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119575]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2篇)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保障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提供信息、咨询、评估、经纪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
第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守客户隐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规范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第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欺诈客户。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客户隐私,不得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纳税,不得偷逃税款。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所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应遵循诚实、公正、合法、保密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具备从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管理,接受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应注重知识更新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八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明其合法经营,证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规定配置从业人员、征求意见、实施考核等程序,吸引优秀人材参预服务。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库,记录从业人员名册、学历、职称等信息。
第十一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从业证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二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懂得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走向等相关知识,并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
第十三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坚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章服务质量保障第十四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提供全面专业的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真实、详尽的信息。
第十六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以客户满意度为第一目标,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确保对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第十八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第四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九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有效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doc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doc一、总则1.1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1.3房地产中介合同是指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就提供房地产买卖、租赁、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二、合同订立2.1房地产中介机构在订立合同前,应向委托人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告知委托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权利义务等信息。
(1)当事人基本信息;(2)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双方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7)其他约定事项。
2.3房地产中介合同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三、合同履行3.1房地产中介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3.2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3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下列行为:(1)捏造、散布虚假信息;(2)与一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3)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4.1房地产中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4.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3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违反合同约定,委托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附则5.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所有。
附件:房地产中介合同范本(注:附件内容应包括房地产中介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
)========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商业地产中介服务增加条款:(1)商业地产的经营范围和用途限制;(2)商业地产的租赁价格及调整机制;(3)商业地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2024年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
2024年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中介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介机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租赁、评估、中介贷款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四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经营。
第五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七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主动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与客户签订中介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中介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地产信息,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对房屋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不得代理和推销违法违规的房屋。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向客户公开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收费制度,明确服务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高收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管和处罚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有权采取查封、冻结账户、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措施。
房地产公司中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客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中介管理部门,负责中介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中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中介业务管理制度;2. 监督和检查中介业务执行情况;3. 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4. 组织中介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五条中介人员应遵守以下业务规范:1. 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2.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客户隐私;3. 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房源信息;4.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客户;5. 不得收取任何未经批准的费用。
第六条房源信息管理:1. 房源信息应真实、准确,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产权状况、配套设施等;2. 房源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3. 房源信息发布前,应经过中介管理部门审核。
第七条客户服务:1. 中介人员应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客户疑问;2.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购房建议和咨询;3. 尊重客户意愿,不得强制推销;4. 及时反馈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八条中介业务合同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九条合同签订前,中介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合同条款,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中介人员应妥善保管合同,并及时向客户提供服务。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中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
房产中介合同(样本)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介机构):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产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产买卖、租赁中介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中介的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二、中介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家或承租人。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买家或承租人洽谈交易事宜。
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三、中介费用1.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2.中介费用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屋中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中介合同的签订、管理、归档和保管,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维护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所有房屋中介合同的签订、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房屋中介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不得代签。
第五条房屋中介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房屋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结构、装修状况等。
3. 代理事项:包括房屋租赁、买卖、托管等。
4. 代理费用:包括代理费用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5. 其他约定:包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六条房屋中介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房屋中介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1. 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合同档案。
2. 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 对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合同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合同归档第九条房屋中介合同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原件归档。
2. 合同归档时,应填写《房屋中介合同归档登记表》。
3. 合同档案应按照合同类型、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排列。
4. 合同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五章合同保管第十条房屋中介合同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合同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
2. 合同档案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3. 合同档案的查阅、复制应经合同管理人员批准。
4. 合同档案的借阅、归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合同销毁第十一条房屋中介合同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1. 合同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提出销毁申请。
2. 合同销毁前,应经机构负责人批准。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增长,房地产中介行业逐渐成为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行业尚未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中介机构和不合规的行为,导致业内乱象频发。
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强化中介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本文将制定一份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二、制度内容1. 合同签订流程1.1 客户在同意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后,中介机构应出具书面咨询报告并提供具体服务方案。
1.2 双方应协商制定合同内容,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承诺内容、违约责任等事项。
1.3 合同内容应事先告知客户并经其确认。
客户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审核合同内容,双方共同签字并保留一份合同备案。
2. 合同执行监督2.1 中介机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始执行合同,确保服务及时到位。
2.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第三方协助协商。
2.3 合同执行完毕后,中介机构应出具服务完成报告,客户确认后双方签字并保留备案。
3. 合同变更和终止3.1 双方如需进行合同变更,应书面协商,并在变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备案。
变更前后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承诺内容等事项。
3.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介机构存在违约行为,客户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请求。
中介机构应立即停止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3 合同终止前,中介机构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出具服务完成报告。
三、实施方案为了保证该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中介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专人对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对合同管理制度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布典型案例,引起全体员工对管理制度的重视。
四、结论合同管理制度是规范中介行业服务行为的重要手段,对于中介机构和客户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房产中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业务员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2. 合同签订前,业务员应与客户充分沟通,确保客户了解合同内容,避免因误解产生纠纷。
3. 合同签订后,业务员应及时将合同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合同审核1. 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有效。
2. 审核部门在收到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3. 审核部门如发现合同存在疑问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通知业务员,并要求其修改或补充。
第六条合同执行1. 合同执行过程中,业务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2. 业务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对合同执行进度有明确了解。
3. 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业务员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合同应重新履行审核、签订程序。
2. 合同解除: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前,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保密与责任第八条保密1. 业务员应对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进行保密。
2. 业务员在离职或合同终止后,仍应遵守保密义务。
第九条责任1. 业务员因违反合同约定或保密义务,给公司、客户或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业务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奖励1. 业务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创造显著效益的,公司将给予奖励。
2. 业务员获得客户、合作伙伴好评的,公司将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惩罚1. 业务员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给公司、客户或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维护房产经纪市场的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房产经纪合同是指房地产经纪人与买卖双方或出租双方就房地产买卖或租赁等事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的协议。
第四条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程序,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规范合同管理流程。
第五条所有涉及房产经纪合同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操守,如实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房产经纪合同应当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应当依法、合规、公正、透明。
第八条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有权对房产经纪合同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第九条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应当以书面形式为原则,原则上不得采用口头协议。
第十条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经纪人代表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
第十一条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房产经纪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方式、服务费用等。
第十二条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房产的权利状况、价格、过户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租金、租期、押金、租赁用途等。
第十四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房产信息,不得隐瞒房产的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如实提供房产的相关信息,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签订的房产经纪合同复核,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合法和可执行性,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2023版)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此类服务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买卖、租赁等各类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并涵盖相关咨询、评估等配套服务。
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信息真实、透明,不得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第五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条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体制第一节中介机构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服务流程、合规操作和内部培训等事务。
第七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接待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客户解决问题等。
第八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市场推广部门,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制定推广方案、开展宣传活动等。
第二节中介机构的管理体制第九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流程的制定、监督和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流程与规范第一节信息收集与客户了解第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接待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购房意向,并准确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地产信息,并对信息的来源进行明确标注。
第二节委托代理业务流程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应明确双方权益、义务、服务内容等,并及时告知委托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做到诚实、勤勉、尽责。
第三节合同签订与执行第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交易各方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经纪公司的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所有业务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流程和奖惩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合同管理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整体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2. 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3. 组织合同评审,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公正;4. 收集、整理、归档合同及相关资料,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准确;5. 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签订及履行第六条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需由业务部门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合同管理部进行审核;2.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真实、合法;3.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送交合同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合同履行:1. 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3. 合同履行完毕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报告。
第四章合同变更及解除第八条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2. 合同变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解除:1. 合同解除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2. 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条合同纠纷处理:1. 合同纠纷发生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报告;2. 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调解和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房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中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房产中介业务活动中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居间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公司风险。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第五条合同签订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充分了解。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三、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八条出现合同纠纷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一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五、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合同履约。
第十四条发现合同存在潜在风险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
六、合同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建立合同监督机制,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六条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合同管理知识、业务能力、风险防范意识等。
七、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修订。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式委托书与制式《租赁合同》由区域统一印刷;《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辖的房产交易部门购买,均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各中介店店秘应规范、监督经纪人合同申领、归还的相应备案,《租赁合同》和《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一但有遗失,《租赁合同》罚款2000元,《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罚款5000元,而且要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二)、制式委托书是客户与中介店之间的协议(中介店签署协议时使用公司注册名称,而不是特许商号)。
当客户无论是买方、卖方中两方或一方,通过本中介店的经纪人经纪活动而实现买卖或租赁交易时,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户双方使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区域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中介店店长有责任、有义务规定并教育本店所有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任何不使用体系制式委托书与规定合同的中介店经纪行为都将是对整个体系一致性、标准化的伤害,将是对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誉的伤害。
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区域分部将有权根据《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中介店向区域申购(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书与合同,无论本委托事项是处于任何一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内、已成交、已过期、已取消(作废),或本委托与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义务在《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规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统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规范制订依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总部的区域销售信息系统指南以及合同报表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业务现状及其需求。
因此依据体系内部业务类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保留对此规范的修订权。
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文档管理制度(WORD2页)
合同、文档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坚决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3、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由行政部负责保管,业务合同的分发、存贮、回收、归档由业务管理部门负责。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相关部门应做好合同管理台帐和使用记录。
二、文档管理为了加强公司文档管理,保证文件安全有效的使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各部门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2.各类规章制度、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部门负责归档。
3.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
6.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分支机构及合作单位。
第三条本公司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室、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
第六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人员招聘:1. 严格执行招聘标准,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2.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3. 新员工入职后,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公司业务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人员培训:1.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条人员考核:1.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业务承接:1. 严格执行业务承接流程,确保业务来源合法合规。
2. 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业务执行:1. 做好客户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3. 定期向客户汇报业务进展,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业务结算:1.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2. 及时与客户结算,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第十六条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范文房产经纪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经纪业务合同的管理,保护房产经纪人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经纪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房产经纪合同是委托人与房产经纪人的约定,规定房产经纪人在房产经纪事务上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房产经纪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和房产经纪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四条房产经纪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或使用委托人或房产经纪人注册登录的电子签名验证方式确认。
第五条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六条房产经纪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委托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房产经纪人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房产经纪人应当及时书面确认。
第七条房产经纪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为委托人开展房产经纪活动,并保证经纪活动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第八条房产经纪人在履行房产经纪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信守合同、忠诚勤勉、保密合法、善意利益追求的原则。
第九条房产经纪人不得收受违法所得及向委托人违规收取费用,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房产经纪报酬,房产经纪人应当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向委托人提供报酬核对条目。
第十一条房产经纪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终止和争议解决第十二条房产经纪合同的期限届满或完成委托事项时,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房产经纪合同的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通知。
第十四条房产经纪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双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房产经纪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房产中介人员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中介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产中介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对房产中介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房产中介人员入职前,公司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五条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具体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 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7. 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9.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房产中介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 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隐私;5.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4.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尊严;5. 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但应书面确认。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5.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房产中介的管理规章制度
房产中介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经纪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加强内部
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第三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明确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素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制度,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杜绝贪污腐败现象。
第九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各类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第十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一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定期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制度的有效
性和适应性。
第十二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对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房产中介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
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房产中介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受
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同事认真执行,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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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119575]
(一)、制式委托书与制式《租赁合同》由区域统一印刷;《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辖的房产交易部门购买,均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各中介店店秘应规范、监督经纪人合同申领、归还的相应备案,《租赁合同》和《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一但有遗失,《租赁合同》罚款2000元,《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罚款5000元,而且要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二)、制式委托书是客户与中介店之间的协议( 中介店签署协议时使用公司注册名称,而不是特许商号)。
当客户无论是买方、卖方中两方或一方,通过本中介店的经纪人经纪活动而实现买卖或租赁交易时,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户双方使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区域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中介店店长有责任、有义务规定并教育本店所有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任何不使用体系制式委托书与规定合同的中介店经纪行为都将是对整个体系一致性、标准化的伤害,将是对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誉的伤害。
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区域分部将有权根据《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中介店向区域申购(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书与合同,无论本委托事项是处于任何一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内、已成交、已过期、已取消(作废),或本委托与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义务在《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规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统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规范制订依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总部的区域销售信息系统指南以及合同报表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业务现状及其需求。
因此依据体系内部业务类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保留对此规范的修订权。
(六)、中介店在签署完合同后须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所签合同的复印件送至区域连锁服务部备档。
『含《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Ⅱ、合同禁用语言说明
(一)、注意事项:
切记核实卖方为房屋直接权属人,切记核实房屋所有产权人均已知情并同意出售该房屋产权。
(二)、合同填写”七不可七必须”
七不可:
1、不可出现合同更名;
2、不可出现超出收费标准的费用(如:客户无营业税、无个税,中介店依旧收取客户营业税和个税或收取客户看房费);
3、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过户费用;
4、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房屋的房龄;
5、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按揭贷款的金额;
6、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办证时间;
7、不可出现卖方无房屋权属证明即签署三方合约;
七必须:
1、必须填写水表、电表、天然气表、防盗门、有限电视基础设施(没有以上设施的除外);
2、必须填写卖方留置物品及相关详细信息(空调:挂机一部,柜机二部,洗衣机);
3、必须填写”因自行交接所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客户自行交接钱款的)
4、必须填写营业税、个税谁承担;
5、必须填写的过户时间约定(一次性)”3个工作日”,(按揭)”乙方银行面签通过3个工作日”;
6、必须填写的附加条款:甲乙双方按要求准备资料的同时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贷款、钱款,物业水电交接事项;因甲乙双方问题影响丙方办理,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必须填写”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为准。
”;
备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填写范本见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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