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民事案件再审法律法规(3篇)

民事案件再审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概述民事案件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发现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再审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以下是对民事案件再审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

二、民事案件再审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2.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3. 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4.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民事案件再审的提起方式1.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四、民事案件再审的审查程序1. 审查申请: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再审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3. 审理程序: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但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争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五、民事案件再审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六、民事案件再审的法律效力1.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2.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与原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七、民事案件再审的审判组织再审案件的审判组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审判人员的独立性。

八、民事案件再审的诉讼费用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3篇)

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

再审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案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在再审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的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是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在再审民事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地方立法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再审民事案件的适用法律具有参考价值。

三、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原则1.依法原则依法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依法原则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公正无私,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公正原则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原则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4.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再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高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效率原则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具体问题1.法律适用的范围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范围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程序法是指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法律适用的时间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时间是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时间。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

再审申请法律规定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判决型文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审理、修改或撤销它的一种诉讼程序。

再审申请作为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

本文将介绍再审申请的法律规定,并分析其适用条件和程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再审制度。

一、再审适用条件再审适用条件是指再审申请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发生了重大新的证据,但在原审时无法提供;2. 原判决依据的法律文书认定错误;3. 原判决对当事人的法定权益有重大错误处理的;4. 原判决确有事实错误,需要予以纠正;5. 原判决在追诉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后来发现被告不是犯罪分子。

二、再审申请程序再审申请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其程序和程序规定相对较为严格。

具体程序如下:1. 提交再审申请书: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陈述理由;2. 受理再审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请;3. 审查再审申请:法院依法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核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4. 再审庭审:上一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依法组织开展再审庭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5. 再审裁定:经过庭审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将作出再审裁定,决定是否维持原判、修改或撤销原判;6. 执行再审裁定:当再审裁定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

三、再审申请的意义和作用再审申请作为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 修正错误:再审制度可以修正原判决中的错误,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2. 保障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申请,要求法院对其权益进行重新审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3. 创造司法公正:再审制度能够纠正原判的错误,提高司法公正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4. 促进法治建设:再审申请的存在和正常运行,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一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下列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五)再审判决、裁定;(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二、当事人可以对哪些裁定申请再审?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符合本指南第一条规定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不予受理的裁定;(二)驳回起诉的裁定。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第四条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四、民事申请再审应当在何时提出?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指申请人对某些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认为有错误的,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向相关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相关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符合形式要求的,则给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进入再审事由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

申请再审的主体一、可以申请再审的主体1.原审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是指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原审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申请再审;《民诉解释》第375条3.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民诉解释》第422条4.执行异议中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民诉解释》第423条二、不可以申请再审的主体债权受让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第375条申请再审的对象一、可以申请的法律文书1.生效的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生效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民诉解释》第381条3.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二、不可以申请的法律文书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02条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民诉解释》第380条申请再审的期限一、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05条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具体情形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民事再审申请书主要适用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判、调解书,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而民事申诉状则适用于所有民事案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要求改变结果或者表达其他诉求时,均可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

二、法律依据民事再审申请书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和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而民事申诉状依据的是宪法赋予的申诉权,即公民基本民主权利。

三、程序要求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提交期限、申请材料、形式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而民事申诉状则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但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

四、法律效力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

若法院决定再审,原裁判、调解书将失效,案件将重新审理。

而民事申诉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五、提交法院民事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而民事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

总之,民事再审申请书与民事申诉状在适用范围、法律依据、程序要求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文书进行申诉或申请再审。

在处理过程中,若遇到法律难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法规(3篇)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行为。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就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法规进行简要梳理。

二、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定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民事案件申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二)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应当递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三)再审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四、民事案件申诉的期限(一)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再审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后果(一)再审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再审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民事案件申诉的费用(一)上诉费用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

(二)再审费用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缴纳再审费用。

再审审查适用法律规定(3篇)

再审审查适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再审审查,作为我国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再审审查适用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等方面,对再审审查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等条款,对再审审查的法律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等条款,对再审审查的法律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审查范围1. 民事诉讼再审审查范围(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裁定错误的;(7)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 刑事诉讼再审审查范围(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裁定错误的;(7)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审查程序1. 民事诉讼再审审查程序(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再审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再审判决审理案件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在法定期限内,因法定事由而再次进行的审理活动。

在我国,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

二、宪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对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一规定保障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再审判决审理案件提供了宪法依据。

2.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一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论案件大小、当事人地位高低,都应依法平等对待,确保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公正性。

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185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第18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三)原审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改判的,可以直接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3)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再审判决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22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第23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时效法律规定(3篇)

申请再审时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再审程序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再审时效是再审程序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及时行使再审权利,以及司法机关能否高效地审理再审案件。

本文将对申请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分析其内涵、适用范围、法律效力以及相关争议问题。

二、申请再审时效的概念与内涵1. 概念申请再审时效,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进行再审的时间限制。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超过时效,当事人则丧失了申请再审的权利。

2. 内涵申请再审时效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时效的起算:申请再审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裁判存在错误的时间。

(2)时效的期限:申请再审时效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3)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再审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使时效重新起算。

(4)时效的效力:超过时效,当事人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申请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时效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时效期限为六个月。

3. 时效计算申请再审时效的计算方法如下:(1)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2)在执行过程中,时效的计算应当从执行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3)在再审过程中,时效的计算应当从再审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再审时效的适用范围1. 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时效适用于判决、裁定,包括一审判决、裁定、二审裁判以及再审裁判。

2. 裁定申请再审时效同样适用于裁定,如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等。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依据(3篇)

民事案件申诉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我国法律对民事案件申诉有明确的规定,以下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处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提出的除外。

(2)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原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受理:①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②原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③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申诉的规定如下:(1)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提出的除外。

(2)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原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受理:①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②原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③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提出的除外。

(2)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规定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规定第⼀条为依法保障当事⼈的申诉权利,规范⼈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和最⾼⼈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我市两级法院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以及审理再审案件的各项程序。

第三条申诉和申请再审程序应当遵循有限、效率和⽴审分离原则。

第四条申诉是指当事⼈、当事⼈的法定代理⼈及其近亲属认为⼈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刑事裁判确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效裁判的诉讼⾏为。

第五条申请再审是指当事⼈、当事⼈的法定代理⼈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认为⼈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民事、⾏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效裁判的诉讼⾏为。

第六条刑事案件申诉的期限从判决⽣效之⽇起⾄被告⼈刑罚结束之⽇后两年。

民事、⾏政案件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法律效⼒后两年内提出。

第七条申诉或申请再审应当向作出⽣效裁判的⼈民法院提出。

作出⽣效裁判的法院为基层法院,当事⼈直接向中级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中级法院不予受理。

第⼋条当事⼈向同⼀⼈民法院只能提出⼀次申诉或申请再审。

当事⼈对驳回申诉或申请再审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民法院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有新的证据,⾜以推翻原裁判的;(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盾的;(四)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的;(五)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六)同⼀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盾⽣效判决的;(七)原裁判适⽤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以影响裁判公正的;(⼋)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利益的;(九)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有证据证明审判⼈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的。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是什么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是什么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是什么截至2024年2月,暂时未发现涉及再审申请立案的最新规定,但以下是近年来涉及再审申请立案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订)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再审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5年修订)该规定明确了再审申请立案的程序和条件:(1)被申请再审的判决为终审判决;(2)再审请求必须是以事实、法律为依据;(3)再审案件应当提交对判决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新的事实和证据;(4)再审请求应当提出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5)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又不能确认新的事实,能以其他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的,即使超过了六个月期限,也可以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年修订)该规定对再审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再审案件立案的程序和条件:(1)再审案件应当审查终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禁止提交和未提交的证据,对于可以提交的证据要求提供;(2)对于需要民事诉讼参与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应当加以审查,及时调取或者核实;(3)对于经上级法院驳回的再审请求,下级法院不得再次驳回;(4)再审裁定准许再审的,指定受理法院应当在一审再审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当事人的申请,确定再审由合议庭审理还是由审判员单独审理。

总结起来,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再审申请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结果重大影响、第三人提出新证据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违法需要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等。

此外,在再审申请立案的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提交和审查也有一定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为时间的推移以及法律修订而有所改变,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申请再审申请书有期限吗

申请再审申请书有期限吗

是的,申请再审申请书是有法定期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确实存在一个明确的期限限制。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这意味着,一旦原判决或裁定生效,当事人必须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申请再审的期限会有所不同。

具体包括:1. 有新证据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证据伪造或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的情况: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 审判人员违法情况: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期限一旦届满,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再审申请。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由本院院长批准。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撰写申请再审申请书时,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上述期限规定。

以下是一份申请再审申请书的基本结构,供参考:---申请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案由:(简要说明申请再审的原因)尊敬的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以下事项向贵庭提出申请再审:一、原审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原审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编号、案由、原审判决或裁定结果等)二、申请再审的理由(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具体理由,如新证据的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审判人员违法等)三、申请再审的请求(明确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如撤销原判决、裁定,改判等)四、相关证据材料(附上支持申请再审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综上所述,鉴于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严重错误,且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特此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发文字号】法释〔2002〕24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2.07.31【实施日期】2002.08.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5日起施行。

二00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

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再审案件依据法律(3篇)

再审案件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再审案件是指在第一审和第二审结束后,因法定事由,当事人或者其他有权利的单位和个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案件。

再审程序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和其他有权利的单位和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围绕再审案件的依据法律展开论述,以期为再审案件的审理提供理论支持。

二、再审案件的依据法律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司法救济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受法律追究。

”这为再审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宪法依据。

2.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其中,关于再审程序的规定如下:(1)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2)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3)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抗诉;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发回重审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

”3. 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其中,关于再审程序的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第三人或者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立案审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新】民事诉讼一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及法律规定一、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188条)2、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民法典195条)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民法典192条)二、财产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104条)(二)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103条)(三)救济程序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111条)三、一审(一)立案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2条)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民事起诉在7日内、执行异议在15日内。

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立案登记司法解释第8条)(二)送达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新民诉128条)2、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境内30天,涉外3个月)、其它方式(新民诉87-95条、274条)(三)答辩期1、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128条)2、涉外案件(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答辩期为30日。

(民事诉讼法275条)(四)管辖权异议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

一审申请再审的法律规定(3篇)

一审申请再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一审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程序。

这一程序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审申请再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裁定、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 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再审的对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3. 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再审书;- 原判决书、裁定书;- 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违法、错误的事实和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再审的程序1. 提交申请: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书及相关材料。

2. 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

3. 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

4. 组成合议庭: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 审理:合议庭对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

6. 判决:合议庭审理终结后,应当作出判决。

判决可以维持原判决、裁定,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四、申请再审的效力1. 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但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2. 判决效力: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1. 超出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民事诉送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第十三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六)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三)《民诉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也不得申请再审。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二)审阅原审卷宗;(三)询问当事人;(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调卷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调卷函后15日内按要求报送卷宗。

调取原审卷宗的范围可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决定。

必要时,在保证真实的前提下,可要求原审法院以传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等方式及时报送相关卷宗材料。

第二十一条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来源:(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法律法规/s/370685.html)心怀法治.相关法律知识∙浙江宁波无房也可落户你知道吗/s/664867.html∙劳动仲裁没有任何证明怎么办/s/664866.html∙教育部治理"择校热":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s/664865.html∙当兵两年退伍后国家会补助多少钱/s/664864.html∙当兵复检完了多久政审 /s/664863.html ∙如何向劳动仲裁委写申请延后提供证据/s/664862.html∙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缺席怎么处理/s/664861.html∙劳动仲裁和解可以要求多少赔偿/s/664860.html∙2018年当兵政审内容包括什么/s/664859.html∙2018年二级残疾证可以给生活费吗/s/664858.html∙怎么查身份证可能在被使用/s/664857.html∙有哪些疾病不能去当兵 /s/664856.html ∙新罪解读: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罪/s/664855.html∙农业合作社可以办理农机补贴吗/s/664854.html∙改名字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s/664853.html∙已经转业的可以再入伍吗/s/664852.html∙2018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s/664851.html∙农村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s/664850.html∙劳动仲裁法解读: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s/664849.html∙劳动仲裁委员会指什么 /s/664848.html ∙劳动仲裁生效时间说明时候开始支付赔偿/s/664847.html∙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被申请人如何知道/s/664846.html∙节能补贴领取补贴程序详解/s/664845.html∙(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几类劳动争议/s/664844.html∙劳动仲裁被告能否也提出诉求/s/664843.html∙2018结婚迁户口去派出所吗/s/664842.html∙教你书写格式2018劳动仲裁申请书(2018最新)/s/664841.html∙2018军官转业工龄如何计算/s/664840.html∙委员:种田应接受系统教育,年轻人满20岁才允许工作/s/664839.html∙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s/664838.html ∙成都公租房补贴开始申请了,你符合申请条件吗/s/664837.html∙公职人员车改补贴发多少/s/664836.html∙2018年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s/664835.html∙当兵一定要注销户口吗 /s/664834.html ∙怎么查身份证有没有被盗用过/s/664833.html∙2018各省大学生当兵经济补贴政策/s/664832.html∙户口什么情况可以迁移 /s/664831.html ∙青海省出台社保扶贫政策助力精准脱贫你知道吗/s/664830.html∙复检过了就必须去参军吗/s/664829.html∙宁波掀"抢人"热潮:降低落户门槛大专生可无房落户/s/664828.html∙不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仲裁怎样写仲裁请求/s/664827.html∙2018年农村土地流转哪些条件可以领补贴/s/664826.html∙用人单位能在劳动仲裁中提出赔偿请求吗/s/664825.html∙绿标车报废有补贴没有 /s/664824.html∙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领取跨区补贴/s/664823.html ∙关于成都积分入户的热点回答/s/664822.html ∙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s/664821.html ∙合同纠纷仲裁判决怎么执行/s/664820.html ∙农业补贴的发放形式有哪些/s/664819.html ∙在校大学生当兵年龄限制是多少岁/s/664818.html ∙宪法修改原则: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s/664817.html ∙实习律师可以代理劳动仲裁案吗/s/664816.html ∙劳动仲裁受理后会为申请方配律师吗/s/664815.html ∙2018年资料政策积分落户需要多少分/s/664814.html ∙租房子房东签合同要写身份证号吗/s/664813.html∙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职工只有人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s/664812.html∙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办事指南/s/664811.html∙当兵5年后退伍费是多少/s/664810.html∙集体户口买房限购吗 /s/664809.html ∙怎样在个人户口上改名字,费用多少/s/664808.html∙最高法:案外人权益受虚假仲裁损害可申请不予执行/s/664807.html∙将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s/664806.html∙大学生服兵役期间可以考军校吗/s/664805.html∙已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s/664804.html∙公司怎么执行劳动仲裁判决款项/s/664803.html∙劳动仲裁需要什么人证 /s/664802.html ∙2018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呢/s/664801.html∙迁跨省户口最快要多久 /s/664800.html ∙杭州硕士落户政策2018 /s/664799.html ∙上海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议案:建议制定(财政法)/s/664798.html∙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s/664797.html∙嫁人后户口怎么迁 /s/664796.html∙没有兵役登记会怎么样,有什么后果/s/664795.html∙农村社保卡办理资料及程序/s/664794.html∙照片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吗/s/664793.html∙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一次交完证据吗/s/664792.html∙劳动仲裁申请调解之后需要撤销吗/s/664791.html∙2018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需要哪些材料/s/664790.html∙可不可以更改户口簿上的名字,去哪里办理/s/664789.html∙近年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及表现/s/664788.html∙财政部:杜绝农村财政资金使用中的"苍蝇式腐败"/s/664787.html∙最高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s/664786.html∙居民家庭户口什么意思 /s/664785.html ∙身份证丢了买火车票程序/s/664784.html∙户口迁移了户籍会变吗 /s/664783.html ∙高中生必须兵役登记吗 /s/664782.html ∙环保部: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拉网式排查并处罚/s/664781.html∙入伍时间一般从何时算起/s/664780.html∙如果仲裁判决对方不执行怎么办/s/664779.html∙2018年退体新规定(2018)/s/664778.html∙成都户口迁入条件2018 /s/664777.html ∙户口迁出必须本人办理 /s/664776.html∙大学生参军如何选择当兵入伍的兵种/s/664775.html∙新兵入伍通知书是当地发还是去了部队发/s/664774.html∙对已生效的劳动仲裁如何申诉/s/664773.html∙教育部:自学考试不会取消相关法律法规无调整变化/s/664772.html∙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s/664771.html∙原籍没房产能迁回吗 /s/664770.html ∙劳动仲裁判决书如果不执行会怎么养/s/664769.html∙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怎么攒够100分落户/s/664768.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