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贫困学生2020年秋季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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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免费午餐(200)
补助资金由学校拨付学生食堂,学校免 费提供一顿午餐
资助标准、发放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③特困供养学生 ④孤儿学生 ⑤烈士子女 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50.00
补助资金由学校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 监护人银行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 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 金形式发放。
感谢支持
义务教育贫困学生 2020年秋季资助政策
宣传
资助对象
一、非寄宿贫困学生 二、寄宿贫困学生
资助对象 (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③特困供养学生 ④孤儿学生 ⑤烈士子女 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发放方式 (非寄宿贫困学生)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材料由学校主动
到重庆市建档立卡对象查询系统查询后直 接认定,查询结果由学校打印,学生不 再提供贫困印证材料;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 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相关
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③其他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
长书写贫困承诺书,学校调查核实后进 行贫困认定,学生不再提供镇乡、村居 盖章的贫困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资助申请表一份 ②贫困印证材料一份 ③户口页复印件(主页、增减页、户主页、 学生页)。
申请流程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秋季学期申请,春季只做异动处理。开学时,符合 源自文库件的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 相关证件或困难印证材料,填写《万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学校初审后,报区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资助资金经区教委、区财 政审批下达至学校,学校按规范方式及时将资助 资金落实到受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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