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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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填写范本2010

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填写范本2010

一、汇缴凭证填写规范(一)单月汇缴,无变更清册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之间的审核公式:1.缴存金额大小写=上月汇缴金额=本月汇缴金额2.缴存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3.月单位补贴额=本次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本次个人缴存额4.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可填写,也可不填写。

(二)单月汇缴,有变更清册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之间的审核公式:1.缴存金额大小写=本月汇缴金额=上月汇缴额+本月增加汇缴额-本月减少汇缴额2.缴存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3.本月汇缴金额=上月汇缴额+本月增加汇缴额-本月减少汇缴额4.本月汇缴人数=上月汇缴人数+本月增加汇缴人数-本月减少汇缴人数5.月单位补贴额=本次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本次个人缴存额6.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可填写,也可不填写。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三)多月连续汇缴,无变更清册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之间的审核公式:1.缴存金额大小写=上月汇缴金额×汇缴月数=本月汇缴金额×汇缴月数2.缴存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3.本月汇缴金额=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4.本次单位补贴额=月单位补贴额×汇缴月数5.本次个人缴存额=月个人缴存额×汇缴月数6.缴存金额大小写=(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汇缴月数四、多月连续汇缴,有变更清册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之间的审核公式:1.缴存金额大小写=上月汇缴金额×汇缴月数=本月汇缴金额×汇缴月数2.缴存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3.本月汇缴金额=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4.本次单位补贴额=月单位补贴额×汇缴月数5.本次个人缴存额=月个人缴存额×汇缴月数6.缴存金额大小写=(月单位补贴额+月个人缴存额)×汇缴月数7.本月汇缴金额=上月汇缴额+本月增加汇缴额-本月减少汇缴额8.本月汇缴人数=上月汇缴人数+本月增加汇缴人数-本月减少汇缴人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二、补缴凭证填写规范(一)1人或多人补缴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金额之间的公式关系:1.补缴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二)整个单位人员或多人按月补缴填写范本记帐:备注:主要栏目金额之间的公式关系:1.补缴金额大小写=本次单位补贴额+本次个人缴存额2.本次单位补贴额=月单位补贴额×汇缴月数3.本次个人缴存额=月个人缴存额×汇缴月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 0000001。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 称:
缴存比例:个人 % 单位 %
单位公积金账号:






年度 每月应缴额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月平均
手机号码
工资 合计 个人 单位
职工账号启封 (原因:调入、上岗、其他)
每月应缴额 职工账号 姓 名
合计 个人 单位
原因
职工账号封存(原因:退休、离休、 离职、调动、死亡、停薪留职、其他)
职工账号
姓名
本期减少额 原因
合计 个人 单位
本月 合计
经办 部门 (盖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 说明: 在人员 增减变 动当月 填写, 并及时 报所在 区域住 房公积 金管理 中心管 理部。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8月目录提取业务 (1)☞ 离、退休提取 (1)☞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2)☞ 离职提取 (3)查询业务 (3)☞ 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3)☞ 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4)☞ 个人变更信息查询 (5)☞ 个人贷前咨询 (6)☞ 贷款进度查询 (8)☞ 贷款信息查询 (9)☞ 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 (11)☞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12)☞ 还款计划 (14)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业务描述用户满足退休年龄时,可通过离、退休办结功能一步办结。

操作步骤用户点击左侧菜单栏“提取受理”,菜单展开后点击“离、退休提取”,进入离、退休提取页面。

如果用户的年龄没有满足退休要求,则提示用户,并禁止用户进行操作。

如果用户的年龄满足退休要求,用户需要录入收款银行账号,提交即可完成离、退休办结。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描述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提取受理”,再点击展开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确认贷款信息后,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描述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申报业务”,再点击展开的“偿还组合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确认贷款信息后,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离职提取业务描述公积金缴存用户登录网厅后,可通过该业务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申报业务”,再点击展开的“离职返乡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查询业务☞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业务描述公积金缴存用户通过该业务可以查询到公积金缴存用户的基本信息。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序 号
姓名

(单位开户用)
年度: 身份证号
缴纳公积金 工资基数 (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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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共 月应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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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合计
主 管 :
月汇缴总额 复核:
制 表: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序 号
姓名

1
(单位开户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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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公积金 月应缴额
身份证号
工资基数 (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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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汇缴总额




复核:
表:
济南市住房公积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性Fra bibliotek序 号
姓名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金额
个人Biblioteka 单位合计个人单位
合计
首页填写
本月增加汇缴合计
本月减少汇缴合计
【填写说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本表中“增加人数合计”、“增加金额合计”“减少人数合计”、“减少金额合计”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相应栏目一致。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登记号
本月增加汇缴
本月减少汇缴
(新增职工开户)
(职工调出、封存、销户)
序号
职工编号
职工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序号
职工编号
职工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个人
单位
合计
个人
单位
合计
本页小计
人数
金额
本页小计
人数

归集业务服务指引(缴存业务)

归集业务服务指引(缴存业务)

归集业务服务指引(缴存业务)归集业务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的补充规定-成房委资[1998]第5号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的补充规定-成房委资[1998]第5号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的补充规定正文:----------------------------------------------------------------------------------------------------------------------------------------------------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的补充规定(成房委资[1998]第5号)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及成房委资[1996]08号文特对以下情况作补充规定。

一、职工调动、辞职、除名等1、属本市区内调动的,调出单位按调人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号,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和填制《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表9一式五联)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2、属本市区内调动,调入单位暂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由调出单位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到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3、自动辞职、被单位除名等未在新的工作单位就业的,由原单位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和填制《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表9一式五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资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管理。

4、自动辞职、被劳教、劳改、除名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证明,并填制《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公积金表7一式三联),经市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到银行办理支取。

5、被劳教、劳改的,其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到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二、企业改制、资产重组1、企业重组,职工并入新单位的,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和《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表9一式五联)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转入新单位。

如新单位暂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则由原单位按规定转移到市资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管理。

2、企业重组、倒闭,职工元新单位的,由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经市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填制《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表6一式三联)和《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表9一式五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资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管理。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单位每月在柜台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填写;“调整前后差额”为年度缴存额调整时产生的差额,应在调整后的首月填写。

2.本月汇缴=上月汇缴+本月增加汇缴-本月减少汇缴;缴存金额=本月汇缴+本月补缴
3.发生“本月增加汇缴”、“本月减少汇缴”、“本月补缴”情形的,需附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

4.本表至少填写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单位各一份。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一、业务范围1.业务政策查询2.业务表单下载3.单位账户信息查询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5.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6.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7.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8. 住房公积金个别补缴9.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市内转移10.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设立11.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启封12.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封存13. 新职工补贴个别补缴14.单位基本信息变更15.单位查询密码修改二、业务说明(一)业务政策查询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操作指南。

(二)业务表单下载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下载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表单。

(三)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查询包括单位帐户信息、职工清册、单位明细账、职工汇缴明细、业务变更清册、基数调整信息、单位年度对帐单等相关信息。

1. 单位信息查询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公积金汇缴信息、新职工补贴汇缴信息。

(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基本结算户账号、单位设立日期、公积金缴存银行、单位代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积金单位登记证证号、托收情况。

(2)公积金汇缴信息:单位账户登记日期、首次汇缴年月、最后汇缴年月、汇缴状态、汇缴比例、汇缴人数、月缴金额、公积金余额、挂账余额。

(3)新职工补贴汇缴信息:单位账户登记日期、首次汇缴年月、最后汇缴年月、汇缴状态、汇缴比例、汇缴人数、月缴金额、公积金余额、挂账余额。

2. 职工清册查询(1)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职工帐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汇缴状态、汇缴年月、工资基数、月缴存额、余额。

(2)新职工补贴信息:汇缴年月、月缴额、余额。

3. 单位明细账查询按业务类型、汇缴年份可分别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所属年度内的单位汇补缴、个人补缴、年度结息、部分提取、销户提取、转移等信息。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须知(2013年1月28日)1、在职员工增减员通知:每月20日前,接各人力资源部增、减员通知,与客服核对基数、起始时间是否正确,并进行登记。

有上报表格(公积金托收单位增减通知、需加盖单位公章返回的每月截止至20日。

盖章表格返回截至每月13日。

)2、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为自由职业者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要求其按相应的基数、比例至少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的公积金费用及相应的管理费,由各人力资源部专管人员在中心系统中录入收费记录进行收费,并在当月20日前报给公积金操作人员。

3、汇、补交:用本部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的,在次月10日前,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每年6月份的汇交日期按各公积金管理部的具体规定执行)。

用客户自己的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的,在支票结算期限内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支票转交社会保险部至支票截止日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补交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补交申请》及《补交清册》,单位加盖公章。

西城管理部要求员工补交期限超过一年的,除了需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劳动合同》。

4、核定基数:每年7月份进行住房公积金核定基数工作,由客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表》,职工本人在确认基数后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一年只能核定一次基数,对客户单位提出的在一年内多次核定基数并进行基数差额补交的要求,原则上不予办理。

5、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国管的,需在住房公积金国管管理部开具查询书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外埠的,需由外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表一),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职工住房公积金需由国管或外埠转移至我处的,由我处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提供给职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6、支取:(1)职工本人因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

职工因配偶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配偶的住房支取记录单。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1)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1)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一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单位缴存比例: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填报时间:




个人代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启缴 月份


月缴额 补缴额 变更原因 摘要

个人代码

姓名

封存 月份

变更原因 摘要
缴存基数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月缴额请填写总额(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并见角进元) 3、①新增缴存变更原因:新分配、调入、启封 ②减少缴存变更原因:调出、退休、离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大写)
0105053495
汇缴: 2013年08月 汇缴人: 215 人 小写:¥126950元
上次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行
本次增加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账号
本次减少汇缴 人 数 金 额 支票号码
本次汇缴 人 数 金 额
银行盖章
本次减少汇缴 人 数 金 额 支票号码
本次汇缴 人 数 金 额
银行盖章
住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积金汇缴书
2013 年 10 月 08 日 附变更清册 页 字第 号
单位名称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珠海港支行 单位帐号 汇缴金额 人民币 (大写)壹拾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上次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行 本次增加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账号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013 年10 月 08日 附变更清册 页 字第 号
单位名称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珠海港支行 单位帐号 汇缴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上次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行 本次增加汇缴 金 额 人 数 付款账号
0105053495
汇缴: 2013年 08月 汇缴人: 215人 小写¥126950元
0105053495
汇缴: 2013年 08月 汇缴人: 215 人 小写¥126950元
本次减少汇缴 人 数 金 额 支票号码
本次汇缴 人 数 金 额
银行盖章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013年 10月 08日 附变更清册 页 字第 号
单位名称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珠海港支行 单位帐号 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汇缴金额

汇缴和补缴

汇缴和补缴

汇缴和补缴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由单位向所属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联、由单位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张。

如果汇缴当月发生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新增职工等情况引起汇缴金额变动时,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书”、“变更清册”及据以填制的转帐支票配套使用,“汇缴书”金额与支票金额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由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开具转帐支票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按时足额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中直分中心。

待资金到账后,中直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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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公积金帐号: 新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人 数 金 额 姓名 性 别 缴交期 年 月 共 页 第 页


本 月 增 工 开 户
每月 工资额


缴 职 工
姓名


每月 序 应缴额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 月 减 少 汇 缴 职工销户、调出、封存
帐号 姓名 每月 工资额 每月 应缴额
身份证号码
每月 序 应缴额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帐号
每月 工资额
本页小计
人数


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复核: 制表: 填表日期: 本表一式三联,一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联单位留存,一联经办银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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