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3•【字号】渝府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3日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第一条为有效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激励约束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等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市级部门)的预算安排,以及市对各区县的转移支付安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级以上的各类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中涉及市级部门和区县的,应统一纳入市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挂钩机制分为与部门预算挂钩、与转移支付挂钩、与政策和项目预算挂钩三类。
第四条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奖惩结合原则。
既要奖励激励先进市级部门和区县,又要惩罚约束落后市级部门和区县。
(二)公开公平原则。
制定统一评价方案,建立客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公开。
(三)分类挂钩原则。
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实行分类打分、排名并挂钩。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级部门、区县的绩效评价并提出调整方案,负责预算安排挂钩的具体实施。
市审计局负责提供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确定的分档原则进行归类分档评价。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绩效 评 价对 象和 内容
第 七 条 绩 效评 价 对 象是 纳 入政 府 预 算 管理 的专项 资 金 项 目 , 重点 评 价 一 定金 额 以上 、 预算 部 门职 同 能密 切相 关 、 具有 明显 社 会影 响 和经济 影 响 的项 目。 第 八条 绩 效评 价 的 内容 : ( ) 一 绩效 目标 的设 定 情况 ;
( ) 三 公正 公 开原则 。绩 效评 价 应 当符合 真实 、 观 、 正 的要求 , 法公 开并 接 受监督 。 客 公 依 ( ) 四 分级 分类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 级财 政部 门 、 各预 算部 门根 据评 价 对象 的特 点分 类组 织 实施 。 ( ) 效相 关 原则 。绩效 评 价应 当针对 具体 专项 资 金及 其 产 出绩 效进 行 , 价结 果 应 当清 晰反 映 专 项 五 绩 评
重庆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文件
渝办发 [0 3 2 1 ]2 3号 1
重庆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 区县 ( 自治县 ) 民政府 , 政府 各部 门 , 人 市 有关 单位 :
《 重庆 市财 政专 项 资金绩 效评 价管 理 暂行 办法 》 已经 市政 府 同意 , 印发 给你 们 , 认 真贯 彻执 行 。 现 请
二 。一 一年八 月 二 十五 日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强 财 政 专 项 资金 管 理 , 强化 支 出责 任 , 立科 学 、 理 的财 政 专 项 资金 绩 效 评 价 管 理 体 建 合 系 , 高财 政 专 项资 金 使用 效 益 , 据 《 提 根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预算 法 》 等有 关 法 律法 规 以及 《 财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财 政支 出绩 效评 价管 理暂 行 办法 ) 的通 知》 财 预 [0 12 5号 ) ( 2 1 ]8 精神 , 合我 市 实际 , 结 制定 本办 法 。 第 二条 绩效 评 价范 围是 纳 入政府 预算 管理 的财政 专项 资金 。 财 政 专项 资 金 ( 以下简 称 专项 资 金 ) 指 各级 政 府 为完 成 特定 经 济 社会 发 展 目标 所 安排 的具 有 专 门用 是 途 的财 政性 资金 。 财 政专项 资金 绩效 评价 ( 以下简 称绩 效评 价 ) 是指 财政 部 门和 预算 部 门 ( 位 ) 据设 定 的绩 效 目标 , , 单 根 运 用科 学合 理的绩效 指标 、 价标 准和评 价方法 。 评 对财政 专项 资金投入 产 出 、 率和 效果进 行客 观 、 效 公正 的评价 。 预 算 部 门 ( 位 ) 以下 简 称 预算 部 门 ) 指 与财 政 部 门有 预算 缴 拨 款关 系 的 国家机 关 、 单 ( 是 政党 组 织 、 事业 单位 、 会 团体 和其他 独 立核算 的法人 组织 。 社 第三 条 绩 效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价 应遵循 以下原 则 : ( ) 一 领导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级 政府 统一 领 导 , 级 财政部 门统一 组织 管理 。 一 统 各 ( ) 二 科学 规范 原则 。绩效评 价 应 当严格 执行 规定 的程 序 , 照科学 可 行 的要求 , 按 采用 定 量 与定性 分 析相 结合 的方 法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13)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考核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2011年以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33号)的精神,我市出台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渝财监督〔2011〕6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渝财监督〔2011〕64号)等文件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各方职责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是绩效评价的双责任主体,按照“密切配合、相互补充、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
预算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支出绩效实施自我评价(以下简称自评);财政部门选择部分项目支出,负责对其绩效实施重点评价;财政部门对部分自评和重点评价的结果实施再评价。
具体职责如下:(一)预算部门的职责。
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及保障措施;拟定年度自评项目,设立对应的个性评价指标体系,并反馈财政部门;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分析绩效自评信息,形成评价报告或评价结论并反馈财政部门;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
(二)财政部门的职责。
制定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做好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并实施年度重点评价和再评价项目,将评价结论及时反馈给被评价有关方,跟踪结果运用;制定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协助预算部门制定个性指标,建立绩效指标库、指标值库和第三方评价智库;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绩效报告制度、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激励约束制度。
专项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专项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专项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以专项债项目的执行效果、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为基础,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合理可行的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和监控专项债项目的绩效情况。
具体的指标体系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
1. 项目执行效果指标: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进度完成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等,用于评价项目执行的效果和成果。
2. 财务状况指标:包括项目资金运营风险、偿债能力、财务收支平衡情况等,用于评价项目的财务健康状况。
3. 风险控制指标:包括项目风险管理情况、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情况等,用于评价项目的风险控制能力。
4. 社会效益指标:包括项目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产生的业绩和效益等,用于评价项目对社会的贡献。
5. 绩效评价指标: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控制等,用于评价项目的整体绩效表现。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可以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指标来构建专项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专项债项目的绩效情况,以便对项目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专项债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9.12.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财农〔2019〕89号)精神,我们对《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起施行。
《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渝财农〔2017〕231号)中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12.03。
渝财规〔2020〕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专业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专业服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活动,规范市级部门和单位购买预算绩效专业服务行为,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部门(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向第三方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满足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购买预算绩效专业服务坚持公开择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预算绩效管理活动可以购买专业服务:(一)政策或项目绩效评估;(二)绩效目标评估;(三)绩效运行监控;(四)绩效评价;(五)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六)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其他专业咨询服务。
―1 ―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等事项不能购买服务。
第五条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选择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
受托人可以是单个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两个及以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第六条受托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服务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所等依法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或从事预算绩效教学及研究经历等与承担预算绩效专业服务相关的专业人员;(三)接受委托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委托人在受托人开展专业服务之前,应与其签订购买专业服务合同(附参考文本)。
购买专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对象、内容;(二)工作质量;(三)工作成果形式、主要内容;(四)工作成果完成的期限及提交的方式;(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六)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第八条购买政策或项目绩效评估服务的,委托人应根据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确定评估重点,并根据评估对象的特性确定其他评估重点。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立科学、合理、全面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用于衡量和评估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率的一套标准和方法。
它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情况,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性。
它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和滥用。
通过对各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可以发现哪些项目或领域资金使用效果好,哪些存在问题,从而及时调整资金分配,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该体系能够增强财政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众可以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财政资金的去向和效果,增强对政府财政管理的信任。
此外,它还能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明确的绩效指标可以引导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工作成效,推动工作方式的创新和改进。
那么,一个完善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呢?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主要关注财政资金投入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
例如,对于投资建设项目,要评估其建成后的产出效益,如增加的销售额、利润等。
对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要考察企业在获得资金后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
社会效益也是重要的考量方面。
这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善情况。
比如,教育方面可以考察学生的入学率、教育质量的提升;医疗方面可以关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患者满意度等。
环境效益同样不可忽视。
特别是在涉及环保项目、能源项目等方面,要评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效果,如减少的污染物排放、生态修复的程度等。
在构建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基础。
指标的选取和设定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准确反映财政绩效的本质特征。
全面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涵盖财政绩效的各个方面,不能有遗漏。
可比性原则使得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之间的绩效能够进行有效的比较和分析。
为了确保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公共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成为了一项关键任务。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一套用于衡量和评估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效率和效益的标准和方法。
它就像是一把尺子,能够精准地度量财政活动的成果,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首先,我们来谈谈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性。
一方面,它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通过对各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可以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不合理之处,从而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让每一分钱都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它能够增强财政决策的科学性。
在安排财政预算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将资金投向更具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还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那么,一个完善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呢?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考虑。
一是投入指标。
这主要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入规模、结构和及时性等方面。
比如,投入的资金总量是否满足项目或政策的需求,资金在不同领域和项目之间的分配是否合理,资金是否按时到位等。
二是过程指标。
它着重考察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是否规范,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相关法规等。
三是产出指标。
这是对财政资金投入所产生的直接成果的衡量。
例如,建设项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公共服务提供的数量和水平,政策目标的达成程度等。
四是效果指标。
它关注的是财政资金投入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影响。
比如,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对社会民生的改善效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成效等。
五是满意度指标。
主要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满意程度。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反馈,以评估财政支出的社会认可度。
在构建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还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2.26•【字号】渝财绩〔2019〕19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有关要求,为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12月26日附件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果、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活动及其结果应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策是指市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影响财政收入或支出的政策。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单位)实施或组织实施的支出项目,包括一般性项目和市级重点专项。
第三条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坚持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强化应用、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编制和调整绩效目标,实施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应用监控和评价结果。
各部门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市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考核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指导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预算目标的实现情况
1.预算执行率:计算预算执行总额与年度预算数的比例,反映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
2.预算收入完成率:计算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的比例,反映财政收入目标的完成情况。
3.预算支出完成率:计算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的比例,反映财政支出目标的完成情况。
4.财政盈余或赤字情况:计算实际财政收支之差,反映财政盈余或赤字的程度。
二、资源的使用效率
1.预算执行效率:计算实际执行总额与预算执行总额的比例,反映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
2.支出与绩效关系:评估预算支出与实际绩效之间的关系,反映财政资源的配比合理性。
3.成本效益分析: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评估支出项目的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三、服务满意度
1.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公众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满意度,反映财政支出项目的实际影响和效果。
2.服务质量评价:评估财政服务的质量,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
评价等方面。
3.公共财务透明度:评估财政信息披露的程度和质量,反映财政部门
的公开透明度和诚信度。
四、风险管理
1.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政府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反映债务风险的程度。
2.财政资金运作风险:评估财政资金运作中的风险,包括资金流动性、准时支付等方面。
3.预算执行风险:评估财政预算执行中的风险,包括项目滞后、工程
质量等方面。
以上是一个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框架,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旨在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效果,优
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强政府的治理能
力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及案例分析
六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在GFMIS中开发项目库系统,将项目 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审流程,实现了对项目绩效目标的流程审核、实时跟踪、 动态管理;广东省在“金财工程”的总体框架下,初步建成了涵盖专家评审、部门 预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库、项目库、 专家库、资料档案库在内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达成信息化技术对预算绩效管 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撑和保障。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2011年市级部门及各区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2011年市级部门及各区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四是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拓展。审计署2011年将本署的绩效报告通过 官方网站和《中国审计报》进行了公开,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部分中 央部门将重点项目评价报告通过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促进预算编制 和执行部门增强责任意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及时总结(4)资料建档 规程及案例分析
三、怎样系统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规程
确定评价对象 成立评价组织机构
设计评价方案 下达评价通知
审查
上报评价报告
工作流程图 确定评价机构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单位):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客观真实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等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10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主体责任和范围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评价结果及应用第五章附则附件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客观真实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是指购买主体(或财政部门)按程序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立项、管理、产出、效果及满意度等开展的绩效评价。
本办法所称购买主体是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业主方。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01.17•【字号】渝财办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办发〔2008〕1号)局各处室(中心、校):为进一步推进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工作,我们制定了《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暂行办法》,并经2007年第1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0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扩大投资评审范围,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财政管理关口前移,搞好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经费评审工作,为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的编制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供科学、合理、量化的评审参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评审是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市财政局有关处室委托,按照国家规定和技术规范,对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的经济技术审核与评价。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方式第三条项目资金评审范围包括:(一)市级财政一般预算专项投资的生产建设性项目资金。
主要含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重大的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农林水支出和城市维护费等项目资金;(二)市级财政一般预算专项安排的公共性支出项目资金。
主要含年初部门预算和执行中追加的一般项目预算,其范围包括工程修缮、大型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大型会议(活动)、一次性大批量印刷、场站(馆)运行补贴经费;(三)政府基金和负债安排的,数额较大、专业技术复杂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公共性支出项目资金;(四)其他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资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渝财债〔2021〕68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2021年11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前绩效评估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第六章评价结果应用第七章附则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的政府投资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渝府办发〔2018〕151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9日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预算由市本级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组成。
市本级预算由部门预算、财政直编预算组成。
第三条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以下统称市级预算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市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的编制第五条市级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市级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对所有政府收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收入征管部门要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经济政策调整等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科学编制收入预算。
市级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公平高效。
对所有政府支出应按保障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基本民生水平、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并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保障重点统筹安排。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附件: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目录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2.1 共性指标 (2)2.2 个性指标 (5)2.3 特别说明 (7)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7)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7)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1.4所示:表1.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2.1 共性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财政专项项目的评价指标,主要反映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两个阶段,具体包括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控等内容。
无论任何财政专项项目都包括这样一些共性的评价内容,例如项目的目标是否科学和细化、项目的决策依据是否科学充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完备、项目的组织是否合理、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项目管控(质量、成本、风险、进度)是否有效。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当今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至关重要。
而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则成为了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工具。
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简单来说,就是一套用于评估财政资金投入和产出效益的标准和方法。
它就像是一把尺子,能够准确地衡量出财政活动的成效,为决策者提供有力的依据,以便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财政决策。
一个完善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常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经济性指标。
这主要关注的是在财政活动中投入资源的节约程度。
比如说,一项公共工程的建设,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完成,有没有出现成本超支的情况。
通过对经济性指标的评估,可以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避免浪费。
其次是效率性指标。
它衡量的是财政资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
例如,在教育领域投入了一定的资金,那么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在医疗方面投入资金后,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医疗质量是否有所改善。
效率性指标能够帮助我们判断财政资金是否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利用。
效果性指标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关注的是财政活动所产生的最终结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比如,政府推出的扶贫政策,是否真正减少了贫困人口的数量,提高了贫困地区的生活水平;环保方面的投入,是否改善了环境质量,降低了污染程度。
效果性指标能够直观地反映出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
公平性指标在财政绩效评价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它考量的是财政资源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
例如,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否在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做到了均衡;社会保障制度是否覆盖了所有应受保障的人群,并且保障水平是否公平。
公平性指标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除了以上这些基本的指标类型,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需要考虑到可持续性。
这意味着财政活动所产生的效益不仅要在当前显现,还要能够在未来持续发挥作用。
比如,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仅要评估其当前的使用效果,还要考虑其维护成本、使用寿命以及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8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有关要求,为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12月28日附件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部门(单位)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整体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单位)使用全部预算资金,计划在预算年度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绩效指标的形式表述。
第三条整体绩效指标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由市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提出并建立指标和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个性指标由各部门(单位)提出,包括核心指标和非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是能够持续反映部门(单位)履行核心职能的产出和效果的指标。
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核心指标体系,向财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设置
专项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置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目标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绩效指标:
1. 资金使用效率: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展、资金使用率等指标,用来评估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进展情况。
2. 经济效益:包括项目的投资效益、经济收益和财务收益等指标,用来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可持续性。
3. 社会效益:包括项目对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影响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对社会的贡献和影响。
4. 风险管理:包括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项目的风险抵御能力。
5. 合规性评估:包括项目的合规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程度等指标,用于评估专项债资金的合规性和项目的合法性。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绩效指标,具体的设置还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目标进行调整和衡量。
而且,绩效指标的设置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和与项目目标相符的特点,以便能够对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控。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目录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那么 (1)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2.1 共性指标 (2)2.2 个性指标 (5)2.3 特别说明 (7)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那么 (8)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那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那么。
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工程决策与工程实施两个一级指标,工程决策下设工程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工程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工程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工程绩效一级指标,工程绩效由工程产出和工程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1.4 所示:表 1.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共工程目标4 目标内容 4决策依据3性 工程决策20决策过程 8指决策程序5标资金分配8分配依据2组织管理10资金管理10工程实施30工程管控10工程产出15个性工程绩效50指标工程效果35总分100100分配结果组织机构制度建立执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资金到位质量管理本钱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沟通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本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62824442211543377777100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2.1 共性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财政专项工程的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工程决策和工程实施两个阶段,具体包括工程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管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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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
2.1 共性指标 (2)
2.2 个性指标 (5)
2.3 特别说明 (7)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8)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1.4所示:
表1.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1 共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财政专项项目的评价指标,
主要反映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两个阶段,具体包括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控等内容。
无论任何财政专项项目都包括这样一些共性的评价内容,例如项目的目标是否科学和细化、项目的决策依据是否科学充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完备、项目的组织是否合理、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项目管控(质量、成本、风险、进度)是否有效。
共性指标是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绩效目标的前置性控制条件,是具有普适性、适合所有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
具体子指标设置情况如下表2.1和2.2所示:
表2.1 共性指标项目决策设置情况
表2.2 共性指标项目实施设置情况
2.2 个性指标
由于各预算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职责不同,例如农业类与教育类专项项目就具有很大差异性;即使同样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类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与道路交通项目在绩效目标上也具有极大差别——前者侧重于环境效益(清洁、低污染、环境友好),后者侧重于社会效益(安全、高效率、交通便捷)。
因此项目的绩效既考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又考查项目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相对于预定绩效目标完成
程度,同时还要考察该项目与同类项目绩效目标相对比较。
个性指标具体设置情况如表2.3所示:
表2.3 个性指标项目产出设置情况
2.3 特别说明
1、在实际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过程中,依据被评
价项目是否为纯公共品、半公共品、纯经济品的特性,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商议后对某些个性指标进行修正。
例如一个帮扶补助专项项目,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评价分值部分就转移到社会效益与公众满意度评价分值之上,形成一套符合具体项目特性的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
2、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过程中,若项目存在严重违反相关程序性、强制性法律法规,或者出现重大财务管理失误、项目资金损失,或者产生重大社会性负面影响和群体性事件,被评价单位不仅得不到该项评分,还将对其给予一定的惩罚性扣分,具体扣减分值见指标体系框架的备注栏。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对于能够通过数学公式或者比较法则准确计算出得分的子指标项,采用计算结果作为这一项子指标得分。
另外,由于大部分共性指标具有定性讨论的特点,在对其子指标项评价时不能依据准确的表达公式计算出得分;为此应由财政部门或评估专家根据实际考察情况进行主观认知评分——如果是多位人员打分,则把人员对单项指标的评价结论经过转换汇总后除以总人数,得到这一项子指标的分数。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在整个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共性指标占整个指标体系分值的50%——项目决策(A)占20%、
项目实施(B)占30%,个性指标即项目绩效(C)占50%。
每类指标及其子指标分值已经在表1.1中给出了具体明细,各子指标项得分汇总后可得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分数(S)。
其通用公式为:
n n n
∑ A i +∑ B i +∑ C i
i=1 i=1 i=1
n
∑ X i 为对X 指标项各子指标得分加和。
(X=A 、B 、C)
i=1
通过财政部门或专家的评估测算,可最终得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绩效评价总分,进而根据总分的高低确定被评价项目最后所达到的等级,如下表4.1所示:
表4.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