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合理用药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合理用药作者:陈光榆李定国来源:《中国社区医师》2010年第36期肠易激综合征(IBS)属慢性功能性肠病,患病率10%~15%。
IBS是以腹部疼痛和排便习惯异常为特点的一组症候群,但无器质性病变。
罗马Ⅲ标准为目前IBS的主要诊断标准,它对起病时间、发作频率和分型进行了具体界定。
因IBS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所以治疗以控制症状并改善IBS患者生活质量为目标。
IBS主要的治疗措施为药物干预,治疗腹泻的有哌替啶类似物和止泻剂,治疗便秘的有导泻剂和肠道促动力药,治疗腹痛的有解痉剂和5-HT3受体拮抗剂。
其他治疗措施还包括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的改变、心理治疗、中药治疗及针灸等。
我们近来的一项关于医师对IBS认知度的调查提示,能正确知晓和理解IBS诊断标准和用药的社区医师症状和诊断标准在过去几十年内,随着各国专家对IBS症状研究的深入,诊断标准也因此不断更新,从Manning标准、罗马Ⅰ、罗马Ⅱ到最新的罗马Ⅲ标准。
但总的来说,IBS的诊断均是首先依据患者的病史、系统体格检查和一般实验室检查(不包括结肠镜检查),而后判断症状是否符合诊断标准,以及是否需进一步与器质性疾病相鉴别。
罗马Ⅲ标准这个标准中规定IBS诊断为出现症状至少6个月,且近3个月病情活动,表现为反复发作性腹痛或腹部不适,在最近3个月,>3天/月,排便后疼痛和不适可改善,发作时伴有排便次数和(或)大便性状改变。
因此,医师在询问患者病史时应注意起病时间、发作频率及腹痛与排便的关系,这些特点是否符合罗马Ⅲ标准。
IBS分型罗马Ⅲ标准依据症状将IBS分为4个亚型,包括腹泻型(IBS-C)、便秘型(IBS-D)、混合型(IBS-M)和不定型(IBS-U)。
在未用止泻剂或轻泻药的情况下,IBS-C为≥25%的排便为硬粪或干球粪,且松散(糊状)粪或水样粪报警征象诊断IBS时还应结合报警征象,选择必要的辅助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这一点在诊断IBS时也很重要。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从罗马Ⅰ到罗马Ⅲ标准
• 血白细胞 >10 000 cells/μL
• 贫血 (Hgb 女性 < 12 g/dL ,男性 14<g/dL)
• 便血病史
Kruis标准除了强调病人的症状以外,提出了病程的概念:即通过综合评分来判断是否是IBS。
(三)罗马标准I
1984年,第12届国际胃肠病会议进行IBS专题研讨会。1987年在罗马进一步加以 讨论并且达成了共识。于1988年的十三届会议上公布了“罗马标准”,并在1994年发表了功能性胃肠病诊断、病理生理和治疗的全球共识,即罗马标准I。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从罗马Ⅰ到罗马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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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从罗马Ⅰ到罗马Ⅲ标准
写在课前的话
肠易激综合征是消化内科常见病,病因较复杂,临床诊断常采用罗马标准作为依据。通过本课的学习,我们将知晓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的发展过程及进展。
(三)症状学
1.肠道症状
2.非肠道消化道症状
3.全身症状
二、IBS诊断标准的相关概念
(一)早期诊断标准即Manning标准
1962年牛津大学Chardhary和Truelove首先对IBS病人进行研究回顾,第一次引入胃肠道功能性疾病的概念。1978年Heaton对门诊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器质性肠道疾病15个常见的消化道症状里面有6个在IBS病人中常见。这6个症状就构成了Manning标准。
• 排便行为改变(排便费力、急迫感,或排便不尽感)
• 排黏液便
• 腹胀,或感到腹胀
罗马标准I与以往的诊断标准区别在于不仅加入了病程的概念,还扩大了症状范围并且将便秘的症状也列入了IBS的范畴。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效果评估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效果评估摘要: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是一种以腹痛、腹胀、排便习惯和大便性状改变为特征的功能性胃肠疾病,是最常见的肠病之一。
治疗效果评估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例如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缓解情况,生活质量提高的程度以及副作用情况等。
具体的评估指标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肠易激综合征患者通常起病缓慢,病程较长,临床上主要表现为腹痛、腹胀、大便性状异常等。
临床上对于 IBS的诊断主要依靠症状学诊断,而对于 IBS的治疗则以药物治疗为主,并且随着对 IBS机制的深入研究,目前对IBS的治疗主要集中在对症治疗上。
关键词: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治疗;评估一、症状学诊断IBS的诊断主要依靠症状学诊断,主要包括症状评估和临床检查两部分。
症状评估的标准主要依据患者的主观感受,而临床检查则是通过对患者的直肠或结肠进行相关的生理检查,以明确患者是否存在相关的器质性病变。
临床上主要使用以下3种评估工具: Fecunda标准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应用的评估 IBS症状的标准,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 IBS诊断标准。
该标准包括腹痛、腹胀、排便异常和排便习惯改变4个方面,可用于评估患者是否存在 IBS症状。
欧洲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EABTS)诊断和治疗指南:欧洲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EABTS)诊断和治疗指南是一套较为详细的 IBS症状诊断和治疗指南,该指南主要包括腹痛、腹胀、排便异常和排便习惯改变4个方面。
二、症状学诊断标准IBS的诊断主要是通过临床症状进行的,目前 IBS的症状学诊断标准有多种,包括症状学诊断标准、肠道功能检查指标、生物标记物等。
(1)症状学诊断标准:具有至少一个符合以下3条的症状:①腹部或盆腔疼痛;②排便后腹痛缓解;③排便习惯或大便性状异常。
(2)肠道功能检查指标:①粪便常规:包括粪便显微形态和微生物学检查。
②粪便培养:主要用于诊断细菌感染或寄生虫病。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胃肠道功能紊乱性疾患,近年已被公认为一类具有特殊病理生理基础的心身疾病,是一组包括腹痛、腹胀、以大便习惯改变为主要特征,并伴大便性状异常,持续存在或间歇发作,而又缺乏形态学和生物化学异常改变等可用器质性疾病解释的临床症状。
病因IBS的病因尚不明确,普遍认为可能存在多种因素。
目前受到广泛重视的有精神-心理和食物两大因素,至少可以说是症状的促发因素。
各种应激对胃肠道运动功能具有广泛的影响,功能性消化不良亦是一例,但以结肠的功能紊乱持续最久,在解除应激后很长时间里仍难以恢复。
这不仅存在于IBS患者,也同样见于正常人。
不过IBS患者的阈值更低,表现得更敏感、更突出、更持久。
许多 IBS患者有心理障碍或精神异常表现,如焦虑、抑郁等,症状的出现和加重之前常有遭遇各种应激事件的经历,如性滥用、虐待、睡眠剥夺等。
因症状而求医者与有症状而不求医者相比,多有从小养成的赖医倾向和更多的心理障碍,并对应激反应更为敏感和强烈。
对于精神紊乱的研究提示,脑-肠轴的紊乱是肌电动力异常的基础。
故不少学者认为IBS是一种心身疾病。
食物因素不是IBS的病因,但部分患者确对某些食物不能耐受。
但如果其症状完全是由于对某些食物成分(如乳糖)吸收不良所引起,则不应属于IBS。
病理胃肠道动力学异常是症状发生的主要病理学基础,并具有以下特征:广泛性,不仅局限于结肠,常可涉及全胃肠道(包括胆管系统高反应性,对各种生理性和非生理性刺激进食、肠腔扩张、肠内化学物质、某些胃肠激素等)的动力学反应过强,并呈反复发作过程。
此外,大量的研究提示IBS与肠道感染有关,急性感染是诱发 IBS的危险因素之一,感染性疾病还会引起内脏高敏感性。
部分患者在肠道感染后,出现运动感觉功能障碍,怀疑与神经免疫调节有关。
也有研究提示内脏高敏感性的产生与患者的心理因素有关,并非肠道黏膜敏感性确实增加了。
结肠对食物、药物(胆酸、新斯的明、神经激素如缩胆囊肽、乙酰胆碱类及促胃液素等)等刺激的敏感度增高、动力反应增强。
肠易激诊断标准
肠易激诊断标准肠易激综合征症状:1、腹痛或腹部不适:一般会伴有大便次数或者形状异常,而且腹痛多在排便以后得到缓解,少数病人也会在进食以后出现腹痛,腹痛会呈现出现局限性或弥漫性,可发生于腹部的每一个部位,但是症状不会加重。
2、腹胀:通常在白天比较严重,但是在晚上睡觉以后,症状又会减轻。
3、腹泻:会出现持续性或间歇性腹泻,便量少且呈糊状,一般在禁食三天后此症状消失,有些人在进食以后就会发生腹泻,但不会在夜间出现,这与其他腹泻疾病有着很大的区别,也有一部分人会交替出现腹泻与便秘。
4、便秘:会有大便干结,排便困难,而且量少,有较多的粘液,同时也会与腹泻交替出现,同时伴有排便不尽的感觉。
5、上胃肠道症状:一些患者会出现胃部烧灼、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症状。
6、肠外症状:除了以上这些症状以外,同时也有可能会出现背痛、头痛、心悸、尿频、尿急等胃肠以外的表现,有少数人还会出现焦虑、抑郁、紧张等。
二、体征:轻按腹部有疼痛,有一部分人还会出现多汗、脉跳快、血压增高等失调表现,有时碰触到腹部乙状结肠曲有疼痛,做肠指检,肛门会有痉挛、张力高、疼痛,这些体征也都是肠易激综合征的表现。
肠易激综合征最新的罗马Ⅲ诊断标准:1.病程半年以上且近3个月来持续出现腹部不适或腹痛,并伴有下列特点中至少两项:①症状在排便后改善;②症状发生伴随排便次数改变;③症状发生伴随粪便性状改变。
2.以下症状不是诊断所必备,但属常见症状,这些症状越多越支持IBS的诊断:①排便频率异常(每天排便>3次或每周<3次);②粪便性状异常(块状/硬便或稀水样便);③粪便排出过程异常(费力、急迫感、排便不尽感);④黏液便;⑤胃肠胀气或腹部膨胀感。
3.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改变和生化异常。
肠易激综合症分型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症分型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症(IBS)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道疾病,根据罗马
Ⅲ标准,肠易激综合症可分为腹泻型(IBS-D)、便秘型(IBS-C)、混合型(IBS-M)和不明显型(IBS-U)四种类型。
1. 腹泻型(IBS-D),主要特征是腹泻,通常伴随腹痛和排便
频率增加,粪便呈现水样或糊状,伴有紧迫感。
2. 便秘型(IBS-C),主要特征是便秘,伴随腹痛和排便不畅,粪便干燥、硬结,常需用力排便。
3. 混合型(IBS-M),混合型肠易激综合症具有腹泻型和便秘
型的特征,患者在不同时间可能会出现腹泻和便秘的症状。
4. 不明显型(IBS-U),患者表现为腹痛或不适,但没有明显
的腹泻或便秘症状。
此外,根据罗马Ⅳ标准,IBS还可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分为
轻度、中度和重度。
轻度症状包括偶发的腹痛、偶发的腹泻或便秘;中度症状包括频繁的腹痛、腹泻或便秘,影响日常生活;重度症状
包括严重的腹痛、频繁的腹泻或便秘,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通常会结合患者的症状、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来进行肠易激综合症的分型诊断。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更全面地了解肠易激综合症的分型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
不良生活习惯
1. 饮食不规律:不按时吃饭、暴饮暴食、偏食等不规律的饮食习惯会导致肠道功能紊乱,进而引发肠易激综合征。
2. 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长时间坐着、站着或躺着不动,会使肠道的蠕动减缓,从而导致便秘或腹泻等症状。
3. 压力过大: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包括肠道功能紊乱,进而引发肠易激综合征。因此,保持心情舒畅,减轻压力也是预防肠易激综合征的重要措施之一。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
"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往往依赖于详细的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的结合。"
肠易激综合征的症状特征
Symptom characteristics of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01
腹痛
腹痛
1. 腹痛特点: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常出现上腹或脐周区域的腹痛,可伴有不适感或胀气。腹痛通常是阵发性的,表现为间歇性的疼痛,常与排便相关。
3. 腹泻:表现为排便次数增多,粪便质地软或水样,伴有腹痛、腹胀和腹泻后轻松感。
4. 便秘:患者经常有排便困难、便秘或排便不顺畅的经历,伴随腹痛、腹胀等不适。
5. 变化的排便习惯:患者常出现排便习惯的改变,比如排便频率的增加或减少、大便质地的改变,没有明确的生理或病理原因可解释。
6.
7.
肠易激综合征的临床诊断标准
3. 治疗方法:肠道过敏反应的治疗方法包括饮食调节、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等。饮食调节应避免过敏原,药物治疗主要针对肠道症状,心理治疗则可以减轻精神压力,缓解症状。
神经调节紊乱
神经调节紊乱
1. 其他因素的排除:在确诊肠易激综合征前,需要排除其他类似症状的原因,如炎症性肠病、结肠癌、内分泌紊乱等。
2. 精神因素评估:患者需接受精神状况的评估,以了解是否存在心理压力、焦虑、抑郁等因素,这些成为神经调节紊乱的重要原因。
肠易激综合征(IBS)
肠易激综合征(IBS)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伴排便习惯改变为特征而无器质性病变的常见功能性肠病。
病因和发病机制发病机制尚未明确,目前认为是多种因素和多种发病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肠道动力异常、内脏高敏感、肠道感染治愈后(肠道菌群失衡)、精神心理障碍(焦虑、抑郁)等多种因素有关。
IBS与健康对照者的肠道菌群存在广泛差异。
IBS患者肠道菌群的总体特征为:乳酸杆菌、双歧杆菌、大肠杆菌减少,微生物群落的不稳定性增加。
肠道菌群的失调可能通过影响肠道动力、改变肠道通透性和肠道炎症进而导致IBS的发生。
诊断罗马Ⅲ标准反复发作的腹痛或腹部不适,近3个月内发作至少3日/月,合并以下2项或2项以上:(1)症状在排便后缓解;(2)伴有排便频率改变;(3)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罗马Ⅳ标准反复发作的腹痛,近3个月内平均发作至少1日/周,伴有以下2项或2项以上:(1)与排便相关(2)伴有排便频率的改变(3)伴有粪便性状(外观)的改变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诊断标准。
与罗马Ⅲ相比,罗马Ⅳ对IBS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三点变化:(1)删除“腹部不适”。
主要是由于有些国家的语言和文化中“腹部不适”这个词含义模糊,甚至没有这个词。
删除这个词后,患者定义更加精确,且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下诊断的IBS患者更加一致,利于比较临床研究的效果。
(2)将腹部症状发作频率由“3日/月”改为“1日/周”。
罗马委员会开展了一项纳入1162健康人群来源的受试者调查,发现不少正常人均有腹部症状的经历,但90%的人群腹部症状发作频率小于1日/周,因此在症状频率选择了90%分位数来限定为诊断阈值,作出了该项改动。
(3)将“排便后缓解”修改为“与排便相关。
临床实践中发现,少数患者腹部症状并没有因为排便而缓解,而是在排便后加重,修改后可以将这部分患者诊断为IBS。
临床研究发现,有很多患者以罗马Ⅲ为标准,可以诊断IBS,而以罗马Ⅳ为标准,则不可以诊断IBS,新的标准使IBS的诊断率明显下降。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有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有标准
……
生活节奏加快,精神压力增大,以及医疗模式对心理与社会因素的重视,使得一种我们过去并不熟悉的病受到了重视,它就是肠易激综合征。
这是一种功能性肠病,以腹部不适或腹痛伴排便习惯改变为特征,迁延反复,治疗困难,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
但是在我国,对这种病过去缺乏统一的诊断标准,不利于病人的治疗。
日前,在广州召开的首届肠易激综合征学术研讨会上,出台了该病诊疗常规。
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内科主任胡品津教授。
诊断标准与国际接轨
目前,我们实行国际上肠易激综合征普遍采用的罗马Ⅱ诊断标准,如果出现下述表现,提示病人患了此病:
1.过去12个月至少累计有12周(不必是连续的)腹部不适或腹痛,并伴有如下3项症状中的2项:腹部不适或腹痛在排便后缓解;腹部不适或腹痛发生并伴有排便次数的改变;腹部不适或腹痛发生并伴有粪便性状的改变。
2.下述症状越多越支持诊断:排便频率异常(每天排便大于3次或每周排便小于3次);粪便性状异常(硬便或水样便);粪便排出过程异常(费力、急迫感、排便不净感);黏液便;胃肠胀气
或腹部膨胀感。
在出现这些症状时,缺乏可以解释症状的形态学
和生化异常。
这种标准的好处是什么呢?
专家认为,它建立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属肠道的功能性疾病),强调腹部不适或腹痛与排便的关系,从而有别于其他肠道功能性疾病。
此外,标准将判断的时程延长至12个月,可使器质性疾病特别是肠道肿瘤的漏诊几率降低。
再者,标准在必备条件中没有对排便次数和粪便性状作硬性规定,只强调腹部不适或腹痛伴随有排便次数和粪便性状的改变,可使更多病例得到诊断,提高了诊断的敏感性。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和治疗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和治疗*导读:由于本征的病因及临床表现因个体不同而存在较在差异,故治疗时应遵守个体化原则,针对患者病情,制定出灵活的治疗方案。
现将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介绍如下:肠易激综合征诊断和治疗?……由于本征的病因及临床表现因个体不同而存在较在差异,故治疗时应遵守个体化原则,针对患者病情,制定出灵活的治疗方案。
现将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介绍如下:肠易激综合征诊断和治疗?ibs目前尚无统一诊断标准和特异性诊断方法,下面几种诊断可供参考。
㈠国内86年11月全国慢性腹泻学术会制定ibs临床诊断标准为:1、以腹痛、腹胀、腹泻及便秘等为主诉,伴有全身性神经官能症状。
2、一般情况良好,无消瘦及发热,系统体检仅发现腹部压痛。
3、多数粪常规及培养(至少3次)均阴性,粪潜血试验阴性。
4、x线钡剂灌肠检查无阴性发现,或结肠有激惹征象。
5、纤维结肠镜示部分患者有运动亢进,无明显粘膜异常,组织学检查基本正常。
6、血、尿常规正常、血沉正常。
7、无痢疾、血吸虫等病史,试验性治疗无效。
临床研究选择病例时,其病程应超过二年。
㈡1988年9月在罗马召开国际消化系病学会制定ibs诊断标准为:1、腹痛:①便后腹痛减轻;②腹痛与排便次数和粪便硬度有关。
2、排便障碍:①排便次数有变化;②粪便性状不一,可呈硬、软、水样;③粘液排出。
3、常有腹胀或胀满感。
此外,尚有上消化道症状、精神症状和全身其他症状。
㈢1989年日本川上的ibs诊断标准为:1、有ibs的典型症状:⑴儿童时有腹痛病史;⑵因腹部剧痛,曾需紧急治疗;⑶以往常有腹痛;⑷腹部得暖则疼痛减轻;⑸排便后,腹痛减轻;⑹可见肠管功能异常;⑺排便诱发腹痛;⑻腹痛伴腹泻;⑼腹泻、便秘交替;⑽以前有腹泻或便秘的病史;⑾兔粪状便;⑿有兔粪状便和腹痛;⒀粪便中可见粘液。
如有上述6项即可怀疑本征。
2、一般检查无异常,无发热,红细胞、白细胞、血红蛋白、血沉等均正常。
3、粪便潜血试验阳性。
4、大肠x线检查未见异常,必要时行大肠内窥镜检查。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种肠胃疾病,通常表现为腹泻、便秘和腹痛等症状。
由于这些症状非常普遍,因此诊断IBS需要符合特定的标准。
本文将对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进行分步骤的阐述。
1. 排除其他疾病首先,确认患者的症状是由IBS引起的必须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例如,炎症性肠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等疾病也会出现类似的症状。
因此,常常需要通过医生的问诊和其他检查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疾病。
2. 应用罗马标准在确定没有其他疾病存在之后,医生通常会使用罗马标准来确诊该患者是否有IBS。
罗马标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IBS诊断标准。
根据这个标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排除其他疾病。
(2)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而且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之一:- 疼痛与排便有关系- 疼痛的性质和位置与IBS相符- 疼痛的缓解与IBS治疗相符(3)存在与排便相关的变化,过度的腹泻或便秘,通常是指排便频率的变化,而不是排便量的变化。
3. 按照症状分类在诊断为IBS的情况下,还需要按照症状继续分类。
根据罗马标准,IBS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以腹部疼痛为主要症状,并且有过度腹泻或便秘的情况。
(2)以便秘为主要症状,并且有腹痛。
(3)以腹胀和不适为主要症状,有腹痛和排便不规律等症状。
4. 应用其他辅助手段除了上述步骤,医生还可以使用其他辅助手段来确定IBS的诊断。
例如,可以使用结肠镜检查来排除其他肠胃疾病的可能性。
同时,还可以使用特定的血液测试或粪便测试来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总之,IBS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肠胃疾病,对于确诊IBS需要使用罗马标准,并且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一旦确定了IBS的诊断,还需要按照症状分类,以便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IBS的症状和严重程度因人而异,因此需要按照每位患者的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肠易激综合征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与罗马III诊断标准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是一种非器质性胃肠道功能紊乱性疾病.由于遗传和心理因素的作用,导致胃肠道功能的易感性,出现胃肠道运动异常、内脏高敏感和黏膜免疫的变化,者表现为与排便或排便习惯改变相关的腹痛或不适,并有排便紊乱的特点的改变。
一、IBS罗马Ⅲ诊断标准在最近的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症状。
并具有下列中的2项或2项以上:①排便后症状改善。
②伴随排便频率的改变。
③伴随粪便性状的改变。
诊断标准建立于患者至少在诊断前的6个月内出现症状,并在最近的3个月持续存在,在观察期间疼痛(不适)症状的频率至少一周2天。
下列症状可支持IBS的诊断:①异常的排便频率:a.每周≤3次排便或b.每天>3次排便。
②异常的粪便性状:c.块状便/硬便或d.松散便/稀水便。
③排便费力。
④排便急迫感或排便不尽感。
⑤排出黏液。
⑥腹胀。
二、IBS的诊断IBS的诊断主要依据患者具有腹痛和腹部不适症状,并伴有排便习惯紊乱和粪便性状改变。
患者与排便相关的疼痛和腹部不适可能来源于肠道.烧心、纤维肌痛、头痛、背痛和生殖泌尿系症状等是与IBS相关的症状,不能作为诊断的依据,当IBS加重时这些症状也会加重,这可能与心理因素的影响有关。
IBS可与器质性胃肠疾病共存,患者缺乏特异性的体征,但可能存在腹部触痛。
发热、胃肠出血、体重下降、贫血和腹部包块等“报警”症状或征象,不能归咎于IBS,但可以伴随发生。
女性患者经期IBS症状可能加重,盆腔痛等妇科的症状可以干扰IBS的诊断。
确定IBS的诊断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根据不同患者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实验室和辅助检查。
临床实践证实多数患者不需要检查就可得以诊断。
由于IBS具有持续性、复发性的特点,相当比例的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因此,不必要的检查可能会影响患者对诊断的信心和对医师的信任阎,在临床上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病程、症状严重程度、心理因素、“报警”症状和胃肠道疾病的家族史,来决定是否选择对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仅供参考)
肠易激综合征一、概述肠易激综合症(irritable bowel syndiome,IBS)是一种以肠道功能紊乱为特征的慢性疾病,其临床特点是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伴有排便习惯改变或排便异常。
据流行病学调查,IBS症状人群的总体患病率多在5%~25%之间,门诊就诊率约30%,严重影响生活质量[1]。
二、诊断(一)临床表现1.腹痛或腹部不适感[2]疼痛性质多样,可为隐痛、胀痛、灼痛及痉挛样疼痛。
程度各异,轻者仅为轻微不适,重者甚至影响正常生活。
疼痛部位多位于左下腹部,或为全腹疼痛。
多伴有腹胀。
起病缓慢,间歇性发作,不具特异性,症状的出现或加重常与精神心理因素或应激状态有关,白天明显,排便常发生于早餐后,睡眠中极少出现。
2.排便异常[3]排便次数>3次/日或<3次/周。
性状为稀便、水样便或干硬便,可伴黏液,排便费力或不尽感,但无血便,也可表现为秘泻交替。
3.肠外症状可有上消化道症状如烧心、早饱、恶心、呕吐、嗳气等,部分病人有明显的焦虑或抑郁表现。
(二)实验室检查[4]各种临床检查的目的主要在于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
1.血常规(包括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白红蛋白量、白细胞分类)和红细胞沉降率均应在正常范围内。
2.粪便检查可见到黏液,但不应有较多的红、白细胞,隐血试验应为阴性,也无致病菌、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和包囊、其他肠原虫、血吸虫卵等。
3.口服钡餐示钡剂迅速充盈小肠和结肠,钡剂经小肠时间显著缩短,此点颇为突出。
钡剂灌肠x射线检查示结肠充盈迅速、结肠腔普遍变细呈索条状(索状征),或节段性变细,或袋形增多和加深,特别以在横结肠为突出和典型;结肠形态可有变化,甚至和变细的肠段交替出现某些肠段袋形消失或轻度扩张,但从无粘膜破坏、溃疡、固定狭窄、充盈缺损等征象。
在进行x射线检查前,宜用温盐水作清洁灌肠,因为用皂水或寒冷液体灌肠均能引起结肠痉挛和类似本病的x射线图像。
口服导泻剂也将影响检查结果。
4.纤维结肠镜检查常由于结肠的强烈收缩,器械不易进入满意的深度,此时病人常诉说有左下腹痛。
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
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经常有很多患者在治疗肠易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对病症进行判断的,为了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以下由广州海军医院胃肠专家对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作出介绍。
专家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7-120.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1986年我国制定的肠易激综合症临床诊断参考标准为:1、以腹痛、腹胀、腹泻或便秘为主诉,伴有全身性神经症状(症状持续或反复超过3个月)2、一般情况良好,无消瘦及发热,系统体检仅发现3、多次粪常规及培养(至少3次)均阴性,粪隐血试验阴性4、X线钡剂灌肠检查无阳性发现,或结肠有激惹征象5、结肠镜示部分患者运动亢进,无明显黏膜异常,组织学检查基本正常6、血、尿常规正常,血沉正常7、无痢疾、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史,试验性治疗无效(注:指甲硝唑试验治疗和停用乳制品)符合上述标准者,一般可作出临床诊断。
但要注意与一些表现隐匿或症状不典型的其它疾病鉴别,对诊断有怀疑者可选择有关的进一步检查,在肠胃病当中,还有很多的肠胃病都会有以上的一些病症。
肠易激综合症诊断标准是怎样的?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了肠易激综合症,肠易激综合症的患者要注意日常的生活中饮食、工作、情绪等因素等影响。
肠易激综合症是怎么回事肠易激综合症是怎么回事?很多肠炎患者对肠易激综合症是怎么回事并不清楚,不断有患者重复提问到个问题。
肠易激综合症简IBS是一种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伴排便习惯改变为特征的功能性肠病。
肠易激综合症的临床表现有哪些呢?(1):肠易激综合症胃肠动力学异常:以便秘、腹痛为主要表现者3次每分钟慢波频率明显增加。
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高幅收缩波明显增加。
采用放射性核素显像技术显示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口-盲肠通过时间较正常人明显增快,而便秘型正相反。
(2):肠易激综合症精神因素:肠易激综合征病人存在个性异常,焦虑、抑郁积分明显高于正常人。
(3):肠易激综合症内脏感知异常:肠易激综合征病人直肠充气疼痛阈值明显低于正常对照者。
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IBS-D)是一种常见的消化系统问题,它会给患者带来长期的不适和困扰。
对于IBS-D的诊断,存在一些具体的标准和方法,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探讨。
一、诊断标准的深度探讨在诊断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症状持续时间:根据罗马Ⅱ标准,必须有连续12周或更长时间的症状。
这一点反映了IBS-D是一种长期性的疾病,而非一时的偶发现象。
2. 疼痛情况:患者通常会伴随着腹痛,但不会出现在睡眠时醒来的情况。
这一点与其他肠道疾病有所区别,是诊断的重要依据。
3. 大便习惯:通常会伴有腹泻,表现为水样便或泻泄。
同时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腹泻,有助于确诊IBS-D。
以上是根据专业标准对IBS-D的诊断要求,这些标准从症状持续时间、疼痛情况和大便习惯等方面详细规定了诊断要点,为医生提供了明确的诊断依据。
二、诊断标准的广度探讨除了以上标准外,还有一些新的方法和技术用于IBS-D的诊断:1. 生物标志物:一些研究指出,IBS-D患者的血液中可能存在特定的生物标志物,通过检测这些生物标志物可以帮助进行诊断和鉴别。
2. 医学影像:结肠镜和其他医学影像技术可以帮助医生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相似症状的肠道疾病,从而更准确地诊断IBS-D。
综合以上的诊断标准和方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患者的症状,从而更准确地诊断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为接下来的治疗提供依据。
总结与回顾:经过对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进行深度和广度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诊断IBS-D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疼痛情况、大便习惯以及一些新的诊断方法。
在实际诊断中,医生需要结合临床经验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诊断结果。
对于患者来说,及时就诊、配合医生的诊断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的观点看来,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在不断完善和创新,新的生物标志物和医学影像技术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ibs诊断流程
ibs诊断流程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种功能性肠病,主要表现为腹部不适和排便习惯改变,但并未伴随结构性的器质性改变。
其具体病因及发病机制尚不完全明确,可能与肠道感觉过敏、肠道运动异常、肠道感染、心理压力等多种因素有关。
一、IBS诊断流程概述IBS的诊断通常涉及一系列步骤,以确保对患者的全面了解和准确分类。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对患者病情的评估、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
二、评估病情和病史诊断IBS时,医生会详细询问患者的症状,包括腹痛、腹胀、腹泻、便秘等,以及这些症状的频率、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等。
此外,还会了解患者的饮食、生活方式、心理状态及既往病史。
这些信息有助于判断患者是否可能患有IBS。
三、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包括腹部触诊、听诊等,以了解腹部是否存在压痛、反跳痛等异常体征。
实验室检查通常包括粪常规,以排除感染等器质性病变。
如有需要,医生还可能建议进行消化道内镜检查、肠道黏膜活检等进一步检查,以明确病因。
四、诊断分型及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检查结果,医生将IBS分为不同的亚型,如IBS-D (腹泻型)、IBS-C(便秘型)、IBS-A(腹泻便秘交替型)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IBS,医生会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如调整饮食结构、改善生活方式、药物治疗或心理干预等。
五、随访与复发预防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定期随访患者,评估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同时,也会向患者普及IBS的日常护理知识,指导患者如何在生活中预防IBS复发。
例如保持良好心态、规律作息、合理饮食等。
六、案例分析某患者李先生因长期腹痛、腹泻就诊,经过医生详细的病情评估和实验室检查,诊断为IBS-D型。
医生建议患者调整饮食,避免诱发食物,同时辅以药物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患者自身的调整,李先生的症状得到显著改善。
在这个案例中,医生通过仔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检以及实验室检查,结合患者的症状,对其进行了准确的IBS分型,并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导读: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以腹痛、腹泻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的功能性肠病。
肠易激综合征简称IBS,主要分为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和不定型三种。
腹泻型主要指松散粪便超过总排便次数的25%,干硬粪便少于总排便次数的25%;便秘型主要指患者排出干硬粪便超过排便次数的25%而松散粪便少于排便总次数的25%;混合型主要指排除干硬粪便与松散粪便的次数均占总排便次数的25%以上;不定型主要指患者排出的干硬粪便与松散粪便的次数均不超过总排便次数的25%。
不同类型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相似,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是什么?……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以腹痛、腹泻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的功能性肠病。
肠易激综合征简称IBS,主要分为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和不定型三种。
腹泻型主要指松散粪便超过总排便次数的25%,干硬粪便少于总排便次数的25%;便秘型主要指患者排出干硬粪便超过排便次数的25%而松散粪便少于排便总次数的25%;混合型主要指排除干硬粪便与松散粪便的次数均占总排便次数的25%以上;不定型主要指患者排出的干硬粪便与松散粪便的次数均不超过总排便次数的25%。
不同类型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相似,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是什么?*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肠易激综合征必备症状和非必备症状是医生诊断疾病的标准。
肠易激综合征的必备症状有(1)腹部不适或腹痛且排便次数增加或减少;(2)腹部不适或腹痛、排便后症状缓解;(3)腹部不适或腹痛且大便稀薄或大便干硬;非必备症状有(1)大便形状为水样状或块状;(2)大便含有黏液;(3)排便次数每日大于3次或者每星期少于3次;(4)腹部有膨胀感或胃肠胀气。
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在在一年内至少有12个月出现腹部不适或腹痛的症状,并且具有上述必备症状的其中两项症状。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流程病史和查体:腹痛是IBS患者最主要的症状,一般在进食后加重,排便或排气后缓解;其疼痛多位于下腹部,性质和程度不一,伴有腹泻或便秘,多伴有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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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征
一、概述
肠易激综合症(irritable bowel syndiome,IBS)是一种以肠道功能紊乱为特征的慢性疾病,其临床特点是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伴有排便习惯改变或排便异常。
据流行病学调查,IBS症状人群的总体患病率多在5%~25%之间,门诊就诊率约30%,严重影响生活质量[1]。
二、诊断
(一)临床表现
1.腹痛或腹部不适感[2]疼痛性质多样,可为隐痛、胀痛、灼痛及痉挛样疼痛。
程度各异,轻者仅为轻微不适,重者甚至影响正常生活。
疼痛部位多位于左下腹部,或为全腹疼痛。
多伴有腹胀。
起病缓慢,间歇性发作,不具特异性,症状的出现或加重常与精神心理因素或应激状态有关,白天明显,排便常发生于早餐后,睡眠中极少出现。
2.排便异常[3]排便次数>3次/日或<3次/周。
性状为稀便、水样便或干硬便,可伴黏液,排便费力或不尽感,但无血便,也可表现为秘泻交替。
3.肠外症状可有上消化道症状如烧心、早饱、恶心、呕吐、嗳气等,部分病人有明显的焦虑或抑郁表现。
(二)实验室检查[4]各种临床检查的目的主要在于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
1.血常规(包括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白红蛋白量、白细胞分类)和红细胞沉降率均应在正常范围内。
2.粪便检查可见到黏液,但不应有较多的红、白细胞,隐血试验应为阴性,也无致病菌、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和包囊、其他肠原虫、血吸虫卵等。
3.口服钡餐示钡剂迅速充盈小肠和结肠,钡剂经小肠时间显著缩短,此点颇为突出。
钡剂灌肠x射线检查示结肠充盈迅速、结肠腔普遍变细呈索条状(索状征),或节段性变细,或袋形增多和加深,特别以在横结肠为突出和典型;结肠形态可有变化,甚至和变细的肠段交替出现某些肠段袋形消失或轻度扩张,但从无粘膜破坏、溃疡、固定狭窄、充盈缺损等征象。
在进行x射线检查前,宜用温盐水作清洁灌肠,因为用皂水或寒冷液体灌肠均能引起结肠痉挛和类似本病的x射线图像。
口服导泻剂也将影响检查结果。
4.纤维结肠镜检查常由于结肠的强烈收缩,器械不易进入满意的深度,此时病人常诉说有左下腹痛。
所见肠膜可有轻度充血水肿和过度黏液分泌,但无出血、粘膜脆弱易碎、颗粒状息肉、溃疡等,粘膜活检正常。
此外,肠道消化和吸收功能试验、钡餐检查上中消化道等一般不作为本病的常规检查,但可在鉴别诊断中选用。
(三)诊断标准
1.罗马Ⅲ诊断标准[5]: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最近3个月中每月至少发作3天,并伴有2个或更多的以下症状:(1)排便后腹痛或不适症状改善(不适是指非疼痛性质的不舒服感觉。
诊断时以上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以上);(2)发作伴有排便频率的改变;(3)发作伴有粪便性状的改变。
以下症状并非诊断所必需,但支持IBS 的诊断:①排便频率异常:每周≤3次或每天>3次;②粪便性状异常:硬粪、糊样粪或水样粪;③排便费力;④排便急迫感、不尽感⑤排出黏液⑥腹胀。
2.罗马Ⅲ分型[6] 罗马Ⅲ诊断标准提出根据粪便的性状进行分型。
在没有使用泻剂和止泻剂的情况下,可应用Bristol 粪便性状量表,判断粪便性状。
1型:硬块状便为坚果状(不易排出)。
2型:腊肠状但成块。
3型:腊肠状但表面有裂缝。
4型:腊肠状平滑软便。
5型:有明确边界的软团状物(易于排出)。
6型:整齐边界的松散片状物,糊状便或水样便。
7型:没有固体成分,完全是液体。
1型和2型判断为便秘,6型和7型判断为腹泻。
IBS 的分型包括IBS 腹泻型、IBS 便秘型、IBS 混合型和IBS 不定型。
见图1。
图1
3.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路径[5] :见图2。
0 25 50 75 100
不定型IBS 100
75
50
25
便秘型IBS
混合型IBS 腹泻型IBS
%
硬粪或干球粪
%糊状粪或水样粪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