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古人有云:“一诺千金”。
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下有关定金和订金的知识,提防被骗。
在签订合同时,有很多人容易混淆“定金”与“订金”二字,要知道即使只有一字之差也可能使当事人蒙受损失。
一、定金是什么?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
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
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
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1、概念不同.定⾦是⼀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为确保合同的履⾏⽽⾃愿约定的⼀种担保形式。
订⾦并⾮⼀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的⼀种⽀付⼿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违约责任不同3、数额不同。
在⽇常的买卖交易中,与常常被⼈们所混淆,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
也只有了解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才能在交易中正确的区分并适⽤定⾦与订⾦。
那么在实践中,具体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呢,也就是说,应该怎样区分定⾦与订⾦呢?下⾯将为您做⼀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定⾦与订⾦之间有哪些区别定⾦是由约定的,但只有当事⼈关于定⾦的约定,⽽⽆定⾦的实际交付,定⾦担保并不能成⽴。
只有合同当事⼈将定⾦实际交付给对⽅,定⾦才能成⽴。
定⾦与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交付定⾦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交付订⾦的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
(三)定⾦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四)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怎样区分定⾦与订⾦(⼀)定⾦的法律效⼒表现在两⽅⾯:1、履⾏后,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情况下所表现的效⼒。
2、在发⽣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适⽤的条件:1、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
亦可说,它以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种形式,⽆违约责任,则不能适⽤定⾦罚则。
2、⼀般只能针对不履⾏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的,定⾦罚则可针对不履⾏部分适⽤。
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定的帮助。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
(1)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
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
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
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
(3)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
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时签署。
其定金也是通过中介转付,而非买卖双方直接交付。
主要的做法是:由中介先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意向金或诚意金等,待卖方确认买卖条件后将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交卖方,便视为“转定”即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订约定金。
对于此种“转定”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
三、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是什么意思?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是什么意思?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交纳定金的事情,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提到“定金”或者“订金”。
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那么定金是什么意思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一、定金是什么意思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定金本质上是一个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比如借贷合同)。
定金不同于房屋抵押等物权担保和保证人的人保,它属于金钱担保。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对于双方的交易具有很强的保证作用。
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不具有定金性质。
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3、“订金”虽然与“定金”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的法律性质却是截然不同。
即:如果在签合同时写明的是“订金”字样,当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要求其如数退还,二者的法律效果相差甚远。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和订金区别的介绍了,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法律属性不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法律对二者数额要求不同。
在生活中因为定金与订金的读音相同,所以许多人容易将它们混为一谈,虽然能猜测到它们之间应该有何区别,却不能清晰地分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笔者尝试着从多个法律角度出发,将它们做一个对比分析。
定金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方式。
订金是指为增强主合同的履约能力,一方交付主合同预付款的行为。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同时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甲向乙交付1万元的定金,如若三天后甲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买卖无法实现的,乙应该向甲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但乙看甲不是很富有的样子,有些担心甲根本买不起。
甲为了表明购买机器的决心和能力,希望乙能够将机器出卖给甲,甲表示向乙交付1万元的订金。
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在合同中作了相关条款的订金约定。
一、法律属性的不同定金的法律属性是一种担保方式,虽然和担保物权有所不同,但可以适用一种定金罚则。
即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构成根本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债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得口头约定,一方当事人也需要实际已经交付给了另一方定金。
在主合同债务履行过程中,接受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便可请求接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根本违约的意思是违约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此时可以适用部分定金罚则。
在上面的小案例中,如果三天后,乙运输着机器来找甲。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使用的金融术语,也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词语,而且在法律语境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在商业交易中,两个词往往被使用来代表付款的不同方式,但它们的权益、期限和作用却有很大的区别。
在下文中,我们将从定义、权益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并比较这两个词语的差异。
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项。
它们都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这笔金额被视为定金或订金。
但在实际使用中,两个词语有时也会被互换使用,尤其是在口语中。
订金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
在交易完成之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并将抵扣到总款项中。
如果交易未完成,这笔款项可能会被归还给买方(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
定金是指在该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用于保证该交易的完成。
如果交易未完成,卖方将保留这笔款项作为赔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方的行为被认为是严重违约,买方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必须注意的是,这与订金不同。
二、权益订金和定金在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订金主要用于保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买方会履行合同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订金将被退还给买方。
因此,订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
如果买方无法按照合同履约,卖方有权收取定金并且可以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交易中,需要付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可以鼓励买方认真考虑交易,并确保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合同。
三、法律角度在法律角度上,定金和订金也存在重要的差异。
根据中国民法典,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定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定义的不同。
根据民法典439条,订金是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定金,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决心。
而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4、违约定金.。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总结精选(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义不同定金是双方当事人透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必须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2、退还条件不同定金: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状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订金可透过双方协调归还。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必须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作用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能够如数退还。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务必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状况下无法退还。
5、违约处理不同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状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职责。
总结精选(2):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工作室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能够,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能够退。
但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好处却相差甚远。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贴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收回订金,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如果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偿)。
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
3、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标的额的20%。
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古人有云:“一诺千金”。
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
那么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呢?一字之差的两个名词在担保法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呢?别担心,下面我就为大家从担保法的角度来具体分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
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
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分不清楚,但要买房就一定要正确的区分他们。
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购书,在认购书中会包含房子的基本信息及付款方式,还会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日期,这时需要交付一笔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叫订金还是定金呢?且听我为您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我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进行法律学习。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和订⾦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和订⾦⼆者产⽣的基础法律关系、功能、作⽤和适⽤的范围都有所不同:⽐如定⾦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除⾮当事⼈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效则定⾦合同亦⽆效;⽽当事⼈关于订⾦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对于⼆者的具体区别,下⾯店铺⼩编为您⽽整理,欢迎阅读与参考!
⼀、定⾦和订⾦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1、⼆者产⽣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除⾮当事⼈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效则定⾦合同亦⽆效;⽽当事⼈关于订⾦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者的功能不同。
订⾦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当事⼈履⾏债务提供资⾦上的⼀定的⽀持。
订⾦的给付本⾝属于给付订⾦⼀⽅当事⼈履⾏债务的⾏为;
3、⼆者的作⽤不同,定⾦⼀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补偿守约⽅的功能,⽽订⾦给付后,如发⽣⼀⽅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的⼀⽅必须如数退还订⾦;
4、⼆者适⽤的范围不同。
定⾦担保⽅式,可以适⽤于各种合同。
⽽订⾦只适⽤于⾦钱的给付为⼀⽅履⾏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定⾦的种类有哪些
1、违约定⾦,实践中最为常见,即在接受定⾦以后,⼀⽅当事⼈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按照定⾦罚则予以处理;
2、⽴约定⾦,是当事⼈约定以交付定⾦作为订⽴主合同担保,给付定⾦的⼀⽅拒绝订⽴主合同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拒绝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3、成约定⾦,即约定以交付定⾦作为主合同成⽴或者⽣效的要件,该给付定⾦的⼀⽅虽然未⽀付定⾦,但主合同已经履⾏或者已经履⾏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或者⽣效。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与订金并不相同。
所以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应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
据了解,“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简单讲,定金是担保之意,不可退。
订金则一般被视为预付款,通常指买卖双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后,为表示诚意,由买受方交付给出卖方的一笔款项。
“订金”的效力一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钱款可以如数退还。
二、订金收取退还并无行业准则对于装修订金收多少、怎样退的问题,目前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按照各家装公司自行制定的规则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家装公司对于装修订金的规定不尽相同。
一些公司是以订金的形式收取,也有公司按照设计费定金收取,还有公司虽然按照定金收取,但在实际情况中,比如有些客户非要退定时,公司也只能按订金处理。
三、白纸黑字约定才算数与商家的任何口头约定都需要体现在相关的合同中。
如果双方在订金退还方面达成口头协议,但因为没有将其体现在合同中,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凡是与家装公司协商一致、并在装修合同上手写的补充内容,都需要在修改处加盖家装公司公章,否则补充内容将不具有法律效应。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关键词】1.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从合同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3.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一。
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一、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买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指双方约定合同内容,预先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价款,如不能履行合同,退还订金。
定金越多越好?不一定哦!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
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
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较多收取20万元。
卖房子定金怎么收?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
(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一、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一)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二)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定金与订金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定⾦与订⾦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买房是⼤事,不可掉以轻⼼,很多细节需注意。
当我们经历“九九⼋⼗⼀难”在选房的道路上看到曙光,选到⼼仪的房源,谈妥价格后,第⼀步便是去签订《房屋认购书》,并且需要交付⼀定额度的定⾦或认购⾦。
那么定⾦和订⾦有什么区别呢?下⾯来看看店铺⼩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吧。
定⾦与订⾦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定⾦的含义:
定⾦是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式。
订⾦的含义:
根据我国现⾏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的性质,只是单⽅⾏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与订⾦的区别:
“定⾦”和“订⾦”的法律债务性质完全不同。
“定⾦”是指当事⼈以定⾦形式担保的债务不被履⾏时,对违约⽅在定⾦⽅⾯的处罚,如收取定⾦⽅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的双倍返还。
“订⾦”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如收取订⾦不履⾏协议,⽀付⽅有权要求返还订⾦款,所以⼤家⼀定要分清楚。
也就是说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进⼀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就⽐较困难了。
所以在签订协议时,⼀定要仔细核对其中的内容。
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店铺。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定金与订金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呢?很多人知道个大概,但是具体有那些区别呢。
下面从三个不同的法律角度来为您诉说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让您全面了解担保法、合同法等领域内不同的定金含义与作用。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
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另外,根据市房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定金”“订金”有区别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 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 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 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 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 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 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 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 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 金罚则。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 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 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 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 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 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 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 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 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 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 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 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 《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 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 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 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 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 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 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 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 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 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 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 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 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 收取定金。
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 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 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 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 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 客户的约束力较小。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 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 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 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 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 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 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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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标题】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引言】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需要预订的情况,无论
是旅游、购物还是其他服务,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预订金或
定金。
而在口语中,订金和定金往往被混淆使用。
本文将从字面意义
出发,探讨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正文】
一、定义:
订金和定金都是指在购买或预订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支付的一部分金额。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时间和使用方式。
二、支付时间:
1. 订金:顾名思义,订金是指在预订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保留或确认订单。
通常情况下,订金是在下订单或预订后立即支
付的,以确认购买意愿和保证商家不会受到损失。
2. 定金:相较之下,定金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表示购买的诚意。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前支
付的,旨在表明消费者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和购买意愿。
三、使用方式:
1. 订金:一般情况下,订金是不可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确保消费
者按照预订的时间和条件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
如果消费者违约或
取消订单,商家有权扣除订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订金还可以作为商
品或服务的一部分支付,在最终结算时进行抵扣。
2. 定金:相比之下,定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消
费者的购买权益。
如果消费者决定不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商家应
当按照约定将定金退还给消费者。
定金退还的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
的行业和经营者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
留定金。
四、商业例子:
1. 旅游行业:在旅游预订中,顾客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预订金来保证旅行时间和车位。
这个预订金一般是不可退还的,以确保顾客的到来和避免商家的损失。
而在顾客到达酒店或旅游景点后,须支付余下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比较类似于定金,如果顾客取消预订,商家有责任将定金退还给顾客。
2. 婚宴预订:对于婚宴场地的预订,新人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订金来确保场地的保留。
如果新人后期取消预订或不按时入场,商家有权扣除订金。
而婚宴当天,新人须支付余下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相对于定金,如果新人取消婚宴,商家也有责任将定金退还给新人。
五、法律保护:
订金和定金的使用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在许多国家,特别是消费者保护较为完善的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了对订金和定金的合理使用和退还要求,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订金和定金虽然名字相似,但在支付时间和使用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订金主要是在预订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般不可退还;而定金主要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支付的,一般可以退还。
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注意】
本文所涉及的订金和定金的概念和区别为常规理解,具体业务上还需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文章内容仅为一般性解释,请读者在实际操作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