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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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一、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用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财绩字〔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苏府〔2002〕66号)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程序:(一)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承租户优先受让或公开转让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五)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附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评估报告各一份。

(六)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以及财政局备案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七)存量公有住宅承租户优先受让的在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手续办理结束,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资金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八)存量公有住宅公开转让的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

公告结束后20日内完成公开转让工作。

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

转让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九)在转让结束后,产权交易所将鉴证报告报财政局备案。

(十)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2023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在2023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未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趋势和流程。

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控制、利用、保护、监督和监督及变卖或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价值和效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资产管理的趋势未来的资产管理将朝着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方向发展。

(一)数字化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数字化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

在2023年,所有的资产信息都将纳入到一套数字化资产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资产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智能化趋势未来的资产管理将更加智能化,通过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对资产的管理和分析将更加精准和智能化,让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更加高效、便捷、可靠。

(三)可视化趋势在未来的资产管理中,所有的资产信息将通过可视化方式呈现,利用视觉化的方式让人们更好地理解资产管理的情况。

通过可视化展示技术,可以更加直观地反映出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同时也便于管理者进行决策和管理。

三、资产管理的流程在2023年的资产管理流程中,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资产的登记首先,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信息,建立数字化的资产档案。

(二)资产的分类按照资产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比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等,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三)资产的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的盘点,及时发现资产缺失、短缺、损坏等问题,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的评估对重要的资产进行评估,及时了解资产的价值和质量,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开展而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开始1.提出申请2.审核申请表3.汇总申报内容4.审核申报内容合法合规性和真实完整性5.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报6.审批资产购置计划7.登记备案结束流程节点说明及输出要求:序号流程描述步骤文档输出文控制要素岗位科室责任1 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申请表岗科会计财务对国有资产配置计划提出申请岗位使用科室2 审核申请表审核汇总对申报内容审核,审核后进行汇总表审核流程的合法合规性,申报内容的真实完整性。

岗科会计财务审核申报内容3 汇总申报内容汇总申报内容汇总对国有资产配置计划提出申请岗位资产办公管理室汇总申报内容4 审核申报内容合法合规性和真实完整性审核申报内容合法合规性审核申报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岗位领导审核申报内容5 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领导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报6 审批资产购置计划审批资产购置计划审批资产购置计划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领导审批资产购置计划7 登记备案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登记备案 XXX 登记备案国有资产购置申请及审批流程图开始1.提出购置申请2.审核购置申请3.审核购置预算4.审核购置计划申请5.汇总国有资产购置计划6.审批购置计划7.登记备案结束流程节点说明及输出要求:序号流程描述步骤文档输出文控制要素岗位科室责任1 提出购置申请填写购置申请单申请表岗位使用科室提出购置申请2 审核购置申请审核购置申请审核购置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资产管理岗办公室审核购置申请3 审核购置预算审核购置预算审核购置预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财务室审核购置预算4 审核购置计划申请审核购置计划申请审核购置计划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领导审核购置计划申请5 汇总国有资产购置计划汇总国有资产购置计划汇总国有资产购置计划 XXX 汇总购置计划6 审批购置计划审批购置计划审批购置计划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岗位政府采购岗审批购置计划7 登记备案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登记备案 XXX 登记备案资料、设备清单等材料资料清单资产管理岗2审核对单位提出的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核对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和有效审核意见资产管理岗3审核主管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提出意见审核意见主管部门4审核XXX对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提出意见审核意见县国资局5审核资产领导办公会对XXX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单位整体利益,并提出意见审核意见资产领导办公会6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表》资产管理岗根据审核意见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表资产管理岗7审批相关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表》进行审批,确认出租、出借事项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审批意见相关部门8根据批复意见执行资产管理岗根据审批意见执行出租、出借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执行记录资产管理岗资局12审批XXX进行审批13根据资产处置批复进行资产处置资产使用岗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1. 安全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安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浪费和滥用。

2. 效益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效益性,追求资产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规范,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

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政事业单位应承担维护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责任,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维修等。

四、资产管理的内容1.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为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2.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利用闲置或低效的国有资产,通过出售、租赁或转让等方式实现资产的增值。

3. 资产维修: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资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无偿划转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无偿划转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无偿划转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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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

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图((此流程图适用于第99——112项)吴中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规程(一)监管机构与职能部门吴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是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为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资办),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二)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三)监管范围吴中区内国有(集体)资产的配置、使用、评价、处置、产权登记、纠纷调解和资产监督检查等.(四)工作程序1、资产配置:(1)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并提交相关材料.(2)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预算.(3)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2、资产使用:(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2)行政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3)出租出借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各类国有资产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是一种国有资产产权转移及核销行为。

(1)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等实行审核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并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3)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报送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其他事项:(1)行政事业单位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以及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等情形应当进行资产评估.(2)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出现产权纠纷,由当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财政(国资)部门或者同级政府调解、裁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我校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审批综合流程图县国资局审批按主管部门或国资局批复进行资产处置、账务处理及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提出申请限额以上指示报国资局备案主管部门审批限额以下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提出购置计划(申请) 购置资产并进行验收、登记和账务处理(纳入政府采购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将配置事项纳入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并报财政局审批(附县国资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县国资局审批规定限额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定期报县国资局备案级指规定限额以下说明: 图中“规定限额以上”是指: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价值1万元及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规定限额以下”是指: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校国有资产报废和报损审批流程图主管部门审核国资局审批单位提出申请规定限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额以上及时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和账务处理主管部门审批报国资局备案规定限额以下图中“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公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处置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处置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报废或报损需提交的材料1、报废(报损)申请文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二)》;3、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债权有关凭证、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有关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附形成损失的情况说明;4、资产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报废、报损,应附后有部门、机构或专家的鉴定报告;5、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6、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8、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财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也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流程不仅可以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还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包括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和评估等环节。

二、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资产采购不当、使用效率低下、处置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流程。

三、现状分析1、资产采购环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采购过程中存在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和超标采购等问题。

这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还导致了大量闲置资产的积压。

2、资产使用环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存在长期闲置、浪费和流失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

3、资产处置环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和不透明等问题。

这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四、问题阐述1、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

2、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3、信息化程度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导致信息不对称、管理效率低下。

五、解决方案1、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提高信息化水平: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流程图

县国 资局
使用科室 开始
1 购置申请 资产新增
申请表
资产管理岗 2 审核
国有资产购置申请及审批流程图
办公室
分管财务领导
采购岗
县国资局
3 审核
4 审核
5 汇总国有资产 购置计划
8 政府采 购流程
6 审批 7 登记备案
结束
4
流程节点说明及输出要求:
序 流程步


流程描述
提出申 1

由使用科室提出需求,填写购置申请单
领导 办公 会
18
1.资产出租、出借申请 2.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 (发票、收
填写 《行政事业单 分管领导填写
位资产出租出借 6
申请业单位资产
《行政事业单 位资产出租出
出租出借申请表》
借申请表》
《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出租出借申 请业单位资产出 租出借申请表》
据 )、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 (复印件 )、固定资产卡片等 3.单位近期的会计
审核 意见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审核资产调拨、捐赠事项,确保 各项资产调拨、捐赠合法合规性
审核 意见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审核资产调拨、捐赠事项,确保 各项资产调拨、捐赠合法合规性
审核 意见
申请 人
业务 科室
资产 管理

办公 室
规划 财务
主管部门对单位提交的计 4 审核
划书进行审核
县国资局对计划书进行审 5 审核

资产 6
盘点
盘点小组进行资产盘点
7 盘点 资产管理岗在盘点小组盘
文档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使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以及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国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的法定代表人,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主要责任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决策权和管理权的职责划分,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评估和登记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十条国有资产的评估应当依法进行,选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做到实物与账面一致。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处置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租赁、出售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流转,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售,应当经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买家,保证公平竞争。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及时进行处置,不得长期占用、闲置。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赋予相应的处罚。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一、制度制定的目的1.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确保资产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单位的顺利运转和发展。

2.保护国有资产,规范资产使用,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完善资产监督管理。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文化和娱乐用品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1.明确制定程序的目的、主体和时间。

2.确定编制制度的工作组成员。

3.收集和整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4.展开制度起草工作,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

5.对制度草案进行讨论、修改、确定。

6.会审、评审和审定各项制度。

7.公布施行并进行宣传培训。

四、制度内容1.资产管理目标与原则。

2.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系。

3.资产的分类、计量、管理和监督制度。

4.资产归还、调拨、报废、处分等处理制度。

5. 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

6.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借阅、维护等。

7.文化和娱乐用品管理制度包括图书、音像设备等管理。

8.安全防范制度。

9.保密制度。

五、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1.各级领导,审核部门及人员,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等各个部门和人员有相应的责任。

2.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和档案,制定定期检查方案,严格执行自查和内控制度。

3.使用单位应明确责任和义务,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运行维护计划和记录汇总表。

4.出现违规行为,要迅速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责任追究1.对于工作岗位或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规和漏洞性问题,要及时通报上级以及相关部门。

2.针对严重违规行为要进行问责处理,如涉及责任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如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12.17•【字号】市财发[2008]1417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市财发[2008]1417号)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为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便于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资产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根据《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8〕343号)及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操作规范》,现予印发,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操作规范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便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资产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根据《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8]343号)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内部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三)本规范的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购置计划及审批程序、资产购置与验收管理、资产出库与日常使用管理、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

(四)本规范所指的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按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规范流转,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定义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等。

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管理机构。

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分类、计量、审计、评估等具体办法和标准。

3.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资产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确保资产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滥用、浪费行为的发生。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加强资产防火、防盗、防震等安全保护措施。

2.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杜绝违规操作。

3.效益性原则: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利用,提高资产的效益和产出。

4.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流程和程序1.资产登记和资产分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明确资产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性质、用途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分类。

2.资产评估和审计:定期进行资产评估,明确资产的价值,为资产配置和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查明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运营状况。

3.资产出租和转让: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闲置资产和不再需要的资产进行出租或转让,并规定相应的程序和条件。

4.资产报废和处置: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受损严重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报废。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芜湖市财政局内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芜湖市财政局内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芜湖市财政局内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5.05•【字号】财资〔2023〕197号•【施行日期】2023.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芜湖市财政局内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财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明晰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芜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财资〔2021〕21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局内部有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如下:一、资产配置环节(一)编报资产配置预算。

1.编报通用办公设备等资产配置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配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含原教育装备统配上述4类资产,不含教学配置资产)预算时,填报《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申请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报行资科,行资科依据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资产信息系统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及资产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等有关资产管理配置原则,对单位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下达单位,并将审核意见汇总抄送对口支出科室,支出科室据此提出配置预算安排建议。

2.编报执法执勤车辆配置预算。

6类行政单位(纪检、公、检、法、司、市场监管)申请用财政性资金配置执法执勤车辆预算时,行政政法科依据单位执法执勤工作需要,对单位执法执勤车购置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车辆预算年度资金计划提出配置预算安排建议。

3.编报信息化项目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信息化项目资产预算时,由市数据资源局进行信息化项目论证,经市政府批准后,行政政法科据此提出预算安排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一、资产登记流程1.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登记申请,包括资产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2.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核实资产情况,并进行登记。

3.登记成功后,生成资产编号,并将资产信息录入系统中。

二、资产采购流程1.采购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2.按照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送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报价和相关资料。

3.采购部门根据报价进行评估,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4.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对资产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录入系统中。

5.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登记,并更新相关信息。

三、资产使用流程1.使用部门提交资产领用申请,包括资产编号、领用理由等信息。

2.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核实资产情况,并进行领用登记。

3.资产管理部门将领用信息录入系统中,并生成使用登记表。

4.使用部门按照规定使用资产,并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

5.如有资产报废、转移或损坏等情况,使用部门需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资产维护流程1.资产使用部门定期进行资产巡检,记录资产使用情况,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

2.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巡检报告,制定维护计划,并进行维护工作。

3.维护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更新系统中的维护记录和资产状态。

五、资产处置流程1.资产使用部门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包括资产编号、处置原因、处置方式等信息。

2.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核实处置原因,并进行处置登记。

3.资产管理部门将处置信息录入系统中,并生成处置记录。

4.根据处置记录,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处置,包括销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5.处置完成后,更新系统中的资产信息,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和档案归档。

六、资产报表生成流程1.资产管理部门定期从系统中提取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

2.根据提取的资产信息,生成资产详细表、资产分类表、使用部门表等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订立本《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全部固定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三、管理责任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该单位的领导班子履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2.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保管、使用、处理以及定期盘点等工作。

3.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购置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预算审批,并严格依照预算进行购置。

2.购置需提交正式采购申请,并报经单位财务审核后才略进行采购。

3.购置过程中,应依据实际需求,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正式合同。

4.购置完成后,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和入账日期。

五、领用与保管1.固定资产的领用需填写领用申请表,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2.领用后,应立刻进行验收,并记录在固定资产台账上。

3.领用人应妥当保管所领取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性,严禁私自转借、出售、抵押等行为。

4.领用人应定期对所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和修理。

六、使用管理1.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实际需要,并严禁私自进行改装、拆除或转移。

2.使用过程中,应加强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显现故障或需要维护和修理时,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并记录在维护和修理记录册上。

4.停用、报废或调拨固定资产时,需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手续办理。

七、盘点与清查1.每年年底,行政事业单位应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盘点。

盘点工作应由专人主持,形成盘点报告。

2.盘点报告需逐一核对资产的数量、情形和使用情况,并与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比对,确保准确无误。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及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及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及流程示例文章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公物仓管理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临时机构撤销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公物仓管理范围第三条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包括:(一)闲置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二)临时机构撤销后的资产。

(三)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等临时购置的资产。

(四)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的资产。

第三章公物仓资产的收缴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将符合公物仓管理范围的资产及时上报。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产进行核实、鉴定,确认无误后办理收缴手续。

第四章公物仓资产的保管第六条公物仓资产应分类存放,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

第七条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五章公物仓资产的调配第八条优先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资产调配,无法调配的,由公物仓进行跨单位调配。

第九条申请调配资产的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调配手续。

第六章公物仓资产的处置第十条对长期闲置、无法使用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处置收入应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加强对公物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流程一、资产收缴流程1. 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各单位对自身资产进行清查,确定闲置、超标准配置等资产。

2. 上报申请:填写资产收缴申请表,详细说明资产情况,上报给资产管理部门。

3. 核实鉴定:资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资产进行现场核实和技术鉴定。

4. 收缴入库:确认无误后,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将资产纳入公物仓。

二、资产调配流程1. 需求申请:单位提出资产调配需求,填写调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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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
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用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
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财绩字〔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苏府〔2002〕66号)
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管理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承租户优先受让或公开转让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
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五)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附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评估报告各一份。

(六)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以及财政局备案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七)存量公有住宅承租户优先受让的在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手续办理结束,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资金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八)存量公有住宅公开转让的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

公告结束后20日内完成公开转让工作。

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

转让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九)在转让结束后,产权交易所将鉴证报告报财政局备案。

(十)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十一)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于15日之前将净收入的70%划拨到单位的相关账户(其中80%划拨到单位的住房基金账户,20%划拨到单位的修购基金)。

(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经营性房产租赁的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

(四)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五)对协议租赁的房产,经市财政审核合同草本,批复后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报财政备案。

租金收入缴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六)对需由产权交易所鉴证的协议租赁或公开招租的房产,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产权交易所办理招租手续。

(七)产权交易所根据市财政局的批复或会办意见,根据二种不同的招租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1.对需由产权交易所鉴证的协议租赁房产,产权交易所5个工作日内对合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后报财政备案。

租金收入缴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2.对需公开招租的房产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

公告结束后10日内完成公开招租工作。

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

租金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八)在招租结束后10天内,单位将鉴证报告及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

(九)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之前将转让租金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十)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于15日之前将租金收入全额划拨到预算外资金账户。

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转让工作流程
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转让
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财绩字〔2006〕1号)
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管理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房产转让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五)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附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评估报告各一份。

(六)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以及财政局备案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七)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

公告结束后20日内完成公开转让工作。

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

转让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八)在转让结束后,单位将鉴证报告报财政局备案。

(十一)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日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十二)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于15日之前按净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

(全额拨款单位返还60%,财政定额、定项补助单位、自收自支单位返还比例视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用政府专项资金、基金购置的房产,或者自收自支单位直接返还单位相关账户,其余先划拨到预算外资金专户纳入单位预算)。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流程
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
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财绩字〔2006〕1号)、《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绩字〔2007〕26号)
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一)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的申请,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符合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资产处置后,各单位将处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划交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对主管部门上报的资产审核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组织鉴定并提出终审意见。

经鉴定如不能公开处置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处置,处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划交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四)如能公开处置的,由产权交易所根据财政局的批复,对可拍卖的资产组织拍卖。

(五)在转让结束后,处置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六)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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