需要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招标要求等。
招标文件应在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以便供应商进行投标。
4. 评审投标方案供应商提交投标方案后,采购人需要进行评审。
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
评审结果应公示,并通知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合同应包括药品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付药品。
6. 实施采购监管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需要进行采购监管。
监管应包括药品质量监督、价格监管、供应商服务监管等方面。
采购监管应在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监督下进行,以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优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采购成本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可以通过集中采购,达到规模效应,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选择了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和西安。
根据方案,试点品种将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选出。
所有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且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包括:以量换价的带量采购、招采合一保证使用、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等。
最近,“4+7”城市带量采购的拟中选结果已经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达到了52%,最高降幅甚至达到了96%。
其中,22个品种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这次带量采购将会让哪些人受益?药企是否能够盈利?流标药企该如何应对?未来股价会有怎样的走势?对此,___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上述事件的影响导致A股医药板块整体市值在12月6日至10日的3个交易日蒸发了近3000亿元。
___、___、___等公司的股价出现了连续大幅下跌。
在“4+7”药品带量采购中,许多中选品种都出现了大幅度的降价。
例如,恩替卡韦降价90%,___厄贝沙坦降价60%。
华海药业成为中标最多的企业。
这种带量采购有许多好处,对于行业和患者都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带量采购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
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采购可以让患者获得更多的收益。
其次,带量采购可以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
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
实施带量采购可以消除灰色空间,从而规范评标过程,促进采购流程的完善。
最后,带量采购可以降低药价,对患者来说具有直观的好处。
例如,在上海市实行的三批带量采购中,31个品种平均中标价格降幅最大的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降幅达到96.14%。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Centralized Drug Procurement, CDP)是指由政府或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大量药品并统一配送的一种采购模式。
该采购模式旨在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并推动药品价格的透明度。
1.采购需求确定:首先,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需要明确采购的药品种类、数量、规格等采购需求,并将其列入采购计划中。
这一步骤通常需要与临床科室、药剂科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实际需求,并能满足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需求。
2.供应商筛选和招标: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通常会发出采购公告,广泛邀请供应商参与招标。
招标公告会包括采购需求明细、采购方式、投标条件和截止日期等信息。
供应商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证明,以便评估其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会根据招标材料进行评审,并选定若干供应商参与后续环节。
3.价格协商和合同签订:在供应商筛选和招标之后,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会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
协商的主要目标是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并确保合理利润,同时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价格协商的结果将体现在后续合同中。
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采购数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4.药品配送和验收: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将根据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的要求,按时将药品配送到指定的地点。
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负责验收配送的药品,包括药品种类、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整。
5.后续管理和监督: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不仅仅是一次性的采购活动,而是一个长期的管理过程。
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记录的保存、采购资金的管理、药品库存的监控等。
同时,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测采购的药品质量和安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评价分析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评价分析介于当前医疗市场的主要问题,国家前几年先后推出医药分家,药品零加成等政策,但我国医疗市场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彻底解决。
然而最近两年医药行业新词汇,比如“4+7”、“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层出不穷,时而占据新闻头条,渐渐进入大众视线。
本文笔者就当前医疗市场新改革政策展开简单的解读和分析,希望能给临床医生普及相关知识,响应政府决策,解除困惑,促进更科学、更合理的用药。
在2018年11月15日这一天,《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公布,采购目录共31个品种。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范围包括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7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共11个城市,业内称为“4+7”带量采购政策。
“带量采购”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
大家可以简单认为,带量采购就是大型“团购”活动,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市场化竞价,通过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提高成交数量,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本质上是“以价换量”的集采模式,以60%~70%的市场份额,锁定一定期限(比如12月甚至36个月),换取药品的最低价,从而降低医保支付额度和压力。
发展到了2020年,为解决各地价格不平衡等问题,“4+7”带量采购已发展从11个城市扩围到25个省份,从一家中选企业扩展为三家。
4+7”政策主要是针对“仿制药”,而不是“原研药”,所以介入“4+7”的条件是要通过仿制药同等性评价,否则不克不及进入集采范围。
这里需要明确三个概念:原研药指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挑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
需要破费15年左右的研发时间和数亿美元,现在只有大型跨国制药企业才有能力研制。
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仿制药是指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不论如何服用)、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它具有降低医疗支出、进步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效劳水平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培训内容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培训内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指相关医疗机构通过统一的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实现药品和耗材的带量采购,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率和保障质量的目的。
为了使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知识和操作技巧,下面是一些培训内容的介绍。
1.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介绍集中带量采购的背景和动机,讲解其在降低药品耗材采购成本、保障质量和提高效率等方面的优势。
同时,还需重点阐述集中采购的基本原则,如公开、公平、公正等。
2. 集中带量采购的法律政策及相关规定:介绍政府部门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包括相关法律条文、政策文件以及其实施细则等。
强调药品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提醒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采购流程和程序:详细介绍集中带量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需求申报、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评选、合同签订等环节。
阐述每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技巧,帮助参与采购的人员理解并能有效参与到采购过程中。
4. 采购合同管理:强调采购合同的重要性,介绍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合同的签署、执行和变更等方面。
重点强调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供货期限、违约责任和索赔事项等内容,以及如何管理和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5. 药品耗材质量控制:介绍集中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方面。
重点讲解对药品耗材质量的监督和抽检要求,以及如何处理质量问题和不合格品。
6.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介绍集中带量采购中常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如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等。
指导相关人员如何正确使用这些系统,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总之,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培训内容应该全面涵盖采购的基本知识、法律政策、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相关人员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技巧,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方案》明确,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个月为一个。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以结果执行日起12“4+7带量采购”本次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进行带量估算采购总量,60%-70%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1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3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直接影响一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1月17。
、30%20%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分别为10%、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拟中选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22,其中96%,最高降幅达52%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25的.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此次“4+7”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一、引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是当前医药行业中备受关注的两个热点问题。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指在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药师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以适应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则是指政府通过统一采购方式,将医疗机构所需的药品进行集中采购,以达到降低药品价格、保障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目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个议题,并对其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1. 什么是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指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经过学习和考核,持续提高医学和药学专业知识水平,以适应医药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2.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意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药的不断涌现以及疾病的治疗方式的不断更新,执业药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以跟上行业的发展步伐。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3. 我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看法个人认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持续学习和提高,药师才能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视,对于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解读和影响1.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含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是指政府通过统一采购方式,将医疗机构所需的药品进行集中采购,并由政府进行统一分配。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降低药品价格、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创新药品的研发和应用。
2.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
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可以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另可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
该政策还能够推动创新药品的研发和应用,从根本上改善医疗质量。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本次“4+7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
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
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此次“4+7”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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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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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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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政策解读
药品集采政策解读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我国医药产业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医药费用不断攀升,已经成为制约医疗改革的难题之一。
为了降低医药费用,国家提出了药品集采政策。
那么,什么是药品集采政策?如何实施?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药品集采政策?药品集采政策是指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通过国家层面集中采购药品的生产和经营者,以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并推动药品价格降低,从而缓解了医药费用的压力。
药品集采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区级集中采购”,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辖区内集中采购,二是“全国集中采购”,由国家卫健委统一组织全国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
二、药品集采政策的意义是什么?1、控制医药费用药品价格的下降,将为国家医保基金节约巨额资金,控制医保基金规模的增长,降低医疗保障支付的负担,同时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2、推动药品质量改进药品集中采购要求参与企业提供质量保证证明,参与药品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更有利于药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推进药品质量水平的提升。
3、优化医药产业格局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并加快医药企业转型升级,从而推动医药产业的优化升级,实现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的竞争力。
三、药品集采政策如何实施?1、政策的实施程序药品集中采购,实施过程长期、多环节、复杂,具体分为采购立项、采购计划、公告发布、参与企业资格初审、中标结果公示、资格审查、中标结果确认、中标文件签署和药品配送等流程。
2、参与企业的要求参与药品集中采购企业要求了解和掌握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具备良好的销售渠道、药品营销经验和信誉度,并需参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参与的药品进行质量保障和价格承诺等。
3、政策实施的成效按照既定的规则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能够带来众多的好处,从对药品价格的控制、药品质量的限制,到整个行业内部的竞争程度明显提高,都是显而易见的效果。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职责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职责
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目的是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促进药品市场的竞争,提高药品质量和供应能力。
2.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和药品价格等因素,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采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组织药品采购:根据药品采购计划,组织药品采购工作,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标准和采购条件,开展招标、竞价等采购方式。
(3)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采购过程中的品质监管进行细致的工作,确保采购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药品供应管理:负责药品的存储、配送、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供应。
(5)药品采购资金管理:负责药品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3.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知识,保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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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
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
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4+7”城市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此次“4+7”城市带量采购受益人群有哪些、药企能否赚钱、流标药企如何应对以及未来股价走势等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受上述事件影响,A股医药板块整体市值在12月6日-10日的3个交易日蒸发近3000亿元。
华东医药、复星医药、恒瑞医药等股价出现连续大幅下跌。
二间接影响(1)对于行业好处主要包括: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
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
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
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
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
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
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
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
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
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2)对于患者好处主要包括:对于患者来说,带量采购的直观好处是,药价或因此得到降低。
上海从2014年底以来,已经实行了三批带量采购。
31个品种(对应生产企业)近三年平均中标价格(最小规格),成都倍特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降幅最大,为96.14%、其次为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分散片,降幅达95.62%、阿托伐他汀片7元一片,而此次拟中选的采购价才0.94元/片。
从降价幅度上看,上海市带量采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三批带量采购合计27个品种,均为片剂和胶囊剂等口服剂型,最终中标价平均每片/粒的价格为0.04~3.06元,与带量采购执行前同一厂家在上海的最近一次中标价相比,平均价格降幅约为57%。
福辛普利钠片是拟中选的25种药品之一,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据海淀区温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主任于会秀介绍,福辛普利钠片为基层社区常用药,一般一盒吃14天,最大用量一盒大概吃3天多(这种用量社区较少会用)。
按现在的价格38.26元/盒计算,患者服药一年费用约3491元至997元。
按照拟中选价格11.8元/盒计算,一年需花费1077元至308元。
三疑问(1)如此降幅药企能赚钱吗?此次药品降幅超过了业内预期。
史立臣曾表示,如果不解决带量采购中的具体采购量问题、支付问题、约定采购量未完成的措施、后期执行监管的管辖权问题及一致性评价药物的质量监管等五大核心问题,带量采购将重创药企。
在本次“4+7”带量集采中的最大赢家华海药业共有6个品种中标,尽管拟中标价格与原中标价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但华海药业认为,此次中标将有利于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针对降价幅度等问题,正大天晴12月7日的电话会议纪要显示,此次中标也是险胜,中标价格是之前公司内部就商量好的,无论如何都要中标,“4+7”试点城市代表了中国的富裕省份和学术核心地带。
公司判断了自己的成本和竞争对手的成本,仍然有利润空间。
此外,力争中标也是为了保持多年来公司在肝病领域确立的战略地位。
(2)流标药企如何守“地盘”?在12月6日流出的本次试点城市带量采购预中标结果中,石药集团旗下三个品种进入了预中标名单,分别为阿奇霉素(石药欧意)、阿莫西林(石药中诺)、盐酸曲马多片(石药欧意),但最终未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拟中选名单中。
华润双鹤的产品氨氯地平参与了此次竞标,但未中标。
对此,华润双鹤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4+7”带量采购的政策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加大相关区域的营销,进一步保持该产品的市场地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此次拟中选的25个品种中,只有两个是外企的产品,分别为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片以及中美上海施贵宝的福辛普利钠片。
原研药总共只有3个,占12%,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了88%,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
史立臣认为,“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是用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换取企业的降价,未中标企业还有大量的市场份额可以抢占。
同时,“4+7”带量采购是以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今年没中标的企业明年还可以再来,“这也是今后的采购趋势。
”(3)医药板块未来走势如何?企业一旦中标,则可迅速吞下大量市场份额,中标所付出的代价是给出最低的价格。
企业中标后不用再担心产品销售的问题,能够节省大量促销、流通等环节的费用。
而一旦落选,只能眼睁睁看着别家企业“占领”市场。
因此维系价格和市场的平衡,成为带量采购中最为关键的博弈。
就短期影响来看,本次中标的企业,明年净利润会增厚,不仅市场份额提升,同时每只药品销售的利润贡献也将提升。
反之,落标企业则业绩将会受影响。
整体而言,带量采购导致药品降价,将压缩相关产业链上中游企业的利润,但对于单个公司,若在带量采购中争取到较大幅度的销售量提升,从而抵消降价的影响,则对公司巩固行业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到不同定位的药企,影响也有不同。
从中长期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仿制药的估值偏负面,一方面,一旦某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达到3家以上,意味着价格竞争将加剧,各家企业将只能赚到加工费;另一方面,每年的竞争也使企业业绩波动会加大,业绩可预测性下降,长期而言,随着带量采购的推广,国内仿制药会趋向集约化生产,大型仿制药企业依靠低成本、多品种存活下来,但估值可能不高。
四后续如何开展此次带量采购对医药行业而言意义并不简单。
通过一致性评价进度靠前的企业,借带量采购的机会可以迅速抢占市场。
而且对于企业的销售费用而言,由于实行招采合一,销售费用会出现下降,弥补降价的部分损失。
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量价脱钩、竞争不足、采购分散、政策缺乏协同。
比如,在竞争这一点上,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中国发生。
官方认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
我们应该看好首仿(“国内首先仿制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仿制类药品”)和创新药的发展,首仿竞争格局较好,在集采过程中具备价格优势,而创新药可以通过医保目录谈判被快速纳入医保,有助于加速创新药的放量。
五产业洗牌已来-数千家药企将遭淘汰业界分析,对于国家层面的带量采购,降价不是目的,而是结果。
其根本目的是发现价格,激活市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
结合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新政落地,价廉物美的与原研药实现疗效、质量一致的仿制药将成为临床主力。
而在这些目标切实落地之前,医药行业将经历一场大厮杀,在这个过程中,大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将遭淘汰。
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我国人口及医药产业、医疗市场情况推算,近5000家生产企业中,最终“幸存者”会在1000家以内;而流通环节代理商、医药代表不会完全消失,但提高专业化程度一定是其的生存关键。
4+7带量采购中选企业扬子江药业在试点城市联动中选价格后,恒瑞医药的同一品种仿制药,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2ml:0.2mg),已在安徽等地降价,且比扬子江药业的“地板价”还低10元。
此后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片在陕西等地的价格也已调至498元/盒。
比中选原研药阿斯利康同品规易瑞沙的547元/盒要低49元。
在流通层面,已有大型药企新政流出,新年将清出大批代理商。
(详见>>《药品价格一降再降,市场变局已生!知名药企大幅减少代理商!》)可以看到,相关省市并没有对这两种产品的价格有降价的要求。
企业调价基于战略部署的可能性更大。
未来,在上海等地明确未中选药品必须降价后,将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其中。
而医疗机构将成为“砍价”主力。
面对政策端压价、保费、提质的大棒,医药产业将迎来结构性调整。
2019年医药板块预计收入增速15%-20%,政策扰动的背景下利润增速略低于收入增速,改革将带来结构性变化,仿制药进入比拼质量和成本的时代。
医保未来以卫生经济学作为主要参考,医保接纳的前提是全球相对较低的价格,而市场担心创新药红利主要被外资企业享受,国信证券根据我国偏低的人均收入认为,这一红利仍然会被国内仿创结合的企业享受,我国未来仍将以仿制药消费为主,创新药形成增量。
目前,仿制药走的是一致性评价+集采的模式,创新药走的是加快审批上市+医保谈判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