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是规定审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目的
在于保证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准确、完整地执行,保障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性。
审计准则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审计原则:有序、独立、公正、客观,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
审计单位,并严格遵循该原则执行审计任务。
2.审计内容:单位应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遵从审计法规和有
关法律,支出、会计等应当高度重视、严格管理。
3.审计程序:审计任务开展前,审计人员应就审计内容、范围、
目的等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编制详细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内容与
审计要求相符。
4.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的结论反映,应当明细记载审计基础、审计内容、审计意见以及审计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注重审计活动的完整性、公开性和独立性,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是制定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会
计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
审计准则 PPT
• 一、含义 • 二、特征 • 1、权威性 • 2、规范性 • 3、可操作性 • 4、稳定性
三、结构与内容
(一)国际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作业准则
报告准则
审计报告 处理准则
1.审计机关办理审 1.审计机关应依法确 计事项应具备的条 定审计工作重点,编 件 制审计项目计划。 2.实行审计组长或主 2.审计人员应具备 审负责制,由审计组 的条件 负责审计方案的实施 3.审计机关和人员 3.应提前3天下达审 在审计过程中的职 计通知书。 业要求:客观公正 4.审计机关应建立健 、实事求是、保持 全惩承诺制 独立性和职业谨慎 5.审计组可利用内部 。 审计或社会审计机构 的审计结论 不得参与被审单位 6.应当追究审计组和 的行政或经营管理 审计人员重大过失和 活动 违法行为的责任
第十节 审计准则
• (二)内部审计准则
• (三)社会审计准则 • 1、鉴证业务准则 • 2、相关服务业务准则 • 3、质量控制准则
试分析审计依据、审计证据与审计准则的区 别与联系? 答:审计依据含义 审计证据含义 审计准则含义 审计依据是审计证据的前提,审计证据是 根据审计依据进行审计的结果; 审计依据包含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审计 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节 审计责任
• 欺诈(审计人员舞弊):
明知有错弊却加以虚伪地陈述 以不良动机为主要特征 推定欺诈: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不良动机,但存在极 端或异常的过失,且没有其它合理的令人信服的 理由。
第十一节 审计责任
•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 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 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报告准则
第三十条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 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报告的复核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 复核。 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复核审计报告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作出复核工作记录。 第三十四条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可以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 重大事项的审计报告,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 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规范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 本尺度。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 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 准则。
报告处理准则
第三十六条审计报告处理准则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 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 议以及报告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审计准则的定义
审计准则的定义
审计准则是指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它们是由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IAASB)制定的,旨在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一致性。
审计准则包括以下方面:
1. 目标导向: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的目标,即为了评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以便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信息。
2. 适用性:审计准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审计工作,无论是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还是对特定方面的审计,如内部控制或合规性。
3. 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审计准则强调审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和职业道德,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准则规定了进行审计的必要程序和方法,包括收集证据、进行风险评估、测试内部控制等。
5. 报告要求: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审计师的责任和限制等。
通过遵循审计准则,审计师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意见,增强对财务报表的信任和透明度。
审计署 审计准则
审计署审计准则
审计署审计准则是指审计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对审计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和指导的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
其目的是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审计署审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审计程序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方面:
一、基本准则
1.独立性准则:审计人员应在独立的状态下进行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方的任何干扰。
2.客观性准则:审计人员应根据事实和证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受个人偏见和其他影响。
3.专业性准则: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思考和判断,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工作。
二、审计程序准则
1.审计计划准则: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和审计目的,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等方面的安排。
2.审计证据准则: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计划,收集、分析和评价相关的审计证据,形成可靠的审计结论和意见。
3.审计程序准则: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和审计证据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测
试、核实账簿凭证、确认资产负债和收益支出等方面的情况。
三、报告准则
1.审计报告准则: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审计情况,撰写符合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报告,明确审计结论和意见,说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审计报告披露准则: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披露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事项和审计结论,符合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要求。
综上所述,审计署审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简述审计准则的定义
简述审计准则的定义摘要:一、审计准则的概述二、审计准则的分类三、审计准则的作用四、我国审计准则的发展五、总结正文:审计准则是对审计业务中审计师所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它在规范审计师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审计准则的概述审计准则包括两个方面: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和审计业务的具体准则。
一般原则是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客观、公正、独立等;具体准则是针对审计业务的某一环节或某一特定领域制定的具体规范。
二、审计准则的分类根据内容和性质,审计准则可分为以下几类:1.审计业务的一般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独立、专业胜任能力等。
2.审计业务的具体准则:包括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方面的准则。
3.审计领域的特定准则:如金融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4.审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涉及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责任等方面。
三、审计准则的作用审计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2.提高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3.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4.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我国审计准则的发展我国审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1.初步建立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制定审计准则,逐步建立起审计业务的规范体系。
2.发展完善阶段:1990年代,我国审计准则不断完善,开始与国际审计准则接轨。
3.全面修订阶段:2000年代初,我国对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使之更加科学、严谨、实用。
4.持续改进阶段:近年来,我国审计准则不断吸收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成果,逐步提高我国审计准则的国际影响力。
五、总结审计准则是规范审计业务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计划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审计证据第三节审计记录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第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第五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真实性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效益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第七条审计机关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第八条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也应当适用本准则;第九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作出审计结论;审计机关应当委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业务,并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第十条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其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未遵守本准则约束性条款的,应当说明原因;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本准则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第十三条审计机关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符合法定的审计职责和权限;二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三建立适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四必需的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要求: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二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三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四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五其他职业要求;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正直坦诚就是审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屈从于外部压力;不歪曲事实,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客观公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勤勉尽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勤勉高效,严谨细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保守秘密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第十六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遇有下列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向审计机关报告: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三对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过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四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第十八条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时,应当了解审计组成员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避免损害审计独立性:一依法要求相关审计人员回避;二对相关审计人员执行具体审计业务的范围作出限制;三对相关审计人员的工作追加必要的复核程序;四其他措施;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人员交流等制度,避免审计人员因执行审计业务长期与同一被审计单位接触可能对审计独立性造成的损害;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审计机关聘请的外部人员应当具备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职业要求;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部人员,审计机关不得聘请:一被刑事处罚的;二被劳动教养的;三被行政拘留的;四审计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的;五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和实施审计人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审计人员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合理配备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确保其在整体上具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技术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大影响的,审计组的整体胜任能力应当包括信息技术方面的胜任能力;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对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保持警觉,并审慎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从下列方面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一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二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第三章审计计划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定的审计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服务大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按照下列步骤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二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三评估审计机关可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从下列方面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一国家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二政府工作中心;三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四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的事项;五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提请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六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事项;七经分析相关数据认为应当列入审计的事项;八其他方面的需求;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初选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研究下列内容:一与确定和实施审计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主要业务及其开展情况;三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及结果;四相关的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五管理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六以前年度审计情况;七其他相关内容;第三十条审计机关在调查审计需求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从下列方面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评估,以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一项目重要程度,评估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和资产规模等;二项目风险水平,评估项目规模、管理和控制状况等;三审计预期效果;四审计频率和覆盖面;五项目对审计资源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定;审计机关在审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三十二条下列审计项目应当作为必选审计项目:一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应当审计的项目;二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的项目;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对必选审计项目,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第三十三条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应当列入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及时通知下级审计机关;第三十四条上级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下级审计机关也可以提出授权申请,报有管辖权的上级审计机关审批;获得授权的审计机关应当将授权的审计事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国政府及其机构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签订的协议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审计机关确定对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的,应当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第三十六条对于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一涉及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的;二事项跨行业、跨地区、跨单位的;三事项涉及大量非财务数据的;四其他适宜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项目名称;二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四审计重点;五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六审计资源;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跟踪的具体方式和要求;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可以采取文字、表格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第三十九条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应当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第四十条审计机关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第四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对确定的审计项目配置必要的审计人力资源、审计时间、审计技术装备、审计经费等审计资源;第四十三条审计机关同一年度内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实施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在人员和时间安排上进行协调,尽量避免给被审计单位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影响;第四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第四十五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调整:一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临时交办审计项目的;二上级审计机关临时安排或者授权审计项目的;三突发重大公共事件需要进行审计的;四原定审计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的;五需要更换审计项目实施单位的;六审计目标、审计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七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上级审计机关应当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出下级审计机关重点审计领域或者审计项目安排的指导意见;第四十七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共同实施一个审计项目或者分别实施同一类审计项目的,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第四十八条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形成过程中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对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和项目组织实施等进行确定;第四十九条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内容和重点;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五审计工作要求;第五十条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实施审计起始时间之前,下达到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审计机关批准审计工作方案前,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五十一条审计机关业务部门根据审计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可以申请对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进行调整,并按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报批;第五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执行效果;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向下达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机关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第五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统计制度;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五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项目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由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组成;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由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组组长可以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主审应当履行其规定职责和审计组组长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五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第五十六条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还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第五十七条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机关已经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第五十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包括审计事项和根据本准则第七十三条确定的审计应对措施;四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对整个跟踪审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第五十九条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为作出下列职业判断提供基础:一确定职业判断适用的标准;二判断可能存在的问题;三判断问题的重要性;四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第六十条审计人员可以从下列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一单位性质、组织结构;二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四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五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六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七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八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九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十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六十一条审计人员可以从下列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一控制环境,即管理模式、组织结构、责权配置、人力资源制度等;二风险评估,即被审计单位确定、分析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三控制活动,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业绩分析和绩效考评控制等;四信息与沟通,即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并能有效沟通的情况;五对控制的监督,即对各项内部控制设计、职责及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六十二条审计人员可以从下列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控制情况:一一般控制,即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控制;二应用控制,即保障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控制;第六十三条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一书面或者口头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二检查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手册、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三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四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五分析相关数据;第六十四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目标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调查了解的范围和程度;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人员可以利用以往审计中获得的信息,重点调查了解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第六十五条审计人员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过程中,可以选择下列标准作为职业判断的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四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五预算、计划和合同;六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七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数据和历史业绩;八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九专业机构或者专家的意见;十其他标准;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标准的适用性;第六十六条职业判断所选择的标准应当具有客观性、适用性、相关性、公认性;标准不一致时,审计人员应当采用权威的和公认程度高的标准;第六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结合适用的标准,分析调查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第六十八条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其重要性;第六十九条审计人员判断重要性时,可以关注下列因素:一是否属于涉嫌犯罪的问题;二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问题;三是否属于故意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四可能存在问题涉及的数量或者金额;五是否涉及政策、体制或者机制的严重缺陷;六是否属于信息系统设计缺陷;七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的关注程度;八需要关注的其他因素;第七十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判断的结果,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第七十一条需要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人员可以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和运用重要性;第七十二条审计组应当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以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第七十三条审计组针对审计事项确定的审计应对措施包括:一评估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二评估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三确定主要审计步骤和方法;四确定审计时间;。
审计 第六章审计准则、依据
• (2).审阅业务准则。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 财务信息审阅业务时,要求注册会计师使用询问 和分析程序等对所审阅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提 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 6.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应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就是要 求审计人员必须: • • A.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各项要求 • • B.保持超然独立的态度 • • C.具备从事审计工作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 • D.谨慎小心地从事审计工作 •
• 7.社会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 现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和形象,这种独立成为: • • A.实质上独立 • • B.思想上独立 • • C.形式上独立 • • D.经济上独立 •
• 一、单项选择题 • • 1.既能为审计人员提供工作标准,又能作为检查和评价审计工作 质量规则的是: • • A.审计法 • • B.审计法实施条例 • • C.审计准则 • • D.审计工作方案
•
•
• • • • • • • • • •
2.下列对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条件和职业要求进行规范的是: A.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B.通用审计准则 C.专业审计准则 D.审计指南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4年5月开始起草 独立审计准则,到2005年,先后制定了6批 独立审计准则,然后,经过修订和完善形 成48个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 发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次修订 体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由于审计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启动 新的修订工作,2010年11月1日,由财政部 发布修订后的38项准则,自2012年1月1日 起实施。
4.审计准则
(第七版)
4
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
第一节 审计准则
一、审计准则的含义
审计准则,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 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它是审计工作质量 的权威性判断标准。
-审计准则是制约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 -审计准则既对审计人员素质提出要求,同时 也对社会提供审计工作质量保证;
-审计准则是通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表现出来 的;
3.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阶段(2006-2010)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48个)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1个) 审计准则 (41个) 审阅业 务 (1个) 其他鉴 证业务 准则(2 个)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1个) 相关服务业务准则 代编财务 信息(1个) 商定程序 准则(1个)
2.国际审计准则
变迁:国际审计指南(International Auditing Guidelines,缩写为IAG)——国际审计准则(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缩写为ISA)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 and Assurance,缩写为 ISAA)
第二节 审计依据
一、定义 • 审计依据是注册会计师衡量审计对象公允性、 合法性、一贯性的尺度,是注册会计师据以提 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客观标准。 二、审计依据的种类 • 评价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的审计依据 –国家颁布的宪法、法律和各种财经法规 –地方和主管部门颁布的财经法规 –规章制度。
• 评价经营管理活动效益性的审计依据 –预算、计划 –经济合同 –业务规范、技术经济标准 –可比历史数据 •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依 据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准则(全文)
审计准则(全⽂)审计准则(全⽂) (⼋)需要关注的其他因素。
第七⼗条审计⼈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判断的结果,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
第七⼗⼀条需要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员可以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和运⽤重要性。
第七⼗⼆条审计组应当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以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
第七⼗三条审计组针对审计事项确定的审计应对措施包括: (⼀)评估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评估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 (三)确定主要审计步骤和⽅法; (四)确定审计时间; (五)确定执⾏的审计⼈员; (六)其他必要措施。
第七⼗四条审计组在分配审计资源时,应当为重要审计事项分派有经验的审计⼈员和安排充⾜的审计时间,并评估特定审计事项是否需要利⽤外部专家的⼯作。
第七⼗五条审计⼈员认为存在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某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预期运⾏有效,能够防⽌重要问题的发⽣; (⼆)仅实施实质性审查不⾜以为发现重要问题提供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员决定不依赖某项内部控制的,可以对审计事项直接进⾏实质性审查。
被审计单位规模较⼩、业务⽐较简单的,审计⼈员可以对审计事项直接进⾏实质性审查。
第七⼗六条审计⼈员认为存在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 (⼀)仅审计电⼦数据不⾜以为发现重要问题提供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电⼦数据中频繁出现某类差异。
审计⼈员在检查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系统时,可以利⽤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现有功能或者采⽤其他计算机技术和⼯具,检查中应当避免对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数据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七条审计⼈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持续关注已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和对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是否恰当,及时作出修正,并调整审计应对措施。
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基本准则是指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IAASB)的规定,审计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诚实和诚信原则:审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不得受贿、行贿或接受非法报酬等不道德行为。
2. 审计尽职原则:审计人员应针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系统和严密的审计工作,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技术手段,以求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理。
3. 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应妥善保护审计对象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向外界透露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细节。
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上述基本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保证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5年 审计准则
5年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是指规范审计工作的规则和原则,其目的是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下面是五年审计准则的简要介绍:
1. 诚信和独立性:审计师应当保持诚实、正直和道德的行为,并独立于审计对象,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审计师应当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并评估审计对象的风险,以确定审计程序的范围和深度。
3. 审计证据和调查:审计师应当收集足够的审计证据,以评估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审计报告和意见:审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并陈述审计意见,以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审计对象的真实和准确的信息。
5. 审计文件和记录:审计师应当建立和维护完整的审计文件和记录,以支持审计过程和结论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这些审计准则旨在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以提供对审计对象的真实和准确的信息。
这些准则是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第二章 审计准则
一般原则与责任 总结
审计人员为了保证审计质量, 审计人员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必须 1、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对审计过程(审计业务约定 质量控制措施对审计过程 、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对审计过程( 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严格控制。 书、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严格控制。 2、关注被审计单位有无舞弊和违法违规的迹象。 舞弊和 的迹象。 、关注被审计单位有无舞弊 违法违规的迹象 3、经过与治理层和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深入 治理层和 的沟通, 、经过与治理层 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 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业务。
审计准则内容之四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准则(3项): 、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准则( 项 (1)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 (2)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 (3)利用专家的工作 ) 总结:由于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 总结:由于资源和能力的有限性,审计工作可能 需要利用他人的工作成果, 需要利用他人的工作成果,所以必须考虑如何有 效利用他人工作成果。 效利用他人工作成果。
1、鉴证业务准则 、
(1)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准则: 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 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 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 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 结论。 结论。 (2)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 )审阅准则: 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 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 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 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 结论。 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如内部控制审 盈利预测审核), ),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 核、盈利预测审核),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 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审计准则名词解释
审计准则名词解释审计准则是指规范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1.专业行为准则:审计师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的准则。
这包括公正、诚实、尽职尽责、保守机密性、避免利益冲突等原则,以确保审计师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和有效的独立性,以便提供客观和公正的审计意见。
2.审计规范准则:规定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的审计方法和程序的准则。
这些准则包括审计计划的编制、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进行风险评估、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全面性。
3.审计证据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在收集和评估审计证据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师用于支持审计意见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的文件、记录、计算、核查等。
审计师应依据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和可靠性来评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4.审计报告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遵循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向审计对象及其利益相关者提供的正式意见,包括审计发现、审计意见和建议。
审计师应根据审计证据和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审计发现,清晰和准确地表达审计意见。
5.专业判断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的专业判断原则和方法。
审计师需要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审计对象和其业务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以作出准确的专业判断。
专业判断准则强调审计师应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谨慎性,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可靠的推测。
审计准则的制定和遵循有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审计师的职业水平和公信力,同时也保护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权益。
审计准则的持续改进和完善是审计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重要方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完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活动时遵循的一套规范和指导原则。
它是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制定的,同时结合了中国国情和实践经验,旨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保障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下面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准则的目的是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行为,并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提高审计质量。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活动应当遵循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并依据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谨慎和审慎的原则,根据审计证据来判断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当保持独立,并和被审计单位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第二章审计规划第五条在开始执行审计工作之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的目标、范围和方式,并确定所需的审计资源。
第六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并评估其风险程度,以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方保持适当的沟通和合作,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第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可能性。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中遵循审计证据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原则,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和收集审计证据,并加以充分分析和评估。
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据此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更多的审计程序。
第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进行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的审计时,遵循相关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并对重大错误和欺诈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
第四章审计报告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陈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审 计 准 则
审计准则是制约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 审计准则既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要求,同时也对 社会提供审计工作质量保证。 审计准则是通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体现出来的。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签署最终审计意见时的客观保 证。
→ (一)审计准则的含义
3
任务
审计准则
一、审计准则的含义和作用
审计准则的实施使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工作时有了规范和指南,便于考核审计工作 质量,推动了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准则的作用主要有: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2.质量控制准则的作用
质量控制准则是指导、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指南和依据。质量控制准则是保证 独立审计准则得以遵守和落实的重要手段。审计质量控制关系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存亡。 质量控制准则是衡量、判断和评价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有效程度的标准和尺度, 以鉴别谁控制得好,谁控制得差。
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
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 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 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 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 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 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 (一)鉴证业务准则
→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18
任务
审计准则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例
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意见对审计的发展产生重 要影响的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案。该公司债权人汤 普森公司在与公司的经济交往中,产生了两个疑点。于 是,证券交易委员会便开始立案调查。 通过罗宾斯药材公司案件暴露了当时审计程序的不足, 即只重视账册凭证而轻视实物的审核。为此,美国的注 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审计程序特别委员会于1939年5月 颁布了《审计程序的扩大》,对审计程序做了几个方面 的修改,使它成为公认的审计准则。由此,最早的审计 准则在美国诞生了,并影响到世界各国。
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工作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危害,建立良好的审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指审计机关以及经审计资格审查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审计机构,协助审计机关行使职责的社会力量,对被审计单位及其他主体依法应报送或报送的审计对象,进行实地审计,结合一定的审计理论,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用独立客观的态度,对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等情况,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实体的真实、准确性等,建立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的修正建议,提供可靠的审计意见。
第二章审计管理
第三条审计管理要求:
(一)加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审计管理。
(二)积极推进信息化审计,建立规范的信息化审计管理体系。
(三)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工作质量等级评定,并对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关注。
第三章审计准则
第四条审计准则是指审计机关关于审计工作的技术准则,其宗旨是指导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工作,建立审计实践体系,保证审计质量,
保障审计权威性。
第五条审计准则分国家审计准则和地方审计准则。
国审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工作程序;
(二)必要的审计文件;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审计准则的实施。
地方审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二)审计文件的可选性;
(三)审计报告内容的改善;
(四)审计报告内容的补充。
第六条审计准则的执行应严格遵守,建立审计报告的审查机制,确保审计报告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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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审计准则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审计准则,又称(),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判断标准。
A.审计依据B.专业标准C.审计假设D.审计条例2.实施审计准则,可以赢得()的信任。
A.审计人员B.审计委托人C.被审计单位D.社会公众3.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设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代表联合会的理事会负责拟定并颁布()。
A.《审计规则指南》B.《国际审计准则》C.《利马宣言》D.《东京宣言》4.下列关于业务质量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执行鉴证业务时才适用该准则B.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领导责任C.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领导责任D.质量控制准则是每个注册会计师都必须遵守的技术标准5.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是指()。
A.注册会计师、委托人、被鉴证单位B.注册会计师、委托人、责任方C.注册会计师、责任方、预期使用者D.注册会计师、委托人、预期使用者6.以下关于鉴证业务三方面关系的表达不正确的有()。
A.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B.注册会计师对由责任方负责的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包括责任方在内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C.鉴证业务还涉及到委托人,但委托人不是单独存在的一方,委托人通常是预期使用者之一,委托人也可能由责任方担任;D.责任方是对鉴证对象或鉴证对象信息负责的组织和人员,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7.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中,预期使用者主要是指()。
A.上市公司的股东B.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者C.上市公司的客户D.上市公司的单位负责人8.下列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监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B.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两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D.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9.挑选和委派项目负责人是鉴证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的下列与项目负责人挑选及委派相关的做法中,不适当的是()。
A.对于每项鉴证业务,委派两名项目负责人B.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和履历告知客户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关键人员C.清楚地界定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并告知其职责D.项目负责人具有履行职责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权限和时间10.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中关于鉴证业务独立性的下述安排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B.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C.事务所制定的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针对的是内部人员,不包括外聘专家D.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11.在ABC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以下情形中,一定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是()。
A.派往W珠宝玉石生产企业的审计小组成员中,没有聘请珠宝玉石鉴定方面的专家B.协助审计东方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家A和B均不能单独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只有两人密切协作才可以胜任C.郑先生是甲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小组聘请的法律顾问,郑先生的妹妹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D.C注册会计师是M钻石营销公司审计小组的负责人,其父老C受事务所之聘担任该审计项目的玉器鉴定专家12.执行鉴证业务时,如果下列()情形对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鉴证业务的工作范围构成重大限制,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所需要的证据,提出非无保留的结论是不恰当的。
A.客观环境阻碍注册会计师获取的所需要的证据,无法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B.由于所聘专家的专业能力的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重大问题形成适当结论C.责任方施加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依据所获取的证据将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D.委托方施加限制,使注册会计师无法依据所获取的证据将业务风险降至适当水平13.注册会计师在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
所谓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的基本特征,但其中不正确的是()。
A.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该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B.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C.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D.具体性: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14.标准的适当性和适用性都是影响鉴证业务质量的重要方面,但对鉴证业务的某些标准注册会计师只需评价标准的适用性,无需对标准的适当性进行评价,这个标准应当是()。
A.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B.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C.客户自行制定的《费用报销制度》D.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决议》15.B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考虑承接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的相关鉴证业务,并特别考虑鉴证对象信息与相应的鉴证对象之间的适当性。
在以下列示的各组鉴证对象及其信息中,你认为鉴证对象信息适当的是()。
A.甲公司的鉴证对象:2009年度经营成果;鉴证对象信息: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B.乙公司的鉴证对象:2009年末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对象信息:乙公司管理层出具的2009年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报告C.丙公司的鉴证对象:2009年末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信息:2009年末的生产设备D.丁公司的鉴证对象:2009年度运营情况:鉴证对象信息:2009年末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16.北京市乙公司由原国有企业A公司与其他非国有企业P、Q公司共同组建,A公司在乙公司中占有70%的股权。
2×10年初,乙公司经营上出现了较大困难后,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制了乙公司的持续经营报告,并决定在聘请XYZ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鉴证后分发给预期使用者。
以下有关该项业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鉴证对象信息负责B.乙公司管理层应对持续经营报告负责C.乙公司管理层应当对鉴证对象负责D.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该业务的责任方17.下列有关鉴证业务三方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鉴证业务以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赖程度为主要目的B.是否存在三方关系人是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鉴证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那么该业务不构成一项鉴证业务C.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责任方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此时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便是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之一,但同时预期使用者还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监管机构等D.鉴证业务还会涉及到委托人,委托人不是单独存在的一方,委托人通常是预期使用者之一,但委托人不会由责任方担任18.下列有关鉴证业务承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拟承接的业务不具备鉴证业务所有特征,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时,注册会计师必须终止该业务,并且不能为其提供任何其他服务B.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自己承接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变更业务类型C.任何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已经承接的鉴证业务,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D.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不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19.下列有关鉴证业务保证程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合理保证的保证水平要高于有限保证的保证水平B.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C.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D.审计业务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审阅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20.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对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能是责任方的认定,而对于直接报告业务提出结论的对象不能是责任方的认定B.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被审计单位不但对鉴证对象负责,同时也要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而对于直接报告业务仅需要对鉴证对象负责C.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责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而在直接报告业务中直接说明鉴证对象D.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一般是有限保证的业务,而对于直接报告业务通常是合理保证的业务二、多项选择题1.审计准则的概念,其涵义有()。
A.是制约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B.对审计人员素质提出要求C.对社会提供审计工作质量保证D.是通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体现出来的E.是审计人员签署审计最终意见时的客观保证2.审计准则的主要作用有()。
A.可以提高审计人员地位B.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C.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D.可以维护审计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E.可以促进国际审计经验交流3.根据现行的世界各国的审计准则来看,其内容大体上包括()。
A.一般准则B.具体准则C.工作准则D.计划准则E.报告准则4.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体系是由()构成的。
A.鉴证业务准则B.相关服务准则C.职业道德规范D.质量控制准则5.《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
适用于各种鉴证业务的准则包括()。
A.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B.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C.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D.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6.以下关于保存工作底稿期限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对于相关服务业务的工作底稿,应自归档日起至少保存8年B.对于审阅业务的工作底稿,自工作底稿归档日起至少保存l0年C.对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应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l0年D.对于其他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应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7年7.下列有关鉴证业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30天内B.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的过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能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但能减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C.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由于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不同,其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D.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8.作为某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甲对审计业务实施监督的内容,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