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开通馆际互借服务通知1
长春市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规则
长春市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规则
1. 借书范围、数量及期限
1.1 中文普通图书复本、中文普通期刊复本可外借;古籍、善本、工具书、外文原版书、基藏图书等均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2 原则上每馆外借书刊文献一次总数以10册为限;
1.3 借期一个月(往返邮程除外),在本馆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一个月;
1.4 借出图书如遇特殊情况,不论到期与否均可随时取回。
2. 借书办法
2.1 凡向我馆提出馆际互借的单位可通过电话、网络发送借书请求(电话0431-********、QQ 123814343);
2.2 工作人员根据请求填写《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记录单》,详细开列文献需求申请人、请求馆、提供馆、所需文献信息(书名、著者、出版单位、出版年等,外文文献要写原文全名)、时间、邮寄费用等;
2.3我馆在收到请求三天内,将所需文献邮寄或交给借书单位;
2.4 借书单位在收到所借的文献后,应立即通过电话或网络告知我馆收到文献,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2.5 文献还回以收到还回文献为准,我馆在收到还回文献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网络告知借书单位文献已还回,并在记录单上注明还回时间;
2.6 外借文献如有遗失、污损,由借书单位按我馆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2.7 如果所借书刊被本馆拒借,我馆电话告知借书单位,并在记录单上注明原因;
2.8 外借书刊逾期不还每天每册收超期使用费0.1元;
2.9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借书单位,在归还书刊和交纳赔偿金之前,暂不借书。
借阅通知图书馆借阅提醒通知
借阅通知图书馆借阅提醒通知尊敬的读者: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图书馆借阅服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馆藏,提高大家的借阅体验,我们特此向您发出借阅通知。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图书馆的支持与关注。
借阅图书是大家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图书馆的核心服务之一。
为了保证每位读者都能够顺利借阅到心仪的图书,我们会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管理方式,提高效率和用户体验。
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馆藏,提高大家借阅的效率,我们需要对还书日期进行提醒和催促。
以下是我们针对您的借阅情况所做的提醒:您目前已经借阅了以下图书:
1. 《XXXXX》
2. 《XXXXX》
根据规定,请您在借阅时间结束之前归还所借图书,否则将产生逾期费用。
如您需要续借,请您提前一天申请续借。
同时,为了方便大家管理借阅记录和了解逾期情况,我们将于借阅时间结束前一天向您发出第一次提醒通知。
如果您未能按时归还图书,我们将会再次向您发送提醒和催促,直到您归还为止。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信任。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意见箱中留言,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并逐步完善我们的服务。
祝您借阅愉快!
此致
敬礼!。
陕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规则
陕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规则1、馆际互借成员馆陕西省所有普通高校图书馆以及自愿参与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的全省军队院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
2、服务对象馆际互借服务成员馆所在单位的读者。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享用此项服务的读者范围,建议有条件的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开放此服务。
3、资源共享范围①中文普通图书的外借。
鼓励各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各自外借文献的品种。
②阅览服务,原则上凡向本校读者提供服务的阅览室均向持通用借书证的成员馆读者开放。
凡涉密文献,请遵守文献提供馆的有关规定。
③电子资源检索和浏览。
4、借阅期限及借阅数量通用借书证的借期为30天,图书借期不超过30天。
所有图书归还后方可归还通用借书证。
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各图书馆有权随时索回。
每位读者在一个借阅周期内(通用借书证的借期内)最大借书量不超过3册。
6、相关费用读者在使用馆际互借服务时,如存在超期、丢失、污损等情况,按文献提供馆的相关规定赔偿。
利用通用借书证到成员馆查阅电子资源,应按该馆规定缴纳上机费用。
7、馆际互借手续馆际互借手续力求简洁、明了、易操作,以便最大限度地方便读者使用。
具体步骤如图所示: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本校借书证)到本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员处借出通用借书证,无需抵押本人证件、无需缴纳押金;再凭本人有效证件和通用借书证到文献提供馆相关部门借书或查阅资源。
馆际互借员将读者信息、书目信息以及互借记录输入(或导入)到管理系统中。
正常上班时间(不包括中班、晚班、节假日等)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8、服务约定各成员馆根据需求向陕西高校图工委申领通用借书证。
通用借书证通过审验后,则表示成员馆自愿遵守上述服务规则开展资源共享服务。
不再另行签署协议。
陕西高校图工委2009年12月8日。
图书馆开馆及借阅规定通知
图书馆开馆及借阅规定通知尊敬的读者朋友们,我们很高兴地宣布,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修后,图书馆终于重新开放了!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地利用图书馆的资源,现特通知以下开馆及借阅等相关规定,敬请各位周知并遵守。
图书馆开馆时间从即日起,我馆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周末(周六、周日):上午10:00-下午4:00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在开放时间内到馆借阅图书。
如遇节假日,开馆时间将另行通知。
借阅规定持有效证件借阅:所有读者必须持有学生证、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图书馆并进行借阅。
借阅限量:每位读者可同时借阅5本图书,借期为30天。
如需续借,请提前3天至图书馆申请。
超期罚款:如果图书超过借期未归还,每逾期1天将收取0.2元的违约金。
请大家务必按时归还图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珍惜图书资源:请各位读者在阅读图书时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作任何标记或折页。
如有损坏,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禁止带入:为了营造优质的阅读环境,图书馆内禁止食用饮料和吸烟。
请大家配合维护馆内的整洁与安静。
特色服务为了方便广大读者,我们还特别增设了以下服务:书目检索: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网查询所需图书的藏书情况。
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咨询前台工作人员。
学习交流区:图书馆内设有舒适的学习交流区,欢迎读者前来自习或讨论交流。
远程预约:无法亲自来馆的读者,可通过官网预约所需图书,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准备好。
馆际互借:如果本馆未收藏您需要的图书,可申请馆际互借业务,我们会协助您获取所需资料。
希望各位读者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和服务,开启一段愉快的阅读之旅。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阅读愉快!。
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
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现代社会的图书馆是人们获取知识、丰富阅读经验的重要场所。
然而,每个图书馆都有其藏书规模及资源限制,很难满足所有读者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图书馆引入了馆际互借服务,使读者能够更方便地获取自己所需的图书资源,进一步拓宽了阅读的领域。
一、什么是馆际互借服务馆际互借服务是指不同图书馆之间共享图书资源的合作机制。
通过该服务,读者可以在自己所在图书馆之外的其他图书馆借阅藏书。
这种服务不仅在国内各地的图书馆之间存在,还能跨国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读者获取资源的难题。
二、馆际互借服务的优势馆际互借服务给读者带来了诸多优势。
其一,读者可以更广泛地借阅自己感兴趣的图书,拓宽阅读领域。
无论是研究性的专业书籍还是流行的文学作品,读者都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其二,馆际互借服务打破了时空限制,使读者能够通过在线申请,随时随地获取所需图书,提高了借书的便捷性。
其三,该服务能够有效优化图书馆资源的利用,提高图书共享的效率。
当某个图书馆的某本书被大量读者请求时,该图书馆可以向其他合作图书馆借阅类似书籍,以满足读者需求。
三、如何使用馆际互借服务使用馆际互借服务非常简便。
读者只需办理相关借阅证件,具备借阅权,并向自己所在的图书馆提出借阅申请即可。
一般情况下,图书馆会提供在线馆际互借系统,读者可以通过该系统搜索需要借阅的图书并提交申请。
图书馆之间会按照一定的合作协议进行资源调配和借阅,读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借阅到所需图书。
四、注意事项在使用馆际互借服务时,读者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由于图书馆之间的合作范围、规则可能不尽相同,读者需要了解所在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政策以及其他图书馆的借阅规定。
其次,读者需要提前规划好借阅时间,以免因超期还书产生罚款或者其他不便。
此外,图书馆提供的馆际互借服务通常不包括特殊藏书或珍贵文献,读者需要了解对于此类资源的借阅限制。
总结: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为读者借阅图书提供了便利与可能性。
它使读者能够更广泛地获取图书资源,拓宽阅读视野。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为加强全国各系统图书馆(室)、文献信息机构之间的协作,利用文献资源满足用户的文献信息需求,采用馆际互借服务方式,实现文献资源共享。
特制定本规则。
一、馆际互借是图书馆之间或图书馆与其它文献信息部门之间,在书刊资料所有权不变的情况 下,按照共同认可的规则,互相利用文献资源,满足用户需求的服务方式。
二、馆际互借是为了满足用户在本地图书馆、文献信息机构无法解决的文献信息需求。
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对单位用户提供馆际互借服务。
三、馆际互借服务对象:1.中央与国家机关;2.各省(区)、市、区(县)公共图书馆;3.各地市级高等院校图书馆;4.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系统以及地市级科研单位图书馆(区县以下科研单位由当地区县公共图书馆代办);5.国家企事业单位图书馆、资料室或信息部门;6.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军区、各兵种、武警部队图书馆;7.国家图书馆核准通过的其他机构。
四、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办法1.凡自愿与我馆建立互借关系的单位,需来人、来函或通过e-mail向我馆馆际互借中心提出申请,经馆际互借中心核准后,签定馆际互借协议。
申请单位名称或联系人变动时,须及时向我馆馆际互借中心申明;2.凡与我馆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版权协议,发生侵权行为,由借书单位负责。
五、馆际互借服务的具体办法1.凡与国家图书馆建立了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需向我馆馆际互借中心交纳馆际互借服务的押金或预付款;2.凡同我馆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将提供一个卡号和密码,各单位需登录国家图书馆网站,自行发送借书申请,借书价格:本市10元/本、外埠20元/本(包括邮递、包装费);3.凡用户需要国际互借,需填写“国家图书馆国际借书单”按国际图联规定的收费(用于支付邮寄、包装费)标准执行;4.我馆馆际互借中心不受理外地无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用户、个人用户的馆际互借请求,需要者须向当地与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申请,并委托办理;5.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污损或遗失,应及时向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声明,经确认后,由借书单位按照国家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通知公告关于书馆借阅规定的通知
通知公告关于书馆借阅规定的通知尊敬的读者: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借阅书馆资源,提高图书借阅效率以及维护书籍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我馆制定了新的借阅规定,特此发布如下通知:一、借书流程1. 读者需承担个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至前台办理借书手续。
2. 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出示借书者本人的有效证件,以确保借书者的身份和借阅记录的准确性。
3. 所借图书需自助刷卡借阅。
读者应自觉按规定时间,归还已借图书。
二、借阅期限1. 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将按每日逾期费用收取罚款。
2. 若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归还,读者可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每本图书最多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5天。
三、逾期罚款1. 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的,每本书将收取每日0.5元的逾期费用。
2. 逾期超过3天,将禁止读者继续借阅图书,直至归还所有逾期图书。
四、图书损坏和丢失1. 借阅者在借书期间应妥善保管图书,避免损坏或丢失。
2. 如发生图书污损、破损或遗失的情况,借阅者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3. 图书遗失的费用为图书原价的三倍。
五、借阅禁止事项为了保护图书资源的共享和整体环境的安全,以下借阅行为将被禁止:1. 借阅者不得私自将图书带离图书馆,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借书资格。
2. 借阅者不得故意涂抹、损毁书籍封面、内页,一经发现将按照图书损坏处理。
3. 借阅者在借书期间应保持图书整齐、干净以及避免书写、做笔记和标记等可能对图书造成损害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1. 图书馆开放时间:早上8点至晚上9点。
2. 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3. 如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问题,请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或寻求帮助。
请各位读者认真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图书秩序,为我们的图书馆营造一个温馨、友好的学术环境。
感谢您对我馆的关注与支持!XX图书馆日期:2022年XX月XX日。
有关图书馆借阅规则的通知
有关图书馆借阅规则的通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更优质、便捷和有序的服务,同时确保图书馆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管理,现将图书馆的借阅规则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请各位读者仔细阅读并遵守。
一、借阅证办理1、办理借阅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
2、借阅证办理时需填写个人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借阅证办理成功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服务台挂失并补办。
二、借阅权限1、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具体数量根据读者类型(如成人、儿童、学生等)有所不同。
2、借阅期限一般为X天,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X天。
3、对于热门图书和新到图书,可能会有特殊的借阅规定,请关注图书馆的相关通知。
三、借阅流程1、读者在图书馆内查找所需图书,可通过图书馆的检索系统或书架标签进行查找。
2、找到图书后,将其拿到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工作人员会在借阅证和图书上进行相应的登记。
3、借阅完成后,请读者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四、归还规则1、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逾期未还将产生逾期费用。
2、归还图书时,需将图书交至服务台,由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
3、如有图书损坏、丢失等情况,读者需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图书续借1、读者如需续借图书,可在借阅到期前通过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到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
2、续借成功后,借阅期限将自动延长。
六、预约借阅1、对于已被借出的图书,读者可进行预约借阅。
2、预约成功后,图书馆将在图书归还后及时通知预约读者前来借阅。
七、逾期处理1、读者借阅图书逾期未还,将按每天X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用。
2、逾期未还达到一定期限,图书馆将暂停读者的借阅权限,直至归还图书并缴纳逾期费用。
八、损坏与丢失赔偿1、读者在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图书,如造成图书轻微损坏(如书页折角、封面划伤等),需支付一定的修复费用。
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
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
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逾期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
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图书馆新书借阅活动通知
图书馆新书借阅活动通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我们图书馆精心采购了一批新书,并将于近期举办新书借阅活动。
现将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本次新书借阅活动将于具体活动开始日期正式开始,预计持续活动持续时长。
活动期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开放时间区间。
二、活动地点新书借阅活动将在本图书馆的具体借阅区域进行。
您可以按照图书馆内的指示标识,轻松找到新书借阅区。
三、新书种类此次采购的新书涵盖了多个领域和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文学艺术我们新增了众多国内外经典文学作品以及当代热门小说,涵盖了各种文学流派和风格,无论是喜欢古典文学的您,还是热衷于现代文学的读者,都能在其中找到心仪之作。
2、历史文化从古代文明到现代社会,从中国历史到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丰富的历史文化书籍将带您穿越时空,领略人类文明的博大精深。
3、科学技术最新的科技前沿资讯、科普读物以及专业技术书籍,将为您打开科学的大门,满足您对知识的渴望和探索。
4、生活休闲涵盖了美食、旅游、健身、家居等方面的书籍,帮助您在繁忙的生活中找到放松和享受的方式。
5、儿童读物充满趣味和教育意义的儿童绘本、故事书等,为孩子们开启知识的宝库,陪伴他们快乐成长。
四、借阅规则1、读者需持有本图书馆的有效借阅证方可参与新书借阅活动。
2、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具体数量本新书,借阅期限为借阅时长。
请您务必按时归还,以免产生逾期费用。
3、借阅时,请您仔细检查书籍的外观和内容,如有破损或缺页等情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在借阅期间,请您爱护书籍,不得涂写、损坏或私自转借他人。
如发现书籍有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活动亮点1、优先借阅权为了回馈长期支持我们图书馆的忠实读者,我们将为借阅次数较多、遵守借阅规则的读者提供优先借阅权,让您能够更早地读到心仪的新书。
2、阅读分享会在活动期间,我们将不定期举办阅读分享会,邀请读者们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和体会。
上海图书馆与 图书馆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
1,本协议所指文献提供服务包括通过复制提供原文,和原书出借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参 见附件二《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政策》。
2,协议双方在进行文献传递的过程中,都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我国已经参加的各种国际版权公约。
第二条、操作要求
1,双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馆的服务工作和系统管理工作。如发生人员出差等变动, 应及时安排其它人员,保证该项服务正常进行。
第五条、附件
本协议包括两份附件,分别是:附件一、协议双方的联系和支付方式;附件二、馆际互 借和文献传递政策。
上海图书馆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图书馆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一、协议双方的联系和支付方式
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图书馆 文献提供中心文献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1555 号 1126 室 邮编:200031 电话:+21-64455555*1156/1126 传真:+21-64451409 Email:ill@ Ariel IP:218.1.116.91 联系人:夏磊 陈燕梅
1上海图书馆与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合作协议为了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图书馆文献服务保障水卜上海图书馆和图书馆本着自愿结合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合作开展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
上海图书馆与 图书馆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合作协议
为了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图书馆文献服务保障水平,上海图书馆和 图书馆本着自 愿结合、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合作开展馆际互借与 文献传递服务。
邮政付款: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文献提 供中心文献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1555 号 邮编:200031 收款人:夏敏
厦门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图书出借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图书出借管理办法
一、出借范围:本馆普通外借图书,即本馆书目查询系统(OPAC)中显示馆藏地
点为“理工与人文图书借阅区”、“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及“保存库”非专架图书方可借阅,其他馆藏地点的藏书只提供复印服务。
厦门大学馆藏书目查询地址: 借书期限:一个月,不能续借。
借期起止日期为:本馆寄出图书的日期及收到归
还图书的日期。
逾期归还图书,每册图书须以0.5/天交纳滞还金。
如遇特殊情
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我馆文献传递小组有权随时索回。
三、借书数量:每用户的借书数上限为20册。
(以图书馆为单位的机构用户)
四、收费标准:
(1)图书借阅: 服务费:16元/册 (含邮寄费)
(2)图书复制: 复印费: 0.5元/页
包装费、装订费、邮寄费: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图书出借期间(自用户收到本馆出借图书之日起至本馆收到用户归还所借图
书之日止)发生图书丢失、毁损情况,须按厦门大学图书馆图书资料丢失、毁损赔
偿办法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2、除特殊注明用“特快专递”外,邮寄图书一般采用“普通挂号”方式,不
能采用“一般邮寄”方式(含用户寄回)。
用户因选择“一般邮寄”方式邮寄造成图书丢失、毁损需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本馆的相关规定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图书馆。
空间中心图书馆关于开展外借图书服务的通知
空间中心图书馆关于开展外借图书服务的通知为了加强对科研工作的支撑力度,实现所图书馆“自主创新、服务科研”的服务理念。
真正为我所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所图书馆与院文献情报中心签订了外借图书协议,通过院文献情报中心与国家图书馆、中国地质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农科院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关系为所内科研人员和学生代借上述各馆的图书。
各位读者不需出所,在所图书馆就可以办理借阅上述图书馆的中外文图书手续。
该项服务开始时间为2007 年1月23日。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返还型馆际互借图书代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1.馆际互借的借阅范围为:国家图书馆、中国地质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农科院图书馆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的中、外文图书。
2.只能借阅专业图书,对于文艺书、休闲书等不予办理。
对本所图书馆已有馆藏的图书,除特殊情况外,不予办理外借图书业务。
3.借阅人员仅限本所在职职工及在本所正式注册的学生。
4.必须持本人借书证(空间中心一卡通背面的图书馆借书条码)办理借阅手续,使用他人借书证(或本馆已废止、注销的借书证)将处以罚款和停止借书。
借阅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的图书还必须持有院文献情报中心借书证。
5.首次借书,须签写《保证书》,保证按时归还图书, 逾期不还,或丢失、损坏图书将严格按照各出借图书馆规定接受处罚(详情请见附件)。
6.借阅期限:国家图书馆、中国地质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和农科院图书馆为五天;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为1个月。
不办理续借。
7.办理外借图书的时间是:每周三向所图书馆提交电子申请(申请单请登录图书馆网站http://159.226.23.120→点击馆际互借→打开《图书代借申请单》下载)。
发送至电子邮箱:chch@。
下周一8:30分开始办理借阅手续;同一周的周五15:00分之前办理还书手续。
8.提交申请不来取书者,除了按出借馆管理规定缴纳费用外,还将处以5元/本罚款,并取消其借书资格。
通报到其所在研究室。
9.对出差、开会等有特殊情况的读者,一定要提前还书、或委托别人按时代还,否则将按各出借馆规定接受处罚。
借阅合同通知模板范本
借阅合同通知模板范本
尊敬的读者:
感谢您在我们图书馆借阅图书和资料。
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资源和提供更好的借阅服务,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借阅合同通知:
一、借阅权限
您在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后,将获得借书权限。
借书权限仅限于您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
人或用于商业用途。
二、借阅期限
一般情况下,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为1个月,可以续借1次。
如果需要延长借阅时间,请提前与图书馆管理员联系。
三、超期罚款
如果您未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将会被收取超期罚款。
超期罚款的金额为每本书每天1元。
请您务必按时归还图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损坏赔偿
如果您在借阅图书期间损坏或遗失了图书,需要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请您爱护图书馆
的资源,勿将图书带出图书馆外,以免发生意外。
五、违约责任
如果您违反以上规定,将会受到图书馆的处罚。
图书馆有权暂停您的借书权限或要求您赔
偿损失。
六、借阅协议更新
为了便于管理和维护借书秩序,我们将不定期更新借书协议,希望您能够理解和配合。
更
新后的协议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您。
七、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图书馆管理员。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
质的借阅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图书馆借阅图书和资料。
希望您能够珍惜这份机会,积极阅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谨此通知,
图书馆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借阅图书馆图书的通知
关于借阅图书馆图书的通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图书馆依然是我们获取知识、拓展视野的重要阵地。
作为一座城市的文化窗口,图书馆肩负着传播知识、培养品格的重要使命。
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我们特此发布以下通知:开放时间调整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我馆从即日起调整开放时间。
工作日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点至晚上9点,周末和节假日的开放时间为上午9点至晚上6点。
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
借还流程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效率,我们针对图书的借还流程进行了优化。
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官网或移动APP进行预约、续借、归还等操作,无需在馆内排队。
我们还增设了自助还书亭,方便读者随时归还图书。
阅读空间升级我馆也对阅读空间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加了更多舒适的座位和温馨的氛围,为大家营造了更好的阅读体验。
我们还增设了定制的学习小包间,为需要安静学习的读者提供专属空间。
新书推荐我馆每月都会添加大量的新书资源,内容涉及文学、艺术、科技、社科等各个领域。
我们特别挑选了部分优质新书,供大家借阅参考。
欢迎广大读者朋友们踊跃前来探索这些新鲜有趣的书籍。
馆员服务升级为了让读者朋友们获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我馆对馆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提升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读者可以随时向他们咨询图书查找、专题推荐等问题,他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答。
我馆始终秉持”读者为尊”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和完善各项服务,为广大读者营造更加舒适、便捷的阅读环境。
我们真诚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利用图书馆资源,开阔视野,提升素养。
让我们携手共建更加文化繁荣的城市吧!。
关于图书馆借阅规则的通知
关于图书馆借阅规则的通知图书馆作为知识的殿堂,一直是同学们不可或缺的学习场所。
为了确保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各位同学的用书体验,特就图书馆的借阅规则通知如下:借书卡管理图书馆为每位同学配发了独立的借书卡,这是同学们进出图书馆以及借还书的凭证。
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借书卡,切勿与他人共享或者转借。
如果不慎遗失,请尽快到图书馆前台登记补办,以免影响图书馆的正常运转。
借还书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到下午6:00。
同学们可在此期间前往借还图书。
为了照顾到上班族和夜猫子的需求,图书馆每周四晚上也会延长至晚上9:00。
同学们可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合理利用图书馆的各项服务。
借还书流程同学们在借阅图书时,需携带本人的借书卡至前台登记,工作人员会为您办理借书手续。
借书时限为15个工作日,过期未归还的图书将被视为逾期。
如需续借,请在到期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办理续借手续。
还书时只需凭借书卡到还书处即可完成归还。
违规处理为了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如有同学有下列情况发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逾期未还:每逾期1天,将按1元/本的标准进行罚款。
逾期超过30天的,图书馆有权收回图书并取消该同学的借书资格1个月。
遗失或损坏图书:同学需赔偿相当于该书市价的3倍款项。
若同学无法承担赔偿,图书馆可以暂时冻结其借书卡,直至赔偿完毕。
违规进出:未经登记私自进出图书馆,或者将他人借书卡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们希望同学们能够共同维护好图书馆的秩序,让这里成为同学们获取知识、放松心灵的好去处。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
祝同学们学习愉快!。
图书馆通知关于图书借阅规定的通知
图书馆通知关于图书借阅规定的通知尊敬的读者: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的资源,提高图书馆服务的质量,我们对图书馆的借阅规定进行了调整。
特此向您通知以下借阅规定:一、借阅权限1. 本通知适用于图书馆内注册的读者,包括学生、教职工及其他特殊群体。
2. 读者可根据个人身份及注册类型,享受不同的借阅权限。
请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不得私借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借阅期限1. 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2. 在借图书到期之前,读者可通过在线系统或前台办理续借手续,但如存在他人预约该图书的情况下,不可续借。
3. 部分特定图书(如参考书、期刊、报纸等)不可外借,仅供在图书馆内阅览,具体以图书实际标注为准。
三、借阅数量1. 不同读者类型的借阅数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学生借阅:每人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教职工借阅:每人最多可借阅10本图书;其他特殊群体借阅:每人最多可借阅3本图书。
2. 如需借阅数量超过限制,请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
四、图书归还1. 读者应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归还将产生罚款。
罚款标准为每本每天0.2元,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图书原价。
2. 如借阅图书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按图书原价全额赔偿,并可能受到停借、降低借阅权限等处罚。
3. 图书归还请前往图书馆前台,或将书籍直接放入指定还书箱,不得交给其他人代为归还。
五、预约和续借1. 如读者在图书馆网站上发现所需图书已被借出,可通过在线预约系统预订,并在图书馆收到通知后尽快办理借阅手续。
2. 图书续借请提前3天办理,逾期续借将产生罚款。
六、其他事项1. 请保持图书馆内环境整洁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图书馆内禁止吸烟、食物进出,可在指定的茶水间内就餐或喝水。
3.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如需携带导盲犬等特殊服务动物,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请各位读者严格遵守以上借阅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提供更优质的借阅体验。
图书馆借阅制度更新通知
图书馆借阅制度更新通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我们很高兴地宣布图书馆的借阅制度将进行全面优化和升级。
这些变更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和丰富的图书借阅体验。
让我们一起了解这些变更的详情吧。
新增自助借还功能为了缩短读者的等待时间和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在图书馆大厅新增了自助借还服务台。
只需凭借您的借书证即可独立完成图书的借还操作。
这不仅大大节省了您的时间,而且能更好地满足您随时随地的借阅需求。
我们将对自助服务台进行全天候维护,确保其稳定高效运行。
延长借阅期限根据读者的反馈和需求,我们决定将普通图书的借阅期限从此前的15天延长至30天。
这无疑为广大读者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为了照顾特殊用户的需求,我们还针对部分热门图书推出了7天的短期借阅。
无论您是想长期沉浸在知识的海洋,还是急于一时的阅读需求,我们都能满足您的期待。
优化续借流程在续借方面,我们也做出了优化升级。
现在您不仅可以通过图书馆的官方网站或移动APP进行续借,还可以直接在自助服务台完成。
我们还取消了原有的需要提前3天续借的限制,让您能够更加自由地管理借阅时间。
无论您身在何处,只要有网络连接,便可轻松完成续借。
增加电子资源丰富度为了满足广大读者对电子资源的需求,我们不仅大幅增加了电子图书的种类和数量,还新增了各类电子期刊、数据库等数字化资源。
无论您喜欢阅读实体书籍,还是更偏好电子版本,我们都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您只需登录图书馆的官网或移动APP,即可畅享海量的电子资源。
优化读者服务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我们也下了不少功夫。
我们增加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数量,并对他们进行了专业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咨询和帮助。
我们还优化了图书馆内的导航系统,让您能够更加快捷地找到所需的藏书。
我们还将在图书馆内开设各类讲座和交流活动,为广大读者带来更丰富的文化体验。
这次图书馆的制度优化旨在为广大读者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变革,能够进一步满足您的阅读需求,让您在这里收获更多的知识和快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馆开通馆际互借服务通知
各位师生读者: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整体资源优势,深入促进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全方位的高校图书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自2015年3月23日起,我馆与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纸本图书馆际互借开通试运行,欢迎大家踊跃借书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我们将逐步增加互借范围,与更多的高校图书馆展开合作。
一、申请对象:凡本校教师及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有超期图书未归还及欠款未交清的读者恕不受理。
二、申请方式:在图书馆主页的“馆际互借”栏目进行自主申请并到馆进行登记取还书(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周末除外)。
三、操作步骤:
1、网上浏览检索书目:请读者登录http://202.202.43.84/opac/search.php访问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馆藏书目并记录所需图书的书目信息(书名、索书号、条码号)。
2、填写申请表:请申请者下载并按规定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申请表”。
3、到图书馆登记:请申请者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与“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申请表”到南山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唐老师或学府大道校区图书馆办公室隆老师处登记。
4、取书:办理登记时,请按规定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取书表”,然后在工作人员告知的取书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与“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取书表”到登记处签字取书。
5、还书:请申请者携带图书到登记处办理还书手续,超期、丢失、污损等均按对方馆处罚规定处理(有关规定详见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主页/或咨询登记处老师)。
四、借阅规则:
1、借阅权限:申请人一次(且同一时间段内)最多可借书2册,借期为一个月,不予续借。
2、相关手续: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挂失、补办、注销校园一卡通时,需经确认无馆际互借欠书欠款后方可办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老师:
馆际互借总负责人:谢运洁老师联系电话:61638850
南山校区联系人:唐常艳老师联系电话:61638884
学府大道校区联系人:隆有庆老师联系电话:86059066
附: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际互借申请表与取书表
2、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馆藏书目
3、重庆邮电大学图书馆主页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