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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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常识

一、安徽省文明城市概念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较高的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是由省委、省政府命名,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城市的评选表彰每三年进行一次(分别是第一届2005年---2007年,第二届2008年——2010年,第三届2011年——2013年),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

二、安徽省文明城市申报评选基本条件

1、申报前12个月内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省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

3、申报前两年均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4、已获得安徽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5、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的测评内容总得分率≥80%。

6、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三、安徽省文明城市评选标准

安徽省文明城市共有九个方面的测评标准,涵盖了各个方面内容,简称"七大环境一项建设一大创建活动"。具体指标为《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3年版),主要内容是:1、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3、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6、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7、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8、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9、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两部分构成:"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其中"基本指标"共有9个大项35个小项103个指标,"特色指标"有4项。

四、安徽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方法

主要采取部门复核、实地暗访、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整体观察等5种方式进行。

部门复核:共57个子项目,由省直相关部门依据测评复核内容、标准进行评分。

实地暗访:共40个子项目,是从创建申报城市上报的暗访场所名单中,由测评组随机抽选,对照测评体系要求,现场逐项考核评分。

网络调查:共7个子项目,由省考核组根据测评体系要求,通过申报创建城市提供的网络链接查看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分。

整体观察:主要是测评组在实地查看时对城市整体形象,包括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公共建筑、城市管理、人文环境和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

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影响力的重要体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滁州,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工作放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建工作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推动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滁州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文明城市内容丰富、涵盖面广、辐射力强,其具体的量化指标充分体现了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就是推动综合实力重大跨越的过程,就是推动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的过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同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极大地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滁州科学发展提供良好人文环境。(二)创建文明城市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文明城市重要的两个标准就是经济持续发展、城市环境优美。我们要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

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环境,极大地提升滁州的整体形象,使滁州在省内外知名度更高、形象更美、吸引力更强,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经济升级版、加快实现滁州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构建和谐滁州的迫切需要。创建文明城市是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大力提升民生福祉,大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让群众得到更多的真切实惠,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提高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生幸福、社会和谐。(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提高干部执行力,建设求真务实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从现在起,距测评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这是对我们执行能力、落实能力、组织动员群众能力的又一次重大考验和挑战。全市上下要自觉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好办法,作为干部群众净化心灵、提升境界的好途径,作为锤炼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品质的好载体,切实把事关当前、关系百姓,事关长远、关系根本的各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成功建成省级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六、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

1、加快城市硬件建设,构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建设,进一步搞好城市的环境建设。

2、加强城市管理,打造文明卫生安全的城市环境。强化"门前三包"治理,开展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文化市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

3、提升市民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创建,大力开展细胞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尚。

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宣传发动(2012年3月—2012年8月)。提出实施意见,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提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制作、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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