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把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万众一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团结奋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确保每月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最后的总评取得优异成绩,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以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社会宣传
1、制作发放宣传单张和画报。发布《致市民的一封信》,动员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通过社区(村)干部、中小学生带入千万户。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请专家设计、专业印刷单位制作高品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画报,在市区各部门、单位、公共场所宣传栏张贴,同时制定《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用于指导各单位制作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宣传单张、画报和宣传手册的设计制作由市创建办负责,宣传单张、画报、发放、张贴、维护工作由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
2、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我市主要交通干道、市区重要部位点及路口、主要街道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要求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占20%以上,由市创建办负责协调,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市公路局、市城监大队等部门配合;各建筑工地围墙(或围栏)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由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
3、汽车和候车亭宣传。在市内所有运行的长途运输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的适当位置喷洒或张贴创文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城区公共汽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检查,产权单位负责维护。
4、学校宣传教育。各大中小学校设置专门宣传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意义,使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行者,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社区(村)宣传。各社区(村)要悬挂横幅或设置宣传牌,建立文明创建宣传栏,增强广大市民责任意识和主人意识,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由各镇街负责落实。
6、文化活动宣传。充分利用青少年宫、艺术团、影剧院、文化馆等阵地,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各类文化演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同时,组织实施“文艺进社区,文明进万家”活动,精心创作一批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相关的文艺节目,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妇联负责。
7、开展广场论坛主题活动。为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围绕“微笑服务”、“文明出行”、“卫生清洁”、“友爱互助”、“志愿服务”、“礼仪推广”、“社区文化”、“法制宣传”、“慈善帮扶”、“爱护公物”、“环保行动”、“道德宣传”、“文明观赛”、“诚信教育”、“机关效能”、“爱绿护绿”、“关爱孩子”等17个内容等主题,
从2009年6月开始至2011年9月,在挂绿广场每月开展一次广场论坛主题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和有关单位承办,市广播电视台协办。
8、窗口行业宣传。以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和执法行为,优化行业服务环境,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公益广告等管理,由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制作、落实。
9、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本着广泛发动、全面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知识竞赛、道德模范评选、青年志愿者系列活动、“和谐家庭”创建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市民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以上由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镇街和单位开展活动。
10、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宣传。充分运用短信和彩铃平台,面向市内所有小灵通和手机、固定电话用户,适时发送、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口号、工作信息和文明行为常识,使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成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快捷通道,由市电信、移动公司负责。
(二)媒体宣传
1、设立专栏专题。在增城日报、增城人民广播电台、增城电视台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专栏专题,采取新闻综述、领导访谈、评论、图片摄影、网上论坛、曝光等形式,报道市委、市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宣传各级各部门努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经验做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作用,及时解答市民的关注、疑问,刊播社会各界、广大网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议、意见,反映社会上的各种陋习和种种不文明现象,激发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2、播发公益广告。市属新闻媒体要精心制作和播发公益广告,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增城日报要多设计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公益广告,放在显眼位置刊登;增城人民广播电台要发挥及时、便捷、互动的优势,在各时段节目中播发宣传口号,加大文明礼仪知识宣传的分量;增城电视台要在每晚新闻节目之前播发l—2条宣传口号,或在不同频道、不同时段播放有关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片。
3、开通专题网站。增城之窗网站建立“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丽增城”专题页面,要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作发布文明城市创建专页或新闻链接,及时反映我市创建工作的动态,同时宣传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
4、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拍摄制作“文明行为规范”专题节目,以市民群众熟悉的我市道德模范人物为主角,以增城市区和各景点为拍摄场地,针对城市公共文明实地考察评分的内容,以讲故事、讲道理、寓教于乐的形式,教育市民如何遵守增城市“一约三则”、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热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宣传发动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各自的创建工作方案中,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各自的报道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社会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所列项目,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中旬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