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绩效 评 价对 象和 内容
第 七 条 绩 效评 价 对 象是 纳 入政 府 预 算 管理 的专项 资 金 项 目 , 重点 评 价 一 定金 额 以上 、 预算 部 门职 同 能密 切相 关 、 具有 明显 社 会影 响 和经济 影 响 的项 目。 第 八条 绩 效评 价 的 内容 : ( ) 一 绩效 目标 的设 定 情况 ;
( ) 三 公正 公 开原则 。绩 效评 价 应 当符合 真实 、 观 、 正 的要求 , 法公 开并 接 受监督 。 客 公 依 ( ) 四 分级 分类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 级财 政部 门 、 各预 算部 门根 据评 价 对象 的特 点分 类组 织 实施 。 ( ) 效相 关 原则 。绩效 评 价应 当针对 具体 专项 资 金及 其 产 出绩 效进 行 , 价结 果 应 当清 晰反 映 专 项 五 绩 评
重庆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文件
渝办发 [0 3 2 1 ]2 3号 1
重庆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 区县 ( 自治县 ) 民政府 , 政府 各部 门 , 人 市 有关 单位 :
《 重庆 市财 政专 项 资金绩 效评 价管 理 暂行 办法 》 已经 市政 府 同意 , 印发 给你 们 , 认 真贯 彻执 行 。 现 请
二 。一 一年八 月 二 十五 日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强 财 政 专 项 资金 管 理 , 强化 支 出责 任 , 立科 学 、 理 的财 政 专 项 资金 绩 效 评 价 管 理 体 建 合 系 , 高财 政 专 项资 金 使用 效 益 , 据 《 提 根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预算 法 》 等有 关 法 律法 规 以及 《 财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财 政支 出绩 效评 价管 理暂 行 办法 ) 的通 知》 财 预 [0 12 5号 ) ( 2 1 ]8 精神 , 合我 市 实际 , 结 制定 本办 法 。 第 二条 绩效 评 价范 围是 纳 入政府 预算 管理 的财政 专项 资金 。 财 政 专项 资 金 ( 以下简 称 专项 资 金 ) 指 各级 政 府 为完 成 特定 经 济 社会 发 展 目标 所 安排 的具 有 专 门用 是 途 的财 政性 资金 。 财 政专项 资金 绩效 评价 ( 以下简 称绩 效评 价 ) 是指 财政 部 门和 预算 部 门 ( 位 ) 据设 定 的绩 效 目标 , , 单 根 运 用科 学合 理的绩效 指标 、 价标 准和评 价方法 。 评 对财政 专项 资金投入 产 出 、 率和 效果进 行客 观 、 效 公正 的评价 。 预 算 部 门 ( 位 ) 以下 简 称 预算 部 门 ) 指 与财 政 部 门有 预算 缴 拨 款关 系 的 国家机 关 、 单 ( 是 政党 组 织 、 事业 单位 、 会 团体 和其他 独 立核算 的法人 组织 。 社 第三 条 绩 效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价 应遵循 以下原 则 : ( ) 一 领导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级 政府 统一 领 导 , 级 财政部 门统一 组织 管理 。 一 统 各 ( ) 二 科学 规范 原则 。绩效评 价 应 当严格 执行 规定 的程 序 , 照科学 可 行 的要求 , 按 采用 定 量 与定性 分 析相 结合 的方 法 。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锡财规〔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各预算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发〔2019〕50号)精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们拟定了《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无锡市XX年度XX专项资金(或XX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操作流程、制度建立和优化等方面,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目的的财政资金,其使用范围、对象和标准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专项债务资金、国际援助资金等。
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包括: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项支出、专项债务等,因此对其绩效管理要求更为严谨和专门。
**二、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操作流程**绩效管理是以实现组织或项目设定目标为核心,通过制定计划、执行活动、监控与评价、调整改进等环节,不断提高绩效效果和管理水平。
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中,需要借鉴先进的绩效管理理念和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目标确定: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以项目实施效果和输出为核心,确保财政资金用于切实解决问题和提升服务水平。
2. 计划编制:依据目标和绩效指标,编制详细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统筹和有效使用。
3. 实施监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与内控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度、财务支出等方面的监控,防止资金挪用和滥用。
4. 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绩效或效果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财政专项资金的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持。
**三、制度建立和优化**建立健全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金使用、提高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包括:1. 制度设计: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特点,设计一整套适应于项目管理的制度框架,包括财务核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
2. 规章制度:明确资金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使用范围和标准,以及财务报表和绩效报告的编制要求,规范管理行为。
3. 内控流程: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资金流向的监督、项目进度的跟踪、绩效评价的数据收集等,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一、背景介绍专项资金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通常用于支持特定领域的发展和改善。
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评估和评价其绩效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目标和指标1. 目标: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益。
2. 指标:(1) 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金额等。
(2) 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进度、项目成果、项目达成的目标等。
(3) 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监管、流转和使用的规范性等。
(4) 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以上指标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综合量化评估。
三、评价方法和步骤1. 数据收集:收集专项资金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资金使用记录、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等。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根据目标和指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解读。
3. 绩效评价:根据分析结果,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采用评分和排名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4. 问题发现和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5. 报告撰写:根据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和决策者提出建议。
四、实施注意事项1. 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评价的基础,确保数据的来源可靠,并进行有效验证和核实。
2.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数据,要进行必要的隐私保护,确保评价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3. 评价过程应公正、公开和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参与和其权益的保障。
4.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积极参与评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和落实。
五、实例分析以某地区教育专项资金为例,使用该方案对其绩效进行评价。
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发现资金使用范围广、对象多样,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8日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财政补助和市级财力安排,由市财政局和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分配是指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依据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的具体模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
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做到尊重客观、办法科学、程序透明,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二)分类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确立须体现项目特性要求,原则上每类项目资金对应一种适当的分配方法。
(三)协作制衡。
市财政局、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责任主体,须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约束,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以下6种方法进行分配:(一)直接转拨。
(二)规划分配。
(三)竞争立项。
(四)据实据效。
(五)因素测算。
(六)特定补助。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部门负责分配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共同商议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的具体方法。
绍兴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绍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预算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绍政办发〔2014〕140号)、《绍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发〔2013〕5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绍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第三方评价制度是指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第三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此发挥第三方人才、理论和学术优势,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公开程度和水平,提高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公信力和使用效益。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和要求,为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后设立,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由市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并单独编制支出预算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第三方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一定的资质和条件,与政府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民间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研究机构、大学科研机构等中介机构及财政支出绩效评审专家。
第五条市财政局、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单位等组织绩效评价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评价组织者”)聘用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适用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第三方评价适用工作情形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评价工作适用评价组织者委托第三方进行。
(一)财政专项资金拟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绩效评审。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以往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审,对项目的必要性,支出的合理性、产出、效果和效率,管理水平进行前期绩效评审。
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对市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年已纳入项目库的备选项目进行审核。
(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运行过程绩效跟踪评价。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评价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价对象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发展资金、科研经费等。
三、评价内容1.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效率。
3.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水平等。
4.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评估。
5.政策执行效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培训、监督等环节。
四、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工具,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
2.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
3.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专项资金绩效的差异及原因。
4.综合评价: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流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和整理。
3.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结果反馈与修正: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方,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正。
5.撰写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6.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应用1.指导改进: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3.问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或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优化配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渝财教〔2006〕1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制度,依照财政部《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科技项目实施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科技项目考评),是指对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的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科技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学事业费支出中的专项资金项目和其它科技专项等。
第四条科技项目考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原则;(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四)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科技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二)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市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及绩效目标;(四)项目申报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五)项目预算批复文件、科技计划任务书(合同);(六)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七)项目验收报告;(八)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九)科技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第六条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分为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
(一)业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目标的合理性、立项目标完成程度、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影响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实现某一事业发展和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包括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管理由预算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绩效管理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全面系统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贯穿于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涵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第六条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X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
本办法的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应遵循统一领导、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和权责统一原则。
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以及其他内容。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部门拨付或本单位安排,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与预算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目标任务和实施期限。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情况,提出专项资金设立申请,经充分论证和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专项资金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明确资金用途、预算金额、绩效目标等内容。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支出应当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九条对于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应当实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核算第十一条设立专项资金专户或专账,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收支清晰、准确。
第十二条及时记录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对专项资金的结余结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截留、挪用或滞留。
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第十七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绩效评价应当围绕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财务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
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7篇(精选)
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7篇(精选)随着考核管理的优化发布,本着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执行年终考核,为公司实施全面的绩效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的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方法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方法规章制度篇1某公司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实力适应性、工作看法及工作效绩。
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嘉奖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其次条考核程序(略)2.1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实力、创新精神和沟通实力等方面。
参与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
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其次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精彩、优良、一般和差,四等。
对精彩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嘉奖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一般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2.2实习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需进行实习考核。
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
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
特别状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
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
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
考核成果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即转正。
考核成果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果不能列人优等,而成果依旧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即辞退。
考核成果为四等的干脆辞退。
实习考核成果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
全部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2.3见习考核任职的全部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五)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六)权责统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和职责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五条财政部门的职责:(一)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章制度;(二)拟定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三)审核预算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要与部门预算项目库对接;(五)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预算部门实施的绩效自评工作和报送备案的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可对预算部门自评情况组织再评价;(六)监督、指导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七)其他应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保证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益的重要环节,旨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的优化配置和使用,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投入和有效使用。
为此,国家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原则和内容。
首先,目标是通过评价,全面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原则是客观、公正、全面、及时、有针对性的评价,依法、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
最后,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进行评价报告、实施评价结果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关键是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也是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暂行办法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和要求,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综合全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同时,还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为了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暂行办法还规定了评价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评价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评价方案的制定、数据的收集和整理、评价过程的开展、评价结果的总结和报告等。
评价工作的要求主要包括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和及时性等。
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
暂行办法规定了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目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形式上可以是书面报告或电子报告。
评价报告要求客观、真实、具有说服力,同时要编制合格的评价报告。
最后,根据评价结果,暂行办法规定了落实评价结果的要求和措施。
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决策者,供其参考和使用。
评价结果对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具有指导意义,要求其改进和完善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综上所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是财政部为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而制定的重要管理办法。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象包括专项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支出。
第三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一) 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
(二)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 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
具体文件有:《吉林省2006 ~ 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 》,《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标准》。
(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方案。
(五) 省农委申请专项资金预算时提报的绩效目标其他相关材料;省财政厅专项资金预算批复,专项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资料。
(六) 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时提报的绩目标及其它相关材料,省农委、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及指标文件,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年度执行情况、项目会计核算及决算资料。
(七) 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决定。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管理职责第五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由省财政厅、省农委统一部署,省和市县财政、农业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6.10•【文号】财预〔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6月10日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效果,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本方案旨在确保人才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促进人才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二、评价指标和标准1. 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1) 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估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效果,包括培养和引进的人才数量、质量等。
(2) 资金的使用合规性:评估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包括资金使用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财务违规等问题。
2. 人才培养情况评价指标:(1) 培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评估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够培养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硕士等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等。
(2) 培养人才的成果转化情况:评估培养出的人才是否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包括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专利申请和商业化项目等。
3. 人才引进情况评价指标:(1) 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评估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够引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引进的博士后、海外留学人员等。
(2) 引进人才的工作成效:评估引进的人才是否能够在相关岗位上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包括科研成果、项目申请等。
4. 其他评价指标:(1) 人才团队建设情况:评估人才团队的建设情况,包括团队的规模、结构、科研成果等。
(2) 人才管理和服务情况:评估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效果,包括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人才的满意度等。
三、评价程序和方法1. 数据收集和整理:根据相关指标的要求,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数据,包括资金使用情况、人才培养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
2. 数据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得出相应的评价结果,并与评价指标进行对比。
3. 结果报告和反馈:根据评价结果,编写评价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四、实施机构和责任1. 实施机构:由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是指针对特定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绩效的提升,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并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将从背景介绍、目标设定、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和结果应用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专项资金是指政府用于特定领域或行业的资金,其使用范围和用途一般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定。
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有时难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绩效,可能存在着经费浪费、不合理投入等问题。
因此,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于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目标是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绩效提升。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专项资金的精准投入,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2.改进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升专项资金的绩效,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提供科学的评价依据,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撑。
三、评价指标:1.过程指标包括项目的规划与设计、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
2.结果指标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方面。
四、评价程序:1.评价主体的确定要明确责任,建立评价工作组织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明确评价标准和方法。
2.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的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和目标进行选择。
3.数据收集是评价的基础,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4.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结果应用:1.根据评价结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整和优化,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2.评价结果应作为决策的参考和依据,为下一阶段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评价结果还应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在专项资金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渝财教〔2006〕127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和增强对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益,逐渐探求和树立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制度,依照财政部«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方法»、«重庆市运用技术研讨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方法»、«重庆市自然迷信基金项目管理方法»和国度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科技项目实施管理的实践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科技项目考评〕,是指对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布置的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既定目的完成水平、投入产出效益等停止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科技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市本级运用技术研讨与开发资金项目、自然迷信基金重点项目、迷信事业费支出中的专项资金项目和其它科技专项等。
第四条科技项目考评任务遵照以下原那么:〔一〕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原那么;〔二〕定量剖析与定性剖析相结合的原那么;〔三〕客观、公正、迷信、规范的原那么;〔四〕一致组织、分级实施、分类评价的原那么。
第五条科技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度及重庆市关于科技开展的方针、政策;〔二〕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市科技开展规划〔方案〕、年度项目指南及绩效目的;〔四〕项目申报书、立项可行性研讨报告等;〔五〕项目预算批复文件、科技方案义务书〔合同〕;〔六〕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七〕项目验收报告;〔八〕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九〕科技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第六条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分为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
〔一〕业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目的的合理性、立项目的完成水平、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可继续性影响等。
〔二〕财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落实状况、实践支出状况、财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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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再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评价由本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接受监督。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
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这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权责统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二)具体细化。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
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