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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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全新解读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全新解读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全新解读寒窑赋原文解读推举度:全新合同协议推举度:全新有深度的早安问候语推举度:实习收获全新心得体会推举度: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全新解读目前,土地确权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政府什么状况下不予发证?土地确权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不予发证的状况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不予发证:1、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丢失的;2、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退耕还林并已经发放林权证的;3、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或局部承包地的;4、承包期内五保户死亡的;5、其他依法应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1、妥当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

但凡已纳入承包地治理的,连续作为承包地治理;未纳入承包地治理的.,不进展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转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展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展备注。

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根底,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晰。

“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展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栏根据国家标准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农户之间进展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展确权登记。

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展登记。

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连续履行流转合同商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敬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内容和作用。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村土地权益,稳定农村社会秩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租赁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提升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政策内容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指国家将农村集体土地统一划归农民集体所有,并由农户负责具体管理和经营的制度。

依照承包经营性质的不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分为“家庭承包制度”和“集体经营制度”。

2. 农村土地承包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经营权益,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通常为30年。

农民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自愿选择继续承包、流转、合作经营或者退出承包。

3.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租赁或流转的方式转让给他人进行经营。

流转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承包期限,流转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三、政策影响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实施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意义。

1. 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实施,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2. 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多种经营选择,可以通过出租、租赁或流转土地获得租金或分红收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3. 保障农村土地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出台,为农民确立了土地经营权益,并规定了土地流转和承包租赁的相关规则,有效保障了农村土地的权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解答1、为什么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应当对农民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平等地还权赋能,赋予其长期而保障的用益物权权能,不仅能够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为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运行中的抵押、担保和转让奠定重要法律基础,为发挥市场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

2、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答:(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

(2)是摸清基本国情的重要举措。

(3)是赋予农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通过按《物权法》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能够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答:(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

把土地承包关系搞扎实,把老百姓承包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进一步搞清楚,有利于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到位。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颁证,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能够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的财产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答(土流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答(土流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答(土流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答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设立在物权上的用益物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

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暂时不予登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

政策依据有: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文件;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文件;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文件;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文件;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请注意,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我可以帮助你撰写文章。

然而,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为标题的文章并不适合用合同或作文的格式来书写,因为这是一份政府发布的指导意见,不属于合同或作文的范畴。

以下是符合要求的、以标准文章格式撰写的《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的文章: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和标准,一些地区存在着工作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国务院特发布本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1. 基本原则:1.1 法治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1.2 公益原则:确保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乡村振兴;1.3 实用原则:简化注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办理相关手续。

2. 目标:在2025年前,全国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土地交易合规化、安全化。

三、推进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务院制定了以下推进措施:3.1 完善法律与政策体系:3.1.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属性和使用期限;3.1.2 完善承包合同制度,保障农民权益,规范土地流转。

3.2 政府配套支持:3.2.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的有序推进;3.2.2 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确保登记工作资金需求。

3.3 规范登记流程:3.3.1 制定土地登记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流程,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3.3.2 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3.4 加强宣传和培训:3.4.1 组织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认识和重视;3.4.2 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解读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在农业生产、农民收入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背景在农村改革初期,国家推行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产出,并通过提供土地承包给农民,保障他们的耕地权益。

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原则和目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目标:1. 继续坚持土地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 鼓励农民依法合理流转土地,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3. 支持和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

4. 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三、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通过合同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使用、流转和收益土地。

这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 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鼓励农民依法合理流转土地,以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流转可以采取租赁、转让等方式进行,并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流转过程公平合理。

3. 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支持和推动农民组织成立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可以协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农业生产和市场销售,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 土地管理和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力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行为。

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影响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对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1.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鼓励农民进行规模化种植和现代化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政策解读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民提供了可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

为了进一步规范指导这项工作,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以促进其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地。

一、背景与目的如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对于解决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提高登记效率和质量,确保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登记情况调查与资料收集在开始确权登记工作之前,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实际情况。

同时,要组织工作人员收集必要的资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证明材料、农户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照文件等。

2. 司法挂网查询确权登记工作进行时,应及时进行司法挂网查询,以确定土地是否存在判决、裁定、仲裁、调解等法律程序和效果,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统一性。

3. 权属界定与确权登记权属界定是确权登记的核心环节,要通过现场实地调查,根据实际农业生产经营情况与权属证明材料相结合,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和范围。

在权属确立后,要及时将登记数据录入土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4. 主体责任和监管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管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政策的执行和结果的真实可靠。

三、政策意义与影响《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和实践影响。

首先,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有助于提高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延误,提高土地权属的确认速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解答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我们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了省内外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验,组织编写了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读,以便各地参考。

目录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原则有哪些?5、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7、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9、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10、对外出务工未归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11、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12、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13、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4、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5、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6、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17、对农户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为家庭承包地?18、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19、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20、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21、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22、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能否在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进行承包地调整?23、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24、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5、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26、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7、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8、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9、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30、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31、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32、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3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34、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35、家庭承包方的代表如何确定?36、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如何确定?37、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38、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确认?39、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40、对于退耕还林的如何确权?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解读

《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解读

《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15.05.06•【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解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2015-2017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集中完善的重大行动;是加强农村土地制度建设,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的重大措施;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顺利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是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基本权益、健全依法治理农村体系的重要基础。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贯彻落实,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对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因此,按照中央提出的“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对如何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稳步推进,要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二是明确工作目标。

2015年,扩大工作范围,全省实施1000万亩;2016年,进行全面推进,实施3000万亩;2017年,完成剩余的2779.69万亩。

2018年,做好收尾工作,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解读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

承包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应依法注销登记;承包地部分被依法征收的,依法进行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并做好不同补偿方法的衔接。

2.承包地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

应结合补偿形式确定处置方式。

对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应核减相应承包地块;对于以集体机动地补偿的,转用的承包地块应予核减,新补偿地块予以确权登记;对于补偿未到位的,暂缓确权登记,并标明实际占用状况,在登记簿中注明。

3.承包地上私自建造非农设施的。

可按原承包地块四至进行确权登记,有关情况应在登记簿中注明。

4.承包地已签订征地协议的。

如按照补偿协议补偿到位,可以暂缓确权登记。

5.承包方互换、转让承包地的。

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约定进行确权登记;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据协议进行确权登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予确权登记。

6.承包地转包、出租、入股的。

对于土地没有被整理、界址基本清晰的,应予以确权确地;对于土地被整理、界址被打破的,在所涉整体地块测量定位的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方法予以确权确地。

7.确权确股不确地的。

应以村、组为单位实施。

要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由发包方提出,经过乡镇(街道)审核,报县级人民街道批准。

对所涉地块进行测量定位绘图,根据原有总分关系确定承包农户承包面积。

向承包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权方式注明为确权确股不确地。

8.承包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承包户家庭成员按二轮承包时的实有成员登记,已故、外迁人员在登记簿中注明,新增人员予以记载,并在登记簿中予以注明。

农户因离异或子女成家等原因分户,承包地未分割的,按原承包关系登记;承包地分割的,可凭分户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离婚夫妻一方户籍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入地没有落实承包地的,仍按原承包关系确权登记,保留迁出方的份额,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浅谈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浅谈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浅谈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摘要】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从政策依据和重要意义出发,介绍了该工作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接着详细阐述了工作流程及具体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难与挑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成果展示。

经验总结和启示部分从工作中总结出宝贵经验,并展望未来发展。

结论部分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些工作为喜洲镇农民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依据、工作流程、具体措施、困难与挑战、解决方案、成果展示、经验总结、启示、成绩、未来发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喜洲镇是一个位于华东地区的农村地区,人口稠密,土地资源丰富。

在过去的发展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一直存在着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导致土地资源管理混乱,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土地流转管理,保障农民权益,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为当地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可以明确土地权属关系,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

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2 问题提出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近几年得到了较大的推进和发展,然而在实际落地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程序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农村土地管理与流转的秩序和效率。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保障农民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探讨,可以为喜洲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进一步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指南第1章引言 (3)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背景 (4)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 (4)第2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原则 (4)2.1 合法原则 (4)2.2 公平公正原则 (5)2.3 便民高效原则 (5)第3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主体与程序 (5)3.1 确权主体 (5)3.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3.1.2 农民 (5)3.1.3 部门 (6)3.2 登记颁证程序 (6)3.2.1 调查摸底 (6)3.2.2 制定方案 (6)3.2.3 公示公告 (6)3.2.4 确权登记 (6)3.2.5 颁发证书 (6)3.2.6 归档管理 (6)3.2.7 纠纷处理 (6)第4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7)4.1 确权的依据 (7)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7)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 (7)4.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文件; (7)4.1.4 地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实施方案; (7)4.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

(7)4.2 确权的基本要求 (7)4.2.1 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合法性、合规性; (7)4.2.2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 (7)4.2.3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7)4.2.4 实事求是,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的准确性; (7)4.2.5 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7)4.3 确权的方法与步骤 (7)4.3.1 调查摸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确权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7)4.3.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等; (7)4.3.3 张榜公布:将承包地的基本情况、承包方的基本信息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4.3.4 核实承包地:对承包地进行实地核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7)4.3.5 确认承包经营权: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7)4.3.6 登记颁证:将确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进行登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7)4.3.7 建立档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为今后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有什么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有什么规定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有什么规定严-禁打乱农村⼟地承包关系。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在保持现有⼟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严-禁推倒重来,另起炉灶。

严-禁强⾏推动。

开展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得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界限有什么内容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1)严-禁打乱农村⼟地承包关系。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在保持现有⼟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严-禁推倒重来,另起炉灶。

(2)严-禁强⾏推动。

开展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得强⾏推动。

(3)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对符合《农村⼟地承包法》规定条件进⾏承包地调整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后,报乡镇⼈民政府和县级农业⾏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4)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积收归村民⼩组集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5)严-禁暗箱操作或采取欺骗⼿段将村或村民⼩组的集体⼟地登记到个⼈头上。

农户承包地实测⾯积经公⽰后,要据实登记。

(6)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开展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所需经费纳⼊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借机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

(7)确权登记颁证实测⾯积不与按⼆轮⼟地承包⾯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劳务标准挂钩。

(8)对⼆轮⼟地承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要先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妥善解决,然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9)对法律、规定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争议纠纷问题,要发挥基层⼲群的智慧,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途径;不能⽴即解决的,暂缓登记。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解答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我们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了省内外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验,组织编写了确权登记颁证政策解读,以便各地参考。

目录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原则有哪些?5、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7、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9、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10、对外出务工未归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11、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12、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13、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4、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5、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6、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17、对农户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为家庭承包地?18、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19、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20、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21、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22、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能否在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进行承包地调整?23、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24、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5、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26、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7、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8、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9、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30、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31、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32、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3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34、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35、家庭承包方的代表如何确定?36、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如何确定?37、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38、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确认?39、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40、对于退耕还林的如何确权?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问题-农业部经管司合同处刘春明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问题-农业部经管司合同处刘春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有关政策问题
农业部经管司承包合同管理处 刘春明 2016年5月31日
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发表重要讲话
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基石。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 土地的关系。 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 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 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 吃上“定心丸”。
4、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时代 (1958-1978)
所有制性质:土地集体所有制 主要特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按劳 分配
5、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 确立和完善(1978-)
所有制性质:土地集体(村、组)所有,农民以户 为单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演变过程:(由共同耕作、按劳分配)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 产或减产分别奖励,剩余归集体) -- 包产到户(包括包干到户)(包产部分交集体, 剩余归农户) 20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最常见的一条标语是 “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1、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2、解放后的土地改革运动(1949-1952) 3、互助合作运动(1952-1958) 4、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时代 (1958-1978) 5、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确立和完善 (1978-)
1、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所有权性质:土地私有制 主要特征:两极分化严重 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80%的土地; 90%的贫下中农占有20%的土地。
2016年2月,农业部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 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确权工作 的要求

土地承包确权法律规定(3篇)

土地承包确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承包确权是指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确认土地承包者与承包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确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确权的法律依据、确权程序、确权期限、确权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承包确权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权利的归属和流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承包期限、承包合同、承包纠纷处理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内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土地承包确权程序1.申请:承包人或者承包集体向发包方提出土地承包确权申请。

2.审查:发包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公示:发包方将申请材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确权:发包方根据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确认土地承包关系,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登记:承包人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土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四、土地承包确权期限1.承包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

承包期满,承包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

2.确权期限:土地承包确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确权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五、土地承包确权争议处理1.协商:承包人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土地承包确权争议。

2.调解: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3.仲裁:调解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土地承包确权注意事项1.明确土地承包关系:在申请土地承包确权前,要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遵守法律法规:申请土地承包确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概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概述
路漫漫•其悠远——其他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
附录2:试点情况
• 第一批:2009-2010年,在8个省选择8个 村试点。
• 第二批:2011-2012年,六部门在28个省 (区、市)选择50个县(市、区)试点。
• 第三批:2013年,在29个省(区、市)选 择105个县(市、区)扩大试点。
• 各地自行确定了469个县扩大试点范围,山 东、四川两省已部署全面推开。
•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 )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 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 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 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路漫漫其悠远
登记程序(二)
• 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登记:
•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 村经营管理部门。
•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 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 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 见。
•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 路漫漫其悠远
• 3、工作基础 • (1)二轮延包已经完成。 • ——1993年开始延包 • ——1997—2000年集中延包,基本完成 • (2)延包后续完善。2000年至今 • ——以贯彻土地承包法为重点后续完善 • ——以解决纠纷为重点后续完善 • ——以“四到户”为重点后续完善 • (3)开展登记试点。2009年至今 • ——着重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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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解读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近几年来,党和国家一直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自2008年以来连续八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要求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一是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二是为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奠定好基础;三是能够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激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土地掠夺式经营;四是能够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地块四至。

二是借助于符合标准的各类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出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标识统一的地块编码。

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是颁发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是进行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括哪些内容?本次登记主要是对二轮承包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不改变二轮承包时期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和权属关系。

打个比方,相当于给农民承包土地办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

原来的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记载的内容简单随意、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有的地方农民证书已经遗失。

这次所发的新证书,政府利用现代化科技,帮助农户进一步明确家庭承包耕地的实际面积,每块土地的空间位置,哪些人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给农户吃上定心丸。

4、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把握的原则有哪些?一是依法规范的原则。

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

二是保持稳定的原则。

这次是对原有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是民主协商的原则。

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

四是“确地”为主的原则。

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地确权到户。

五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六是地方负责的原则。

省市统筹安排,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实施,乡村具体承担,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5、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采用“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城市近郊区,对于已经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村组,一直坚持集体经营的村组,或者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很少且地界早已打乱的村组,在尊重农民的情况下,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多数成员同意,审慎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

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

确股确权的实施方案,要经村民协商一致,并报县乡审核,省市备案。

6、怎样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关键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经费。

具体工作按照六步工作法进行:一是前期准备。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收集整理资料。

二是入户调查。

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

三是测量绘图。

进行地块测量和绘图。

四是审核公示。

将地籍草图、承包地信息、共有人情况等在村、组公示7天。

五是登记发证。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并颁证。

六是建档入库。

形成档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档案。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成果依法进行。

在这些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

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推倒重来。

8、确权登记颁证是否需要重新丈量承包地?从已开展的试点情况看,通过重新核查,把面积、四至弄准,农民是欢迎的。

具体用什么办法,是重新丈量、重新航拍,还是用国土“二调”的数据图像调绘,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确定。

但无论采取什么办法实测,走什么样的技术路线,要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可以全部实测,也可以部分实测,只要符合标准规范、达到精度要求、符合当地实际、农民群众认可,都是可以的。

要充分利用国土“二调”等现有资料成果,尽可能减少人工和费用成本。

9、实地测量多出土地如何处理?通过实地测量,实际面积普遍多于二轮承包面积,对于实测多出土地的处理,各地要把握好政策,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不能简单化处理。

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农户,不得强行收回;对极个别农户承包地面积明显多于其他农户的,要分清情况,妥善处理;对开荒新增的耕地,要由农民群众讨论确定如何确权。

确权登记的实测面积不作为农业补贴基数,也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等挂钩。

10、对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是:(1)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确认地块名称、地类及边界。

(2)以户为单位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对承包地块、经营权证书(合同)进行排序、编码。

(3)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分认可。

1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承包期到二轮承包期结束。

落实中央关于“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待中央有关方面做出政策法律解释以后再遵照执行。

12、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户主)如何确定?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户主)。

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户主)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新的代表(户主)由家庭承包农户成员共同推选。

13、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确认?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家庭代表签字确认;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1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结合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意愿,按照二轮承包时的人口登记;按现有户籍人口登记的,必须得到承包方和发包方认可。

家庭承包的主体是承包农户,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要与二轮承包时的情况相符,发生变化的要协商一致后填写。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可以记载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并做适当的备注,作为确权的记录;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可以只填户主情况,但要与二轮承包合同一致。

15、土地二轮延包不完善的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登记?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二轮延包时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延包合同为基础;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补签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延包合同时间一致。

16、承包地实测面积与原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

对承包土地实测面积与原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有出入的,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延包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

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

颁证时同时登记实测和二轮承包两个面积。

17、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决议。

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18、对农户新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为家庭承包地?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已经作为家庭承包取得方式的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9、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0、土地二轮延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是否进行确权登记?对土地二轮延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二轮延包时,少数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予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

21、不同流转方式如何确权登记?一是对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

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的,按照协议据实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向村集体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后,再依据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二是对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

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

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据实测量土地并确权登记颁证。

三是对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

22、流转后的土地如何确权?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管理的完善和提高,以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现有的土地流转关系可以保持不变,在换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要将证书颁发给原承包农户。

涉及到已经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要先办理变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流入主体已经进行土地整理,实现规模经营,原有的承包地块界限已经打乱,承包农户要求确认原地块的,要按实际面积和原相对位置确定权属界限。

23、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对原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注销;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块和面积中减除,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24、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对已得到集体给予土地面积补偿或经济补偿的,不予确权登记;对未得到集体给予土地面积补偿或经济补偿的,按照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

25、承包户因人口变化而要求增减承包地怎么办?农村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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