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 STCC-XMB-GD-AQB-007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版本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目录1 范围 (1)2引用文件 (1)3一般规定 (1)4 临时用电管理 (2)4.1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申请 (2)4.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4.3 配电线路 (3)4.4 配电箱、开关箱及电气元器件 (4)4.5 照明 (5)4.6 防雷 (6)4.7 配电系统 (6)4.8 临时用电设施的施工作业 (7)4.9 临时用电设施的管理与检查 (7)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程序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内容和要求作了规定,以确保临时用电安全,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大连催化剂工程项目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
2引用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3一般规定3.1 临时用电不能同时使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配电系统,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TN-S接零的保护系统。
3.2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3.3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4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4.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送电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3.4.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4.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3.4.4 设备使用完毕或停电时,必须拉闸断电;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负责人岗位责任制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院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整洁负责;2、正确填写倒闸操作票,担任操作人及监护人;3、定期对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和异常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4、值班人员应经常了解本院各部门、配电装置系统的变化,装置的变更情况;5、负责工作许可、验收工作;负责监视运行中的主变、母线电压、功率因数的变化;6、落实安全和设备运行的具体工作,审核二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对重要的操作必须亲自到场主持。
7、按照“谁当班、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杜绝电气设备运行故障及事故发生。
巡回检查制度1、定期巡视电气设备(如配电室、电缆井等)。
3.巡视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4.在进行巡检时,应按要求穿戴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5.巡视时应集中思想,采取听、摸、看、测、记的办法,仔细观察电气设备的符合性。
发现有不正常状态的设备或不符合要求的事件,及时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并按要求及时处理;发现重大缺陷或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6.在巡视高压设备的过程中,监视人员不准随意触碰任何电气设备,不准移动遮栏架或进入遮栏内;进出变配电所必须随手关门。
7.季节变化巡视检查要求(1)雾季应注意户内瓷瓶、套管是否有放电现象。
雾季来临前要特别检查户外电气设备的清洁状况及环境的污秽状况。
(2)梅雨季节应注意户内瓷瓶、套管表面是否有积雾(水滴)现象,电气运行场所是否有电缆沟积水、房屋漏水现象。
(3)雷季节应检查各种套管瓷瓶是否有闪络痕迹,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完整。
(4)防台防汛季节应注意避雷针设施是否牢固、完整,户外配电装置附近是否有不牢固的构筑物、招牌、杂物等,注意电缆沟的漏水,积水情况,和工作场所的排水,积水情况。
(5)夏季应注意通风设备冷却装置运行情况,电气设备本体是否发热,接点是否发热。
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炼化专业临时用电行为,确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炼化企业中的临时用电场所和设备。
二、用电设备和线路安全1. 炼化企业应按照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靠电气设备。
2. 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一旦发现设备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3. 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或使用老化的电线电缆。
4.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设备和线路的维护、检修、清扫等工作。
三、用电操作安全1. 使用临时用电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线路接触良好,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2. 禁止重拖拉、交叉铺设临时用电线路,避免造成线路过载、过热等安全隐患。
3. 临时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湿地,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4. 临时用电设备的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插头插座。
5. 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标识上的额定功率进行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导致设备过热和短路等故障。
6. 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进行临时用电,确保使用过程中发生漏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7. 用电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电气设备开关,确保设备安全,并将临时用电设备妥善存放。
四、应急措施1. 在突发情况下,如发生火灾、漏电等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财产安全,随时保持通畅的逃生通道。
2. 员工在使用临时用电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
3. 针对临时用电事故,炼化企业应做好相关记录和处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五、安全培训和考核1. 炼化企业应对临时用电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临时用电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
2. 炼化企业应定期对临时用电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临时用电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中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强制条文)
不同电源的变压器引出的配电线路并列运行,将造 成不同电源的并列运行,会改变电网的运行方式,因此 是不允许的。
在老厂区施工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强制条文)
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不得并列运行,第一, 防止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波及到外电线路,扩
大了故障范围;第二,防止发电机组向变压器
高压侧反送电造成危险 。
GB50194-93是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它的适用
范围是:“一般工业与民用工程”,和JGJ46-2005基 本相当。由于编制年代较早和内容上不如JGJ46-2005 详细,它的实际应用性相对较低。 新版国标也是国家标准,相对GB50194-93而言,
它在内容上侧重于石油化工行业临时用电特点,实用性
更强。
1、电击
电流通常在一个闭合的
电路中流动。如果身体触电, 那么身体的触电部分,就成 为电路的组成部分,电流从 身体一个部分进入另一个部
分流出,高压触电往往对身
体有很严重的危害,甚至死 亡。
施工临时用电原则三:
TN-S接零保护
接地与接零
(强制条文)
当施工现场没有独立的变压器,直接采用电业部门低压侧供电时,其保护 方式要按当地电业部门规定。 不允许在同一个电网内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采用保
护接零。这是因为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
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有危险电压。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在工作接地点分开后,不能再 有任何电气连接,这一条件一旦破坏,TN-S接零保护系统便不复成立。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的始端、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指的是在配电柜、总 配电箱、分配电箱和架空线路的终端等处应做重复接地,即不得少于3处。
《安全管理制度》之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危害识别(JSA)3.1.1 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 许可证办理程序3.2.1 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 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二、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1.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且质量可靠的临时用电设备。
2. 选择的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防火阻燃、防水防尘等功能,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3. 临时用电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1.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并确保操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2. 安装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四、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1. 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线路连接牢固、接地可靠。
2. 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禁止临时用电设备超过额定负荷使用,防止设备过载导致火灾和其他意外。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五、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1. 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定期清洗设备,防止积尘或杂物引起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3. 若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在维修期间采取临时措施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六、安全应急措施1. 安装并定期检查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障临时用电区域的安全。
2. 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临时用电区域的火灾安全管理工作。
3.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保障发生火灾和其他意外时的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七、员工安全教育1. 对参与临时用电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
中石化施工安全规定
中石化施工安全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2X〕715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1基本要求施工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所辖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和维修等施工。
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对施工作业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具体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条款。
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制定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共同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定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对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对通往下水井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无法实施隔离装置运行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建设单位进行不停产检修和维修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生产单位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学习和演练。
.2在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应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4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及时撤离人员并报警。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总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 的电气作业人 员, 应持有 电工作业证。 3 )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 应按 供电电压等级 和容量 正确使 用, 所 用电 气 元件应符合 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临时用电电源施 工、 安装应严格执行电 气施 工安装规 范, 并接 地 良 好。
①在 防爆场所使 用的 临时电源 、 电气元件和 线路应 达到相应 防爆等 级 位指 定电源接入 点。凡在 具有 火灾爆 炸危险场 所 内的临 时用 电, 应在 办理 要 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 施。 许 可证 前 。 按规定 办理“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 可证 ” 。 ② 临 时 用 电 线路 及 设 备 的 绝缘 应 良好 。 ( 3 ) 基本建设使 用 6 k v、 1 0 k V临时 电源 , 用电者需向单位 电气主管部 门 ③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 芯线 。架空线最 大弧垂 与地面距 离, 在施工现场不小于 2 . 5 m, 穿越机动车道不 小于 5 m。 架 空 线 应 架 设 在 专 用 提 出申请 , 按 照《 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要 求办理 。 ( 4 ) 临时用电票签发人 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 并接 受过 临时 用电管理培 电杆 上 , 严 禁 架设 在 树 木和 脚 手 架 上 。 训 。配送 电单位送 ( 停) 电作业人 员和施工单位安装 临时用 电线路的 电气作 ④ 对 需埋 地 敷 设 的 电缆 线 路 应 设 “ 走 向标志” 和“ 安 全标 志 ” 。 电缆 埋 地 业人 员应持有 效电工作 业证 。 深度 不应 小于 0 . 7 m, 穿越公路 时应加设护套管 。 2 管理职责 ⑤现场 临时用 电配 电盘 、 箱有编号, 有 防雨措施 ; 盘、 葙、 门牢靠关闭。 ( 1 ) 各单位 电气管理部 门负责, 瘩 l 时用 电归口管理。 ⑥行 灯电压不应超过 3 6 V, 在 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 、 釜、 槽、 罐等金属设 备作 业 装设 的 临 时 照 明行 灯 电压 不应 超 过 1 2 V。 ( 2 ) 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单位 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 3 ) 配送 电单位 负责其 管辖 范围内临时用电的 审批 。 ⑦对临时用电设施做 到一机 一闸一保 护, 对移动工具 、 手持 式电动工具 ( 4 ) 施 工单位 负责所接 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 、 设备 维护、 安全监护 和管 安 装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的 漏 电 保 护 器 。 理 。 4 ) 配送 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 正常电 器运行巡 回检 查 范围, 确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保每天不 少于 2 次巡 回检查 , 并建立检 查记 录和隐患问题 处理通知 单, 确保 临时供 电设施 完好 。对存在重 大隐患和 发生威胁 安全的 紧急情况 , 配送 电 ( 1 ) 危 害识 别 1 ) 临时用电票签发前 , 配送 电单位应针对作业 内容进行危害识别 , 制定 单位有权 紧急停 电处理 。 相 应 的 作 业 程 序 及 安 全措 施 。 5 ) 临时用电单位 应严格遵 守临时用电规 定, 不得 变更地点和作业 内容, 2 ) 将每 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禁止任意增加用电 负荷或私 自向其他单位转供 电。 ( 2 ) 许 可证 办理程序 6 ) 在临时用电有效期 内, 如遇施 工过 程 中停 工、 人 员 离开时, 临时用 电 等重 新施工 时, 对 线路 、 1 ) 施工单位 负责人持《 电工作业 操作证》 、 施 工作业单等 资料到 配送 电 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 时用 电开关 ;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 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采气〔2016〕号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厂属各单位: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编号/制度文号采气〔2016〕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HSE办公室所属业务类别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会签部门生产办公室、技术管理办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设备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者HSE办公室审核部门解释权归属HSE办公室签发日期2016年4月12日废止说明关于印发采气厂HSE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采气〔2008〕25号)中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废止生效日期2016年4月12日制定目的规范采气厂临时用电作业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适用范围采气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 制定原则和依据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2.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了保障中国石化的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和设计条件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力知识,并接受过专业的操作培训。
2.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的地点进行作业,以免影响周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
3.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条件操作,不能有所更改或随意调整电源或设备。
4.作业人员必须将所需的电工工具在作业前检查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操作规范1.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和编排临时用电方案,等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操作。
同时,必须按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2.所有设备必须都要接地线,并确保接地线的良好接触。
3.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观察,以避免电源或设备的温度过高或短路过载等情况。
4.在电设备进行维修、检修、清洗等操作时,则必须保证所操作的设备离开电源,并对电源做出必要的警示。
5.在临时用电作业中,任何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或调节电源和设备。
6.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四、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控制,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临时用电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周围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非作业人员无意间接触设备或电源。
3.非作业人员必须远离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并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区域进行隔离。
五、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必须对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进行书面记录,并作出防范措施。
2.通过定期的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意识培养,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3.对于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总结临时用电作业因其特殊性,需要有更加明确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倍加重视,遵守规定,谨慎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油库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库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设备和线路的选择和安装
在油库临时用电时,应选择符合规定的用电设备和线路,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良好。
对于使用电缆线路时,应保持线路完好无损、绝缘良好,且线路覆盖保护层应符合国家标准。
2.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和维护
油库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电线路的可靠性。
3.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操作和维护人员
油库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4.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局和设置
油库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局和设置应符合安全规定,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与易燃易爆物接触,设备周围应保持通风良好。
5.用电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
油库临时用电设备应具备防火和防爆措施,设备和线路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总之,在油库临时用电时,应加强对用电设备和线路的选择、安装、检修和维护工作,提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电气安全意识,确保油库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19819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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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中石化临时用电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1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1基本要求1.1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装置生产、检修、施工确需临时用电时,须办理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应在办理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1.3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4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管理职责2.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2.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3.1.1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将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3.2.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2.4作业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3.3作业安全措施3.3.1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中石化受限作业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议开票人 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
审批人 基层单位负责人
会签 /
58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原制度条款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开票人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交底。
2.3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 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 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 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 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 指派作业监护人。
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 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许可证审批。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 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 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说明:提出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作为开票人的原则性要求,指定了审批人。
特殊作业
分级
受限空间作业 /
说明:
1.明确了由开票人进行安全交底(7项特殊作业均明确由开票人交底)。
2.沿用了原制度作业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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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2.4作业监护人职责 2.4.1掌握急救知识。 2.4.2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2.4.3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2.4.4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中止作业。 2.4.5检查与受限空间相连接的阀门、管线隔离情况,以及受限空间内可燃 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分析结果, 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2.4.6应对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 业完毕后再次清点,防止遗漏. 2.4.7应在受限空间外实行全程监护,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从事与 监护无关的工作,严禁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受限空间。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 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解读.4.19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内容宣贯
汇报人:XXX
2016.04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 2016版权所有
No.2016-TC-XX
目 录 CONTENTS
1
总则
条款介绍 管理职责
2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总则
1 总则
电保护器,通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
做电气连接。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注:(1)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2)保护接零是借助接零线路使设备漏电形成单相短路,促 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动作以及切断故障设备的电源,同时保护零
线和重复接地还可限制设备漏电时的对地电压。因此保护零线
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1 条规定:电工
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工作。
第一节
总则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 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 工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2.3要求:作业许可的审批人、作业监护人 等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注: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与配送电单位不同。
第三节
3.1 危害识别(JSA)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 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工作 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1.1要求:所有 施工作业都要在作业前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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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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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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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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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
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
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危害识别(JSA)
3.1.1 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 许可证办理程序
3.2.1 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 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3.3 临时用电的管理
3.3.1 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3.2 送电前,临时用电配送电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检查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全部得以落实。
3.3.3 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漏电保护试验,严禁在试验不正常情况下使用。
3.3.4 配送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正常运行电气巡回检查范围,每天不少于2次巡回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3.3.5 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每天不少于2次,并建立检查记录。
3.3.6 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3.3.7 在临时用电有效期内,如遇施工过程中停工、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
端逐次切断临时用电开关。
重新施工时,须对线路、设备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
3.3.8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染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采取防护处置措施,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3.3.9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3.3.10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的电工进行操作,并有人监护,做好工作记录。
3.4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4.1 施工单位的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3.4.2 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
3.4.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行业规
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3.4.3.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防爆等级要求,并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3.4.3.2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和保护安装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护零线(PE线)采用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符合要求,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通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3.4.3.3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4.3.4 临时用电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护套绝缘电缆。
3.4.3.5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小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小于5米。
3.4.3.6 对需要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走
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3.4.3.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和防雨措施,离地距离不少于30厘米;盘、箱、门牢靠关闭。
3.4.3.8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3.4.3.9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一、二次均应装熔断器,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3.4.3.10 临时用电线路的漏电保护器的选型和安装必须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开关箱和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5 许可证管理
3.5.1 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第三联由施工单位持有。
3.5.2 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个作业周期。
3.5.3 用电结束后,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3.5.4 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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