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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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管理学总论》PPT课件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管理学总论》PPT课件
一、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 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土地 公有制。 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调动其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不断改 善土地使用条件的积极性。 调整土地关系。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二、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 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 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主体:农民集体。 客体: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 内容:农民集体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 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五、我国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 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 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一、土地制度概述 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
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 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 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 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六节 土地征收
二、土地征收补偿与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
土地补偿费 青苗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社会保障费用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拆迁补偿费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六节 土地征收
(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它用地50年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第四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土地管理法ppt课件

土地管理法ppt课件

包括耕地、林地、草 地、农田水利用地、养 殖水面等;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 宅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
地。
矿物、石油和天然气。我国法律对土
地内容的界定中不包括土地中的矿物、石油和天
然气。矿物、石油和天然气在我国属于矿产资源,
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者仅拥有对土
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
用权可以转让。’ ”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修改了《宪法》的有关条款,在《宪法》中删去了禁止土地出租的
条款,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内容。这就
为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提供了《宪法》依据。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
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2 《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制度 1.3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 1.4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1.5 建设用地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活 的源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9页。
土地一语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
指由土壤、气候、地貌、水文和生物等构成的自
配给制。这种土地使用制度的突出特点就是“三无制
度”,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随着我国20世纪80年
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运行,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病暴露得越来
越明显,因此,进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变土地的
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为有偿、有限期和有流
动的使用,成为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

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民还可依法取得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共22页PPT资料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共22页PPT资料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含义: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 属争议。它一般发生在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 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权属争议的特征是,争议 的土地权属不明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 处于不确定状态,争议双方都有各自的主张。调 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因土 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而发生的争议确定土地权 属,简称确权,是指依法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进行确认、登记的行为。
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农村土地归属不明时,适用 集体所有优先的推定。但《宪法》第9条对自然资源属性的广 义之地的所有权界定的规定是:“矿藏、水流、森林、山岭、革 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伞民所有;由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 外。”《物权法》第4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也做 了类似规定。显然,对于具有自然资源属性的广义之地而言, 上述规定体现的是国家所有优先推定,这与《宪法》第lo条、 《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物权法》第47条对农村土地集体所 有的优先推定相矛盾。这种矛盾不仅导致了对法律认识的分 歧,而且在法律适用上也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政府 在处理涉及国家与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时,采取的做法是困家 所有优先推定,而争议一旦诉至法院,法院的裁决则往往是 集体所有优先推定。这导致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法律适 用上相互对立的局面,对正确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十分不利。
农村土地权 属管理
目录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二、农村土地权属管理现状 三、农村土地权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农村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权属管理问题的办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 土地权属: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 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

第九章 土地所有权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学》PPT课件

第九章  土地所有权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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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2土地所有权的特性
➢ 社会性与公共性
土地除具有一般财货的私有的、独占的特性外,还有社会 的、公共的特性。
➢ 私益性与公益性 ➢ 土地所有权向土地用益物权的让步
对于促进土地有效利用而强化土地利用权的现象称之为土 地所有权向土地用益物权让步。就其狭义而言,是指在土 地所有权与土地利用相分离时,提高土地利用权人的法律 地位,使之与土地所有人相抗衡;广义而言,则泛指强化 土地现实利用者的法律地位。这里所指的土地利用权,包 括债权性质的土地利用权(土地租赁权)和物权性质的土 地利用权(地上权、永佃权),其中尤以土地租赁权与基 地使用权(地上权)最为重要。
● 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主要特征为: ① 该类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而不是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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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3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形态
➢ 土地单独所有形态
土地单独所有形态是指单个的主体享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形, 分为土地的自然人单独所有和法人单独所有两种。我国实 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由国家和农村集体分别拥有 土地所有权,不存在土地单独所有的现象。
➢ 土地公共所有形态
土地共同所有形态一般可分为土地总有、土地合有和土地 共有。
土地集体所有权。
➢ 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原则
对于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部分区域内存在的未经征用的集体土 地,其所有权性质的确定存在2种意见:
① 由于未经办理征用手续,其集体所有的性质不能改变; ② 由原农民继续使用的农业土地,仍属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 用地则应属国家所有。对于深入城市建成区腹地零星的未征用 的原集体所有土地,可以认为事实上已转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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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农村劳动群众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在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 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的一种土地所有权形式。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 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 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 利和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 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 主体、客体和内容
(二)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
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和农村 集体土地使用制度。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特点:坚持城镇土地的国家所 有制,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实现土地有偿使用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纳入市场经济运行的 轨道,通过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并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 以实现。
二是集体土地征用后出让。即根据国家建设需要, 将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 有土地后,再有偿让与用地单位使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 基本原则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平等自愿有偿 国家主权 合理利用土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 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和《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 地使用权出让最高限期按下列用途确定:
(三)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客体和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属于上述农 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主要有:农村和城市 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 外,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指农民集体在行 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无偿收回土地 使用权,并同时取得其地上的一切不动产所有 权; 对合同的争议享有提请有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权利。

4、土地权属管理

4、土地权属管理

二、国有土地权属管理
• (三)国有地权的出让
• 1.国有土地出让的含义及特征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 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 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占有和使用土 地的权利;出租权;转让权和设定担保权;物权请求权; 相邻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年限的。
二、国有土地权属管理
• 国有土地划拨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1)地权的划拨采用的是行政划拨手段,需经县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再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划拨行为; • (2)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划拨土地使用 权的期限有特别规定(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以外,其 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二、国有土地权属管理
• 4.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可因以下四种原因而 终止: • (1)因土地灭失而导致使用人实际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灾害) • (2)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严重违反法律或出让合同规 定而被国家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 • (3)出让土地使用权期满。 • (4)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
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经济发展重点扶植优先发展
的产业用地,也适于采用这种方式。
二、国有土地权属管理
• (2)招标出让方式 • 是指在指定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书面投标 行使,把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 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引起大型 或关键性的投资项目。
(二)土地权属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六章土地权属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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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主体:
农民集体
• 客体:
土地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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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 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精品课件
• 3、土地使用权
• ⑴涵义:
•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 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 用、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 处分的权利。
(3)出售给第三人的,抵押人应 当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款提前 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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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出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别条件 (1)出租人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给
承租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在出售的情况下,承租人在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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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确认与流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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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 1、有偿取得方式 • 2、无偿取得方式 • 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 • 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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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方式主要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出租、抵押
精品课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概念: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
者房地产权利人 (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时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已经建成的, 还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精品课件
2、土地使用权必须在法律上是可 以转移的
3、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办 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土地使用 权变更登记手续
4、必须由受让方履行原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原土地使用者
未尽的义务
精品课件
精品课件
• ⑵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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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和个人 ▪ 客体: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
地 ▪ 内容: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
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三)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 主体: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客体:上述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
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 内容: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在行使土地使用权的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制度 土地产权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与流转管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与流转管理 土地征收 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本章复习题
第一节 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
土地关系:是指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时人们在利 用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 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 它属于社会生产关系的范畴,是生产关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并依赖于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
二、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
依法确认土地权属 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
➢土地所有权变更 ➢土地使用权变更 ➢他项权利变更及主要用途变更等
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第四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与流转 管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有偿取得方式 无偿取得方式
✓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用地 依法承包经营取得 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的形成 无偿、无限期、无流动-有偿、有限期、有 流动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的形成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结合到分离
第二节 土地产权
一、土地产权及其基本属性
(一)土地产权的涵义 土地产权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它
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 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全部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 买卖和非法转让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
(一)我国现阶段土地所有制
➢ 城市土地国有制的建立方式: 接管、没收 赎买 土地征收 立法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建立方式: 土地改革 农业合作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
过程中依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一、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
定义
土地权属管理是国家为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关 系而依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的科学管理。
任务
➢ 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 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合理
开发、利用土地和不断改善土地使用条件的积极性 ➢ 调整土地关系
(三)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的关系
➢ 土地所有制决定着土地使用制 ➢ 土地使用制不仅是土地所有制的反映和体现,而
且也是实现和巩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和手段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
(一)我国现阶段土地所有制
➢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 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 内容:指农民集体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和义务
五、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涵义 ▪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
所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 分处分的权利。
(二)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 主体:可以是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源自)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 主体:国家,法律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 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客体: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 ➢ 城市市区的土地 ➢ 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 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征用的土地 ➢ 依照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草地、 滩涂及其他土地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使用制
▪ 土地使用制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和农村集体土地 使用制。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国家并不直接参与土地的使用, 而是通过行政手段如出让、划拨使用权收取土地使用 税来体现所有者的意志。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 设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使用制
▪ 内容:指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过程 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三)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 主体:农民集体 ▪ 客体:属于上述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主要有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的以外,原则上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关系的 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 有、使用的制度。
▪ 它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
(一)土地所有制
➢定义 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拥有 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法律表现形式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 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
(二)土地产权的基本特性 ➢ 具有排他性 ➢ 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性 ➢ 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 土地产权的相对性
二、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涵义 ➢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它包括土地占 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
➢五种土地所有制
➢ 原始公社土地公有制 ➢ 奴隶主土地所有制 ➢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 ➢ 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
(二)土地使用制
➢ 定义 土地使用制是人们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下使用土 地的形式、条件和程序的规定。
➢ 法律表现形式 土地使用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使用权,即依 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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