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合集下载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思想品德》八年级(下)第三四单元知识整理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现阶段敌人的范围: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公民的概念、我国公民的含义: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P6我国国籍法规定)(4)公民和人民的区别:(5)公民的权利和基本权利的含义:公民的权利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

(6)我国的权利保障体系: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核心——宪法立法保障:将公民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权利的广泛性)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内容:(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权利(五)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六)社会经济权利(八)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2、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一、公民的义务1、我们的法定义务(1)法定义务:p14,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政治)·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政治)·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学习目标与重难点:作业:红色部分
1、人身权利的地位与分类?P24 2、人格权的含义、内容?P25 (重点) 3、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 P25 4、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P25 5、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P25(重点) 6、国家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难点)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P27
相关链接
14岁的小云为了挣钱帮妈妈治病, 2005年3月17日,来到重庆粟云飞纱网 厂打工。她每天要工作13个小时,中 途没有任何休息。“哪怕是动作稍微 慢一点,就会遭到老板的谩骂。”虽 然每天工作这么长的时间,但平时只 能吃南瓜,喝稀饭。 然而,干了4个月,老板才支付了 95元工资,被严重拖欠“工资”的小云 日前到劳动部门投诉,这才暴露出这家 非法使用童工的窝点。
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 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 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 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 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 都伴随着我们。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阅读P24这三种情景,思考: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 利?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法律知识探究
P25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 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查、非法禁闭、 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 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P25
P25
&.个别企业 实行“严格管 理”,工人下班 被搜身后方可出 厂门。 &.自选商场 与保安拘禁偷窃 嫌疑人。
上述行为侵害了
人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是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四课 知识点总结 新人教版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四课 知识点总结 新人教版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四课知识点总结新人教版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表现。

地位: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含义: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表现: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1)自尊: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

(2)他尊: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

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肖像权的内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内容: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表现:(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4、如何维护自身的肖像权?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5、什么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民法典案例解析--人格权编--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民法典案例解析--人格权编--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生命权之概念和生命权之内容的规定。

生命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其生命存在,以保证其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基本内容的具体人格权。

本条规定生命权的基本内容有二:一是维护生命安全,二是维护生命尊严。

维护生命安全,是权利人保持其生命,防止他人危害其生命的权利内容。

权利人可以依据维护生命安全的权利,防止他人对自己生命的非法侵害;在环境对生命构成危险、尚未发生时,可以要求改变危险环境,保护生命安全。

维护生命尊严,是维护人格尊严的组成部分。

人格尊严主要维护的是自然人在主体资格存续期间的尊严,当然也包括生的尊严和死的尊严,而生的尊严和死的尊严就是生命尊严,其中最重要的是死的尊严,包括选择尊严死、生前预嘱和临终关怀等内容。

当生命濒临终结、不可治愈,且采取延命措施会有巨大痛苦时,权利人有权以生前预嘱等方式,选择尊严死,实行临终关怀,要求采取减轻痛苦的医疗措施。

维护生命尊严是否包括可以采取安乐死,是一个争论的问题。

从原则上说,生命尊严是安乐死的上位概念,但是本条并未明确规定积极安乐死,但是消极安乐死应当包括在其中。

不过,规定了生命尊严,将会给安乐死立法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将安乐死合法化的立法。

生命权的义务主体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绝对权,一个自然人是生命权的权利主体,其他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都是该生命权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生命权权利主体的生命的义务。

生命权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包括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概念之中,作为生命权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权”的法定义务。

案例评析陈甲、陈乙、陈丙诉陈丁、吴某某、李某某、周某某生命权纠纷案[1]案情:陈甲系陈某的妻子,陈乙系陈某的父亲,陈丙系陈某的女儿。

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 刺探或公开 。(3.私人通信密秘权)
1、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
2、监视、窥探他人的私生活,以偷看日记、 信息、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秘密; 3、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 个人信息的行为。 …… 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公共利益、社
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新闻报道中的摄影; 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 寻人启示上的照片; 违反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照片、录像; 通缉犯的照片; 以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为目的在一定范围内使 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 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姓名权的含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 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5、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法纳税
道德义务的含义:
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 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公民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有何意义:
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 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 社会的文明进步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制作权
肖像的支配权
使用权 报酬权
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 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小红,要求将该照 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 编辑的要求, 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给了小红。
• 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答:行使了肖像权
侵害肖像权的主要表现:
1、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 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九年级政治中考必备政治易错填空题全国通用

九年级政治中考必备政治易错填空题全国通用

容易出错知识点归纳战略方面:针对科技、教育问题我国实施战略针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我国实施战略国策方面:针对人口问题我某某取国策,针对环境和资源问题我某某取国策,另外也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发展观:实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权利方面:1.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有利于公民行使2.收缴盗版软件是为了保护公民的3.买的东西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侵犯了消费者的4.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5.给人起外号侵犯了别人的6.钱财被抢且人被打伤、7.班里丢了钱调查无果,老师让同学们投票选小偷,选出小明,则侵犯了小明的8.小王家拥有一辆自行车小王驾车搞运输小王将车卖掉9.《物权法》的指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10.某某开展“我为某某发展献计策”市民月活动,有利于市民行使11.把自己的钱捐给灾区,行使了12.将永不过期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13.饲养的宠物咬伤过路行人,侵犯了别人的14.父母为了了解子女精神情况,偷看器日记,侵犯了15.未经别人同意,把别人的家庭、地址和其他个人资料公布在网络上,侵犯了16.陈某假冒赵某的某某,捏造孙某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孙某的17.捏造事实中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18.因成绩下降被老师撤销优秀学生称号,侵犯了学生的19.小明将消费的脸夸X的画了一幅漫画,并以“肥猪”为名X贴在教室里,侵犯了小飞的和20.王某偷拍李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在同学中传看并散布一些诋毁性的语言,王某侵犯了其同学的和21.小明把本班同学的优秀作品贴到网页上,供网页随意浏览,侵犯了别人的22.爸爸催促八年级的小王辍学到餐馆打工23.全力追查含“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为了维护消费者的24.“一药多名”侵犯了消费者的25.向灾区捐款,行使了对合法财产的26.到酒店吃饭,因拒用餐巾而遭到服务员的冷遇,和受到侵犯27.同桌把你的Mp3摔碎了,侵犯了你的28.某某市政府开通市容整治热线,倾听市民意见,这一做法有利于市民行使29.三鹿奶粉事件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30.小甲向小乙索要了10元钱去网吧,遇派出所检查,便谎称自己是小乙,事情反映到了小乙家长那里,父亲一气之下,将小乙打了一顿,小乙被侵犯的权利有、、31.小明参军前是一个勤奋学习的好学生,复员到电厂后,由于工作努力,他又被评为劳模。

人格尊严权详解

人格尊严权详解
3
2
图1李某在寻求法律援助; 图2、3李某在徽视《周末断案》做访谈节目 。
2002年李士松的一个运输业务伙伴张某凭借3 张写于1999年签有李士松名字的欠条(共计 30000多元)将他告上法院。看到写有自己名字 的欠条,李士松也无话可说,当即就按法院的要 求偿还了欠款。可是事后李世松越发觉得不对劲, 自己虽说不识字,但自己的名字还是会写,那几 张签名怎么越看越不像。 经过找律师和相关部门协助,发现那几个签名 都是模仿自己的,于是李士松立马又将张某告上 法庭。
议一议
曾林林很高兴地往教师走去,在下午的学校 学生会干部竞选中,她很幸运地当选了校学生 会学习部长。在她走进教室后,却发现有很多 同学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她以为是大家羡 慕自己当选学生会干部。但在放学路上,好友 告诉她说,今天中午,有人发现在大家经常光 临的学校网站上,有人散布说她曾今偷过同学 的东西、早恋、舞弊等等,很多同学都在传这 件事。 曾林林赶回家打开电脑,一切历历在目…… 面对无中生有的一切,她陷入了痛苦之中。
人格尊严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 私权)
这些是什么行为?如果是你会有什么感受?
“我是你爸,你的短 信我想看就看!”
蠢的像头猪,这么简单的题目 都不会做!
黑炭、武大郎、 胖冬瓜……
小刘
每个人都有自己作为人的尊严, 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法律保护公 民的人格尊严。虽然我们尚未成年, 但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未成年 人也享有人格尊严权。在家里应该得 到父母的尊重;在学校里应该得到老 师和同学的尊重;在社会上,应得到 其他人的尊重。
宪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五项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学生权利的内容

学生权利的内容

学生权利的内容学生的权利是教育政策法规部分最常见的考点,在陕西特岗考试中会涉及直接法条的单选题考法,也有按照不同性质划分的多选题考法,甚至是结合案例分析题,作为分析材料的理论点。

学生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接下来先从知识点的角度了解此部分内容:(一)受教育权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教育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最常见的问题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被学校、教师开除、劝退的行为,以及家长让学生辍学。

2.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

最常见的问题是因为学生迟到而被老师安排在班级门口罚站,甚至出现不允许学习能力弱的学生参加考试等。

3.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中小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社会和家庭、学校和教师等。

(二)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1.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禁止向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2.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最常见的问题是,身心健康权涉及更多的是教育的手段和内容,人格尊严权是学校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

3.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中考冲刺】2021年上海市闵行区中考道德与法治试卷政治模拟试卷(附答案)

【中考冲刺】2021年上海市闵行区中考道德与法治试卷政治模拟试卷(附答案)
近期,大光中学正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为了解落实情况,小李同学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
在调研过程中,小李了解到,同学们都知道要“光盘”,但是如果碰到不合自己口味的饭菜还是不愿意吃,认为浪费一点没关系,通过观察调查,小李发现学校饭菜统一定量配送。有同学总是吃不完,也造成了浪费。
在走访班级过程中,他发现虽然学校对就餐光盘有具体要求,但有的班级没能严格执行,通常剩饭剰菜会比较多,看将大量的剩饭剰菜被倒掉,他觉得非常可惜。
(1)对学生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有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
(2)通过上述内容的交流,探究小组的同学们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所学内容推测一下吧。
材料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同学们逐条通读其内容,针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缺位、校园惩戒、网络侵害等相关内容,查询资料,进行探寻调研,汇总梳理了17条立法修改建议,其中1条建议被采纳。同学们认为参与此次立法修订颇有收获。
假如你是小李、结合案例,综合运用所学内容,为该校更好地落实光盘行动岀出主意。
参考答案
1.(1)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2)国家通过立法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遇见不法侵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参与此次立法修订活动,有利于实现公民的民主权利;有利于法律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弘扬我国的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详解】
(1)本题考查对学生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有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依据教知识,结合材料分析,答出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即可。
(2)本题考查对材料的综合运用能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表明国家通过立法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等。

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3篇)

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是国家法律保护的重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人身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宪法层面的人身权利保护1. 宪法规定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 宪法解释在宪法解释层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中的人身权利保护进行了明确解释。

例如,关于非法拘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解释》指出:“非法拘禁是指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非法逮捕、非法关押、非法搜查等。

”三、法律层面的人身权利保护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基本法律。

其中,针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侮辱罪、诽谤罪: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法律。

九年级思品第一轮复习第十四课时

九年级思品第一轮复习第十四课时

A
• 6、一项有关“18岁时,你最想做的事 是什么?”的调查显示,70%的青少年 “想拥有一间真正独立的房间”。这表 明青少年特别渴望维护自己的 A.肖像权 B.隐私权 C.生命健康权 D.名誉权
B
• 7、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少数人为 达到个人企图,经常在网上窃取他人的 电子邮件。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A名誉权 • B荣誉权 • C人身自由权 • D隐私权
T
T
F
T
13、观察漫画,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 列问题。 有位同学姓史,于是就被个别同学起来绰 号叫“死小子”“屎粑粑”。每当同 学喊起绰号时,他总是郁闷不已。
(1)史同学为什么郁闷不已?
答:因为其他同学的做法侮辱了他的人 格,没有用平等、尊重、友善的态度 对待他。
(2)你喜欢别人给你起绰号吗?如果不喜欢, 那么你会给别人起绰号吗?为什么?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1)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 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 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 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 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 上把锁。
基础梳理
6、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4)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 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的放松自 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 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 的尊严。 (5)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 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 的保护。
基础梳理
6、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树立隐私意识 ,需要强化责任与 信誉意识,要替朋友、亲人保守秘密。
(2)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 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 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 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 隐私权的行为。

民法典对人格权定义

民法典对人格权定义

民法典对人格权定义重点条文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条文理解】本条在结构上包括作为具体人格权一般规定的第1款和作为一般人格权规定的第2款。

一方面,该条在人格权编内部可以被理解为是人格权益的一般条款,具有统摄全编的功能;另一方面,在外部体系,即《民法典》各编尤其与总则编的关系中,该条可被理解为是对《民法典》第109条宣示的价值基础的外显,贯彻了《民法典》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融贯的应有之意。

一、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并且决定具体人格权的一般人格利益。

一般人格权是自然人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而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籍贯、身份、职业地位、文化程度。

《民法典》总则编中的第109条、人格权编中的第990条第2款将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概括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对于未被明确规定的具体人格权类型,本条第2款统一使用为”其他人格权益”,为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各项人格权益的确认与保护预留空间。

一般人格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1)权利主体的普遍性。

自然人是一般人格权的普遍主体。

(2)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

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一般人格利益,而不是具体人格利益。

一般人格利益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的人格利益。

(3)权利内容的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不仅包括全部具体人格权,还包括具体人格权所不包含的内容,是具体人格权内容的集合。

人身自由,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为的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自然人的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享有婚姻自主权利等;狭义的人身自由又称为身体自由,指自然人行动自由,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身体不受非法搜查,不受非法逮捕、拘禁。

【初中政治】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课件8

【初中政治】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课件8

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
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 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 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
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 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 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 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 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想一想
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 察院批准逮捕。 ---生命健康权 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 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 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 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 的影响。 ---姓名权、名誉权
启示:珍爱生命,善待生命!
补充知识:
权 利 关 系 图 :
公民的权利 基本权利 人格权
生命
健康权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 权
阅读课本26、27页内容: 1、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 有何特殊保护? 2、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有哪些?
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 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 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 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 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
权,不容他人侵犯。
《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 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 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与重要性

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与重要性

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与重要性内容:生命健康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案例:深圳一商店逼女贼举“我是小偷”牌子示众,被人家仗着身份欺负,辱骂,谁叫你让老板的嫂子看着不顺眼了,被骂羞辱的只有苦,坐在那里哭喊天地喊冤,被人家用权势压迫不能多说一句话,只能听骂,你只是个打工的,在他们看来你比蝼蚁还渺小,在他们面前你就是他们的手中玩具,任他们玩耍,骂名一身,人家可是住在长河六大队,她听别人羞辱的多,处处威胁你骂你,谁叫你是一个打工的没钱没势力,事实和真理姓权,真相姓钱,他们谁会在乎一个打工女人的尊严和死活,权力,让谎言变成真理的利器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在其华丽的外衣下只有为自己代言的法则!已经到了无耻之极的地步了,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在其华丽的外衣下只有为自己代言的法则!权力是自私贪婪的,华丽的外表下是赤裸裸的个人私利。

抛弃了自己的良知成为权贵的代言人。

他们不是用专业的知识在处于公正的立场说出正确的观点,而是迎合权力而迎奉拍马玩弄对付打工人,抛弃了自己的良知成为权贵的代言人。

他们不是用专业的知识在处于公正的立场说出正确的观点,而是迎合权力而迎奉拍马玩弄人民大众!老板一句话,他们为了自己的位置,为了钱不管对错,哪怕是惨无人道的不公平他们也会去做,说句体贴的话他们也没有办法,生活所迫,谁叫老板放个屁都可以香几里地哪,她知道这个社会这样的人很多,可是她这个人比较脑袋笨,她都说她是旧电脑零件老化,她从不搅合那种是非中,不会为老板的一句话而伤一个无辜的人,不会虚言奉承人而伤害无辜的人,这点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也敬重这样的人,当然在她身边就有这样高贵的人,因为她不知怎么了得罪了老板的嫂子许彩菊,结果老板的哥哥,姐姐,用权势压迫她,任他们羞辱骂了她都没有还口,还是不肯放过她,不让她多讲还把肮脏的罪名加到她身上,还好她身边有一群朋友,他们不畏强权护她,她也知道他们护不了她,因为老板会用权势压迫要他们对付她,金老板就说谁敢护她就走人,就算他哥哥嫂嫂错了他也要护短,就是不管对错他不管小工的死活,他说整个厂里的工人也不及他哥哥嫂嫂的面子重要,谁要是帮她说一句他就让那个人走人,昨天厂长,主任,甚至质检部主任都挨骂,他说要所有的人走人,那些可都是干了十多年,有的干了20年的老工人,他对着众目睽睽之下就那样说,他的心里工人只是他的工具,是那样的卑微,对工人没有一点的尊重可谈,十多年二十多年的熟人一句话就叫人家走人,原因是他们都帮她说了好话,给她讲情,希望留下她,而今天老板叫人暗骂羞辱她走,而且说谁帮他做了给奖金,重赏之下不知会不会有勇夫,没有人说什么,当然也有人说,不过她的姐姐那个狠毒的女人要把人家赶走,另外金老板的姐姐还叫人欺负她。

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
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
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有了好的名誉,也就有了 人的尊严,因为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但是, 社会评价有好有坏,良好名誉会来什么好处?
4、良好名誉的作用(意义)
在北京,银行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实行信用审 查制度,信用等级达"AAA"的,最高贷款比信用一 般者高百分之三十。上海市民可以在没有任何担保 的情况下,仅凭自己良好的信用向银行借钱。中国 银行上海分行推出对个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资 信良好者最高可贷10万元。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 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 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注意: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
(1)大江“好学生”的名誉从何而来?
《大江的委屈》
(1)大江“好学生”的名誉从何而来?
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正直、富有爱心……,这 些都是大江的良好表现,所以良好名誉首先取决 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2)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1:大江很伤心,人格尊严被侵犯,而且较 委屈。 2:周围同学可能议论指责大江,友谊受损。 3:和睦团结的班风受到影响,大家彼此缺 乏信任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侵犯名誉的行为对他人的危害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 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 会秩序。
相关链接: 有一个美国商人并没有犯罪记录,但有人在网站的聊天室 和公告牌上恶意诽谤他是一名罪犯,从事地下非法交易。 网上的恶意攻击最终导致他破产。这个商人到法院以诽谤 罪起诉诽谤者,法院最终判决他胜诉。 所以,各国法律毫无例外地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护理伦理学大题

护理伦理学大题

1.《尼各马可伦理学》成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著作,孔子其弟子依据其语录编写而成的《论语》,成为我国第一部伦理学著作。

2.《黄帝内经》对当时的医护道德实践予以朴素总结和全面阐述,标志着我国医护伦理思想初步形成,“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

”3.1888年,美国护士E.Mckechnie来华,在福州一所医院里开办了我国第一所护士学校。

4.印度是最早将护理作为一门独立职业的国家。

6.古希腊的希波拉底是西方医学的奠基人,被称为“医学之父”。

7.古阿拉伯医学家迈蒙尼斯出版了《迈蒙尼斯祷文》,该书是医德史上的重要文献之一,祷文的中心思想是:为了人类生命与健康要时时刻刻有医德之心。

8.南丁格尔在战争结束后于1860年在伦敦圣多马(St.Thomas)医院开办了第一所护士学校—圣多马护士学校。

9.护士角色: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资格证书,依照有关规定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通常又称作医护人员。

1.伦理学的类型:(1)描述伦理学(2)元伦理学(3)规范伦理学2.伦理学的研究对象:(1)道德现象(2)道德规范(3)道德实践3.伦理学的基本理论:(1)美德论:亚里士多德(2)义务论:康德(3)功利论:边沁4.护理伦理学的理论观点:(1)生命神圣观:它贯彻于医护职业道德,强调人的生命至高无上`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生命是平等的、神圣的;(2)生命质量观:强调人的生命的存在状态及生命质量的优势,是生活质量;(3)生命价值观:依据生命本身的质量与生命对他人以及社会的意义判定个体生命对他人及社会的意义,关注的是生命的社会维度。

5.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意义:(1)学习护理伦理学是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需要;(2)学习护理伦理学是现代医疗护理实践的需要;(3)学习护理伦理学是现代护理科学发展的需要;(4)学习护理伦理学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6.护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1)不伤害原则(底线原则):是相对原则,不是绝对原则;(2)尊重原则(最高原则):强调人格尊严、隐私权、自主权;(3)有利原则(行善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曲某虽然涉嫌盗窃,但其人格尊严依然要受到法律保护
B.曲某盗窃被挂牌示众是咎由自取
C.超市的做法有利于消除偷窃行为
D.对盗窃超市商品者,超市有权做任何处罚
( 2012年湖北随州)下面对“稳私”理解正确的是( )
A.公民对自己的个入隐私应不向任何人透露
B.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了解他人个人信息
C.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
答案:情景三:张三、李四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张三侵犯了李四的生命健康权,李四侵犯了张三的隐私权;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都不是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分)
【2011浙江嘉兴】25.(8分)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处罚新规定开始实施,交警部门严查酒驾,很多驾车人养成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好习惯,代驾(请人代为驾驶)服务行业在不少城市开始悄然现身并迅速发展。某日,张先生在酒店招待客户后请了代驾,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事后,作为消费者的张先生与代驾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至今未果。
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②④D.②③④
【2011广西百色】9.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这一规定
①是对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驾驶行为的有力震慑②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③彰显对生命的尊重④有利于保,要依法整治
B.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是严重违法行为
C.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人们可以置之不理
D.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不应该小题大作
(2012年广西桂林)2012年4月,某贩卖个人信息犯罪案告破,发现作案者的电脑存储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全国所有省份,内容应有尽有,总量达1.5亿条。该案例表明( )
D.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2012年福建南安)某校让个别学习、表现差的学生戴绿领巾,其它同学戴红领巾。对这种做法认识错误的是()
A.往往伤害了这部分学生的自尊心
B.侵犯学生人格尊严权的违法行为
C.不利于学生养成自信的生活态度
D.没有主动承担起社会保护的职责
(2012年广东)近年来,“X卧底”窃听软件、手机丢失遭遇艳照门、CIQ偷窥用户隐私、CSDD等网站用户账户信息泄露等一系列的隐私泄露事件,频频发生,令人堪忧。上述行为( )
答案:(3)①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②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③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巩固提升〕
【2011山东泰安】6.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飙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犯罪。这一法律规定
(1)请用“珍爱和尊重生命“的相关知识,概括张先生”酒后请代驾“的行为说明了什么?(2分)
答案:(1)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2)请指出材料叙说的交通事故可能会使张先生的哪些权利受到侵害?(2分)
答案:(2)安全权(或生命健康权);合法财产所有权
(3)运用所学知识,说说张先生在与代驾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4分)
A.荣誉权B.名誉权C. 隐私权D.人格尊严权
(2102年湖北恩施)曲某在某超市内偷窃猪肉时被店员发现,随后超市保安为了起到威慑作用,竞在其脖子上挂出一块写有“我是××,因偷猪肉……”等字样的牌子示众。此举招来附近居民的斥责:“偷了一斤排骨,竟然被挂着牌子站在超市门口示众,实在有辱他人的人格。”对此事正确的看法是( )
(2)鲁宁偷看同桌日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1分)鲁宁同桌挥拳相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侵犯了鲁宁的生命健康权。(1分)
(3)鲁宁自认倒霉的行为是错误的,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分)店主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或依法求偿权)。(1分)
A.叶某侵犯了杨某的姓名权 B.叶某受到了刑罚处罚
C.叶某侵犯了杨某的隐私权 D.叶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2012年河南)隐私连着安全,安全关乎幸福。从无休止的垃圾短信到电信诈骗甚至绑架等暴力犯罪,公民个人信息被暴露、买卖和非法使用。今年4月,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集中严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挖出并摧毁了一大批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数据交易平台和非法“调查公司”等。这说明( )
①侵犯了酒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②为打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③彰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④能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A.①②③B.②④C.②③D.②③④
【2011天津】1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下列属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
①死后捐献角膜②故意造成他人生病
③护送儿童过马路④路遇伤病者奋力抢救
⑴你会 。(1分)
⑵你这样做的理由是(4分)【2011安徽芜湖】14.(2分)芳芳是某校九(3)班学生,以下是她在生活中遇到的几个场景,请你和芳芳一道去体会生活中的法律。
情景二:妈妈过生日,舅舅开车带着芳芳一家到酒店庆祝。舅舅喝了酒,还要坚持开车,芳芳赶紧说:“舅舅不能开车,醉驾入刑哦。”
(2)“醉驾入刑”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权。(2分)
2.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的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等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导学释疑〕
【2011山东济宁】2.题
请你评析鲁宁这“倒霉”的一天。(6分)
答案:2.(1)鲁宁摔门而去,他的做法让父母伤心,是一种不孝敬父母的行为。(1分)他应该多和父母交流沟通,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1分)
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
【2011浙江宁波】6.目前很多学校纷纷设立“心理咨询室”、“悄悄话信箱”,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学校这样做
①有助于我们遇到问题及时求助②是老师为了窥视我们的隐私
③是肯定、尊重、珍爱生命的表现④跟我们无关,是学校和老师的事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①③
【2011江西】9.(3分)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今年的5月至12月,我省将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这一行动(C)
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③④D.②③④
【2011江苏南京】14.我国公民首要的人身权是
21012年福建福州)村民小辉因为对村干部张某心怀不满,就捏造张某贪污受贿的事实并通过微博散布,造成极坏影响。小辉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
A.姓名权B.名誉权C.肖像权D.隐私权
(2012年广西贺州)汪某在武汉家乐福光谷店参加购买麦片“买五赠一”活动,为四袋麦片是否应付款与收银员发生争执,该店保安员要求汪某在《每日抓窃记录》中的“窃嫌姓名”栏签下自己的名字。该店的做法侵犯了汪某的( )
⑵①生命最宝贵,我们应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2分)②酒驾是违法行为,醉驾是犯罪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是公民应尽的义务。(2分)
【2011山东滨州】26.情景三:张三与李四因一件小事发生冲突,张三一记重拳,打掉了李四的一颗门牙。李四怀恨在心,偷偷将张三的身体缺陷在同学间散布。
法律讲堂:请你从法律角度对张三、李四的行为进行评价。(4分)
①能够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③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④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011山东济宁】5.2011年5月9日,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这也是目前为止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刑法修正案草案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定性为犯罪
A.正确行使隐私权和尊重他人的隐私仅是道德的要求
B.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是可有可无的
C.法律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公民个人隐私
D.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A.名誉权B.隐私权C.财产所有权D.生命健康权
〔检查反馈〕
【2011湖南湘西】11.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一直受到传染病的威胁。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对传染病认识的深入,人类不断探索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三、教学过程
〔温故知新〕
1.人格尊严不可辱
(1)每个公民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精神性的人格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权利的重要性是:(2分)
答案:生命健康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受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只要一个方面即可)
【2011山东滨州】26.情景二:星期天,小李与表哥范某参加一个聚会。酒后,范某坚持要自己开车回家。
设身处地:假如你是小李
①;
②。
答案:情景二:⑴劝阻;请人代驾;举报或报警等。(1分)
D.小红:“‘醉驾入刑’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维护隐私的是( )
A.不和陌生人说话,防止个人私事泄漏
B.未经他人同意,不随意进人他人房间
C.搭乘火车时保管好自己行李,拒绝安全检查
D.为关心好友,私拆好友信件
(2012年广西南宁)据报道,叶某在一起交通事故后,不断以“目击者”的身份声称该事故是由昔日同事杨某所为,后经民警反复调查证实叶某所述均为捏造,叶某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 日。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C.国家重视和关心公民的生命健康D.国家重视和关心全科医生的就业
【2011山东潍坊】8.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把“酒驾入罪”纳入其中,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9日晚,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酒驾驶造成四车追尾,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这一案例对你的启示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