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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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炼化分公司3号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改造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号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建设地址: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35.35",北纬37°58'34.6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6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对现有3号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并配套天然气管道。3号燃煤锅炉改造主要包括拆除3号炉制粉系统和煤粉燃烧器,新建燃气接入系统,将原煤粉燃烧器改造为燃气燃烧器,拆除锅炉吹灰系统。项目所需天然气由省天然气公司和华港天然气公司共同供给,两家天然气公司天然气量各占50%,项目天然气最大消耗量为10480m3/h。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制度采用四班二运转。
建设单位现状及项目由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始建于1979年,1983年正式投产,为国家大型一类企业,隶属于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热电运行部现有3台130t/h 燃煤锅炉,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电袋除尘+脱硫塔(2套并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2根80m烟囱排放。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炼化燃煤设施全部替代有关情况的函》相关要求,确保2017年底完成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燃煤设施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计划投资2633万元实施3号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3号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烟气经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处理后,由引风机送入120m高烟囱排放。天然气采用密闭管线输送,日常运行中加强检查与维护,防止管线泄漏。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脱盐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脱盐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均为清净下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S,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35mg/L 和200mg/L,项目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处理后COD为40mg/L、氨氮4mg/L、SS为8mg/L。
3.固废:项目改造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硝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脱硝利用现有SCR脱硝装置,根据现有工程3台燃煤
锅炉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为123.12m3/3a,则3号锅炉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为41.04m3/3a,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3号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不新增产噪设备,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泵、空压机等,设备声压级在75~95 dB(A) ,采取消声、减振、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对于天然气锅炉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管理组织和领导工作。加强锅炉操作管理及明火管理。项目燃气锅炉配备完套的辅助设施,如检测仪(检查空气中天然气浓度)、防爆墙(300mm厚的墙体,可减少爆炸冲击力)、报警器(发现异常,提醒管理人员提高警惕,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全阀(如有意外,切断供气源)、通排风系统等配套的安全消防设施。
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42.482t/a,NOx:60.690t/a,COD:0.018t/a,NH3-N:0.002t/a。因项目技改前后污染排放标准均未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也不变,项目污染物排放不需要申请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