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ph5044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发布日期】2006-05-30【生效日期】2006-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1. 安全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安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浪费和滥用。
2. 效益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注重资产的效益性,追求资产的最大化利用,提高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规范,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
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政事业单位应承担维护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责任,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维修等。
四、资产管理的内容1.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为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2.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利用闲置或低效的国有资产,通过出售、租赁或转让等方式实现资产的增值。
3. 资产维修: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资产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人员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胜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
处置、评估。
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
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2.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
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4.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5.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理。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5.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6.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 引言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组织、管理和运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社会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作为国家的重要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2. 维护国有资产的法定地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享有法定的权利和地位。
为了维护国有资产的法定地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进行明确规定,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
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分类和管理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以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非实物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的国有资产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并明确了管理的范围和限制。
3.1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评估、验收和台账管理,并合理安排使用、维护和更新。
3.2 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债权、应收账款等,是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和管理的必备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和利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3.3 非实物资产管理非实物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是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非物质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非实物资产,防止侵权和滥用,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运用效益。
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以保证国有资产的有序管理和合理利用:4.1 法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审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旨在保护和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国有资产管理原则1. 保护原则国有资产的保护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最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保管、保险和风险防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 合理配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 收益最大化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合理经营和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收益最大化。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 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资产管理制度。
2. 资产管理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关资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四、资产管理程序1. 资产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应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建立资产档案,明确归属和使用情况。
2. 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3. 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闲置、报废、损坏或无效的国有资产进行及时处置,以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五、财务管理1. 资产评估和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会计核算,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和正确计量。
2. 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合理安排资金运作,加强资金监督和内控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 评估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归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或出资设立的企业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证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国有资产的管理应遵循经济效益优先、社会效益统筹的原则,维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划分和登记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性质和用途划分为生产经营资产和经营管理资产。
第六条生产经营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无形资产等。
第七条经营管理资产包括办公用房、人员住房、图书资料、办公设备等。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明确国有资产的来源、归属、数量、价值等信息。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评估和评估报告第九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十条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对象、评估的方法和过程、评估的结果等内容,并由评估机构负责人进行签章确认。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制定国有资产的使用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国有资产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批。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置。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资产的使用、保管、处置等情况。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 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 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行政事业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国国务院于2008年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以确保读者对其了解和应用。
一、法规背景及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背景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
该法规旨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六大原则,包括保值增值原则、合理配置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风险控制原则、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和依法管理原则。
这些原则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指导。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该法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资产评估、资产保管、资产增值和利润分配等方面。
法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资产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把握。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保管和监管,妥善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五、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法规明确了监督与责任追究的机制。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也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管理国有资产。
六、国有资产管理的创新与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鼓励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强国有资产的市场竞争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的综合效益,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经济手段,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审计管理、绩效管理等,统筹安排和管理国有资产。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程序,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事后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等经营性行为应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确保谁的产权权益。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应当注重盈利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资产评估,确保资产估值准确,提高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项目应当按照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投资决策,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事业单位:指由政府设立,从事行政管理和公益服务的法人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doc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 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 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国有资产管理涉及国家财政和资产保值增值等重要方面。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二、主要内容1. 一般规定《办法》第一章为一般规定,主要包括了适用范围、定义和基本原则等内容。
具体包括:规定了本办法适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范围,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如合法、公平、公正等。
2. 资产管理机构《办法》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其中包括: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资产管理机构,明确了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如资产管理规划、投资决策、资产评估等。
3. 资产管理流程《办法》第三章明确了资产管理的具体流程。
其中包括: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程序和权责明晰的原则,要求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行为。
4. 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第四章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的资产管理制度。
包括:明确了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要求,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档案。
5. 资产监督和评估《办法》第五章重点关注资产监督和评估工作。
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的机构和职责,要求建立资产评估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监督。
6. 法律责任《办法》第六章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受到的法律责任。
包括:规定了违反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受到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并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何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
三、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法规文件。
通过对该办法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其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该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完善资产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资产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保障其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国有资产的范围和分类是管理的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存货等;固定资产涵盖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无形资产像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在建工程则是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
在资产配置方面,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职能、人员编制、业务需求等因素,合理申请和配置国有资产。
配置资产时,要充分考虑现有资产的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同时,对于重大资产的配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保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资产的使用管理也是关键环节。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责任和权限。
对于固定资产,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无形资产,要加强保护和利用,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在资产的出租、出借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资产处置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处置资产的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在资产的评估和清查方面,要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
同时,要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的底数和状况。
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实施,监督检查必不可少。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越来越成为国家重要的管理机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国务院近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对其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 适用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基本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和保护的原则,全面完善国有资产信用评估、评价与监管制度,强化国有资产保护和监督管理,促进国家和社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控和监督;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建立科学的评估和监测机制,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机构设置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各级政府机关在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时,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监督和保护。
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对于常见问题,如国有资产处置、盘点、拍卖、租赁、抵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标准。
1. 国有资产盘点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生成明细表,保证国有资产资料的真实可靠。
2. 国有资产处置对于闲置、低效、不适宜经营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国有资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采取合法合理的处置方式。
3. 国有资产拍卖、租赁、抵押及出资依据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合理评估其价值,优先采取招标或拍卖等方式变现。
四、国有资产重要领域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别重点对国有资产在重要领域中的管理进行规定和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办法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利用、增值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经济价值管理和社会效益管理,认真落实“公有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其派出机构、下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重大决策的科学决策,防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失和滥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合作,共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领导、市场导向。
政府强化自身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本价值评价、投资决策、资产流转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二)保值增值、效益优先。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投资决策和经营管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稳健运营。
(三)规范管理、制度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和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透明公开、信息公开。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情况,提高管理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能力。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调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受行政机关牵头组织,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产管理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管理国有资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2. 尊重市场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资产管理,推行审慎经营原则,增加资产的收益和价值。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保持资产管理的公平公正,依法对内部和外部单位一视同仁,避免利益输送和不当专项利益。
4. 效益优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确保资产的最大化使用和保值增值。
三、资产管理内容1. 资产登记与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实,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收入与支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收支管理制度,对资产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资产使用与维护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和利用国有资产,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长期稳定运行。
4. 资产评估与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并及时处置那些无法继续使用或者处置能够带来更大收益的资产。
四、监督与责任1. 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对于已经存在的其他行政法规和规章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部分,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总结:以上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收益。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财资〔2021〕127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12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9月28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予以处置∶(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二)涉及盘亏等非正常损失的;(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五)因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而移交的;(六)发生产权变动的;(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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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手续;
(五)负责与本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所交给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及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绩效管理;?
(六)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七)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八)监督、指导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处置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和监管、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四)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规定限额以上或特定资产的产权变动事项,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账卡管理、维护保管、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六)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八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