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国都铎王朝君主专制的特点
中世纪英国封建制度的演变与特点
中世纪英国封建制度的演变与特点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而中世纪英国封建制度的演变与特点对于理解英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封建制度是以土地作为基础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形式,它在英国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个阶段和变化。
一、封建制度的起源封建制度在英国的确立可以追溯到11世纪的诺曼底征服。
威廉一世征服了英格兰后,他以自己为国王,一方面将自己的支持者分封于英格兰土地上,另一方面则向英国贵族提供土地以维持其忠诚。
这种以土地作为交换条件的授予行为成为封建制度的开始。
二、封建制度的形成在封建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英国国王成为英国封建制度的核心。
国王通过将土地赐给贵族和诸侯,以便从他们那里获得军事支持和忠诚。
这种等级制度下,贵族和诸侯通过效忠国王来获取土地和权力,而他们则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参与国王的战争。
三、封建制度的特点封建制度在英国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特点。
首先,它建立了一个严格的等级体系。
在这个等级体系中,国王位居顶端,其下是贵族和诸侯,然后是封建平民。
这种等级制度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持,但也使得社会的流动性变得非常有限。
其次,封建制度强调忠诚与互相依赖。
贵族和诸侯必须忠诚于国王,并为他们提供军事和政治支持。
而国王则通过赐予土地和特权来保证贵族和诸侯对他的效忠。
这种互相依赖的关系构成了封建制度的核心。
再次,封建制度对土地的重视是其重要特点之一。
贵族和诸侯通过掌握土地来获取财富和权力。
而封建平民则以在贵族的土地上从事农耕或其他劳动活动为生。
土地的集中和控制使得贵族和诸侯能够保持社会地位,并赋予他们庞大的权力。
四、封建制度的演变中世纪英国的封建制度经历了一定的演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建制度逐渐变得僵化和不合时宜。
贵族和诸侯对国王的权威产生了挑战,同时封建平民对于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这种演变导致了中世纪晚期英国的内战和政治动荡。
封建制度的问题逐渐显现,至18世纪,英国实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封建制度开始解体。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点和优点:教案
英国作为一个近千年历史的国度,其政治制度也经历了从封建式君主专制到现代君主立宪制的演变。
自英国的“二次革命”以来,君主立宪制度成为了英国政治生活的基础。
本文将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点和优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点1.君主的地位尊崇但不参政英国国家元首为女王,但英国女王在政治上并无实权,其职责主要是代表国家收到外交官的函件、授权新政府的形成、宣布新议会开幕等,只能对政府的建议和议会决议作出批准或否决的决策。
2.宪法具有核心地位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核心在于宪法,其宪法为习惯宪法,即不是通过一部是个人或机构起草的正式文件,而是从各种法律条文、历史惯例、司法判例和国会的立法决定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
宪法具有行使限权、约束权、守护权的作用,同时也是英国政治稳定的保证。
3.内阁的首相制首相制是英国政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其内阁体制即为内阁首相制,所有内阁成员都由首相任免,其领导权终结后,内阁也随之解散。
英国首相即为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对内维持政府日常运作,对外代表英国政府进行国际交往。
4.监督权的分立在英国君主立宪制中,所有立法、行政、司法的职权都是相互独立的,而且互为监督。
就立法部分而言,议会主要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而由政府来执行。
政府则由行政官员组成,是内阁的主体,负责日常的行政工作。
而司法部分则由独立的法院来处理所有的刑事和民事案件。
通过监督权的分立,英国保证了不同权利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优点1.稳定性高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其稳定性主要源于两方面。
在英国君主立宪制体制下,贯穿于英国政治发展的习惯宪法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这使得英国君主立宪制得以稳定地维持和发展,不受个别人和团体的横向干扰。
同时,由于各个权力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也使得政治决策更为平衡和可靠。
2.发达民主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发达的民主政治体制,其核心在于人民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进和特点分析
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进和特点分析英国政治制度深厚而复杂,经历过数百年的发展演进,在形成现代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历史衍变、政治框架和特点分析三个方面进行探究。
一、历史衍变英国的政治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
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等地,形成了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系。
十三世纪开始,英国王室与贵族阶层的权力之争不断加剧。
18世纪初,英国国会形成了“两院制”,议会代表了不同阶层的社会利益,对王权实施有效地制衡。
到了19世纪,英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实行“民主选举”的国家,在政治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二、政治框架1.君主立宪制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在这种制度中,国王是国家最高元首,但不掌握实际权力。
实际掌权的是内阁和议会,内阁由首相和其他部长组成,议会分为上下两院,其中上院有贵族和主教组成,下院则由大选产生。
2.议会制度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制度的核心。
英国议会由上下两院组成,上院为贵族院,下院为 commons。
议员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
议员除了具有执政权力外,还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3.选举制度英国实行普选制度,即所有年满18岁的英国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参加选举投票。
英国选民可选举国会议员、地方议员、市长和议员,总统等等。
英国的选举制度国际上非常开放和规范,选民在投票时有私密性和自由的权利。
三、特点分析1.政治稳定英国政治制度注重民主和稳定的平衡。
在议会制度中,各阶层的利益都得到了平衡和妥善的保护。
同时,英国的两党制时常引领政治风向,保确保政治平衡不被打破。
这使得英国在政治上相对稳定,并具有高度可预测性。
2.权力制衡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使得一个人、一个团体或一个政党单独把持政治权力成为不可能。
在英国,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机构有很多,包括议会、法院、媒体、民间组织等等。
这些机构都能发挥一定的制衡作用。
3.生产力高英国引领了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世界潮流,经济高度开放,科技创新技术一流,国内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试论英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点_兼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比较
试论英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点_兼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比较君主制在东西方都存在了几千年,从奴隶制社会开始就存在。
奴隶制社会的君主制东西方的统治模式差不多,但是进入封建社会后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别。
进入封建社会后,中国的统治模式叫封建皇权制,欧洲叫封建君主制。
两者名字上表面看差别不大,但是内涵决然不同,小编在此就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两者的差别。
一、专制统治的程度不同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皇权成为国家统治的象征。
汉朝时期的皇帝建立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统治,这种专制统治模式贯穿了整个中国的封建王朝。
欧洲的专制统治的君主只是世俗的最高统治者,他要听从教皇旨意。
所以欧洲封建国家不是高度集中的专制统治,属于神权和王权共治。
君主一般称为国王,很少有称皇帝的。
二、分封制的模式不同分封制是中国和欧洲封建王朝中很重要的一种制度,同样是分封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
中国的皇帝封王只是恩赏,这些王爷没有任何实权,要无条件服从皇帝。
欧洲国王分封的领主基本上与君主差不多,被分封的地方属于领主一个人的,完全独立于国王的统治,所以很多领主借机成立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城邦小国。
三、权力等级不同中国封建社会的君权神授论,很科学的将神权和皇权集中于皇帝一人,避免了权力的分流,皇帝是国家最高统治者,除了造反、篡位几乎没人会挑战他的权威。
欧洲的封建君主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的权利一开始就受到神权的制约,教皇如果开除他的教徒名誉,他的君主权威将会受到其他领主的挑战。
四、造成的影响不同由于中国的封建皇权具有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威,所以中央集权统治高度集中,地方无条件服从朝廷。
这种模式造成了大一统的概念深入每个封建王朝统治者,避免了国家的分裂。
欧洲君主本身的权力就遭受教会的掣肘,同时他分封的大大小的领主又拥有高度的自治权,而这些领主又都受到教皇加冕。
王权和神权的权力分流,是造成欧洲大分裂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欧洲和中国虽然同经历了封建社会时期,但是东西方的封建统治模式完全不同,中国封建统治者的权力更加高度专制,而欧洲君主权力大多受到制约。
中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
中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中世纪时期,英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深受封建主义影响,但随着历史发展,两国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并在不同阶段展现出不同的政治结构与特点。
中世纪早期(约5世纪至11世纪)•英国: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到诺曼征服后,英国经历了由地方部落首领向君主制过渡的阶段。
在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之后建立了更集中的封建君主制度,国王是最高统治者,但他通过分封土地给贵族以换取忠诚和支持,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式的封建体系。
同时,王权受到教会和贵族会议(如贤人会议)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法国:在加洛林王朝解体后,法国进入了混乱的封建割据状态,即所谓“无王期”(Anarchy)。
随后卡佩王朝时期,法国国王虽然名义上是全国最高统治者,但实际上权力被各地的大贵族、公爵等分割,中央权威相对较弱。
然而,随着国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France)等人的努力,法国开始逐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封建领主势力。
中世纪中期至晚期(12世纪至15世纪)•英国:约翰王时期的《大宪章》(Magna Carta)限制了王权,奠定了法律至上和议会参与国家治理的基础。
到了都铎王朝时,经过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的改革,英国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同时议会的地位也得到提升,为近代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形成铺垫道路。
•法国:腓力四世(Philip IV the Fair)及其后的国王继续加强中央政府的力量,对抗并削弱贵族权力,尤其是通过三级会议(Estates-General)来扩大税收来源和强化行政管理。
然而,直到路易十四时期(17世纪),法国才实现了较为稳固的绝对君主制。
总之,在整个中世纪,英法两国都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和调整,试图增强中央权威,减少封建割据现象,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初步确立了一些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元素。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和背景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和背景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接下来分享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和背景。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见光荣革命)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背景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结成联盟,形成比封建势力更强大的力量,迫使封建阶级妥协。
英国政治文化比较保守,善于妥协,政体改革往往采取渐进的措施。
1689年,英国国会制定并批准《权利法案》,它限制王权和加强国会的权利(确立了国会拥有最高的权利的基本原则),从而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专政,有利于英国资本注意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明确规定公民应拥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使得资产阶级所主张的自由平等原则得以体现。
作用
1.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把政治斗争规定在一个相对有序的状态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
3.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树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模式。
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
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君主专制制度是一种以君主为中心的政治体制。
在这种制度下,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和控制国家的权威。
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可以体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个方面。
首先,君主专制制度的核心在于君主的权力集中。
君主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限制,统治者的决策和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政治权力都是由君主授予的。
君主通常通过继承或称帝的方式获得权力,而且往往会传承给下一代。
这种权力集中的特点使得君主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且实施自己的政策。
其次,君主专制制度往往会形成高度集权的政府体系。
君主控制着全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并且任命和罢免官员。
政府机构往往以君主为核心,各级官员的权力和地位都由君主决定。
这种集权的政府体系保证了君主的权威和统一的执政,但也存在着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
第三,君主专制制度通常具有宗教或神权的支持。
君主被认为是神灵的代表或神权的象征,君主的权力被视为神圣的,来自于上天的授权。
宗教或神权的支持可以帮助君主稳定统治,维护自己的地位,并且使国家具有一种宗教性的合法性。
此外,君主专制制度也常常具有世袭性。
君主的权力往往会被传承给下一代,通过世袭的方式确保君主制度的延续。
这种世袭性使得君主能够长期稳定地统治,但也存在着继任问题和缺乏新鲜血液注入的困扰。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也较为明显。
在这种制度下,君主可以直接掌控国家的财富和资源,对经济进行集中调控。
君主可以制定税收政策、贸易政策和企业控制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和指导。
这种集中的经济控制有时会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和经济不稳定的问题。
此外,君主专制制度通常也会存在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
君主和贵族享有特权和特殊地位,而普通人民则处于下层社会地位。
这种社会等级制度使得社会上产生了明显的阶级分化,贵族和君主享有更多权力和资源,而普通人民的社会地位和福利相对较低。
总之,君主专制制度具有君主权力集中、政府高度集权、宗教或神权支持、世袭性、经济控制集中和社会等级制度明显的特点。
历史解密解析历史上英国都铎王朝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解析历史上英国都铎王朝的政治体制是什么导语:英国都铎王朝时期被称为英国历史上君主专制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又被称为现代宪政体制的发源地。
在此期间,经过王朝的统治者亨利七世、...英国都铎王朝时期被称为英国历史上君主专制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又被称为现代宪政体制的发源地。
在此期间,经过王朝的统治者亨利七世、亨利八世、伊丽莎白一世通过议会,宗教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和巩固强大了王权,而强大的王权又保证了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形成。
15、16世纪,英国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决定了都铎君主政体的特殊性。
它既有别于绝对君主专制,又不同于后来的君主立宪制,君权与议会达到了协调一致共同维系着英国政治机器的运作。
这一时期是英国王权最盛之时,但国王的权力仍是受到议会法律限制的。
都铎王朝的政治体制又影响着都铎时期的宗教、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发展。
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主要表现在政治机构和司法方面,在中央政府中,新成立的枢密院取代了受制于贵族谘议会;在地方政府各郡治安法官的职权被扩大了;在郡以下,权力集中于小型教区会议手中;在司法体制上建立一系列特权法庭等。
英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臻于极盛。
英国都铎王权虽然具有明显的专制主义特性,但这个时候都铎王朝君主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它受到各方面特别是议会法律的制约。
因此它不同于绝对的君主专制,具有资本主义性质。
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宗教改革的深入,原始资本积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文化也繁荣发展。
都铎王朝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表现、及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顺应历史发展的。
经历了都铎王朝之后,英国的中世纪色彩日渐淡薄。
英国已经完全走出了旧生活常识分享。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考点突破
史料一画线部 分反映出英国 君主立宪制有 何特点?
【史料一】 在理论上,英王是“一 切权力的源泉”……英国政府被称为 “英王陛下的政府”,英国的武装部 队是“皇家部队”……
——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
英国国王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2
考点突破
史料二画线部 分反映出英国 君主立宪制有 何特点?
8
感谢观看
THE END
【史料二】 英国某议员说:“议 会除了不能使一个女人变成男人和 使一个男人变成女人之外,能够做 一切的事情。”
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
3
考点突破
史料三画线部 分反映出英国 君主立宪制有 何特点?
【史料三】 首相的职权虽然大部 分没有法律正式规定,但根据惯例 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主要有:任 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非内阁大臣,领 导内阁…… ——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
首相是政府最高行政首脑。
4
考点突破
史料四画线部 分反映出英国 君主立宪制有 何特点?
【史料四】 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必 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 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 政府的工作。 ——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
首相及内阁对议会负责的特点 。
5
技巧总结
国王
英
国 君
首相
主
立 宪
议会
的
特 点
右图为英国现任首相卡梅伦正在召开内阁会议的情景。如果在内阁 会议上大部分成员反对卡梅伦的议案,那么会议的结果将是( ) A.卡梅伦首相向内阁提出辞职 B.内阁成员要服从首相的决策 C.卡梅伦首相请求英王来裁决 D.首相要向议会上院提出辞职
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错易混
浅析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
浅析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作者:张君丽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04期摘要:英国都铎王朝的统治时期始于1485年亨利七世在玫瑰战争中取得胜利,终于1603年伊丽莎白女王逝世。
这一时期被称为英国历史上专制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
15、16世纪,英国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决定了都铎君主政体的特殊性。
它既有别于绝对君主专制,又不同于后来的君主立宪制,君权与议会达到了协调一致共同维系着英国政治机器的运作。
这一时期是英国王权最盛之时,但国王的权利仍是受到议会限制的。
关键词:都铎王朝;君主专制;议会都铎时期,英国的政治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玫瑰战争之后,贵族集团势力大大减少,许多原先大家族被消灭,只有少数贵族世家残留。
都铎王朝的君主制。
在政治机构中在中央政府中,新成立的枢密院取代了因受制于贵族权力倾轧而松散无力的谘议会。
在地方政府中,各郡治安法官的职权被扩大了,变成了中央王权的“杂役女佣”,负责一切地方管理。
在郡以下,过去自治性较强的百户区和村镇被一级行政组织所取代了架空原有的教区大会,权力集中于由教区执事、济贫员、公路检查员组成的小型教区会议手中。
这样一来带有明显专制主义倾向的政治体制建成了。
同样,都铎时期的专制主义也在司法体制上得到了体现,最主要的便是一系列特权法庭的建立:一是刑事特权法庭,可以对被告或证人进行刑讯逼供;二是民事特权法庭又叫恳请法庭,后来演变为一个专职法庭;三是财政特权法庭;四是宗教特权法庭;五是地方特权法庭也叫威尔士边区法庭和北方法庭;最是特权法庭衡平法庭大法官庭。
每当王权与法律之间发生激烈冲突时,大法官及其主持下的大法官庭总是充当专制王权的御用工具及维护者的角色。
通过对法庭的这一系列改造以及特权法庭的建立,都铎王朝的政治权利更加集中,专制主义在政治行为上的表现也越发明显。
在立法上,都铎王朝在整体上还是尊重议会立法权的,但是操纵议员选举,莅临议会训话,逮捕反对派议员,控制议长人选,以影响议会的立法进程和结果的事情仍时有发生。
初二历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征
初二历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征英国君主立宪制是指英国国家政权中的君主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相应地,保证了一定的人民权利和民主原则。
这一制度在英国历史上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具备了一系列特征和特点。
本文将探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
一、法定权力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君主的权力是受法律限制的。
君主的权力不是来自于上帝的旨意或血统的继承,而是来自于立宪法的授予。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最早体现在17世纪的《大宪章》中,之后又有《权利法案》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件确立了君主的权力受制于法律。
这种立法的权威使得君主不再是单方面行使权力的主宰,而是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
二、三权分立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另一个特征是三权分立的原则得到了很好的实践。
根据英国政体的演变,君主权力逐渐被限制,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独立且互相制衡的部门。
立法权归属于议会,由国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行政权归属于政府,由首相及内阁成员行使;司法权由独立的法院系统负责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行为。
这种权力分立确保了各个权力机构的平衡,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
三、民主原则英国君主立宪制润色于民主原则的基础上。
虽然君主仍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其权力已经被严格限制,不再是独裁的统治者。
相反,国家的决策权更多地掌握在民选的议会和政府手中。
英国君主立宪制保障了人民通过选举来选出代表并参与国家政策决策的权利。
这种民主原则不仅使政府的决策更加具有合法性和代表性,也为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四、宪法保护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宪法的保护。
英国没有一部明文的宪法文件,但宪法法律体系却十分完备。
英国宪法包括一系列法律、习惯法和传统,并以《大宪章》、《权利法案》等文件为基础。
这些法律和文件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君主的职责,保护了个人自由和权益,为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了明确的规范。
综上所述,英国君主立宪制具备了法定权力、三权分立、民主原则和宪法保护等特征。
英国君主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特点研究
英国君主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特点研究英国君主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特点研究英国君主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制度之一,经历了数个世纪的演变和改革。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英国君主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其特点。
英国君主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9世纪早期,当时英格兰被分为多个王国。
这些王国的国王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君主,他们通过理事会和民众的共同决策来治理国家。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诸王国逐渐合并为一个统一的英格兰王国。
在1066年,威廉征服者成功地征服了英格兰,建立了诺曼底王朝,并将自己称为国家的君主。
这标志着英国君主制度开始进入现代化的阶段。
之后,英格兰的君主开始拥有更大的权力和特权,比如颁布法令和立法机构。
在13世纪,英国的议会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国王不再是唯一的统治者,而是需要与贵族和教会合作来管理国家事务。
英国也首次出现了代表性的议会制度,代表人民的议员开始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到了17世纪,英国发生了一场政治革命–清教徒革命。
这场革命导致国王查理一世被处决,朝着君主主导的绝对专制制度逐渐转变为君主立宪制度。
在这个新的制度下,国王的权力被限制,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
到了18世纪,英国君主制度进一步完善。
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决策中心,国王的权力逐渐被削弱。
尽管如此,君主仍然保留着象征性的职位,作为国家的元首和象征。
而君主的继承权也在这个时候开始通过是够拥有王位继承的资格来确定。
现代的英国君主制度具有明显的特点。
首先,国家的元首是君主,他担任国家的象征和代表。
其次,国王或女王通常不直接参与政治决策,而是通过议会和政府的建议来行使职权。
最后,王位继承权是通过宪法规定的,一般来说是按照血缘关系来确定。
总体而言,英国君主制度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君主主导的专制制度到君主立宪制度的转变。
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成熟的政治制度,具有世界公认的权威和影响力。
人教版高中历史选修2 1.1学术观点:关于英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研究_
学术观点:关于英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研究英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肇始于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被推向发展的顶峰。
都铎王朝时期,亨利七世、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都竭力推行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统治政策,主要表现为对内打击封建割据势力,对外奉行重商主义,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和海外殖民活动,从而使资产阶级力量逐渐壮大起来,英国也因此进入欧洲列强的行列。
从詹姆士一世到查理一世、查理二世,再到詹姆士二世,斯图亚特诸君主往往以“君权神授”理论为借口,推行违背民意、破坏传统的专制统治。
在这种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英格兰民族打着“清教革命”的旗号,与专制王权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坚决斗争。
结果,爱好自由的英国人不仅将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而且将整个君主专制制度送进了历史陈列室。
17世纪的英国革命,说到底是一场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争取和捍卫民主权利的斗争。
它的胜利不仅在英国确立起君主立宪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而且为欧美国家的反封建、反专制的斗争树立了成功范例。
英国君主制度的特点
英国君主制度的特点篇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概述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摘要】:英国的政治制度具有古老而又鲜明的特色,这主要体现在它的君主制与民主制的结合、“议会至上”的议会内阁制以及风格独特的两党制上。
英国政治制度对于世界政治体制的建立具有巨大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历史文化层面和政治文化层面。
由于其保守主义的政治文化使得君主制与民主制得到了结合,保留了国王与贵族组成的上院;而其自由主义传统,又使得王权渐渐消失,并使议会具有最高权力的同时受到来自行政、司法机关的一定制约。
【关键词】:英国;政治制度;保守主义;自由主义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它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
实际上,女王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权力的形式受到惯例与民意的约束。
但是君主基本上还是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利: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
一个君主在位的时间越长,经验与学识越丰富,他的意见就越会受到内阁和首相本人的重视,而这种君主与内阁之间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会议中进行的。
事实上在英国,拥有最高政治权力的人是内阁首相,他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
“君临国会”代表了英国的国家主权。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独特的地理环境、政治文化、经济发展轨迹造就了英国独特的政治体制,使英国的政治制度呈现出了自己的独创性和适应性。
通过对君主制、议会制、内阁制、政党制等政治体制实际运作理路及其形成的诸多历史条件的分析中可以窥见到其独特的政治体制设计的特殊适应性。
1、君主制与民主制相结合英国实行的是二元制政治体制,这种议会制下的二元行政体制是君主制长期演变的结果。
原本君主制与民主制式水火不相容的。
君主制是指一个君主的统治,民主制是指一个君主的统治,民主制指多数人的统治。
在英国宪政中,虽然保留了君主的位置为国家元首,但目前这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元首,并无实质性权力。
高中历史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学法指导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君主立宪制的概念学习英国君主立宪制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政体这个概念。
所谓政体,是指国家的管理形式,一般分为两大类:共和制和君主制。
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的一种,又称有限君主制。
君主立宪制下,君主名义上是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在行施权力时受到宪法、议会和政府等的限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确实立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在“荣耀革命〞后建立起来的。
“荣耀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了?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了“议会主权〞的原那么,进一步限制了王权。
如: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等。
这样,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1.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国王必须根据议会的意愿行使权力。
名义上,国王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等。
但实际上,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君主相比,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只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其存在是国家的象征,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
作为英联邦的首脑,国王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2. 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
外表上看,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的批准。
实际上,自18世纪以来,国王就从来没有否决过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
3. 国王必须信奉英国的国教英国规定,国王必须信奉国教〔即必须是新教徒〕,凡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均不得继承王位。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代表了历史开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不仅对稳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英国都铎王朝君主专制的特点【原文出处】史学集刊【原刊期号】198304【原刊页号】63—69【分类号】K5【分类名】世界史【复印期号】198312【作者】尹曲/李德志封建君主专制是封建国家的一种政体形式,东西方大多数封建国家都曾实行过,而其专制本质都是一样的。
但由于各国社会历史条件不同,表现的形式各异。
英国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在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哪些特点?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重商主义政策东方各国君主专制,以农为本,国家收入主要靠农民交纳的赋税,因此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大都采取闭关自守,重农抑商的政策。
英国都铎王朝则相反,从王朝奠基人亨利七世至伊丽莎白女王,都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
究其原因:一是王朝收入一半以上来源于工商税,特别是伊丽莎白时代,毛纺业成为英国民族工业,一五六四至一五六五年,呢绒和毛织品的输出竟占出口总额百分之八十一点六;其次,随着工商业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政治上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与旧贵族在国会中形成分庭抗礼的局面。
因此,都铎王朝的君主为了增加收入,扩大财源和争取资产阶级、新贵族的支持,必然要采取重商主义政策,大力保护工商业的发展。
亨利七世即位之初,便与佛兰德尔恢复正常的贸易关系,一四九六年双方订立“大通商”条约,此后,英国毛纺业得到迅速发展。
据估计,一三五四年出口毛布不到五千匹,到一五○九年就达八万匹。
正如培根所说,亨利七世“喜爱财富,不忍商业雕零”。
①为了发展海外贸易,亨利七世对造船业实行津贴政策,凡建造百吨以上新船者,每吨可得五先令津贴②,这一政策促进英国海运事业的发展。
在一四○○年以前,英国船只很少一百吨以上,之后不久,布利斯托尔著名商人威廉·坎宁共有船二、八五三吨,内有一只重九○○吨③。
亨利七世还积极鼓励海外殖民活动。
一四九六年三月,亨利七世曾向约翰·卡波特和他的三个儿子颁发了一份特许状,支持他们对美洲的探险活动。
特许状中写到:“他们可以征服、占领和占有他们所发现的任何市镇、城市、城堡和岛屿,作为朕的臣属,他们能够从朕这里获得对上述村庄、市镇、城堡的统治权、财产所有权、司法权……”。
他们可以“占有和支配他们航行中所增加的全部收入、利润、货物和商品……从主要收益中扣除五分之一的制品或钱交给朕”④。
亨利七世还号召英国臣民大力支援约翰·卡波特父子,装备他们的船只,供应其所需的物品。
卡波特父子的美洲探险之行,得到亨利七世的赞赏,他赐给卡波特十镑赏钱和二十镑的年金,⑤并且答应卡波特的请求,为他下一次航行装备船只,派给他若干名囚犯。
除此之外,亨利七世还积极支持其他一些人的海外探险活动。
1501年亨利七世向布里斯托尔的商人查德·沃德和约翰·托马斯等人颁发了发现、殖民和垄断贸易的特许权,鼓励他们寻找一条到达亚洲的航线。
1502年亨利七世又向休·埃利奥特颁发了新的特许权。
⑥亨利八世当政后,因袭亨利七世的重商主义政策,继续鼓励海外探险活动。
1527年5月,他支持皇家海军的一位船长率船西行,航抵北美洲的拉布拉多半岛一带。
⑦同时,他还支持另外一些商人在西非沿海地区开展贸易活动。
此外,亨利八世在宗教改革中没收了大批教会的土地,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至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代,都铎王朝的重商主义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
资本主义商业活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
首先,伊丽莎白女王不仅支持而且参与海外殖民贸易活动。
1592年8月,英国一只船队在女王和伦敦商人的资助下,从事海上劫掠活动。
他们截获一艘葡萄牙船只,船上载货1,600吨,价值大约800,000镑。
最后在分配这笔赃款时,伊丽莎白女王净获60,000至90,000镑,而她当初的捐款仅有3,000镑。
⑨对于当时著名的海盗霍金斯和德累克,女王更是从支持到重用。
1564年,伊丽莎白女王支持霍金斯进行贩奴活动。
霍金斯率四条船,赎买了400 名非洲黑奴,他返回英国后,同女王共享赃款⑨。
著名海盗德累克的私掠活动同样受到女王的赞助,他在25岁时受女王之命指挥私掠船。
1580年,他完成了环球航行返抵普利茅斯,身上携有60万镑的赃款,他把其中25万5千镑奉献于女王。
⑩后来这两位海盗均被女王委以重任。
1581年3月伊丽莎白在伦敦杰伯福特港“金鹿”号船上对德累克说:“你为大英帝国争得了国威。
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重金悬赏要你的脑袋,我今特来赐给你男爵的封号。
”(11)1587年女王又授予他海军中将衔并责成他与霍金斯创建英国海军。
次年,任霍金斯为英国海军统帅,德累克为海军上将,以便击溃“无敌舰队”的进攻。
(12)都铎王朝的这些决策,决非一般封建专制国家所能比的。
其次,伊丽莎白女王积极支持各种海外贸易公司的建立。
1579年伊斯特兰公司建成,接着,利凡特公司(1581年)、非洲公司(1588年)、东印度公司(1600年)相继诞生。
这些垄断公司,尤其是东印度公司成为“资本积聚的强有力的手段”(13),它们都是在都铎朝君主的特许下建立的。
再次,伊丽莎白女王一如既往,继续推进英国呢绒工业发展。
例如,女王积极吸收熟练的尼德兰织工避居英国,至1573年,移居英国的尼德兰织呢工达6万余名。
(14)1561年,女王下令禁止国内绵羊和羔羊出口以保证本国呢绒工业所需的羊毛。
1571年,女王又规定臣民必须戴国产呢帽,违者罚金3先令4便士。
(15)这些措施,有利于英国呢绒工业的发展。
至16世纪末,英国各类呢布已源源输往尼德兰、德国、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还远销地中海沿岸及波罗的海地区以及俄罗斯、北非、叙利亚和巴西。
(16)最后,伊丽莎白女王的重商主义还表现在对商人的任用上。
如商人汤姆斯·格勒善在伊丽莎白的宫廷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他是女王的财政顾问,大多数的英国财政政策是他决定的。
自1558年至1562年他掌管公债和王室其他财政事务。
在此期间他在伦敦中心建起一座相当可观的交易所,伊丽莎白御驾亲临此交易所,女王参观之后,甚感满意。
遂令传令官宣布,称此交易大楼为“王家交易所”,今后一律如此称呼,不必另立名称。
由于格勒善服务忠诚而受封骑士,他一直服务到1574年。
(17)格勒善的父亲和伯父都是伦敦商业区的大资本家,英王还利用他们在大陆上进行一些最微妙的活动。
(18)伦敦资产阶级的作用尤其能说明资产阶级在都铎封建君主专制政体中所据有的地位。
在16世纪最后形成的伦敦12个大型同业联合会实际左右了伦敦的政治。
在这个时期,“伦敦市长都是从大型同业联合会的成员中选出来的。
一百年来(每年选举一次),有24个市长是绸缎、丝绒商,17个是呢绒商,14个是食品杂货商,其他每个同业联合会都有六、七个人当选过。
此外,伦敦26个市参议员,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一般也是从同业联合会的成员中选出的。
市政参事和众议院议员也往往是这12个大型同业联合会的成员。
”(19)上述事实表明:都铎王朝的君主尤其是伊丽莎白女王,始终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
当然就其主观愿望说来,他们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维护其专制统治,但这种政策的持续推行,在客观上加速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准备了经济条件,这是那些推行重农抑商的封建国家所无法比拟的。
二、政教合一的统治亨利七世创建的都铎王朝,开始时同欧洲许多封建国家一样,推行的是二元统治。
即世俗最高权力归君主,宗教的最高权力归罗马教皇。
当时,天主教势力在英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恩格斯说,罗马天主教会是封建制度的巨大国际中心“它把整个封建的西欧(尽管有各种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20),“教会在每个国家大约占有1/3的土地,它在封建组织内部拥有巨大的权势。
”(21)在英国,属于寺院的土地相当多,决不止几十万英亩而是几百万英亩。
“据估计,1535年寺院的…纯‟收入接近15万镑,这是低于实际数字的估计。
”(22)教会中的封建特权阶层形成贵族阶级,恩格斯说,“这些教会显贵或者本身就是帝国诸侯,或者是在其他诸侯的麾下以封建主身分控制着大片土地。
”(23)这虽是指德国而言,但在英国其性质也相同。
亨利八世当政后,开始对天主教势力实行打击。
他自1529年起,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采取立法的形式,自上而下地进行宗教改革,建立了都铎王朝的政教合一的统治。
1529年亨利亲自主持召开国会,免去罗马教廷在英国的代表约克大主教兼国王枢机大臣乌尔西的职务,剥夺其公民权,没收其财产,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1534年国会通过“至尊法案”,确认英国国王为英国教会元首的称号,从名义上确立了君主对宗教的绝对统治权。
从1536年,英国国会又连续通过法案,没收大批教会土地,从根本上打击了宗教界的封建贵族。
在英国确立了封建君主对世俗和宗教的全面专制统治。
但亨利八世建立的封建一元化的君主专制并不巩固,亨利八世死后,继位的爱德华六世虽继续通过某些法令,力图维系新建的一元化的封建君主专制,但反叛和骚乱屡有发生。
新建的君主专制政体处于危机之中。
至玛利继位后,她竟干脆放弃了君主对宗教的最高权力,重新承认罗马教廷的宗教权威,亨利八世建立的一元化君主专制,实际垮台了。
伊丽莎白女王执政以后,承担其父亨利八世未竟的事业,继续进行宗教改革,在英国重新建立了封建君主的一元化统治,并为此奋斗45年,使都铎王朝的政教合一统治达到极盛。
1559年,女王加冕不久,即令国会通过《至尊法》,制订若干条文,在法律上重新确认英国君主对宗教所具有的最高权威。
《至尊法》第七条规定:“一切外来侵入的权力或权威,不问其属世俗或属宗教,在英王国和英王统辖的自治领及其他地方,永远明确地废除了。
即不得实施,也不得遵从……”(24)在英国排除了包括罗马教皇在内的一切外来权威之后,法律随即规定一切权力归英国君主执掌。
《至尊法》第八条写道:“诸如司法权、优惠权、特许权、宗教权以及基督教会权,均由王国陛下统辖。
”(25)为防止罗马天主教在英国重新取得宗教的最高权威,《至尊法》对英国的未来也作了规定:“根据本法令,女王陛下的后裔和继承人,即本王国的君主或女王们,也将拥有全权或最高的权威……”。
(26)显然,都铎王室决心把封建一元化的君主专制,在英国永远实行下去。
1559年的《至尊法》否决了罗马教皇的最高宗教权;肯定了英国君主具有世俗和宗教两方面的最高权威;还对英国的未来,实行君主专制作了明文法律规定,本立法不能不说是全面、具体而又深谋远虑。
而尤其令人瞩目的是《至尊法》竟立下誓词,责令英国臣民和宗教界各层人士就上述各项内容宣誓。
誓词要旨如下:“我,某某,仅凭良心发誓,女王陛下是我们王国和王国自治领的最高首脑,当然也是一切宗教或世俗事务的最高权威。
……我断然否认和摒弃一切外国的司法权、行政权、优惠权及各种权威。
我保证,从此之后,忠实效忠于女王陛下,女王的后裔和女王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