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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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税筹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税筹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分两类,第一类是直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二类是针对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行业出台的间接税收扶持政策。

按以上两个类别,就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切度比较高的税收优惠政策,给大家作重点介绍。

第一类:直接扶持农民合作社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一)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有4项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

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初级产品。

如粮食、中药材、蔬菜、烟叶、茶叶等种植业产品和肉、蛋、禽、奶、动物皮张等畜牧产品。

注意:销售本社生产的农产品收入不包括粮食贩卖。

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三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等业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其他市场主体生产符合免税的饲料产品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饲料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等五类。

以上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同时,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有2项一是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就是按10%计算企业所得税。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一、农产品生产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免征合作社注册费。

1.2 农村土地托管运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村土地托管项目,土地托管费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减免。

2:农村家庭农场税收优惠政策2.1 家庭农场免征土地使用税家庭农场使用的耕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2 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3 家庭农场合法经营收入家庭农场合法经营收入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批发销售税收优惠政策1.1 农产品批发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2 农产品批发企业增值税抵扣政策农产品批发企业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1.3 农产品批发市场免征房产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免征房产税。

2:农产品零售税收优惠政策2.1 农产品零售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零售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2 农产品零售便利店免征营业税农产品零售便利店免征营业税。

三、农产品加工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1.1 入库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入库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

1.2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年度利润免征所得税。

2:农产品深加工税收优惠政策2.1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2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附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注释:1: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结合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旨在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2:农村土地托管运营项目:农民将土地托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并获取相应的土地托管费。

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通 发 票 。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从 合 作 社 购 进 的 免 税 农 产 品 ,可 以 凭 合 作 社 开 具 的 普通 发 票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扣 除
为和不 间断、经常性生产销售 行为 ,
根 据 税 法 的规 定 ,灵 活 核 定 合 作 社 பைடு நூலகம்
纳税 申报 期 限 。
起 ,免 征 土地 使 用税 5 ;江西 省 农 业 展 的 意 见 》规 定 ,合 作 社 新 办 服 务性 本 社 成 员 生 产 的 农 产 品 ,应 当 开 具 普 年
1 4 中 农 合作 国 民 社



2 1 年9 第9 00 月 期
■ 圈
■■
从 合 作 社 生产 销 售 的 实 际 情 况 出 发 , 注 意 区分 季 节 性 、 临 时 性 生 产 销 售 行
作社 税收优 惠政 策 的建 议。
合作 社 直 接 用于 农 、林 、牧 、 渔 业 的 如 符合 税 收 优 惠 条 件 ,可 按 税 法 规 定 生 产 用 地 免 缴 土 地 使 用税 ;合 作 社 依 享 受 企 业 所 得税 减 免 优 惠 , 《 南 省 河
免 征 房 产 税 和 城 镇 土地 使 用税
抵 扣 增 值 税
江 苏 、 广 东 等 地 合 作 社 普 通 发
生 产 用 地 ,免 征 城 镇 土地 使 用税 。 还 得税 :江 西 省 八 部 门意 见规 定 ,合作
规定对废弃土地依法整治和 改造的 ,
社 提 供 的 技 术 服 务 或 劳 务所 取 得 的 收 票 具 有 与 增值 税 发 票 相 同效 力 ,浙 江
农 机 ,免 征 增 值 税 ;对合 作 社 与 本 社

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

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

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现代农业已经从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农民合作社成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发展农民合作社,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优惠政策首先,政府为了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推出了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收入,政府减免或免征一定比例的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以减轻其负担,促进其发展。

二、金融支持政策其次,政府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的金融发展。

通过设立专门的农业信贷政策和基金,提供贷款资金和低息贷款支持,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性。

三、土地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的支持。

政府为了促进农民合作社的成立,提供土地政策支持。

例如,在合适的地段,政府提供给农民合作社免费或者低价使用的土地,使其能够更好地发展。

四、技术培训政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农民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政府为其推出了技术培训政策。

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合作社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五、市场准入政策为了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出了市场准入政策。

政府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准入机会,帮助其更好地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六、资源整合政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还需要资源的整合和优化。

政府为此推出了资源整合政策,鼓励农民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为农产品增值和延伸产业链提供有力保障。

七、信息服务政策信息服务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通过建设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先进的、及时的、全面的信息支持,帮助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等于减少合作社经营成本,国家与各地方政府连续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合作社发展,分别从税收减免、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用水用电、农产品流通等多方面予以优惠。

优惠政策之注册费用减免对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收取费用,包括登记费、执照工本费。

有条件的基层工商登记机关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者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

优惠政策之四项税收减免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l p牛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免征印花税。

.合作社从事农、林木、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之金融政策优惠各级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信用货款提供担保服务。

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在2009年上半年,对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建立信用档案。

将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合作社信贷领域,积极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需求。

适当前移贷前调查环节,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合作社及社员的货款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贷款需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满足。

优先选择在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怅并纳入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范围内统一推进。

优惠政策之土地政策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合作社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二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二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优惠政策之用水用电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哪些补贴优惠政策

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哪些补贴优惠政策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哪些补贴优惠政策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的一种组织,对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提高农村的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国家也非常重视农村合作社的建设,不断出台一些优惠的政策,那么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哪些补贴优惠政策?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家对农村合作社有什么补贴优惠政策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三、涉农项目支持政策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目前,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新一轮“菜蓝子”工程、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

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所得税优惠政策:
1.免征所得税:农业合作社的纯收入(即除去成员分得、政策性资金等)免征所得税。

2.减免所得税:对依法设立的农业合作社,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减按25%征收所得税。

3.增值从价减除法:农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按照增值从价减除法征收增值税。

二、土地利用税优惠政策:
1.农业合作社创办人或成员以土地作为出资入股时,可以按照散地合并的原则激励,享受优惠的土地利用税政策。

2.对农业生产保护区内的农业合作社,提供土地利用税优惠,减免或免征土地利用税。

三、农业资金扶持政策:
1.对农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

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贴息资金支持。

2.农业合作社的借款利息可以享受财政贴息或财政贴保险费等优惠政策。

四、农业关税减免政策:
1.农业合作社通过进口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时,可以享受农业关税减免政策,降低生产成本。

2.对农村电商等农业合作社内销产品享受的关税减免政策给予全额退税。

五、农业合作社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六、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与管理:
同时,税收部门对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总结起来,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所得税优惠、土地利用税优惠、农业资金扶持、农业关税减免、车辆购置税免征等方面,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

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崇。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旨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经济支持。

本文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了解并适应相关政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税收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税务登记,申领纳税人识别号,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税务机关会根据登记信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归类,并为其提供相关税收政策的指导和咨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政策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对其实行了一些税收免除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这也就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可以不用再缴纳增值税,减轻了其经营成本。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就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所得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免税,进一步刺激了其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免税政策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是土地使用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占用土地时可以享受减免或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减轻了其土地成本压力。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使用的非农业建筑面积税收优惠政策。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申报和缴纳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额,并及时缴纳税款。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当保留并及时更新相关的财务会计文件和税务记录,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不断壮大,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逐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政策。

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是其中之一,旨在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负担,激发其活力,促进乡村振兴。

二、政策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其不同性质和经营状况,享受相应比例的所得税减免。

2.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纳税义务。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由相关税收部门另行发布。

三、减免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组织:1.农村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

2.乡村企业:包括农村企业、村集体企业等。

3.农村服务组织:包括农村电商服务站、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等。

四、政策效果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于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可以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规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五、政策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建议相关部门在执行中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简化申报程序,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负担。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得税减免政策的认知度。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六、结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税减免政策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通过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将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希望各级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关于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汇总

关于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汇总

关于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汇总农业合作社是一种农民自愿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旨在通过协作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些关于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的汇总。

第一,农业用地政策。

为了鼓励农民组建农业合作社,许多地区提供土地资源供给和土地使用补贴。

这使得农民可以更容易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并享受低廉的租金或者免费使用土地的机会。

此外,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农业用地保护政策,以保护农业用地的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第二,财税扶持政策。

为了减轻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负担,一些地区给予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

比如,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

另外,一些地区还给予农业合作社财政补贴,以支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三,金融扶持政策。

为了解决农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机构,为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和信贷支持。

通常,这些金融机构会给予较低的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以帮助农业合作社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市场准入政策。

为了促进农业合作社的集体销售和市场准入,一些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比如,给予农业合作社市场准入优先权,支持农业合作社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电商平台等。

此外,一些地区还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和市场推广活动,帮助农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总之,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农民自愿组织的集体经济形式,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非常重要。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许多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涵盖了土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技术支持政策和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为农民合作社减轻了经营负担,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收入增加。

本文将对农民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论述。

第一章: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多种挑战和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合作社的经营成本,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二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1. 入股资金免税:农民合作社的入股资金不纳税,这为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这一政策鼓励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共同分享发展红利。

2. 产品销售免税:农民合作社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降低了农产品价格,增强了合作社的竞争力。

同时,也促使更多农民将农田投入到农产品生产中,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3. 投资项目税收减免:农民合作社投资农业生产项目的,根据投资额度的不同,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

这项政策激励了农民积极投资兴办农业产业,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第三章: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广和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需要得到农民合作社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使政策更好地为合作社发挥作用,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宣传,使农民了解并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简化合作社的纳税流程,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税收遵从度。

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和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它提高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长足发展。

然而,也要看到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等。

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改进政策,加强监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增加宣传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了解政策,激发其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鉴于我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之中,为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掌握相关内容,现按照税种对相关优惠政策综述如下: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也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从事销售货物(包括农产品、农资等)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可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二)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

(财税〔2008〕81号)(三)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10〕75号)(四)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

(财税〔2011〕137号)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08〕81号)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征收的一个税种。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政策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土地流转补贴: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对流转
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

2.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
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
价。

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4.贷款补贴: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
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申请流程还需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规定实施。

另外,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官网和相关媒体以获取最新信息。

合作社购销自产农产品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合作社购销自产农产品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测报和防治的业务;④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⑤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⑥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2.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条件为:①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②农业生产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农业生产。

3. 农民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条件为:①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 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农民合作社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条件为:①纳税人为农民合作社;②农用物资销售给本社成员;③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以外的其他类型农用物资销售暂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民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2%)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的农产品,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的农产品,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的农产品,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用什么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1、增值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虽属列举的农产品,但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2、印花税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所得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的规定,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进一步明确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农业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

4、土地使用税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按照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

6、车船税优惠:《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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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
5
印花税 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免征印花税.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 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 6 个人所得税 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 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惠政策汇总
政策依据 财税〔2008〕81号、
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 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 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 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3
房产税 、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
税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使用的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 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 号)第十五条、财税字〔 1995〕52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财 税 〔 2016 〕 1 号 、 财 税 (2019)12号 财 税 〔 2016 〕 1 号 、 财 税 (2019)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 令第483号)第六条
财税〔2008〕81号
财税(2004)30号
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序号
税种
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
农业产品,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
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
1
增值税 税。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销售的,免征
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 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 所得税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 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 2 企业所得税 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 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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