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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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最简单的方法来了!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最简单的方法来了!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最简单的方法来了!一、案情上海市居民某甲,男,2021年4月22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甲与其妻丁生育一儿、一女,女儿A 16岁(2004年7月3日生),儿子B 14岁(2006年09月14日生);甲的父母健在,均是农民,父C 65岁(1955年5月17日),母D 60岁(1960年8月24日),C、D 现由三个子女甲、乙、丙共同赡养。

试计算出A、B、C、D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各自为多少?二、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城乡统一标准,不再区分城镇或农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为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金额。

2020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536元。

三、分析①扶养人数:A——2人;B——2人;C——3人;D——3人。

②赔偿年限:A——1.2年;B——3.4年;C——15年;D——20年。

(注:对于未成年人赔偿年限的确定,本示例的计算方法是基于严格的条文文义理解,以扶养至18周岁这一天为限,是实际扶养天数转换成以年为单位的结果。

而司法实践往往只计算年龄差,如将A的扶养年限确定为2年;本示例之所以采用更复杂的计算方法,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出计算程序的适用性,实际使用可自行输入年限。

)③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比例系数:100%(如果是受伤致残的,要根据伤残等级系数来确定)。

④“基数”标准应按受害人甲的具体情况而定,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2536元/年。

⑤分阶段核算“年赔偿总额累计”是否超过“基数”:前1.2年(1÷2+1÷2+1÷3+1÷3)×100%=5÷3>1;1.2年后至第3.4年只有B、C、D三个被扶养人,但仍然是(1÷2+1÷3+1÷3)×100%=7÷6>1;3.4年后至第15年只有C、D二个被扶养人,(1÷3+1÷3)×100%=2÷3<1;最后5年只有D一个被扶养人,1÷3×100%=1÷3<1。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Deep in your heart, there is still infinite potential, and one day when you look back, you will know that this isabsolutely tru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

现在社会中,由于各种压力,会让人心里产生许多的不平衡感。

当自己的道德平衡感失控时,就会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比如夺取别人生命,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对于受害人的家人来说,他家里的整个系统就被破坏了,那么就必须进行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呢?整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财产保险公司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业务时,经常要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号)(下称《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该条法律规定看似清晰明确,实则界定模糊,实践中,许多事故当事人、律师、保险公司、事故处理机关,甚至人民法院都常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产生误解。

为此,本文笔者从《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立法本意出发,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一一解读,以期为适用者提供清晰准确的计算方式,在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也防止因计算疏漏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

法律分析(一)赔偿基数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每月实际需支出的必需开支总额÷总人数×被扶养人比例=每月扶养费。

其中:被扶养人每月实际需支出的必需开支总额,是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纳税、社会保险等因素后发生的支出额;总人数为家庭可支配收入所承担的负担的家庭成员人数;被扶养人比例为家庭可支配收入所承担的负担的比例,一般以优惠比率计算,比如说:单人家庭被扶养人可以享受100%的优惠,而两人家庭则可以享受50%的优惠,以此类推。

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在计算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需要考虑被扶养人的基本需求,包括食物、住房、交通、医疗等方面的开销。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计算公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1.食物费用计算:
食物费用根据被扶养人的饮食需求、生活习惯和当地物价来决定。

一般可以参考当地的平均生活费用和食物支出。

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食物费用=平均每人每月食物支出×被扶养人数
2.住房费用计算:
住房费用需要考虑到被扶养人的居住条件和地区的租金水平。

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住房费用=平均每人每月住房租金×被扶养人数
3.交通费用计算:
交通费用根据被扶养人的出行需求、当地交通工具的使用情况和交通费用水平来决定。

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交通费用=平均每人每月交通费用×被扶养人数
4.医疗费用计算:
医疗费用需要考虑到被扶养人的健康状况、医疗保险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

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医疗费用=平均每人每月医疗费用×被扶养人数
除了上述基本的生活费用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可能的开销,如生活用品、娱乐费用等。

根据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可将这些开销按照合理比例加入到上述公式中。

其他费用=平均每人每月其他费用×被扶养人数
最后,将各个方面的费用加总,即得到多名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总生活费用=食物费用+住房费用+交通费用+医疗费用+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公式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方法,实际情况可能根据被扶养人的具体需求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通过与被扶养人进行沟通和了解实际情况,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出多名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5篇模版)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5篇模版)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5篇模版)第一篇: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条文理解1、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负有承担扶养义务的人,一类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二类是虽已成年,但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

在此,应注意对近亲属的理解,一般情况下,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之间、祖孙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

2、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扶养子女的义务,在一方受到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只需承担该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的二分之一。

3、在有数个被扶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篇: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赢了网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一、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事故发生时间:2005年7月2日19时许。

事故发生地点:四川省达州市达巴公路50KM+100M处。

事故经过及有关情况:A车超速、占道,加之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路边行人甲(出生于1971年1月15日)受伤,事故发生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2005年7月12日死亡,交警认定A车负全部责任。

甲与妻子共同扶养2名未成年的子女乙(出生于1995年9月19日)、丙(出生于2003年8月23日),同时甲还需与成年兄长B和已出嫁妹妹C共同扶养母亲丁(出生于1937年4月18日)。

死者甲的子女丙农转非为城镇居民户口,子女乙、母亲丁的户籍登记均属农村居民户口。

则死者甲的3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以下方式计算:一、若死者甲是农村居民户口四川省达州市达巴公路50KM+100M处。

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为四川省2005年度(从2005年5月1日起至2006年4月30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10.9元/年。

1、若死者甲只有1个被扶养人———未成年的子女乙(为农村居民户口),则未成年子女乙的实际年龄=9周岁零10个月=9年+10÷12年=9.83年未成年子女乙的被扶养年限=18年-9.83年=8.17年子女乙的被扶养人生活费=2010.9元/年×8.17年÷2人(父母共同分摊)=8214.53元2、若死者甲只有1个被扶养人———未成年的子女丙(为城镇居民户口,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虽然该被扶养人丙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其扶养人甲为农村居民户口,故应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作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则未成年子女丙的实际年龄=1周岁零11个月=1年+11÷12年=1.92年未成年子女丙的被扶养年限=18年-1.92年=16.08年子女丙的被扶养人生活费=2010.9元/年×16.08年÷2人(父母共同分摊)=16167.64元3、若死者甲只有1个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母亲丁(为农村居民户口),则母亲丁的实际年龄=68周岁零3个月=68年+3÷12年=68.25年母亲丁的被扶养年限=20年-(母亲丁的实际年龄-60)=20-(68.25年-60)=11.75年母亲丁的被扶养人生活费=2010.9元/年×11.75年÷3人(3名成年子女共同分摊)=7876.03元4、若死者甲同时有3个被扶养人——未成年的子女乙(为农村居民户口)、丙(为城镇居民户口)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母亲丁(为农村居民户口),这属于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情况,则被扶养人生活费应采用分段计算法。

如何计算每位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何计算每位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何计算每位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在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中,经常会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其中既要考虑当事人的户籍,也要考虑每个赔偿年度各被扶养人生活费总和是否超过上限,所以计算起来比较复杂,这些都还不是最重要的,今天想说的是另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判决书在对这类案件做出判决时,往往只计算到各被扶养人所能得到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总和是多少?而不去计算各被扶养人各自能得到多少生活费。

不要小看这一步的计算,少了这一步往往会埋下巨大的矛盾隐患,尤其是在当事人死亡,涉及赔偿款继承分配的案件当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参照遗产继承来进行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即可,不会有太大的争议,而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属于各被扶养人各自所有的,是对其未来生活失去依靠的一笔赔偿,这笔钱在法律上怎么分,让他们自己算是算不清楚的,所以如果在判决书中未明确此部分赔偿款的分配,各被扶养人不清楚各自的份额,一旦他们之间对赔偿款的分配无法友好协商,必然引发新的矛盾,轻则再次提起诉讼,造成当事人和法院不必要的诉累,重则家无宁日,甚至引发恶性事件。

那么各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到底如何来计算清楚呢?应该说,这一步的计算并不容易,因为这算每个人能拿多少,就要在计算好总额的基础上(这个总额不容易算,先要算出在全责情况下的总额,再要算出在考虑交强险和责任比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优先赔偿下的总额),再算出每个人该拿多少的比例,这个比例可不容易算,因为这涉及各个赔偿年度赔偿人数的变化以及每个人的户籍差异带来的赔偿标准差异。

下面我来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张三(男,城市户籍、有配偶、张三还有个成年的,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弟弟)因车祸去世,对方当事人承担70%的责任,张三承担30%的责任,其中涉及到被扶养人有三位,分别是张三的父亲(65周岁、农村户籍)、母亲(62周岁、农村户籍)、儿子(5周岁、城市户籍),计算用基本参数如下:如何计算每位被扶养的人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一步确定赔偿年度上限:因为张三是城镇户籍,为方便计算,在判决中一般会统一按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来设置每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上限,但在具体计算每位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时,仍要依据其户籍来分别适用城镇或农村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在我国,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
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扶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的因素。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介绍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首先,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是计算生活费的重要依据。


本生活需求包括食品、衣物、住房、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会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健康状况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综合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

其次,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也是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重要因素。

扶养人的经济能力包括收入、财产、负担等方面的情况。

在确定被
扶养人生活费时,需要充分考虑扶养人的经济能力,避免给扶养人
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另外,当地的物价水平也会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根据当地
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除了以上几点外,还需要考虑被扶养人的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要特殊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支出等。

这些特殊情况也需要在计算生活费时进行适当考虑。

总的来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一个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过程。

需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合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也不给扶养人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道路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2005-09-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浅谈如何正确快速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浅谈如何正确快速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浅谈如何正确快速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历来是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调解过程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一方面涉及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有关“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的理解,另一方面涉及到如何计算的问题。

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所有被扶养人在其被扶养期限内每人每年的生活费总额,该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

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又分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以死亡的当事人户籍性质决定是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

不管被扶养人为何种居民,均以死亡的当事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为对比标准。

但多个被扶养人中有不同户籍性质的,分别以不同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只要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即可。

下面结合案例对各种用不同方法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进行计算演示。

案例:2015年1月3日,陈某某(41岁)于交通事故中死亡,陈某某系城镇居民,兄弟姐妹共四人(均有劳动能力),其妻有劳动能力,生前有五个被扶养人,分别为父亲(70岁)、母亲(67岁)、子女一(12岁)、子女二(10岁)、子女三(7岁),所有被扶养人均为城镇居民。

要求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一、按分段计算的方法,计算过程如下:1、首先确定每个被扶养人的扶养年限父亲10年、母亲13年、子女一6年、子女二8年、子女三11年。

分出扶养段第一段6年,第二段为8-6=2年,第三段为10-8=2年,第四段为11-10=1年,第五段为13-11=2年。

2、分段计算如下第一段6年,每人每年扶养费为:父亲:24105.6元/年÷4=6026.4元母亲:24105.6元/年÷4=6026.4元子女一:24105.6元/年÷2=12052.8元子女二:24105.6元/年÷2=12052.8元子女三:24105.6元/年÷2=12052.8元合计48211.2元,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24105.6元/年),所以该段应以24105.6元/年×6年计算,合计为144633.6元。

多个扶养人时扶养费计算方法

多个扶养人时扶养费计算方法

如何计算损害赔偿案件中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关于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情况下,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虽然《解释》第28条第2款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定逐一计算,然后将累计总额作为赔偿数额;有人认为,由于《解释》规定每年的赔偿总额是有限的,因此只需足额计算最长年限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即可;还有人认为,将各个被抚养人的被抚养年限相加,然后乘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所得结果就是全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此数额再除以全部被抚养人的人数,就是每个被抚养人应得的生活费;还有人认为,先用所有被扶养人中扶养年限最高的年限数,乘以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然后除以全部被扶养人年数的总和,得出的数字再分别乘以每一位被扶养人的扶养年限,计算结果就是每一位被扶养人应得的生活费。

笔者认为,第一种方法明显不合适。

这种办法不符合《解释》规定的精神,年赔偿总额累计有可能超过扶养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种方法也不当。

这种方法对赔偿义务人来说,从赔偿总额上是和《解释》规定的精神一致的,但这种办法仅考虑了赔偿义务人应该赔偿的总额,各个被抚养人各自应该得到多少无从知道。

给各被抚养人之间下一步具体分割抚养费问题,留下了后患和不安定因素。

第三种方法也明显没有依据,况且对部分超过抚养平均年限的被抚养人明显不公。

最后一种方法表面上看起来年赔偿总额累计既没有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抚养人之间生活费的分配在形式上也比较公平,但事实上,此种方法上对被抚养年限比较长的被抚养人同样很不公平。

实践中,由于分别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非常麻烦,因此大多数法院在判决、调解时一般使用第二种方法。

笔者认为,计算有多个被抚养人情况下的生活费,既要考虑《解释》规定的精神,又要考虑到每个被抚养人的实际被抚养年限,将每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准确计算出来,这样才能合情合理并避免新纠纷的出现。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饮食费用:根据被扶养人的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合理计算每月的食物费用。

这包括主食、副食以及各种蔬菜、水果、肉类、鱼类等。

2. 住房费用:如果被扶养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可以考虑包括房屋抵押贷款、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等开支。

如果是租房,需要计算房租和相关公用设施费用。

3. 医疗费用:根据被扶养人的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考虑医药费、医疗保险费、定期体检费用等。

此外,还要考虑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

4. 交通费用:根据被扶养人的交通需求,包括每月的交通费(公共交通或私家车费用)、汽车保险费、汽车维修费等。

5. 生活用品费用:包括日常生活所需的洗漱用品、清洁用品、衣物、鞋帽、书籍、报纸杂志、消耗品等。

6. 教育费用:如果被扶养人有教育需求,需要考虑学费、书本费、辅导费等。

7. 娱乐费用:被扶养人的娱乐活动费用,如电影、音乐会、旅游、运动等。

8. 养老金缴纳:根据当地的养老金政策,确定被扶养人是否需要缴纳养老金,并计算缴纳金额。

以上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一般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

现在社会中,由于各种压力,会让人心里产生许多的不平衡感。

当自己的道德平衡感失控时,就会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比如夺取别人生命,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对于受害人的家人来说,他家里的整个系统就被破坏了,那么就必须进行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呢?小编整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财产保险公司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业务时,经常要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下称《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该条法律规定看似清晰明确,实则界定模糊,实践中,许多事故当事人、律师、保险公司、事故处理机关,甚至人民法院都常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产生误解。

为此,本文笔者从《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立法本意出发,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一一解读,以期为适用者提供清晰准确的计算方式,在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也防止因计算疏漏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

法律分析(一)赔偿基数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人需要被扶养,包括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对于
这些被扶养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费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那么,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每个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食物、住所、医疗等。

针对每个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我们需要计算出他们的每月生活费用。

这个费用包括日常生活开支、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

其次,需要考虑多个被扶养人的共同生活费用。

如果多个被扶养人住在一起,
那么一些生活费用可以共享,比如房租、水电费等。

这些共同生活费用可以按照被扶养人的比例进行分摊。

另外,还需要考虑被扶养人的特殊需求。

比如,一些残疾人可能需要额外的护
理费用,一些未成年人可能需要额外的教育费用。

这些特殊需求也需要被计算在内。

最后,需要考虑家庭的整体经济状况。

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比较宽裕,那么可
以适当增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那么可以通过一些社会福利政策来帮助被扶养人。

总的来说,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计算是一个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

需要考
虑每个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同时也需要考虑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

只有通过合理的计算和安排,才能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能够过上幸福、健康的生活。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被扶养⼈⽣活费如何计算
在⽣活中,每年都会发⽣很多的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受害⼈应该抚养、赡养的被扶养⼈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下⾯就由店铺⼩编来给你具体介绍⼀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被扶养⼈⽣活费如何计算
(⼀)赔偿基数
被扶养⼈⽣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活费的赔偿年限
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年。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扶养⼈的范围和界定
被扶养⼈是指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四)扶养⼈有数⼈的处理原则
被扶养⼈还有其他扶养⼈的,赔偿义务⼈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五)被扶养⼈有数⼈的处理原则
被扶养⼈有数⼈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额或者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额。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活费的规定1.《⼯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8项被扶养⼈⽣活费:以死者⽣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的⼈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劳动能⼒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年。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损害赔偿案件若⼲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9项被抚养⼈⽣活费:以死者⽣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活来源的⼈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活费标准计算。

被抚养⼈不满⼗⼋周岁的,⽣活费计算到⼗⼋周岁。

被抚养⼈⽆劳动能⼒的,⽣活费计算⼆⼗年,但五⼗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抚养费少计⼀年,但计算⽣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年;被抚养⼈七⼗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被扶养⼈⽣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活费的概念被抚养⼈⽣活费,是指受害⼈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的情况下,由其进⾏扶养的、⽆其他⽣活来源的⼈因为⽣活来源的丧失⽽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活,由事故相关责任⼈按照⼀定的标准给予这些⼈的⼀定数额的赔偿。

后悔现在才知道,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么计算

后悔现在才知道,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么计算

后悔现在才知道,⼈⾝损害赔偿中被扶养⼈⽣活费这么计算⽂/卢则男01被抚养⼈⽣活费的界定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损害赔偿解释”)第⼆⼗⼋条规定:被扶养⼈⽣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农村居被扶养⼈⽣活费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年。

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是指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被扶养⼈养⼈还有其他扶养⼈的,赔偿义务⼈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有数⼈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额或者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额。

奇瑞怒怼宾利02被抚养⼈⽣活费的认定标准扶养⼈丧失劳动能⼒的程度受害⼈劳动能⼒丧失程度,要以死亡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或者劳动能⼒丧失程度鉴定作为依据。

实践中⼤多根据伤残等级评定1-10级确定相应的赔偿基数,笔者所在的湖北地区⼗级伤残按照10%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以此类推。

城镇or农村户籍是判断当事⼈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标准之⼀,但并不是唯⼀的标准。

最⾼⼈民法院民⼀庭给云南省⾼院被扶养⼈⽣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案件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明确指出,“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和被扶养⼈⽣活费受害⼈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或者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的实际情况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因被扶养⼈⽣活来源于扶养义务⼈,故扶养义务⼈的收⼊⽔平决定了被扶养⼈⽣活的⽔平。

故被扶养⼈⽣活费,应按照受害⼈⾝份状况,适⽤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如北京市第三中级⼈民法院在(2016)京03民终当按照受害⼈⾝份状况8276号民事判决认为:受害⼈的户籍地虽然在河北农村,但其收⼊来源地是北京城区,因此被扶养⼈⽣活费应当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进⾏计算(《最⾼⼈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优选案例)。

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人身伤害案件难点解析【核心提示】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无论故意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案件,在计算各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时,其中涉及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比较麻烦。

现浅析如下,供大家办案参考。

设①: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有父亲65岁,母亲63岁,该父母有子女依次共六人:甲、乙、丙、丁、戊、己,其中乙为本案受害人,农业户口,42岁,九级伤残,有妻庚,41岁,生育子女共五人:A19岁、B17岁、C15岁、D12岁、E8岁。

另知:丙、丁、戊、己都已成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为a=6000元。

求:乙在本案中应获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析:根据乙亲属年龄,得知其被扶养人有:父、母、子女(B、C、D、E)共六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规定,上述各被扶养人的扶养年限,从短到长,分列下表;且应满足:年赔偿总额P=(a/扶养人数×父母人数+a/扶养人数×子女人数)×伤残等级系数≤a,其中父母人数为2,其扶养人有甲、乙、丙、丁、戊、己共6人;待扶养子女有B、C、D、E共4人,其扶养人有乙、庚2人;伤残等级系数(九级)为20%.解②:设乙在本案中应获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X,①此时被扶养人数最多,共6人:父与母:a/扶养人数×父母人数=a/6×2(Ⅰ)子和女:a/扶养人数×子女人数=a/2×4(Ⅱ)P=[(Ⅰ)+( Ⅱ)]×20%=2800,此即P max<a=6000③∴X1=2800×1(年)=2800(元)②此时B已成年,故:父与母:a/6×2(Ⅰ)子和女:a/2×3(Ⅱ)P=[(Ⅰ)+( Ⅱ)] ×20%=2200<a=6000∴X2=2200×2(年)=4400(元)③此时B、C已成年,故:P=[(Ⅰ)+( Ⅱ)] ×20%=1600<a=6000X3=1600×3(年)=4800(元)④此时B、C、D已成年,故同理:X4=1000×4(年)=4000(元)⑤此时子女都成年,只剩父母需扶养,故同理:X5=400×5(年)=2000(元)⑥此时父亲扶养年限也届满,只剩母亲2年扶养期限:X6=200×2(年)=400(元)X=∑(X1,X2,…,X6)=18400(元)故乙在本案中应获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18400元。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交通事故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往往是一次重大伤害。

除了身体上的伤害外,由于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被害人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能力受限,进而给家庭造成经济困扰。

为了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法律规定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并探讨其相关问题。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定义与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因伤致残或死亡而导致无法自力维持生活的人,由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补偿金。

其计算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受害者的基本生活费用:基本生活费用包括食品、衣物、住房、卫生、交通等,是指受害者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根据被害人的家庭状况、工作能力以及其他具体情况,可以由法院或相关部门依据生活标准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判断。

2. 医疗费用:如果受害者需要长期的医疗护理或康复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也应被包括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中。

这其中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药品费、辅助器具费等。

3. 护理费用:由于事故导致受害者生活自理能力受限,需要雇佣护工或聘请亲属进行照顾护理的费用,也应被纳入被扶养人生活费中。

4. 教育费用:如果受害人还处于读书年龄,需要继续接受教育,那么相关的教育费用也应被计算在内,包括学费、书本费、学杂费等。

以上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的主要要素,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适度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的相关问题1. 如何确定受害者的生活水平?确定受害者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费用需要根据其本人的职业、收入水平、家庭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考虑。

可以通过查看受害者事故前的收入水平、就业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来合理估算受害者日常生活所需费用。

同时,也可以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标准来进行参考和判断。

2. 生活费用如何支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应按照判决书或调解书的要求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般情况下,生活费用由事故责任方一次性支付给被扶养人或被扶养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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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及方法麻增伟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学科分类】人身权【出处】本网首发【摘要】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受害人和被扶养人的一项法定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计算的依据和标准、计算年限作了相应规定,但该规定并未明确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法官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缺乏统一的裁判尺度,导致司法实践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比较混乱,计算数额不确定。

笔者根据本人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计算方式,以供读者参考。

【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受害人和被扶养人的一项法定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计算的依据和标准、计算年限作了相应规定,但该规定并未明确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法官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缺乏统一的裁判尺度,导致司法实践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比较混乱,计算数额不确定。

笔者根据本人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计算方式,以供读者参考。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以扶养人的身份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身份同为城镇或农村居民的情况下,只需按照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城镇或农村居民身份确定即可,实践中的裁判结果较为一致。

但在扶养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而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情况下,究竟应以扶养人还是被扶养人的身份标准进行计算,实践中的裁判结果确大不相同,有法官,按照扶养人身份标准进行计算,也有法官,按照被扶养人身份标准进行计算,而法官对城镇和农民居民标准的确定,却直接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的多少,对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利益影响至巨,有必要尽快厘清此问题。

笔者认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扶养人的身份标准进行计算。

首先,根据被扶养人生活费继承丧失说的法律性质,被扶养人生活费系扶养人收入损失的一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共同构成了扶养人的收入损失。

在黄松有主编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中指出:若扶养人为城镇居民的,那么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残疾或死亡赔偿金,与按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两个数额相加与还原计算的城镇就业居民的平均收入相当,基本能填补直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由此可见,立法在设计按照何种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能弥补直接受害人的收入损失时,对于直接受害人为城镇居民的情况,其残疾或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都是按照直接受害人或扶养人的身份标准确定的,而且只有在二者计算标准一致时,才能填补直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才符合立法的目的。

其次,以扶养人的身份标准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可避免存在多个被扶养人且其城镇或农村身份不同一时,出现年最高赔偿限额无法确定的问题,即究竟应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年最高赔偿限额,还是应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年赔偿限额的问题。

第三,在实践中,被扶养人系城镇居民,扶养人系农村居民的情形相对而言比较少见,更多的是,扶养人即直接受害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却一直在城镇务工,而被扶养人系农村居民,且一直生活在农村。

在此情形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扶养人扶养人即直接受害人虽为农村居民,但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都在城镇的,其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按城镇居民计算。

在直接受害人比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时,若按照直接受害人的身份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其赔偿数额会更高,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也更能填补直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数额的计算,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考虑以下几种因素: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数额。

2、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实践中法院多是直接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指数确定)。

3、被扶养人的人数及计算年限。

4、扶养义务人的人数及承担比例。

5、不应超过年赔偿限额。

为了便于说明,笔者现仅以城镇居民为标准,进行分类分析:(一)被扶养人为一人的情形案例:刘某,2009年2月16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刘某女儿需刘某和刘某妻子共同抚养,刘某女儿1岁,刘某及女儿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

本案中,刘某的被扶养人为一人,扶养义务人为两人刘某及其妻子,需要扶养年限为17年,由于被扶养人为一人,不存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60元年赔偿限额的问题。

具体数额计算如下:第一步,确定刘某应承担的扶养份额,因刘某夫妻二人均有为抚养义务人,故刘某应承担的份额为:16460/2;第二步,根据刘某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刘某的年实际赔偿数额:16460/2*10%;第三步,根据刘某女儿需要扶养的年限,确定最终赔偿数额:16460/2*10%*17=13991元。

本案中刘某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数额为13991元。

(二)被扶养人为数人,且未超过年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形案例:李某,2009年5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李某父亲62岁,李某母亲65岁,且符合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条件,李某兄弟姐妹4人,均有劳动能力,另,李某与妻子育有一女,2岁。

李某及其近亲属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

本案中,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人有:李某父亲18年,李某母亲15年,其扶养义务人有4人;李某女儿16年,其扶养义务人2人,在被扶养人为多人的情况下:第一步:首先要考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是否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李某父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4*0.1=411.5元,李某母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4*0.1=411.5元,李某女儿的年赔偿限额:16460/2*0.1=823元,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数额为:411.5+411.5+823=1646元,因未超过年16460的年赔偿限额,无需考虑超年赔偿限额的问题。

第二步:按案例一的方法计算即可,得出所有被扶养义务人的赔偿为:411.5*18+411.5*15+823*16=7407+6172.5+13168=26747.5元。

(三)被扶养人为多人,且超过年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形案例:李某,2009年5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级伤残(赔偿指数为90%),李某父亲62岁,李某母亲65岁,且符合给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条件,李某兄弟姐妹2人,均有劳动能力,另,李某与妻子育有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同为2岁。

李某及其近亲属均为城镇居民,北京市2008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

本案中,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人有:李某父亲18年,李某母亲15年,扶养义务人有2人;李某女儿和儿子16年,扶养义务人2人。

第一步:首先考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是否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李某父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李某母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李某女儿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李某儿子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数额为:7407+7407+7407+7407=29628元,已超过年赔偿限额16460元。

第二步:在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额超过年赔偿限额16460元的情况下,要分三个阶段计算,前15年和第16年和17至18年:第一阶段前15年。

被扶养人的人数为四人,前15年每年赔偿额仅为16460元,四个被扶养人每年应赔偿数额为:李父7407元,李母7407元,李某女儿7407元,李某儿子7407元,但其总额29628元已超过16460的标准,该阶段直接按年赔偿限额16460元计算即可,扶养人和扶养义务人所能取得的赔偿费用为:16460*15=246900元,具体内部分配要先计算前15年四个被扶养人,每人每年最多能分:16460/4=4115元,然后再根据每人的具体情况计算:李某父亲前15年的费用为(两个扶养义务人):4115*15=61725元,李母前15年的费用为(两个扶养义务人):4115*15=61725元,李某女儿前15年能的费用4115*15=61725元,李某儿子前15年的费用4115*15=61725元。

第二阶段第16年。

该阶段的被扶养人为三人,李某父亲和李某的女儿、儿子,李某父亲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李某女儿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李某儿子的年赔偿额为:16460/2*0.9=7407元,年赔偿总额为7407+7407+7407=22221元,已超过年赔偿额16460元,该阶段扶养人及被扶养人所获得的赔偿总额为:16460元,具体内部分配的,按照每人每年最多能分:16460/3=5486元(该数字为方便计算笔者直接取整),然后再根据每人的具体情况计算:李某父亲第16年的费用为:5486元,李某女儿年赔偿费用是5486元,李某儿子的年赔偿费是:5486元。

(注:具体内部分配可能涉及到小数点后尾数取整的影响,与应取得的赔偿总额可能稍微有差距)第三阶段第17年至18年,两年的费用。

该阶段被扶养人为一人,即李某父亲,不存在超过年赔偿额的问题,可直接计算,16460/2*0.9*2=14814元。

综和前述三个阶段:李某及其被扶养人所能获得的生活费总额为:前15年的246900元+第16年的16460元+第17至18年的李父的赔偿额14814元=278174元。

李某父亲18年的被扶养费总额为:前15年的61725元+第16年的5486元)+第17至18年的14814元=82025元。

李某母亲15年的被扶养费总额为:61725元。

李某女儿16年扶养费总额为:前15年的61725元+第16年的5486元=67211元。

李某儿子16年扶养费总额为:前15年的61725元+第16年的5486元=67211元。

笔者按: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涉及到分段计算的问题,只有在扶养人死亡或构成严重伤残的,才可能要涉及到分段计算,绝大多数案例,只需按照案例一的方法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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