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百白破

接种百白破疫苗不良反应的预防及护理对策 江春霞 【关键词】百白破疫苗 Analysis of causes in leading to the adverse reactions in babies and infants injected with pertussis,diph-theria and tetanus vaccines. CHENQian. (Xinzhou Community Center of Futian District Chronic Disease Hospital, Shenzhen518000,Guangdong,P.R.China) 摘要:目的分析婴幼儿接种百白破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并寻求对策。方法在2012年1~12月把接种百白破疫苗的婴幼儿发生局部硬结等不良反应的相关因素进行问卷调查后用logistic回归作分析。结果局部硬结的发生与接种者的技术水平及患者的年龄、体重、家长配合情况有关,其相对危险度大小依次为技术、年龄、体重、家长配合。结论接种者的技术水平及患者的年龄、体重是接种后局部硬结发生的危险因素。提高认识和改进接种技 术,可使局部硬结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目的分析百白破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原因和预防对策。方法对接种吸附百白破疫苗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18~24月龄加强免疫组儿童不良反应发生率(含局部反应发生率、全身反应发生率)高于3~6月龄基础免疫组儿童(P<0.01),夏秋季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冬春季(P<0.01),吸附全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P<0.01)。结论接种吸附百白破疫苗时要注意充分摇匀药液,选择正确的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严格消毒接种部位,并做好接种前后的卫生保健宣教工作;遇高温天气应适当推迟 接种;推荐使用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关键词:百白破疫苗;局部硬结;不良反应;原因 百白破、白侯、破伤风混合疫苗简称百白破疫苗,它是由百日咳疫苗、精制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按适量百白破疫苗量比例配制而成,用于预防百日咳、白侯、破伤风三种疾病。目前使用的有吸附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混合疫苗(吸附百白破WDTP)和吸附无细胞百白咳、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混合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ADTP)。接种对象3月龄至6周岁的儿童。百白破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主要与疫苗中的百日咳成分有关。在免疫接种之后,由生物制品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的生理应急反应,并且反应症状和强度因人而异,与儿童自身身体状况和疫苗剂型等因素有关外,还与接种方法、接种前后注意事宜有密切关系, 更好的接种方法、重视接种前后注意事可以大大减少接种发生的不良反应。接种发生的不良反应以一般反应多见,又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在我站预防接种门诊2007年~2010年期间,根据接种百白破疫苗12124人次,发生的不良反应162例登记的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Ultraviolet disinfection equipment 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7-31发布 2012-11-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性能要求 (4)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剂量——响应曲线测试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紫外线生物验证剂量测试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功率测试和紫外线效率计算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紫外灯老化系数测试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石英套管紫外线透射率测试 (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液体敷料风险分析资料风险管理报告

风险管理报告(液体敷料) 编制:研发部 山东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2020 年10 月

目录 第1 章概述 (2) 1.1产品介绍 (2) 1.2执行和参考文件及资料 (2) 2.2 风险管理的范围 (3) 第2 章风险分析 (4) 2.1安全特征问题清单 (4) 2.2危害判定 (6) 2.3危害分析 (7) 第3 章风险评价 (8) 3.1每项危害的损害程度估计 (9) 3.2 每项危害的潜在原因发生概率估计 (9) 3.3风险水平的评估方案及风险水平的可接受准则 (9) 3.4每项危害的风险管理表格 (10) 第4 章风险控制 (12) 4.1控制方法 (12) 4.2风险控制方案 (12) 4.3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13) 4.4采取风险控制后评价 (13) 第5 章剩余风险评价 (15)

第 1 章概述 1.1产品介绍 “液体敷料”是山东xxxxx公司研制并生产的系列产品。为溶液(不包括凝胶)。所含成分不具 有药理学作用。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非无菌提供。 本产品根据装量大小分为 5mL、10mL、15mL、20mL、25mL、30mL、35mL、40mL、45mL、50mL、60mL、70mL、80mL、90mL、100mL、150mL、200mL。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七年八月下发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该产品管理类别为Ⅰ类医疗器械,序号类别为14-10-08。 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针对该产品进行了风险管理活动的策划,制定了风险管理计划。该风险管理计划确定了风险可接受准则,对产品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活动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生产和生产后信息的获得方法的评审要求进行了安排。公司组成了风险管理小组,确定了该项目的风险管理负责人,确保该项目的风险管理活动按照风险管理计划有效执行。在产品的设计和项目开发阶段以及制造过程中,风险管理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风险管理评审,形成相关的风险管理文档。 为证实对产品已进行了有效管理,并且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以及本产品与预期用途的适宜性,判断产品的安全性以及风险的可接受性,特编制本风险管理报告。 1.2执行和参考文件及资料 1.2.1执行文件 GB/T 16886.1-20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 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GB/T 16886.10-200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 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T 0287-2017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YY/T 0316-20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YY/T 0466.1-2016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 部分: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第四部) 1.2.2企业文件 《液体敷料》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HJBZ8-1999 批准日期1999-03-23 实施日期1999-03-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洗涤剂 1999-03-23批准1999-03-23实施 HJBZ8-1999 代替HJBZ008-1995 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Detergent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无磷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织物洗涤剂、餐具洗涤剂以及工业洗涤剂(仅限于水基型的净洗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T2115-95洗涤剂中碳酸盐含量的测定 GB9985-88 GB/T13171-1997洗衣粉 GB/T13174-1997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的测定 QB1224-91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QB/T2117-95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 QB/T2116-95洗衣膏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 3.1织物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助洗剂和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纺织品的洗涤剂(包括粉状、膏状和液态)。 3.2餐具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和某些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蔬菜、水果、餐具等的餐具洗涤剂。 3.3工业用净洗剂:由表面活性剂和各种添加剂组成,用于清洗硬表面材料和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餐饮机械不包括在内)。 4.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 4.1.1织物洗涤剂产品含量应符合GB/T13171-1997(其中总活性物、聚 磷酸盐、0.77倍4A沸石之和含量330%HUO40%可不执行)、QB1224-91 或QB/T2116-95的要求。 4.1.2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应符合GB9985-88的要求。 4.1.3工业用净洗剂产品质量应符合企业质量标准,其中金属表面净洗剂 应符合GB/T2117-95的要求。 2.排污要求 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技术内容 1.织物洗涤剂 5.1.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1.2产品中碳酸钠含量≤25% 5.1.3产品中不得使用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2.餐具洗涤剂 5.2.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2.2产品中的LD50≥5000mg/kg(体重)。 3.工业用净洗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

目 录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 1.1 任务来源 (1) 1.2 目的和意义 (1)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1)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1)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1)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1) 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 (3) 3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3) 3.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3) 3.2 本标准的前言 (4) 3.3 本标准的范围 (4) 3.4 本标准中的术语 (4) 3.5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4) 3.6 产品技术要求的构成要素 (4) 3.7 产品技术要求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 (4) 3.8 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其他要求 (5) 4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5) 5 实施本标准的措施建议 (5)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1 任务来源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的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1539,序号93号。 1.2 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进程,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本导则是为统一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而制定的基本规定。导则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条文的编排和条文的写法等,旨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等。 编制本标准采用的原则为:以GB/T 1.1和GB/T 1.2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的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 本导则主要采用的技术依据为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主要进行了国内外资料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编写标准大纲。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进行了专家论证。开题论证会上明确了标准的编制方向和原则,通过了编制大纲,并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随后,根据开题报告提出的方法和原则,按照编制大纲进行了标准初稿的编写。经过多方咨询、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后,于2008年5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合作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方案拟订、标准编制技术咨询。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2.1.1 国外情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相关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类标准,如《清水和污水用管》(ISO 559-1991),《空气或其它气体的净化设备 除尘器的分类》(ISO 6584-1981);美国国家标

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06-2005 代替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sbestos free building materials 2005 – 11 – 22 发布 2006 – 01 – 01 实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石棉粉尘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HJBZ 25-1998)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BZ 2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产品放射性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25-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石棉建筑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以其它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包括瓦、管及保温材料等,但不包括板材和砌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中不应含有石棉纤维。 4.2 产品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GB 6566-2001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技术内容4.1的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5.2 技术内容4.2的要求按GB 6566-2001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低噪声型冷却塔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 HJ/T 385-2007 代替HCRJ 018-1998

目录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2) 7包装和运输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噪声测量方法 (4)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低噪声型冷却塔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噪声型冷却塔》(HCRJ01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联丰集团公司、广东省阳江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 12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低噪声型冷却塔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机力通风式单台冷却水量≤500m3/h的低噪声型冷却塔(以下简称冷却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719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5173 声校准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却塔标准点 指冷却塔进风口方向,离塔壁水平距离为一倍塔体直径,距安装基准平面1.5m高的点。 a×,当塔体直径小于1.5m时,取1.5m;当塔形为矩形时,取塔体的当量直径D=1.13b 其中a、b为塔的边长。 3.2 风机直径 指风机叶轮直径。 3.3 出风筒斜45°外上方测点 指出风筒上缘外斜上方45°,离开风筒上缘距离等于风机直径的点。当风机直径小于1.5m时,测量距离取1.5m。测点应位于塔进风侧。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冷却塔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4.1.2 冷却塔的设计、制造及性能应符合GB 7190.1的规定。 4.2 噪声限值 1

2016-2020年中国液体敷料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液体敷料 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2016-2020

核心内容提要 产业链(Industry Chain) 狭义产业链是指从原材料一直到终端产品制造的各生产部门的完整链条,主要面向具体生产制造环节; 广义产业链则是在面向生产的狭义产业链基础上尽可能地向上下游拓展延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一般使得产业链进入到基础产业环节和技术研发环节,向下游拓展则进入到市场拓展环节。产业链的实质就是不同产业的企业之间的关联,而这种产业关联的实质则是各产业中的企业之间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市场规模(Market Size) 市场规模(Market Size),即市场容量,本报告里,指的是目标产品或行业的整体规模,通常用产值、产量、消费量、消费额等指标来体现市场规模。千讯咨询对市场规模的研究,不仅要对过去五年的市场规模进行调研摸底,同时还要对未来五年行业市场规模进行预测分析,市场规模大小可能直接决定企业对新产品设计开发的投资规模;此外,市场规模的同比增长速度,能够充分反应行业的成长性,如果一个产品或行业处在高速成长期,是非常值得企业关注和投资的。本报告的第三章对手工工具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同比增速有非常详细数据和文字描述。 消费结构(consumption structure) 消费结构是指被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构成成份,本报告主要从三个角度来研究消费结构,即:产品结构、用户结构、区域结构。1、产品结构,主要研究各类细分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情况,以及细分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2、用户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给哪些用户群体了,以及各类用户群体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3、区域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到哪些重点地区了,以及某些重点区域市场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对消费结构的研究,有助于企业更为精准的把握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从而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应对市场竞争。

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标准解读

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标准解读一 0 前言 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于2014年7月1日实施。HJ 2537—2014标准是建立在对水性涂料生命周期分析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环保标准以及国外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从产品全过程,即设计阶段→生产阶段→产品本身,提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括设计阶段对原材料的禁用要求,生产阶段对能耗、用水量、废水处理以及粉尘等的清洁生产要求,产品对有害物质限量要求。HJ 2537—2014标准是对HJ/T 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推出了新的标准号;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了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包括不含APEO(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提高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游离甲醛含量降低至50 mg/kg;增加清洁生产内容等。 1 标准号改变 原标准号为HJ/T 201-2005。按常规,新标准应为HJ/T 201-2014,即只改年份。但现在标准号改为HJ 2537-2014,且去掉T。 2 标准适用范围调整 HJ/T 201-2005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水为溶剂或以水为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这里所述水性涂料实际包括水性墙面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防腐涂料和水性防水涂料。 HJ 2537-2014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和配用腻子。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防水涂料、水性船舶涂料。”这里所述水性涂料包括水性建筑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汽车涂料、水性道路标线涂料、水性防腐涂料和水性集装箱涂料。HJ 2537—2014标准不适用于水性防水涂料和水性船舶涂料,是因为已有HJ 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和HJ 2515—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标准。 3 产品设计不得人为添加物质调整 HJ/T 201-2005标准规定,“不得人为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类、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HJ 2537-2014标准规定,“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附录A中所列物质。”附录A如表1。 表1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lkylphenol ethoxylates APEO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iso-nonylphthalate DIN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i-n-octylphthalate DNO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i-(2-ethylhexy)-phthalate 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isodecylphthalate DID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utylbenzylphthalate BBP

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指南

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指南 (2020年制订)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结合年内开展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情况,制定《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旨在规范本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分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两个部分,突出重点为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备案工作提供参考。 本工作指南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但随着法规的不断完善,将适时对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第一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一、备案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4.《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第26号) 5.《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4〕174号,以下简称“174号文”) — 1 —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包括首次备案、备案变更、备案凭证遗失补办、取消备案号四种办理情形)。 三、审查重点 (一)总体要求 1.自2014年6月1日起,国家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属于目录化管理。备案人作出相关承诺,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各区市场监管局对备案人提交的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2.2017年2月1日起,备案人向生产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资料。2017年2月1日前,已按原规定在备案人住所地区市场监管局完成产品备案的,其相关备案凭证继续有效。 3.2017年2月1日前已备案产品,其备案资料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如仍属于备案人住所地与生产地跨区的情形,备案人应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产品备案,并按更新后的内容重新向备案人生产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备案(不强制要求先取消产品备案)。 4.递交资料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一网通办”平台中相关办事指南的要求。 (二)“首次备案”形式审查关注重点 1.明确备案依据 备案人在符合性声明中应注明确切的产品分类依据,以下为原则性的要求: — 2 —

HJT 22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T 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20-2005代替 HBC 18-200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dhesives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11–28 发布 2006–01–01 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胶粘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粘合剂》(HBC 18-2003)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 HBC 18-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 19340-2003)的引用。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的引用。 ——技术内容 4.4中增加正己烷的限值要求。 ——技术内容 4.4中卤代烃的检验方法改为对 GB 19340-2003的引用。 ——技术内容 4.6中增加有害物质释放限量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11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HBC 18-2003。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 28-1998、HBC 1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水性胶粘剂、建筑用胶粘剂、木材加工用胶粘剂、鞋和箱包用 胶粘剂和地毯胶粘剂产品。

[整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 ).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atalytic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organic emission (发布稿) 2007—12—03 发布2008—03—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 HJ/T 389-2007 代替HCRJ 038-1998 I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4 7 包装和标牌-------------------------------------------------------------------------------------------------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性能检验方法------------------------------------6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CRJ 03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环境保护分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2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 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m3/h~20000m3/h,可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有机污染物的工 业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创面保护膜技术报告

创面保护膜 1、简介 1.1选题依据 20世纪初美国强生公司率先推出创可贴。时至今日,创可贴依然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现代社会,生活水平逐渐升高,人们的形象意识增强;生活节奏加快,简捷适用显得尤为重要。这使得液体制剂创面保护膜的出现成为必然。 聚乙烯醇是自然界中唯一的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其亲水性好、来源丰富、价格低廉。聚乙烯醇制成的具有优良吸水溶胀性、生物降解性和稳定性的水凝胶材料,在软骨、角膜、髓核、皮肤等组织的移植替换和修复重建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聚乙烯醇水凝胶作为烧伤创面的修复材料具有能保持创面湿润,有利于上皮细胞的生长和修复。作为为药用辅料,聚乙烯醇是很好的成膜材料,现已被作为成膜剂应用到液体创可贴中(见表1)。 创面保护膜优点就在于可快速干燥并形成透气、防水且有弹性的保护膜。此外,创面保护膜可以很好的避免因伤口的不规则形状而导致胶布创可贴很难贴好、贴牢的缺点。 1.2 产品组成规格 组成:产品由聚乙烯醇(4%~6%)、乙醇、甘油、纯化水组成。 装量:5 ml/瓶、10 ml/瓶、15 ml/瓶、20 ml/瓶。 1.3 适用范围 用于烧伤、烫伤、皮肤破损等体表小创面的保护。 1.4 机理 在体温作用下快速成膜,为创面营造一个相对湿润的愈合环境,防止异物和伤口感染,进而达到保护创面,促进愈合的作用。 1.5 分类

依据国食药监械[2006]166号,创面保护膜,聚乙烯醇溶液。涂抹于创面后,在体温作用下快速成膜。用于烧伤、烫伤、皮肤破损等体表小创面的保护。管理类别为Ⅱ类医疗器械。 2、同类产品情况 液体制剂的创面保护膜的产品很多,生产用的成膜材料也不尽相同。成膜材料主要是聚乙烯醇、丙烯酸酯等高分子材料。见表1。 聚乙烯醇为药用辅料,是很好的成膜材料。采用聚乙烯醇为主要原料,乙醇作为挥发溶剂,制备出创面保护膜。产品成膜性好,成膜时间短,对伤口可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并能促进伤口愈合。 3、产品临床用途 临床:产品涂抹于创面后,在体温作用下快速成膜,用于烧伤、烫伤、皮肤破损等体表小创面的保护。 使用方法:取适量涂抹于创面。

产品管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空纤维膜生物反 应器组器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项目序号358,项目名称《环境环保产品技术要求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法律及技术依据 2.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2.1.1国内外发展情况 由于水资源的消耗量增加和自然界淡水资源的短缺,废水的再生利用或回用成为迫切要求。二沉池的排放出水尚无法达到中水回用的标准,所以二沉池出水还需要经过进一步过滤、活性炭吸附、杀菌消毒甚至反渗透等三级处理。这样的工艺太过复杂,并且还有化学处理产生的沉淀污泥有可能成为二次污染源。膜制作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用超滤或微滤膜取代三级处理以简化工艺过程的尝试,工艺的进一步发展最终促使使用超滤或微滤膜取代二沉池的工艺方法。这时的膜工艺主要为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器。在Hardt等处理合成废水的好氧膜生物反应器里,采用终端超滤来实现泥水分离,污泥浓度高达30g/L,是通常好氧系统的23倍,膜的水通量为7.5L/(m2·h) 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的概念为Dorr-Oliver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发展成为商业化的污水处理系统。外置式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系统的概念在南非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形成厌氧消化超滤工艺。 外置式工艺需要较高的能耗(2kw·h/m3~10kw·h/m3)。为解决外置式工艺高能耗的缺点,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被发展起来。在浸没式工艺里,微滤或超滤膜直接浸没于生物反应池,并安置在曝气器的上方,借助曝气流引起的上升的气水混合流擦洗膜表面以去除滤饼层。浸没式工艺采用负压抽吸的方法实现泥水分离。浸没式工艺的能耗主要来自曝气,它占总能耗的90%以上;而外置式式工艺系统中,曝气仅占总能耗的20%。和外置式工艺相比,浸没式工艺的膜的水通量都较低,因为后者一般在较低压力下运行;但是如果将水通量换算为比膜通量(水通量除以跨膜压差)进行对比,浸没式工艺的比膜通量比外置式工艺高2~4倍。 目前,各种工艺的膜生物反应器都有商业化应用,好氧膜生物反应器要比厌氧膜生物反应器更为普遍。 2.1.2本标准制定的意义 膜生物反应器组器及以其为核心的水处理技术越来越成为污水再生利用、资源化的主要途径,被誉为“21世纪的水处理技术”之一,其在今后污水处理、污水回用领域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得以充分肯定。膜组件单元是构成膜组器的基本元件,是膜组器的核心构件。膜组件的性能、规格、规范将直接影响膜生物反应器的质量及应用,进而影响污水的再生利用。因此进行膜组件生产即是污水再生利用的专项整治工作,也是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目前国内中空纤维微滤膜组件标准仅为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中空纤维微滤膜组件》(HY/T061-2002)。此项标准只规定了一种带外壳的柱形膜组件标准,已不适应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大规模污水处理的需求。因此为了促进和规范膜组件以及相应的膜生物反应器组器的生产、推广及应用,保证产品质量,易于膜组器的生产及质量控制,便于我国环境保护行业开展环保产品质量监督,须制订新的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标准。 2.2标准制订的法律及技术依据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编制说明 一、制订本技术要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防水卷材作为化学建材的一大分支,在解决好防水堵漏问题的同时,其暴露出来的环境问题使得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其环保性能的重要性,每年因防水卷材中有害物质超量造成人身死亡与中毒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当前市场上销售的 “绿色环保”防水卷材现在均无判定标准和测试方法,因此,制定环保型防水卷材标准势在必行,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净化与规范防水卷材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环境与人体健康,有利于促进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稳步地发展。 建筑防水卷材通常分为三大类: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润土防水毯。 我国从50年代开始应用沥青油毡卷材以来,沥青类防水卷材一直是我国建筑防水材料的主导产品,无论是品种、质量,还是产量都得到迅速发展。就目前我国新型防水材料总体结构比例上看,仍是以沥青基防水材料为主要产品,占全部防水卷材的80%,高分子防水卷材占10%左右,膨润土防水毯防水材料占10%左右。 1.1 SBS、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改性剂一般采用SBS、APP、IPP、APAO等,大部分采用SBS沥青改性剂。 1.2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1)三元乙丙防水卷材 我国在1980年开始从日本引进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技术和设备,到目前为止我国三元乙丙防水卷材的生产能力约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 (2)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CPE防水卷材) 品种有有胎基、无胎基、复合型、非硫化等。目前我国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的生产能力在1500万平方米以上。 (3)氯化聚乙烯--胶共混防水卷材 目前我国年生产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上。 (4)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 目前我国PVC防水卷材生产能力约在1500万平方米以上。 (5)其它高分子防水卷材 其它高分子防水卷材有三元丁、EM、PE、ECB、LHJ、SBC等高分子防水卷材。目前国内生产能力在1500万平方米以上。 1.3 膨润土防水毯 目前国内膨润土防水毯生产能力在6000万平方米以上。 综上,我国每年的防水卷材总量已达5亿立方米以上,消耗大量资源,同时排放大量CO2 等温室气体,污染环境,如不加以科学引导和适时控制,将对社会的能源、资源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 技术要求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HJ/T 245-2006) 前言 为贯彻《中化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巩义市盛世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悬挂式填料》 (HCRJ 022-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填料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中进行生物处理时使用的悬挂式填料,包括、、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 11115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1116 高密度聚乙烯树脂 GB 12370 聚丙烯树脂 CJ/T 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 3 定义 悬挂式填料:指安装时把填料两端分别拴扎在和种类型支架上使用的填料。 4 分类与命名 分类 a) 采用塑料原料,经注塑成片型后用中心绳穿连成串的为半软性填料,标记为BR; b) 采用塑料原料,经拉丝,再和中心绳纺制成型,呈立体状的为弹性立体填料,标记为TL; c) 采用塑料原料加工成骨架,再和醛化维纶长丝联合加工,并和中心绳穿连成串的为组合填料,标记为ZV;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