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帐操作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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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财务工作指南
——会计对帐流程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HSBC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文件信息
文件修改记录
1.总则
1.1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在公司内部建立持
续、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人
寿主要会计政策》、《XX人寿会计核算办法》以及《集团财务职能指令手
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流程。
1.2本流程适用于总公司财务会计部及各级分支机构财务会计部。
1.3本公司的对帐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一的政策和规定,必须遵循本公司会
计政策,必须遵循集团公司财务控制要求。
1.4本公司各级机构领导负有组织领导本级公司贯彻执行本办法的责任,支持
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1.5本办法由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背景简述
《集团财务职能指令手册》B.5.1.6规定,各单位必须确保长期保持一个活跃的财务控制环境。应对交易记录和合并的准确性进行管理控制,包括交易、审计追踪和对账的编辑。要求进行一次彻底的、签名的审计流程,以协助控制财务报告信息的品质。
3. 对帐原则
3.1 对帐主要是指通过独立的内部控制程序来检查并确认各会计科目余额及
其交易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如获取银行对账单(第三方资料)
比对公司帐面余额是否与其一致。
3.2 每月财务部需根据集团要求安排专人进行月末总帐核对、不定期暂记账抽
查及银行对账:
3.2.1 总帐核对(Month-end Reconciliation)。总帐核对是指在每月末关帐
后,由财务部独立专员控制并分部门执行的资产负债表各个科目原始资
料与财务报表余额核对工作。
3.2.2 不定期暂记帐抽查(Surprise Check)。不定期暂记帐抽查是指每月由
财务部独立专员控制,随机选择抽查日期,并指定科目核对人进行对账
的过程。主要关注暂记帐科目性质,用途及使用是否正确,帐龄是否合
理。
3.2.3 银行对帐(Bank Reconciliation)。银行对帐是每月末财务部科目核对
人比对月末银行对账单余额及月末银行帐面余额,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
表的过程。
3.3 必须严格定期进行最新的全面会计对账。包括但不限于与往来帐、暂记帐
户、总分类账、托管和保存记录、保管人、公司间、分支机构间和其他公
司内部余额相关的对账,以便保持集团会计记录的完整性。
3.4 必须有一位指定人员(核对报告编制人)对所有对账进行单独审核,所有
原始资料需清晰整理归档。
3.5 确认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该错误存在的潜在风险,按科目性质,
选择性地进行账龄分析。
3.6 对账过程应职责分明,每个资产负债表科目都应指定相应的科目负责人和
审核人,审核人应独立于原始资料的准备。
3.7 对账应涵盖系统内所有资产负债表科目,包括PRC科目及IFRS调整科目。
每个科目都必须得到合理核对并证实
3.8 对账频率由科目本身的重要性以及交易发生频率决定,但至少一个月对账
一次
3.9 财务总监需保证月度对账持续更新,对帐差异都获得合理解释。每月对账
证书需详细说明差异原因,性质,以及未调平事项。对账证书需在规定日
期当日或之前上交,不得延误。
4. 职能解释
4.1 核对报告审阅人(Reconciliation Report Reviewer)。指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人,包括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每月末所有由核对报告编制人编制的
总账核对报告必须经财务负责人独立审阅,并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4.2 核对报告编制人(Reconciliation Report Preparer)指专门负责公司全
面总帐核对工作的人员,归属于财务部。该人员必须独立于所有相关科目
原始资料的准备,理解总账核对制度的核心内容及内部控制要求,并对科
目性质、科目用途、科目使用情况及及相关的第三方证明材料或相关系统
数据有充分足够的了解。核对报告编制人需在每月末将对帐信息传达至各
部门科目负责人,并审阅各部门上交的对帐资料。
4.3 科目负责人(Account Owner)。所有总账核对报告制度涉及科目都应落实
到具体的科目负责人,并以书面方式加以签字确认。科目负责人须对科目
余额及其交易情况有充分了解,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有全部
责任。科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系统情况,流程安排并结合内控要求为科目设
定核对期间,设定完成后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应时点进行核对确认。
4.4 科目核对人(Account Reviewer)。指各部门科目负责人指定的,独立于
本部门相关科目原始资料准备的人员。在对帐过程中,科目核对人需要配
合核对报告编制人的工作,完成本部门的帐务核对资料准备工作并按要求
填制月度部门科目余额核对表。
4.5 暂记账抽查核对人(Surprising Checker)。由内审部门选出的执行不定
期暂记账核查的人员。该人员需独立于做帐,帐务核准及月末帐务核对工
作。若有特殊情况,需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其任职资格。
5. 职能分工
5.1 核对报告审阅人职责如下:
5.1.1 独立审阅每月月末所有总账核对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5.1.2 审阅关注事项包括
➢非常见交易事项及大额交易事项
➢长期未结清或无法结清的科目余额及解决进度
5.1.3 以上事项需披露内容包括
➢入账日期、发生日期
➢相关证明材料
➢实际情况说明及核对情况说明。
5.2 核对报告编制人职责如下:
5.2.1 审核所有账上余额与第三方证明材料或不同系统报告之间的完整性、正
确性和一致性
5.2.2 保证总账核对报告及时准确地报送给报告审阅人和首席财务执行官
5.2.3 与科目负责人及时沟通一起对未结清余额进行原因解释
5.2.4 归集并注明长期未结清交易(账龄超过90天)及大额未结清交易提请
报告审阅人关注。
5.2.5 每月月底之前,及时通知记账人员就上月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进行调
整的内容及时调整入账,通知相关部门清理超过正常期限的往来余额。
5.2.6 对于未结清科目余额的核对清查应遵循的注意事项:
➢与第三方联系人确认是否存在未达账项
➢确认科目余额的结清是否存在任何实际障碍或困难
➢确认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解释是否已经保存完整
➢确认所有相关部门之间及与第三方联系人之间的联系都以书面方
式进行并保存完整
➢保持与相关业务部门对科目余额结清情况的密切关注和定期沟通
➢如未能在预期时间结清科目余额或存在非正常 / 大额未结清科
目余额,应及时告知上级主管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进行
清查、结算
5.3 科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5.3.1 对科目余额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