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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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_办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s("fzoom");发布时间:2020-10-04s("hzh0");s("hzh1");s("hzh2");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坚持合理、公开以及服务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兰州市物业费收取办法

兰州市物业费收取办法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价服务[2006]383号)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及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管理的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

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持有一、二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州)各区(市)持有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不含县级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持有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发布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发布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发布《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发布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定扶持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物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七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转移登记的人,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相应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不履行业主义务。

第八条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下文是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坚持合理、公开以及服务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原则上3年调整公布一次。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引言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用于覆盖物业管理服务的成本和维护小区设施设备的费用。

为了规范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公平、透明的收费环境,兰州市制定了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收费标准及程序1. 收费标准根据兰州市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公共区域费用: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按统一标准计算,包括小区公共绿化、道路清洁、公共卫生设施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根据小区的规模、居住单位的类型和业主的实际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主要用于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

(3)维修基金:根据小区建筑年限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按一定比例计算,主要用于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2. 收费程序(1)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程序,确保全体业主了解。

(2)收费应按月计算,以物业费用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业主,并提前一个月公示。

(3)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异议的,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回复。

三、收费使用与监督1. 收费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合理使用物业服务收费。

(2)物业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保洁、保安以及对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等方面。

2. 收费监督(1)业主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了解物业服务收费的使用情况,保障收费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2)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收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四、收费违规处理1. 虚假收费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不得虚假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如发现虚假收费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2. 滥用收费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不得滥用物业服务收费,不得将物业服务收费用于其他用途。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修订完善了《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2月23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总1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修订完善了《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2月23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7•【字号】兰政办发[2006]133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06]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上报的《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随着我市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物业服务逐步走进千家万户,业主对物业需求呈现多样性,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逐步增加,目前已成为业主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对于促进物业行业发展和减轻业主负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市委办发(2006)46号文件,整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已列入市委、市政府2006年规划的275项“打硬仗”项目之一。

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

一、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单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市有各类物业管理服务单位298家。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和衍生的约270家,占90%;市房产经营公司所属房管所有20余家,占总数8%;其它的占总数1%。

总体上看,大部分物业单位依法经营,服务到位,业主基本上是满意的。

但是发展不平衡。

由于物业单位性质不同,服务理念尚不一致,尤其是员工素质差异,造成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不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观念淡薄,少数单位甚至违规经营,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对此,业主有比较强烈的意见,必须及时予以整顿和规范,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促使物业单位规范经营。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或管理机构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将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介绍物业服务收费是居民小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收费制度可以保障物业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能确保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害。

然而,一些地区存在物业服务收费乱象,导致费用高昂、缺乏透明度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1. 收费标准该办法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和定义了收费项目。

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并经业主代表大会或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收费项目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收费。

2. 收费方式该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方式。

物业公司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收费。

同时,可以采取线上缴费或线下缴费等多种方式,以方便业主进行缴费操作。

3. 收费费用的使用该办法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物业公司应当将收取的费用用于小区日常运营和维护,包括保洁、绿化、安保等方面。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费用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 收费监督为了保障收费的透明度和合法性,该办法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备收费标准和费用使用情况,并接受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业主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

5. 违规处罚该办法明确了对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措施。

如物业公司未经业主代表大会或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或者将收费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将会受到罚款或吊销物业服务资格等处罚。

三、影响及意义《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对于解决物业服务收费乱象,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可以避免物业公司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降低业主的负担。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一、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及所辖各县级市(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持有三级物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坚持合理、公开以及服务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原则上3年调整公布一次。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兰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兰州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行为和物业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和社区和谐。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公共设施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和审议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情况、协调业主间关系、维护业主权益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承担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维护物业公共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协助业主委员会等。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行为规范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负责维护和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保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排水等设施的清洁、整洁。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干扰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应当合理确定,公开透明,并按时缴纳。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范围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告知业主。

物业服务费用不得超过事实合理成本。

第十五条业主可以对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范围提出异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作出调整或解释。

第五章督促和监督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6号【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9【实施日期】2008.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6号)《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8月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津梁二○○八年十月九日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合理成本费用为基础,结合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确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经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2篇)

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2篇)

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服务质量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物业项目招投标监管、投诉处理、动态考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社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

第四条建立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三方协商机制,及时协调处理物业纠纷。

第五条市(县、区)公安、环保、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物价、卫生、信访、质监、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企业依法承担住宅小区内相关管线、线路的维修养护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有关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兰州物业管理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九条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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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考核标准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于二○○○年四月二十日颁布的《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各类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核标准》确定,具体规定为:一、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一)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最高收费(包括办公及管理费,公共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绿化管理,清洁卫生,保安服务收取的综合服务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如下:1、住宅(1)多层住宅(9层及以下)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0.30元;三级:每平方米0.20元;四级:每平方米0.10元;多层装有电梯的每平方米增加0.50元。

(2)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40元;三级:每平方米1.20元;四级:每平方米1.00元;高层未装电梯的按多层住宅规定标准收费。

(3)高档住宅区、别墅区主要依据业主的要求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商定后报省物价局确认。

(4)没有形成小区的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确定单项服务收费标准。

2、写字楼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1.80元;三级:每平方米1.60元;四级:每平方米1.40元;未装电梯的减1.00元电梯运行费。

3、商场(商铺)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二级:每平方米3.00元;三级:每平方米2.00元;四级:每平方米1.00元;4、工业区(厂房)由地(州、市)以上物价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各地物价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审批权限内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在不超过省制定的相应等级最高收费标准基础上,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具体收费标准(缺少服务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和《收费许可证》上注明)。

(三)住宅小区(楼宇)内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但提高幅度办公用房不可超过100%;商业用房不可超过200%。

物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1)

物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1)

《关于印发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1.《办法》的背景?《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于2016年8月2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我市现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已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也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精神,我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2.定价权限和定价方式?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规定,明确普通住宅小区(含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普通住宅以外(高级公寓、度假村、办公及各类商业用房等)的建筑物物业服务收费及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且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义?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4.主要条款修订变化?修订的《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九条,主要明确了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办法》取消了装修期间物业服务费即:高层住宅第1层3.00元/平方米,其他楼层3.5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00元/平方米。

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等设施共用水电收费即:0.0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等两项收费项目。

二是《办法》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人在收费前,应到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县区的住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甘肃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7)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5%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暖、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护小区安全.(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三级:(1)有一定的绿化面积,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水、电、暖、消防设施齐全有效.(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护小区安全。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四级:(1)小区内绿化维护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完整。

符合设计要求,能有效为小区服务。

(3)物业管理单位持有资质证书。

(3)管理人员全天值班,保护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公共场地清洁,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层商住楼、住宅楼一级:(1)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环境优美舒适.新建小区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旧有小区有一定绿化面积及设施,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电梯先进,并维护良好.(3)有足够的社会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下水道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7)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1)新建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5%以上,旧有小区有一定的绿化面积及设施,绿化修剪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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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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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6号
二○○八年十月九日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经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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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竞争形成。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合理成本费用为基础,结合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确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的性质、内容、质量等因素,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行等级收费,其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服务等级和服务内容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确定。

第十条市、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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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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