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整理
卫生法学整理第一章卫生法学概述1、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1、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卫生权利义务关系.3、卫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一是卫生法律规范,一是卫生法律事实.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模式卫生法律事实是指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卫生法律事件是指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卫生法律行为是卫生主体所实施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主要的卫生法律事实。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担卫生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1。
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3。
社会团体;4。
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
主要的形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
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
第三章卫生法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则(1)概念: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卫生法实施的概念:是使卫生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
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3、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卫生法律主体基于卫生法律事实所引起的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承担的法律后果。
4、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1)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规范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处分和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法学
3、科学性 在卫生法律规范中,相当大的部分内容是由工 作方法、技术程序、操作规范、卫生标准等构成的;
4、综合性 在内容上,它需要从卫生的各个领域、各个方 面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卫生组织管理活动中,概括 和抽象出对医药卫生事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制 管理思想、原理和方法; 在方法上,它需要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自然 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成果,阐述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 发挥正确的理论导向作用,从而用法律手段促进卫 生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
卫生法学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杨跃进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Science of health law)是研究卫
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
交融,并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 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从医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属Βιβλιοθήκη 理论医学的范(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 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每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都要解决特定的社会 矛盾,从而使它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 宪法调整国家基本的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 刑法调整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及其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 产关系;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地经济关系。
畴;
从法学的角度看,卫生法学则是法律科学中
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 在研究卫生法学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卫 生”和“法律”的含义。
(一)卫生的含义
卫生法学(第一课时)
卫生部门规章
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承担医药卫生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如国家计 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 等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如:《解剖尸体规则》、《人类辅助生殖技 术规范》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是 以卫生部、外经贸部令的形式发布的。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历史考察的方法 比较分析的方法
第一篇
卫生法基础理论
第1章
卫生法概述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法渊源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 卫生违法及其法律责任 卫生执法的法律救济
第1章 卫生法的概述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地方性卫生法规
地方性卫生法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卫生
法律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卫生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及 地方政府规章等。 如《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上海 市遗体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 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 。
二、卫生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假定 处理
法律后果
三、卫生法律规范的分类
1、按法律规范是授予权利还是设定义务分: 授权 性卫生法律规范、义务性卫生法律规范和复合性卫 生法律规范。 2、按照权利与义务的刚性程度分: 强行性卫生法律规范与任意性卫生法律规范。 3、按卫生法律规范的内容分: 确定性卫生法律规范、委任卫生法律规范和准用性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卫生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卫生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学科。
大一学生作为法学专业的初级学习者,在学习卫生法学知识时需要重点关注一些基础概念和核心要点。
本文将介绍大一学生需要了解的卫生法学知识点。
一、卫生法学的定义和意义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和规范的一门学科,旨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权益,保障社会卫生安全。
卫生法学对于构建健康社会、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1. 基本原理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公共利益原理、科学性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平衡利益原则等。
2. 基本概念(1)卫生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用来调整和规范卫生领域的各种行为和关系的法律体系。
(2)卫生法规范:是卫生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疫情防控、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规。
(3)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卫生行政组织机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等。
三、卫生法律制度体系1. 卫生法律制度的层级关系(1)宪法法律法规:卫生法律制度的最高法律地位。
(2)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
(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管理条例等。
2. 卫生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1)规范卫生行为:确保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卫生领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保障公众健康: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3)维护环境卫生安全:法律对环境卫生进行规范,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的危害。
四、卫生法律义务和责任1. 医疗机构责任(1)诊疗义务: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信息披露义务:医疗机构要及时向患者告知诊疗信息、药物使用等相关情况。
2.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食品标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标识信息。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绪论1、法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2、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现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3、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主要内容: ①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②卫生法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③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④各种卫生法律关系⑤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⑥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⑦卫生争议的解决⑧国际卫生立法理论和实践⑨如何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第一章卫生法概论1、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3、卫生法的特征:①需要多种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②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③具有国家监督管理属性④具有社会共同性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公民健康的原则②预防为主的原则③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④国家卫生监督原则第二章(一)卫生立法1、卫生立法:是指具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及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所进行的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专门活动。
2、卫生立法作为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①卫生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活动②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③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④卫生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⑤卫生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活动。
3、卫生立法的依据①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②中国当今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现实依据③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4、卫生立法体制:卫生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制度。
第二章(二)卫生行政执法1、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活动。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第一部分卫生法学基本知识一、卫生法与卫生法学:1、卫生法定义与调整对象(1)定义: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调整对象:为卫生法律关系。
2、卫生法学定义与研究对象(1)定义: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2)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
3、卫生法渊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部门与效力级别)卫生法的渊源是卫生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由于这些形式的权威性质而具有的相应的法律效应。
(1)制定部门:①宪法:是根本大法,我国卫生法最首要的渊源。
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②卫生及其相关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卫生法主要渊源。
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的法律。
③卫生行政法规:是卫生法的重要渊源。
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卫生规范性法律文件。
④卫生部门规章。
⑤地方性卫生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卫生规范性法律文件。
⑥地方政府卫生规章。
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卫生规范性法律文件。
⑦民族自治条例和卫生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的特点,制定的卫生规范性法律文件。
⑧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⑨卫生标准。
⑩国际卫生条约。
(2)效力级别指的是在卫生法的各个层次的法律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也不同,由此形成的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卫生法的效力等级划分有其应当遵循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
卫生法学复习
•卫生法学绪论•1、卫生法学的定义——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涉及体系广泛,涉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是生命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分支学科。
•2、卫生法学的特点•1)卫生法学的新兴性(20世纪60年代后期;迅猛发展主要原因:卫生事业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医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患双方的冲突和纠纷)•2)卫生法学的交叉性(法学与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相互结合的产物;•将相关学科的方法和对象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交叉学科。
)•3)卫生法学的技术性(卫生法律规范,相当部分是由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构成的;•将直接关系到人类健康的科学工作方法、程序、卫生标准等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
)•4)卫生法学的综合性(多学科相互融通的特征,将医学、法学、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有关研究成果融合起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到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种法律关系。
)•3、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关系:•(一)与法医学的区别与联系•(二)与医学伦理学的区别与联系•(三)与卫生管理学的区别与联系•(四)与卫生政策学•(五)与法学二级学科关系:1)、卫生法学涉及三个方面的法律关系:•横向——民事法律关系•纵向——行政法律关系•社会本位——经济法律关系或社会法法律关系2)、与各法学二级学科的关系•4、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律规范;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5、卫生法学的体系•1)、卫生法学总论:卫生法学的概念与特点•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基本原则与基本理念•卫生法律责任等•2)、卫生法学分论: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卫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医患关系法律制度•医疗产品和健康相关产品法律制度•传统医学法律制度••卫生法的基本理论•1、卫生法的定义——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在实现公民的健康权的活动或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1)广义——一切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所有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卫生单行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中就卫生领域的规定)•2)狭义——专指拥有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制定的卫生专门法律,只有10余部。
卫生法学
绪论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社会学科。
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思考题:卫生法学是法律学科,它研究卫生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学科,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法律边缘学科。
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卫生法学要研究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各种卫生法的现象与规律、研究与卫生法相关的社会问题。
2.学习卫生法学有哪些重要意义?1、依法发展我国卫生事业的需要2、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需要3、规范卫生活动的需要4、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需要。
卫生法概述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广义的卫生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立法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侠义的卫生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活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规范。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因保护公民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调整卫生行政管理关系;2.调整卫生服务关系;3.调整因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而形成的其他社会关系。
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以保护公民健康为直接目的;卫生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卫生法主要为行政法律规范;卫生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亦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标的。
卫生法制定的权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修改宪法中关于公民健康权和卫生管理基本制度;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卫生法律。
卫生法学——精选推荐
一、名解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以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
卫生法: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卫生法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各种卫生法律;广义的卫生法,不仅包括上述各种卫生法律,而且还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效力低于卫生法律而在其他所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卫生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患者权利的自主原则:是指患者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生活目标和理想,有权对自己在生命健康权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的溯及力:也称卫生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颁布实施后对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该卫生法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卫生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活动中的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守法和卫生法制监督四个方面。
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卫生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门活动,是卫生执法的具体体现。
卫生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所实施的违反卫生法律规范、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法律案例卫生法学知识点(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卫生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逐渐成为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法学研究的是卫生法律关系,包括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民事法律关系、卫生刑事法律关系等。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卫生法学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某市一家医院因一例医疗事故引发纠纷。
患者张先生在该医院进行手术,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治疗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2.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患者家属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
三、案例分析(一)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导致患者死亡,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二)医院的法律责任1. 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患者家属的赔偿请求1. 患者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2.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四、卫生法学知识点分析(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2. 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
(二)医疗损害赔偿1. 赔偿范围: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重点卫生法学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而言之,卫生法是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从医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则是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
三、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卫生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一)卫生组织关系、(二)卫生管理关系、(三)卫生服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纵横交错,是指其中既有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领导和从属关系,又有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纵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监督过程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而这种关系又有社会管理和单位内的内部管理之分。
横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在医药卫生服务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完全平等,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又承担一定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这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领导、管理、组织卫生工作等职权。
它们在国家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们同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管理关系。
国家卫生行政机关通过制定颁布各种卫生政策、法规,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管理卫生工作。
2、医疗卫生单位是指从国家财政拨款取得经费的医疗卫生组织,包括医院、医学院校、防疫站、药检所、妇幼保健院(所)等机构。
3、企事业单位指与卫生工作有关的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研究单位等。
卫生法学PPT课件
医学是卫生法学的自然科学基础,医学的发展为卫生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和动力。同时,卫生法学也为医学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促进了医学的健康发展 。
与卫生学的关系
卫生学是研究人类健康与疾病及其相关因素的学科,它与卫生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卫生 学为卫生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而卫生法学则为卫生学的研究和 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的发展,历朝历代都制定了相应的医药卫生法规,以保障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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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卫生法律制度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和我国医学的现代化,卫生法律制度也 逐步向现代化迈进。民国时期,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卫生法规,如《管理 饮食品营业规则》等。
现代卫生法律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以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医疗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解释医疗事故的定义,以及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的主体、主观 、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阐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包括鉴定的申请、受 理、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调查和作出鉴定结论等环节。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分析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研究任务
卫生法学的研究任务是揭示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智 力支持。具体包括:研究卫生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作用;研究卫生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研究卫生法律制度的监督和完善;研究卫生法律制度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
卫生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部门: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政府卫生部门工作,参与制定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监管卫生行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2. 医疗机构: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医疗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3. 律师事务所: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成为律师,为医疗机构、患者等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处理医疗纠纷、卫生法律事务等。
4. 医药企业: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医药企业从事合规审计、法律风险管理等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降低法律风险。
5. 学术研究机构: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卫生法学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下一代卫生法学专业人才,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与研究。
6. 咨询公司: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咨询公司从事卫生法律风险咨询、合规咨询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卫生法律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还有许多细分领域,比如生物伦理学、医
疗保险法等,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1 .卫生法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安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2 .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效劳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卫生法的根本原则是指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根底,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权利和承当卫生义务的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6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安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康的事件。
8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Medical staff)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9 .医学会是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
医学会是对医疗事故进展鉴定的专门机构。
10.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的心理态度。
11.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12.药品管理法是调整药品监视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体安康活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13.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给、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
14. GMP是英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的译文简称。
卫生法学+简答题
1、如何理解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①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卫生社会关系包括卫生组织关系、卫生行政关系、卫生民事关系、卫生发展关系等。
②卫生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的卫生法是由一系列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包括:卫生法律、卫生法规、卫生规章等。
2、简述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组织活动方面的法律关系、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卫生服务活动方面的法律关系、国际卫生发展方面的法律关系。
3、简述卫生法的主要特征?卫生法律关系除了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以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为宗旨、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内容广泛,需要采用多种调整手段、溶进大量技术规范、有一定的国际性。
4、简述卫生法学的主要研究方向?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②各类卫生工作者的资格认定、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③医用物资(卫生生产资料)的卫生标准及准入管理规范;④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及管理规范;⑤各类卫生专业技术活动规范;⑥现行卫生法律规范的修订和完善;⑦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与国际接轨,与其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医学发展相适应。
5、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患者权利自主原则。
6、为控制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时采取哪些紧急措施?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与原则?方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8、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分为哪几类?每类举出 2 个病种。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1、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2、法律:是由社会经济物质条件决定,反映人民意志,经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卫生法: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卫生法学发展: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我国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5、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的概念:是指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即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6、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生关系7、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创制方式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8、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9、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①基于保护人的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②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③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④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10、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1、卫生立法:是指具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及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所进行的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专门活动。
12、立法程序:①提出法律案②审议法律案③通过法律案④公布法律13、卫生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法律制度。
14、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一)卫生法的时间效力:①卫生法的生效:法律法规颁布之日或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②卫生法的失效:新法规废除旧法规③卫生法的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二)卫生法的空间效力:①在全国范围内生效②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三)卫生法的对象效力:①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该空间范围内居住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②具有特定职能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适用③由法律、法规、规章明文做出特别规定15、卫生违法: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
卫生法学-2024鲜版
卫生法规定了医疗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 助、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以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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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宪法渊源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来源于宪法中关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条款,如生命权、健 康权等。
法律渊源
卫生法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为核心,辅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将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控制事态的发展,包括隔离、检 疫、治疗、预防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责任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 责任等。同时,政府也将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法律地位
分析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法律属性,明确其合法地位及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法律责任
探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出现误诊、漏诊等问题的法律责任归属及赔偿机制。
2024/3/27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研究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应用中涉及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
会参与等。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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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测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政府、医
疗机构、个人等各方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 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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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是以观察、分析及批判来探讨人类 情感、道德和理智的各门学科(哲学、文 学、艺术、历史、语言等)和知识的总称 。有时也称为“人文学科”。 人文科学:人类学、文学、历史学、神学 、考古学、艺术学、语言学、哲学、宗教 学、教育学 社会科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经济 学、社会学、民族学 自然科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 学、数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07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思考: 如何理解强制性规则与任意性规 则? 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权利与义务、法律概念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法的基本原则及其重要性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人权原则;预防为主;公平原则;社会本位 原则;患者自决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思考: 如何理解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对中医的作用及地位你是如何认识的?
什么是法律
让· 雅克·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 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 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 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 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 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知情同意原则
起源:纽伦堡原则
1946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第95(2)号决议通过“纽伦堡 宪章和纽伦堡审判中确认的国际法原则” 从事以人类为对象的研究时,“事前必须向受试者 充分说明研究目的和危险性等,依受试者的自由意志即 在非强制和压迫的情况下,经受试者自发同意后,才能 进行研究。” (1)信息的揭示-说明的义务 (2)信息的理解-说明的程度、方法与受体理解的能力 (3)自愿的同意-免受强制的意思表达 (4)同意的能力-代理同意
2009年十大医疗事件
新医改全面实施,多项改革开始启动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举证责任 “正置”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医师多点执业将解禁 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 福建南平医闹事件震惊全国 北大医院事件引发争议 实习生无证行医治死北大医学院教授 七成医师为当前执业环境忧虑 公立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被叫停 医药价改定“高诊费低药费” 甲流肆虐 实习医生参与诊疗须经患者同意
日本学者认为“医疗行为是指以疾病的预防、患者身体状况的把握和疾病原 因以及障害的发现、病情和障害治疗以及因疾病引起的痛苦的减轻,患者身体及 精神状况改善等为目的对身心所作的诊察治疗行为。” 我国台湾学者认为“医疗行为是指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疾病的预防、畸型 的矫正、助产、堕胎及各种基于治疗目的及增进医学技术的实验行为。”
1.卫生法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 卫生的概念(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包括该国家内所有保障和提高国
家人民的健康、治疗疾病和受伤的人员、组织、系统、规则和过程)
卫生法的概念
讨论: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患关系 是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还是消费法律关系?)
2.卫生法的特征
专门性(调整对象) 技术性 综合性 共通性
“法律是适用于个别事件的一种普遍规定”--《法哲
学原理》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 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L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 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申斯通 W)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 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南通智障少女子宫被切案(2008年) 举证责任倒置与防御性医疗(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医患关系紧张——医闹
中国医师协会、《医师报》、医师网、搜狐健康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 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授课安排
绪论,苏天照副教授,1学时 总论,苏天照副教授,共7学时 1.概论 2.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3.卫生行政执法 4.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分论,谭凯副教授,8学时 程景民副教授,4学时 合计20学时,1学分,考试方式:待定
第二部分 卫生法概述
用一句话阐述你所理解的法律概念? 完整 简洁 尽量生动,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学习卫生法要达到的目的
受到启发
对医学的人文性具更深认识(台湾花莲慈济大学: 2008年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暨香港地区医学教育 研讨会) 了解基本的法律规定 了解未来职业的风险性,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了解患者的权利,获得患者同意,学会尊重 患者 熟悉法律思维方法:逻辑推理 获得学分
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网站公布200个)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第三部分 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1.什么是法的渊源?(效力渊源-形式渊源)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效力最高,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实施)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条例、规定、办法)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国两制的巨大胜利) 规章(国务院机构改革)
4.卫生法律关系
什么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3个要素 什么是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3个要素
思考: 结合工作实际,举出若干实例来运用 卫生法律关系进行解释。
5.卫生法律体系
医疗机构及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中医药与民族医药法律制度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特殊人群健康保护法律制度 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法律制度 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法律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医学技术发展引起的法律问题 国外卫生法律制度
医院能否使用病人从医院外面购买的药物?
肖志军拒签事件(2007年)《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 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某院内科一肝硬化腹水晚期病人趁陪人外出之际跳楼 自杀,家属大闹医院,最终医院给家属2万元解决问题, 该医院该不该赔钱(医院允许陪侍)?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刑法(犯罪和刑罚) 诉讼法(程序法,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4.卫生法的渊源 宪法( 21条、第33条、25条、45条、49条)
卫生法律(共1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通过)
“卫生法学”
苏天照
sutianzhao@
总 论
第一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卫生法概述 第三部分: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四部分:卫生法的制订和实施 第五部分:卫生行政执法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部分:绪论
卫生法学
卫生法
医事法学
课程名称的争议
医事法
医疗法律 医学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通过,200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通过,200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