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2)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部(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关键。
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部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1. 招标投标的定义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等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以确定中标人的活动。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筑工程的招标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设计等承包商和咨询服务提供商的活动。
2. 招标投标的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通过招标投标,可以引入竞争机制,促使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2)降低工程成本:招标投标可以充分体现市场竞争,促使承包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规范市场秩序:招标投标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腐败现象,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设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法规建设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2.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建设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处理招标投标投诉建设部负责处理招标投标投诉,对违反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招标投标秩序。
4. 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建设部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提高招标投标效率,降低招标投标成本。
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获得投标资格。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
4. 开标招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读投标文件。
建设部规章2、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89 号令, 2001 年 6 月 1 日发布并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合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造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造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路线、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目录一、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 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 21号 2002年3月8日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18.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建市 (2002) 214号2002年8月15日19.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建市 (2002) 256号 2002年11月21日20.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摘录 2003年2月17日2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第30号令 2003年3月8日2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联合发布第2号令 2003年6月12日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24号]建设部 2004年2月3日2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2004年6月29日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2004年7月12日2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8.127.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市(2004)137号 2004年8月6日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2004年10月25日29.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2004年12月1日30.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 [2005] 74号 2005年5月11日31.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 [2005] 78号 2005年5月31日32.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 [2005] 119号 2005年7月12日33.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 [2005] 131号 2005年8月5日34.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5] 456号 2005年8月9日3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5] 208号 2005年10月10日3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2005年11月1日3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005年11月10日38.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 [2005] 138号3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2005年40.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 [2006] 6号 2006年1月4日二、甘肃省有关法规文件41.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甘建价 (1993) 272号42.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1996年6月1日43.《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8月1日4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甘建价 (1997) 270号 1997年9月5日45.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10月18日46.《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7.《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8.关于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规定甘纪发 (2000) 7号 2000年4月12日49.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规定甘政办发 (2001) 75号 2001年5月14日50.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甘建建 (2001) 158号 2001年6月9日51.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1) 239号 2001年8月2日52.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建建 (2002) 164号 2002年6月4日53.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甘建监 (2002) 129号 2002年7月1日54.关于转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建 (2003) 1号 2003年1月8日55.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4号 2004年9月14日56.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1号)2005.1.1857.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 [2005] 109号 2005年9月2日58.关于印发《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6] 230号 2006年7月6日。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NCIST
招标会 华北科技学院建筑N工C程IS学T院
4.4 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 1 开标的概念 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2 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 行;公开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 有关开标的相关规定 ● 参加人 ● 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 ● 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不能泄漏标底、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参加
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有欺骗、损害对方利益。
NCIST
4.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一、工程建设招标条件
1 已落实建设资金; 2 已履行好相关审批手续; 3 必要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NCIST
二、招标方式 1 招标方式一般有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即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资,它是 面向社会的招标。 ★ 邀请招标,即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 2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 ★ 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 选择承包人的范围不同 ★ 公开的程度不同 ★ 时间和费用不同
NCIST
案例一:某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 4、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本案由E公司总经理、D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
• 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3、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副本
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撤回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保证金5日
内退回。
5.3.5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决策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拟邀请的
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
•
5.2.8投标人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的类型:
• 资格预审(投标前) 资格后审(投标后)
资格审查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⑷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并、转状态。
(4)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
违法行为。
(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
和特大安全事故。
5.3.2投标工作组织机构
• 招标就是择优
• 1、较低的价格
• 2、优良的质量
• 3、较短的工期
• 4、先进的技术
5.3.3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准备工作
签订分包合同的方式。
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方式
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联合体,以该联合体
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
• 建筑工程承包的行为规范:
• 1、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 2、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ﻫ【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3号发布【发布日期】1992-12-30ﻫ【生效日期】1992—12-30ﻫ【失效日期】——--—-————ﻫ【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第四条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ﻫ(二)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招标投标工作;(三)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提供服务;(四)维护国家利益,监督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五)审批跨省的施工招标投标代理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ﻫ(二)监督、检查有关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ﻫ(三)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ﻫ(四)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的设置及其经费来源。
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三、自行招标和代理招标 从招标行为实施主体的自主性来看,招标有自行招标和代 理招标两种。 1、自行招标:是招标方独自进行的招标活动。 2、代理招标和代理招标机构:对于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 时应用。即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办 理招标事宜。代理机构是“ 理招标事宜。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 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B.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 量:、 C.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库
二、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无限制竞争) A.实质: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B.方法: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符 合条件的承包商可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自愿申请投标, 经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竞争; (2)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 A.实质: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 法人或组织投标, B.方法:招标单位向预先确定的数家承包单位发出 投标邀请函,就投标工程的内容、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 等作出简要说明,被邀投标人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参加 投标, C.要求:邀请的投标人一般在5——10家,且不少 C.要求:邀请的投标人一般在5——10家,且不少 于3家。
第一节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1、立法宗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香港、澳门不适用。 3、调整对象:“招标投标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 、调整对象:“招标投标活动” 二、强制招标制度 强制招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采购,否则采购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1、强制招标的规模和范围 1)《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2)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1)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三、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2)公平原则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公正原则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
开标有哪些规定? ——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 一时间公开进行。 ——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 ——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的情形: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 投标协议的。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
一、概述 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 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招标投标 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 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 时,愿意成为卖方(提供方)者提出自己的条件, 买方(采购方)选择条件最优者成为卖方的一种交 易方式。
招标投标法
三、投标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资质及责任怎样确定?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事先未经过资 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 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联合体各方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公开——活动的信息、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 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要公开。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例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10真) A、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 面通知招标人 B、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 件 C、须经过招标人的同意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已经 提交的投标文件 D、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 收 【参考答案】A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 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 批准
(2)勘察设计的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所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 收集完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1)招标人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
问:评标专家可以参加开标会吗?
例:在评标委员会组建过程中,下列做法符合 法律规定的是( )。(11真)
A、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仅在评标结束前保 密
B、评标委员会七个成员中,招标人的代表为 三名
C、项目评标专家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 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 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1.3投标的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 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 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规定及解释建筑工程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的土木工程施工活动。
为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与规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规定及其解释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法律法规1.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合法性,保护投资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的有序进行。
2.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内容(1)《建筑法》《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规划管理、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重点关注了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规范要求,强调了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监管。
(2)《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旨在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该法律法规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招标投标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各方的行为,防止了不必要的纷争和腐败行为。
(3)《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主要对建筑市场中的从业人员资格、行业信用、违法行为等进行管理。
该法律法规旨在创建一个健康、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维护行业的良性竞争和规范发展。
二、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解释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解释主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行政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这些解释旨在对法律法规中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确保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更加精确。
1. 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是必要的。
国家相关部门通过颁布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包括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施工合同及履行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涉及到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标准合同模板,保障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 施工质量与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验收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建筑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
一、引言建筑工程招标是我国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筑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及其相关要求。
二、建筑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1. 单位工程投资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工程投资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建筑工程必须招标:(1)房屋建筑工程:1000万元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3000万元以上;(3)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工程:5000万元以上。
2. 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长度:1公里以上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3)深度:30米以上的水利工程。
3. 特殊工程以下特殊工程必须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2)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工程;(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4)政府投资或者融资的工程;(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工程。
三、建筑工程招标的要求1. 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招标项目概况;(3)招标范围;(4)投标资格要求;(5)投标文件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条款;(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5.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法规
一 招标投标法规概述
5、建筑工程招标的方式
公开 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 定的法人或者其组织投标。
邀请 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 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直接邀请、比价邀请、竞赛议标 议标
二 招标
1、基本概念
投标有效期: 保证招标人有足 够的时间完成评标 和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的适当时间。从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起计算。 工程量清单: 也叫工程量表, 是将工程的全部项 目内容放在一系列 表内,每个表既有 各工程部位的工程 量,又有报价和合 计价款。 标的:
招 标 投 标 原 则
一 招标投标法规概述
3、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
(1)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大型基础 设施项目 国有资金 投资项目
国际组织、 外国政府 贷款项目
一 招标投标法规概述
3、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
(2)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要求
1
2
3
4
施工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 民币以上
项目分包要求
联合投标要求
两个以上的法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投标 投标人不能相互串通、不能排挤其他投标人、伤害招标人 和其他投标人利益
禁止不正当竞争
三 投标
2、投标人
投标人
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实力匹配; 资质匹配; 其他条件匹配。
。
投标概念
联合体投标
第五类
第二类 勘察、设计、施工主要 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 有技术的
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工程
第四类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在资 质等级允许范围内
第三类
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 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 能力的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
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或者其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各自的优 缺点是什么?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概述
2.1.5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信息发布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面向社会, 邀请招标是像某一特定条件范围中的承包人 发送投标邀请书 2、承包人选择范围不同:邀请招标正对实 现已有了解的承包人,投标人的数目优先, 竞争力不足,范围较小 3、公开程度不同:公开招标必须严格按照 预定程序进行;而邀请招标公开程度较低 4、时间和费用不同: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 花费更少
对不易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投标单位直 接向承包人发出招标通知,直接洽谈的成为议标
2.2 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程序
2.2.1建设工程招标的要求
1、招标的方式
除了上诉的特殊情况要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其余都要选择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 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
应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总程序 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单位
组建招标机构
准
备
阶
准备招标文件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概述
招投标的性质
甲公司招标,乙、丙、丁三家公司投标,最后丙公司中标,问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乙、丙、丁公司投标属承诺 B、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乙、丙、丁公司投标属新的要约 C、甲公司招标属要约邀请,乙、丙、丁投标属要约;丙公司中标 是丙公司的承诺 D、甲公司招标属要约邀请,乙、丙、丁投标属要约;丙公司中标 是甲公司的承诺 E、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丙投标属承诺;丙公司中标是签订合同
2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涉及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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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 》
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教学课件
《建筑法规概论》陈东佐主编
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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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 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的 招标投标活动在法制的轨 道上,已经进入到一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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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要确立强制招标制度? 从各国的情况看,由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纳税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 这些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共投资领域普遍推行招标投标制,要求政 府投资项目、私人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实行竞争性招标,否则得不 到财政资金的支持或审批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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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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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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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招标制度 P94 1、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
定,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自2000年5月1日 起施行),该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确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其他基础设施。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等项目, 卫生、 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范的、公平竞争的阶段。
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4.2 招标 4.3 投标 4.4 开标、评标和中标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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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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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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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P93 1、立法宗旨 《招标投标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 目质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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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二、强制招标制度 P94 1、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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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不属于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是( )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C.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D.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我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必须发挥最佳经济效益。通过 立法,把使用国有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纳入强制招标的范围,是切实保 护国有资产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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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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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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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招标制度 P94 1、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作了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 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 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 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 进行招标: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 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适用范围 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时间: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3、调整对象 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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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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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招标制度 ◆强制招标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
C.勘察设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D.监理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法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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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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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二、强制招标制度 1、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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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二、强制招标制度 P94 1、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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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以下情况中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 )。 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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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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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招标制度 为什么要确立强制招标制度?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资金,主要依靠在
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和各发达成员国捐款。因此,凡是使用其贷款资金 进行的项目都必须招标,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公开进行,是 这些国际组织对成员国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世行、亚行还分别制定了 专门的采购指南和采购准则,将这一要求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成为受 款方的一项法定义务。基于同样的道理,凡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 资金的项目,也必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