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网络税收宣传员管理办法(讨论稿)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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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系统
税收网络宣传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提升涉税网络舆论的宣传引导水平,推进我省国税系统税收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互联网税收宣传舆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组织领导
(一)省局成立税收网络宣传员领导小组,由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协调税收网络宣传工作。
(二)省局税收网络宣传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税收网络宣传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全系统税收网络宣传工作。
(三)各省辖市国税局、郑州新区国税局要加强税收网络宣传工作,建立本单位税收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条税收网络宣传员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立税收网络宣传员工作制度,指导全系统税收网络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省税收网络宣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网上涉税舆情的宣传引导和协调处置等工作;
(三)负责建立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网络宣传员队伍,实施管理、监督、考核、奖励等职能。
(四)负责组织税收网络宣传员有效应对危机事件,集中力量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迅速引导网上舆论,让正面的评论、正面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维护河南国税系统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
(五)负责协调和处理其他涉及税收网络宣传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税收网络宣传员队伍的组成
在全省国税系统选配一批网络宣传员,其中省局各处室配备1名网络宣传员,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税收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局配备5名网络宣传员,同时,办公室都要确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网络宣传工作的联络、协调事项。网络宣传员主要由国税系统内干部个人报名,并鼓励纳税服务志愿者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省局将建立网络宣传员有关资料档案,并统一培训。网络宣传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补充人员并上报备案,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另外,省局要聘请一批财税专家担任特邀评论员,针对涉税舆情发表网评文章。各省辖市局可结合单位实际,聘请专家或业务骨干组成专家评论队伍。
第四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选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较好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作风严谨,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税收业务知识丰富,能力水平较高,熟悉本部门(或单位)情况,能够有针对性地解释、答复各种税收问题。
(四)热爱网络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富有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热心服务国税事业。
(五)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熟悉各大新闻网站和博客社区,了解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第五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职责
(一)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各省辖市局在网络上开展的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形成正面舆论态势;
(二)以个人名义在国内或地区知名网站建立税收专题博客、微博,紧扣网上涉税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撰写评论、发表博客、微博、跟贴等形式发表税收专题文章,探讨税收问题,回答网民咨询的纳税问题,引导和帮助网民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平衡工作;
(三)主动介入各大网站的交互式栏目(论坛、贴吧、说吧、留言板等),就网民关注的与税务工作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评论,主动发帖、积极导贴、及时跟帖、适时结帖;
(四)针对影响税收工作的错误言论、有害信息以及恶意炒作,及时批驳、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五)针对出现的税收网络舆情危机,积极参与应对,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及时汇总上报税收网络舆情信息和优秀网络评论文章。
第六条税收网络宣传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网络媒体的聚焦效应和扩展优势,充分发挥各级税务网站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与重点网站开展合作,科学设置网上宣传议程,努力扩大话语权和辐射面,形成涉税舆论的主流观点。
(二)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在网上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税收法制意识;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及时组织网上舆论跟进,为政策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加强税收职能作用的宣传,引导和争取社会支持税收工作;加强税务形象的宣传,大力宣传税务系统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提升税务部门的正面形象。
第七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正面宣传,在网上发表健康、主流导向的评论与文章,宣传税收工作成绩、队伍建设效果。特别是要将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对外进行宣传。
(二)对互联网上有关河南国税系统的信息,每个工作日进行搜索,特别是对重点网站上关系稳定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敏感信息,可能引起负面炒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时搜索和汇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省局办公室,不得超过3小时。
(三)对网民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在省局业务处室和省局办公室的指导下,参与评论,跟贴回贴,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以正面的声音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负面影响。
(四)积极请求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内部工作程序和规定,及时封堵、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五)帮助河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网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每天应对其对外公布信息进行审读,特别是涉及本部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省局纳税服务处。
(六)网络宣传员关注的重点网络信息包括:
1、关于涉税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2、关于涉税信访的信息。
3、关于涉税案件办理有关情况的信息。
4、关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举报、反映的信息。
5、人民群众对国税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6、其他涉税重大、敏感信息和负面信息。
(七)网络宣传员应重点关注的网站包括:
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中国雅虎网、腾讯网、国家税务总局网、中国税务网、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百度贴吧
大河网、河南省人民政府网、河南省各大新闻媒体网站、12366纳税服务网等。
第八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工作纪律
税收网络宣传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新闻宣传纪律。在上级统一组织下开展网络舆论引导,不经审批不得向外透露相关工作信息,对于把握不准的税收网络舆情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随意处置。报送舆情信息和网评文章一律通过内网上传。
第九条税收网络宣传员的考核管理
省局将对税收宣传员网络评论、发帖、跟贴情况进行记分排名,并进行通报。各省辖市局也要建立健全税收网络宣传考评制度,促进税收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