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电子厂房防排烟系统设计
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m²,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m²。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 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大型商业综合体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分析
大型商业综合体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分析作者:林计恺来源:《今日消防》2022年第03期摘要:与一般的商业建筑相比,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购物、餐饮、KTV、电影院等功能于一体,室内空间相对复杂、人员密集、设备用电量较大,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非常大的后果。
只有做好防排烟系统设计,才能够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火灾防控力度,降低火灾事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基于此,文章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防排烟系统设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大型商业综合体;防排烟系统;设计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建筑施工技术水平逐渐提高的形势下,城市当中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也朝着大型化、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
但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是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如果发生火灾事故,将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为了降低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并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控制,必须要做好相应的防排烟系统设计。
但是,由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结构比较复杂,使用功能多种多样,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并不容易。
1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特点1.1 使用功能相对复杂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时代不断发展的产物。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使用功能比较复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绝大多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都设置了仓储式超市、餐厅、网吧、游乐场、儿童乐园、影院、网吧、海底世界、宾馆、停车场等,几乎涵盖了人們的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1]。
1.2 建筑面积比较大与普通的商业建筑相比,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面积非常大。
普通的商业综合体面积都在几万平方米以上,一些超大型的商业综合体的建筑面积更是超过几十万平方米,单一层的建筑都在几万平方米以上。
例如,商业广场类的建筑群,由多种功能的建筑集合而成,其建筑面积均在几十万平方米以上[2]。
1.3 建筑形式多样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
很多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形式包含:地下建筑、多层建筑、地面单层建筑、高层建筑、裙房、超限高层建筑等。
26-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第十章 防烟排烟系统
第三篇建筑消防设施——第十章防烟排烟系统学习要求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原理、方式选择、设施设置,开窗有效面积计算方法;机械防、排烟系统的组成、原理,系统选择和主要设计参数及参数计算方法,系统组件及其设置方式;联动控制方式。
火灾烟气危害重。
防排烟系统作用是及时排烟,防止和延缓烟气扩散,保证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确保人员顺利疏散、安全避难。
同时将火灾现场的烟和热量及时排除,减弱火势的蔓延,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建筑火灾烟气控制分防烟和排烟两个方面。
防烟采取自然通风和机械加压送风的形式,排烟则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的形式。
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的具体方式多样,应结合建筑所处环境条件和建筑自身特点,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和组合。
第一节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应设置防烟设施。
民用建筑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有: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和建筑面积大于300m2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工业建筑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有: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库)房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其他厂(库)房中长度大于40m 的疏散走道。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经济适用且有效的防排烟方式。
知识点:自然通风方式(一)自然通风的原理自然通风是以热压和风压作用的不消耗机械动力的、经济的通风方式。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排烟系统设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排烟系统设计4.1.1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平面布局等因素,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
(本条明确多层建筑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多层建筑比较简单,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少,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较多。
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方式较多。
)4.1.2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主要是考虑到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的干扰,影响排烟效果。
尤其是在排烟时,自然排烟口还可能会在机械排烟系统动作后变成进风口,使其失去排烟作用。
)4.1.3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2. 周围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3. 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2)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4. 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5.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6.5条的规定。
6.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应根据建筑构造及本标准第4.6节规定,选择设置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系统。
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的丙类厂房(仓库);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3.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5.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m²,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²。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防排烟系统的规范与要求
[防排烟]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作者:Admin信息来源:1点击数:181 更新时间:2010-03-01 【字体:小大】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
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
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
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
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
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的全方面对比
01、系统设置场所的高度①防烟系统:H>50m的公共/工业建筑和H>100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无论自然开口面积是否满足要求,都必须机械);H≤50m的公共/工业建筑和H≤100m的住宅建筑,可以采用自然通风(当其自然开口面积不满足要求时,也要采用机械)。
②排烟系统:多层建筑比较简单,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少,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较多。
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方式较多。
而多层建筑中所需开口面积应根据规范直接规定或者根据排烟量和开口处风速计算得出,当实际开口面积不满足时,也要采用机械排烟。
小结:规范对于防烟系统应采用机械还是自然防烟,在建筑高度上做了明确的规定。
而排烟系统应采用机械还是自然排烟,在建筑高度上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是根据实际工程中的一般情况得出了多层宜自然,高层宜机械。
02、系统分段设置①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②机械排烟系统: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小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分段设置并没有区分公建和住宅,而机械排烟系统的分段设置把公建和住宅在高度上做了区分。
03、风机设置位置①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②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
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小结:规范对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位置做了一定的要求,不应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
但,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09年最新修订)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及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
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
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
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月18日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
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
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十章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三篇建筑消防设施第十章防烟排烟系统知识框架考点解析考点一: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应设置防烟设施。
1,民用建筑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有:①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②中庭。
③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④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⑤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2,工业建筑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有:①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
②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③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
④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⑤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库)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库)房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3,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和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考点二:自然通风与自然排姻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是建筑火灾烟气控制中防烟排烟的方式,是经济适用且有效的防排烟方式。
一、自然通风方式(一)自然通风方式的选择对于建筑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的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1,当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相关条件时,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
①当采用敞开的凹廊、阳台作为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时。
②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具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分别不小于3.0m2。
2,当加压送风口设置在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及分析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及分析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严格规范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是建筑消防系统安全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中产生大量的烟气,由于其毒性、遮光性和高温性的影响,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疏散逃生构成极大威胁。
同时,高温烟气在垂直方向上的扩散速度较快,会使火灾迅速蔓延到其他楼层,造成更大的灾害。
所以,设置合理的烟气控制方式、建立有效的烟气控制设施,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的顺利进行,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建筑消防;消防安全;防烟排烟设计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概述顾名思义,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
其中,防烟系统是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等空间的系统。
排烟系统是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2建筑防烟系统设计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 自然通风系统的设计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防烟。
其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在最高部位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m2的可开启外窗;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楼梯间可开启外窗尚应满足每5层的总面积不小于2m2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的要求。
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可开启外窗应能满足每层不小于2m2的要求;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可开启外窗每层应不小于3m2。
当建筑高度较低时,提倡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进行防烟,火灾时不受机械或电气系统故障的影响,相对可靠。
2)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当建筑物的楼梯间和前室不满足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以下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以下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外表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假设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构造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多层建筑中庭防排烟系统设计
多层建筑中庭防排烟系统设计摘要:介绍了某多层建筑(商场)中庭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认为此类建筑的中庭应当设置防排烟设施,并有必要对其设置依据、方法、排烟量计算等相关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制订出相应的规范条文。
关键词:多层建筑中庭排烟量排烟设施随着现代建筑的发展,设有中庭的多层民用建筑如商场、会展中心等建筑大量涌现。
这类建筑的中庭建筑高度大多超过12m,屋面采用大跨度轻型钢结构、玻璃采光顶。
它具有内部空间大、使用功能复杂、人员密度大、可燃物较多、火灾强度大等特点。
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疏散、火灾的救援难度较大。
鉴于以上特点,这类建筑的中庭的确有设置防排烟设施的必要。
成都人民商场、上海友谊商城、上海心族商厦和上海名品商厦等均为此类建筑,其中庭均设置有防排烟设施。
而在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版)(以下简称《建规》)中无此类建筑防排烟设计的相关规范条文。
本文仅就笔者以前设计的××商场(多层建筑),结合切身经验,从具体操作上谈谈多层建筑中庭的排烟系统设计。
1、工程概述××商场坐落在四川成都市,总建筑面积13973㎡,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五层,建筑高度24.0m,为一欧式建筑。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300㎡,主要用作贮藏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池和泵房等;一、二层建筑面积(除中庭)各3600㎡,用作商场、超市;三层建筑面积(除中庭)3600㎡,用作商务办公;局部四、五层用作办公。
中庭贯穿一至三层,筒体直径37.0m,高14.4m;屋面采用大跨度轻型钢结构、玻璃采光顶;其兼有购物、休闲和内部交通组织等功能。
2、中庭排烟设施的设置依据多层建筑内的中庭一般设在建筑物内部,上下贯穿多层空间,其用途多种多样,因此其防灾措施既有共同的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由于中庭空间形似烟囱,因此易产生烟囱效应。
若中庭空间与周围楼层间无分隔、中庭空间又未考虑排烟设施,当火灾发生时,烟气很快就进入中庭,并向周围楼层扩散,进而扩散到整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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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电子厂房防排烟系统设计
摘要通过某电子厂房设计实例,介绍了多层电子厂房中防排烟设计的新思路,在满足消防要求的情况下,让防排烟系统与生产工艺布置要求相结合。
关键词电子工厂多层厂房防排烟系统
0引言
随着两江新区的设立,重庆市建设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开发全球性产业基地的目标确立,越来越多的电子制造企业被引进到重庆,给设计行业带了了新的机遇,同时也让我们面对更多的挑战。
如何适应电子厂房本身的生产工艺需求,提供更加完善的设计,是我们面临到的新课题。
本文通过某多层笔记本生产厂房的设计实例,分析了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形式,对其他行业的多层厂房防、排烟设计,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工程概况
该电子生产厂房由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组成,建筑高度23.2米,总建筑面积近13万平方米,为电子装配车间,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主要易燃物为包装用纸箱及塑料件。
厂房外轮廓尺寸为225m×120m,东西向外墙处满布生产所需的各设备用房及辅助用房,南向为办公区域。
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地上各层生产车间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小于12000 m2 ,辅助办公部分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0 m2 ,地下负一层车库防火面积小于4000 m2 ,
其余功能防火分区面积小于1000 m2。
该工厂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措施应从严设置。
2 防排烟设计要求
负一层由车库、设备用房及员工更衣室组成,自然排烟不满足要求,应设置机械防排烟系统;地上一~四层,丙类厂房,应设防排烟设施;办公区域设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
3 地下层防、排烟设计
负一层建筑面积27310平方米,共有21个防火分区,由车库、设备用房、更衣室及贵宾区组成。
该部分的设计与常规地下室设计情况类似,因防火分区较多,设计中有以下心得总结,供大家参考。
(负一层防火分区如下图)
(1)共设有4个集中风机房,送、排风(烟)系统都不可避免出现穿越防火分区的情况,应尽量合理规划系统分布,必须穿越防火墙、防火分区处应设至防火阀,穿越楼板、防火墙及防火分区的风管,按照规范要求,均应设置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风管及防护体无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2)对设置风机房有困难的区域,如需排烟的内走道,用于消防的风机吊装在楼板上,四周应设置防火维护。
(3)兼做平时通风的消防风机,根据节能要求,选择双速风机,系统划分的时候应尽量减少消防排烟量与平时通风量的差值,
这样往往能得到跟高效的电机匹配。
经计算,实际所需的排烟量接近平时通风量的两倍,这时则需要独立设置部分排烟风机。
(4)多数设备用房皆处于两个防火分区的分界处,若在隔墙上设置防火百叶作为自然补风口时,应尤其注意不要跨越防火分区。
若是多个设备用房同时从走道处自然补风,且兼做平时通风系统的补风时,因核算走道本身的自然补风能力,必要时,应在设置机械补风系统,以达到补风量的要求。
(5)电气站房,设有气体灭火的,应设置排风系统,该系统若与其他房间平时通风系统共用,要考虑有毒气体对其他房间的扩散的可能性,做好止回流措施,以确保有毒气体直接拍至室外空气流通处。
4 地上厂房防、排烟设计
地上部分,共4层,层高小于等于6米。
车间辅房及办公用房均靠外墙设置,通过开窗可以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生产车间位于一~三层楼内区,自然排烟不满足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一层防火分区如下图,2~3层相仿设置)
4.1 传统的机械排烟系统形式
设计时首先考虑了传统的机械排烟设计形式,系统设置如下:(1)不超过500平米划分一个防烟分区;厂房柱距为9m×9m,故每5个柱间区域设置一个防烟分区,分区按照南北向排列布置;
(2)防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合用管道:每3~4个防烟分区设置
一套排烟系统,在空调回风管始端引出旁通管道连接排烟风机,设置电动蝶阀,以切换系统功能。
失火时空调送风系统切换成全新风模式,用于补风。
(3)根据规范要求,同时承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排烟量按照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120m3/m2h计算,考虑15%的漏风系统,故排烟风机风量为62000m3/h。
该系统设置,送回风风管在每个柱间分布均匀,与空调系统相结合,空调工况时回风均匀,较好的保证了室内温度分布均匀。
4.2 改进后的机械排烟系统
传统的机械排烟系统设置,管路较密集,不利于工艺生产线自己的管道布置,不符合电子厂房的生产现状。
工艺专业针对我们的排烟系统设计方案提出要求: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排烟管道的布置量,为工艺管线布置留下足够的空间。
在考察沿海地区电子厂房时发现,车间的防烟分区按照不大于2000m2划分。
这虽然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m2的最大防烟分区面积要求相抵触,但却是有设置根据的,参考了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第4.1.6条“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m2,长边不应超过60m”。
根据该规范要求,排烟量的设计应通过公式v=(mρ*t )/(ρ0*t0 ) 计算获得。
以下本项目的计算取值及结果:
(1) 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一楼最大防烟分区面积1311m2,梁下高度5m;二、三楼最大防烟分区面积1796m2梁下高度4.5米;每
个防烟分区设置一套排烟系统;
(2) 火灾热释放量q=at2
式中q――火灾热释放量(kw);
t――排烟系统启动时间,一般取300s;
a――火灾增长系数(按照表5.2.2以中等火情考虑,取0.012);
(3) 烟缕形式为轴对称烟缕,故烟缕质量流按照最不利情况即z>z1考虑,则
mρ=0.071qc1/3z5/3+0.0018qc
z1为最大火焰高度,经计算z1=0.166qc2/5=0.166(0.7*1080)2/5=2.35m
z为燃料面到烟气层底部的高度,按最不利情况统计到梁底高度,z=5m
qc――热释放量的对流部分,一般取值为0.7q (kw)
mρ――烟缕质量流量(kg/s)
(4) 烟气层温度计算:δt=qc/(mρ*cp )
(5) 带入公式v=(mρ*t )/(ρ0*t0 ),依旧考虑15%的系统漏风率,本项目最大防烟分区排烟量为46050m3/h。
根据该规范4.2.2条第4点的规定,设有喷淋的大空间办公室、汽车库,其排烟量可按照6次/小时换气计算且不应小于30000 m3/h 的要求。
虽然车间并非大空间办公室,但因人员密集,设计仍根据该条文要求进行校核。
分别对一~三层防烟分区按照6次/小时换气量进行计算,一层最大防烟分区排烟量为45230 m3/h;二三层最大
防烟分区排烟量为55766 m3/h。
结合两种计算方法所得,每个防烟分区均取两种算法结果的最大排烟量进行风机选型。
根据该规范及已实施的工程情况,将拟采用的设计方案报请重庆市消防总队组织消防论证,结论是该项目可以参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实施,且应满足该规范相关各专业的设计要求。
4.3 在采用新的排烟系统设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挡烟垂壁的高度应经过计算进行设置,而非直接采用500mm的常用值。
(2)排烟系统与空调系统宜分别设置,当必须合用一套管路时,应在空调机房内设置喷淋系统。
(3)虽然全国性质的防排烟技术规程已进入审批阶段,其条文大量采用了上海的地方规范,但仍未实施。
因此在对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未进行采标的城市或地区,参照该规范设计防排烟系统之前应通过地方消防部门的消防论证后再进行设计。
5结语
消防设计在现今的建筑设计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严格遵照法规,做出合理的消防设计已不仅仅事关设计的成败,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时刻敲响消防警钟,是对每一个设计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