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和订金都是读ding金,但是这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哦!那么你知道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吗?你真的是了解定金和订金吗?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公司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可以,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可以退。
可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意义却相差甚远。
二、定金与订金区别杨继泽律师提醒,“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李小姐和摄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李小姐收回。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
如果是李小姐违约,那么她无权收回这笔钱。
如果是摄影公司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李小姐跟摄影公司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如果她不想在这家拍摄,这500块钱是应该无条件退还给李小姐的。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摄影公司在开始时口头承诺不满意500元随时退还,却在写收据时做字面的文章,当消费者提出不满意拍摄照片时,拒不退还500元,涉嫌欺诈。
一旦出现争议,商家就会矢口否认,可能消费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欺诈的存在,但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三、不要随便交付定金杨继泽律师提醒:“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标题】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引言】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需要预订的情况,无论是旅游、购物还是其他服务,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预订金或定金。
而在口语中,订金和定金往往被混淆使用。
本文将从字面意义出发,探讨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正文】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指在购买或预订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支付的一部分金额。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时间和使用方式。
二、支付时间:1. 订金:顾名思义,订金是指在预订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保留或确认订单。
通常情况下,订金是在下订单或预订后立即支付的,以确认购买意愿和保证商家不会受到损失。
2. 定金:相较之下,定金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表示购买的诚意。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前支付的,旨在表明消费者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和购买意愿。
三、使用方式:1. 订金:一般情况下,订金是不可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确保消费者按照预订的时间和条件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
如果消费者违约或取消订单,商家有权扣除订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订金还可以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支付,在最终结算时进行抵扣。
2. 定金:相比之下,定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
如果消费者决定不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将定金退还给消费者。
定金退还的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和经营者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留定金。
四、商业例子:1. 旅游行业:在旅游预订中,顾客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预订金来保证旅行时间和车位。
这个预订金一般是不可退还的,以确保顾客的到来和避免商家的损失。
而在顾客到达酒店或旅游景点后,须支付余下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比较类似于定金,如果顾客取消预订,商家有责任将定金退还给顾客。
2. 婚宴预订:对于婚宴场地的预订,新人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订金来确保场地的保留。
如果新人后期取消预订或不按时入场,商家有权扣除订金。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
(1)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
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
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
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
(3)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
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时签署。
其定金也是通过中介转付,而非买卖双方直接交付。
主要的做法是:由中介先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意向金或诚意金等,待卖方确认买卖条件后将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交卖方,便视为“转定”即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订约定金。
对于此种“转定”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
三、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哪个不能退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都常出现在合同里面,许多当事人并没有过多的了解过订金与定金就一字之差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定金与订金哪一个可以退还那一个不可以?定金与订金的含义分别是什么?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
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第89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作为对给付定金一方的赔偿,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与订金表面上看着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在意,不同的字眼也代表了合同里赔偿或获得的不一样,希望通过上文您已经了解到定金与订金,发生违约现象定金并不可以被退还,但是订金可以原额退还。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使用的金融术语,也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词语,而且在法律语境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在商业交易中,两个词往往被使用来代表付款的不同方式,但它们的权益、期限和作用却有很大的区别。
在下文中,我们将从定义、权益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并比较这两个词语的差异。
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项。
它们都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这笔金额被视为定金或订金。
但在实际使用中,两个词语有时也会被互换使用,尤其是在口语中。
订金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
在交易完成之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并将抵扣到总款项中。
如果交易未完成,这笔款项可能会被归还给买方(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
定金是指在该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用于保证该交易的完成。
如果交易未完成,卖方将保留这笔款项作为赔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方的行为被认为是严重违约,买方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必须注意的是,这与订金不同。
二、权益订金和定金在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订金主要用于保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买方会履行合同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订金将被退还给买方。
因此,订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
如果买方无法按照合同履约,卖方有权收取定金并且可以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交易中,需要付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可以鼓励买方认真考虑交易,并确保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合同。
三、法律角度在法律角度上,定金和订金也存在重要的差异。
根据中国民法典,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定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定义的不同。
根据民法典439条,订金是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定金,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决心。
而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
定金和订金区别,哪个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区别,哪个可以退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还是“订金”,哪个退哪个不退,确实困扰了不少人。
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数额限制不同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法律后果不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018-01-13定金和订金虽然音相同,却有着不同的意思。
以下是PINCAI小编整理的关于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拓展阅读:定金的特征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定金、订金的概念的区分
定⾦、订⾦的概念的区分许多消费者在买卖房屋过程中,都关注房⼦的位置、价格,很少关注《购房合同》中的细节,特别是对定⾦、订⾦的概念模糊,⼀旦出现纠纷,不好解决。
那么,购房合同中的订⾦与定⾦有何区别呢?下⾯找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定⾦——合同履约的保证所谓定⾦,是指合同当事⼈为了确保合同的履⾏,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双⽅的约定,由当事⼈⼀⽅在合同订⽴时或者订⽴后履⾏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定⽐例,预先给付对⽅当事⼈的⾦钱或其替代物。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应以书⾯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定⾦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效。
当事⼈⼀旦以书⾯形式对定⾦作了约定并实际⽀付了定⾦,即产⽣相应的法律后果。
定⾦既是履约的保证,⼜是⼀种⽀付,同时还是⼀种赔偿,即通过⽀付⼀定数额的⾦钱来表明合同双⽅有意并要真诚履⾏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双倍返还定⾦。
【案例】商⼥⼠⼀直想购买⼀套⼆⼿房。
2009年8⽉,经过多⽅踏查,看中了陈先⽣位于⽂化⼴场附近的⼀套100多平⽅⽶的房⼦,谈好交易价格40万元,与陈先⽣签订了《购房合同》,当场交了2万元购房定⾦。
谁知,第⼆天陈先⽣的朋友看中了这套房⼦,想买给⽗母,因为房⼦临近⽂化⼴场,⽗母休闲⽅便,⼜与某重点中学近,将来孩⼦上学也很⽅便,愿意出43万元购买这套房,⼀次性付款,陈先⽣随即将房屋卖给了朋友。
本来商⼥⼠谈好的房⼦,陈先⽣却私⾃转⼿给了他⼈,⽽且不愿退还双倍定⾦,只想还回商⼥⼠的2万元。
商⼥⼠提出了仲裁申请。
有关⼈⼠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收受定⾦的⼀⽅不履⾏合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后来,商⼥⼠收到了陈先⽣退还的4万元。
⼆、订⾦——预付性质的⽀付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只是预付款性质的⼀种⽀付,不具有定⾦的性质,定⾦也就当然不能适⽤。
“订⾦”在法律上没有明⽂规定。
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般被视为预付款。
合同法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法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买受方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分清自己交纳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数。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与订金哪一个能退
定⾦与订⾦的区别是什么?定⾦与订⾦哪⼀个能退定⾦与订⾦的区别是什么?定⾦与订⾦哪⼀个能退
只有定⾦在法律上有规定,⽽订⾦往往都是根据双⽅约定以及习惯。
根据相关规定的内容,违反定⾦,是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或者是不予退还定⾦。
⽽订⾦没有此规定,解除合同,返还订⾦即可。
定⾦与订⾦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交付定⾦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交付订⾦的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合同债务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赔偿⾦。
3.定⾦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4.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所以⼩编想提醒各位的是,⽇常⽣活中,市民在购物等情况下,
需要知道并且留意商家在协议中的⽤词到底是“定”还是“订”,以免使⾃⼰的利益受损。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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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有什么区别
由于“订金”与“定金“的法律后果不同,买卖双方应当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后果、签订正式合同的最后期限、房间预留的期限以及开发商违约时是否双倍返还等问题加以明确或沟通,以避免纠纷。
所以大家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留点心,千万不能因为一字之差给自己制造烦恼,购房之前如果要缴纳定金,一定要看好了才能交钱。那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买房交定金之前需要注意的问题吧!
在买房的过程中我们或许都需要交纳ding金,看好了房子卖方通常会让你先交一部分钱,证明你要买这套房子,但是这个所谓的ding金,很多人都会是一种理解,是定金还是订金?大家都没有太注意,可能就是一字之差就很可能给你带来一些困扰,所以大家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补一课!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通常定金被视为解约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可以去建委查查产权归属,房本、房主、产权人一目了然。当然这个需要房主的配合。
4、检查产权有无瑕疵
看看房子有没有债务纠纷,是否被查封。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果被查封或抵押,都是不可以买卖的房子。
5、核实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跟实际建筑面积一样吗?拿着尺子量一量心里才有数。
6、落实细节
买房是件大事,对于很多的人可能都要耗尽毕生心血,所以买之前一定要再三的审核好房子的信息,认真点总是有好处的,不用那么急着付钱,有了深入了解之后再定也不迟!
◆所谈的交易价,是单独房子的价格还是包括车位及赠送家具;
◆如果包含车位,务必注明车位号;
◆如果是教育地产,注明是否属于某学校片区,名额有无被占用;
◆房产证真假与产权瑕疵可以通过房屋核验来验明;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与订金并不相同。
所以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应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
据了解,“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简单讲,定金是担保之意,不可退。
订金则一般被视为预付款,通常指买卖双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后,为表示诚意,由买受方交付给出卖方的一笔款项。
“订金”的效力一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钱款可以如数退还。
二、订金收取退还并无行业准则对于装修订金收多少、怎样退的问题,目前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按照各家装公司自行制定的规则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家装公司对于装修订金的规定不尽相同。
一些公司是以订金的形式收取,也有公司按照设计费定金收取,还有公司虽然按照定金收取,但在实际情况中,比如有些客户非要退定时,公司也只能按订金处理。
三、白纸黑字约定才算数与商家的任何口头约定都需要体现在相关的合同中。
如果双方在订金退还方面达成口头协议,但因为没有将其体现在合同中,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凡是与家装公司协商一致、并在装修合同上手写的补充内容,都需要在修改处加盖家装公司公章,否则补充内容将不具有法律效应。
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关键词】1.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从合同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3.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一。
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最佳答案: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
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
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案例:我想咨询下,关于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果对方违约,定金(订金)该怎么办?如果我方违约呢?最佳答案“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上是“ 定金”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合同中定⾦与订⾦有什么区别定⾦是指当事⼈约定由⼀⽅向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种法律上的担保⽅式,⽬的在于促使债务⼈履⾏债务,保障债权⼈的债权得以实现。
订⾦仅是意向⾦;两者最⼤的区别是定⾦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的话要双倍返回;订⾦则没有这个约束。
下⾯由店铺的⼩编为您介绍定⾦和订⾦的区别。
合同中定⾦和订⾦的区别有:定⾦是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的担保⽅式。
1、交付定⾦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交付订⾦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合同债务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赔偿⾦。
3、订⾦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民法典》(2021.1.1⽣效)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4、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和订⾦虽只⼀字之差,但其所产⽣的法律后果是不⼀样的,订⾦不能产⽣定⾦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定⾦罚则。
“定⾦”是指当事⼈约定由⼀⽅向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种法律上的担保⽅式,⽬的在于促使债务⼈履⾏债务,保障债权⼈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必需以书⾯形式进⾏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效)第五百⼋⼗六条【定⾦担保】当事⼈可以约定⼀⽅向对⽅给付定⾦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合同⾃实际交付定⾦时成⽴。
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超过部分不产⽣定⾦的效⼒。
实际交付的定⾦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数额。
第五百⼋⼗七条【定⾦罚则】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分不清楚,但要买房就一定要正确的区分他们。
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购书,在认购书中会包含房子的基本信息及付款方式,还会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日期,这时需要交付一笔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叫订金还是定金呢?且听小编为您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分不清楚,但要买房就一定要正确的区分他们。
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购书,在认购书中会包含房子的基本信息及付款方式,还会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日期,这时需要交付一笔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叫订金还是定金呢?且听小编为您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定金一、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不能退还是订金不能退
定金不能退还是订金不能退能退的定金是定金的定,定金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退还的,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类型有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一、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一、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
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第89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作为对给付定金一方的赔偿,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二、其他法律规定《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与订金表面上看着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在意,不同的字眼也代表了合同里赔偿或获得的不一样,希望通过上文您已经了解到定金与订金,发生违约现象定金并不可以被退还,但是订金可以原额退还。
定金和订金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能够听到,但是两者所代表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定金他在法律当中是作为一种担保的金额,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够进行退的,但是订金的话是一种日常方面的用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订金和定金什么不能退
订金和定金什么不能退一、定金和订金哪个是能退的定金和订金中订金是可以退的。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可以随时退的。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不能退法律常识:定金一般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1、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2、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一般钱能要回来。
二、违约定金的条件是什么1、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即使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代表失去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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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不是一个严格规范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订金并没有担保作用,任何一方不执行也不存在没收和双倍返回现象。
“定金”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已得到了规范,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全面履行签订的合同,若一方违约,在定金上将作出相应的处理,若双方守约,定金可抵作价款,此时表现为一种支付,若支付方(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若收付方(售楼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这不仅仅是赔偿,还是一种对等的赔偿。
法律还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定金”一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也得到使用。
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与法律规定的“定金”其共同之处是:两者均是一种履约的保证,也具有支付性质,同时也有赔偿的作用,但是不同点:“这种保证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仅仅是支付方对收付方的保证,也仅仅是在支付方违约时对收付方的赔偿,在收付方若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是不明确的,收付方违约仅仅退还订金,对支付方来说这并不包含赔偿,也不是一种保证。
可见“定金”和“订金”在对售楼方的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
购房者支付订金,作出了一定的保证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售楼方收到订金做出一定的承诺,不将房屋再卖给他人,也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里存在着相互的承诺和义务。
但售楼方因持有订金而具有一定的主动权,鉴于上述订金的特点(即不对等性),售楼方往往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
在实践中,因为订金是规定在认购协议中的,而不是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认购协议的效力的认识上也会有不同的见解,从而对订金的效力也会有不同的看法。
九九年十月一日新的合同法生效,对房地产案件的审理,会存在两种倾向或主张即合同自治原则(即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和房地产要式合同原则(即房地产交易应履行一定的手续或程序方能生效)。
若侧重第一种原则的话,“订金”应按双方约定,没有规定双倍返还购房者,也就不会要求双倍返还,认购协议既然是双方自愿签署,就应具备约束力。
若侧重第二种原则的话,房地产买卖除了双方自愿外,还应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如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不同于正式预售合同,正式预售合同须登记方能生效,因此认购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订金的规定也就无效,无效合同处理的一般原则是各自返还,现在,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常常依此理由要求返还订金。
综上所述,从法律后果的意义上讲,“订金”有别于“定金”,购房者应注意订金中的风险,力求少交订金以减少风险,售楼方应注意尽量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减少不规范行为,合法有效地赚钱。
结语:从民法理论来看,支付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能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只有定金才能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
购房当事人在签订认购合同时,应清楚的明白两者不同的法律意义,以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