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功能 残疾和健康分类 ICF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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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ICF)是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推出的一个标准化框架,用于描述和分类个体的健康状况,包括功能、残疾和健康。

ICF从一个全面的视角来考虑人类的生活和健康,涵盖了身体、心理、社会和环境等多个方面。

ICF将个体的生活情况分为两个主要方面:功能和功能状况,以及活动和参与,同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和个体的人际关系对健康的影响。

ICF的核心组合包括功能与功能状况、活动与参与、环境因素和个体特征四个方面,这些方面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健康框架。

功能与功能状况是ICF的核心概念之一,用于描述个体在生理(如器官功能)、心理(如认知能力)和社会(如移动能力)方面的能力和限制。

功能是指个体在各种方面的能力,包括认知、运动、沟通等,功能状况则是指个体实际表现出来的能力水平。

功能与功能状况可以用来描述个体的整体健康状况,也可以用来评估治疗效果和制定康复计划。

活动与参与是另一个ICF的核心概念,用于描述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行为和社会互动。

活动是指个体在特定环境条件下执行任务的能力,包括自己的个人生活、家庭和社会职责等;参与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融入社会网络、参与社区生活、实现自身发展等。

活动与参与可以反映个体在实际生活中的能力和问题,也可以指导康复和社会支持服务的提供。

环境因素是ICF框架中的一个关键概念,指的是个体所处的物理、社会和文化环境对其功能和参与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建筑设施、社会政策、社会支持、家庭关系等多个方面,这些因素可以促进或阻碍个体的健康发展。

环境因素在个体的康复和健康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改变环境条件来改善个体的生活质量。

个体特征是指个体的基本特征和个性,包括性别、年龄、文化背景、教育程度等。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是世界卫生组织开发的一个工具,用于描述和测量人类的功能、活动与参与以及与健康相关的环境因素。

ICF的核心组合是指ICF的四个构成部分:健康状况、功能状态、活动与参与以及环境因素。

一、健康状况健康状况是指个体的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健康状态。

ICF将健康定义为一个全面的概念,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残疾,还包括个体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的完整性。

二、功能状态功能状态是指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功能。

身体功能包括感觉、运动、呼吸、循环等方面的功能,心理功能包括认知、情绪、社交交往等方面的功能。

功能状态可以通过各种评估工具进行测量,用以判断个体在一些功能领域中的能力水平。

三、活动与参与活动与参与是指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这些活动和参与可以涉及到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社交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

活动与参与的评估可以通过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活动与参与的改善是ICF的一个重要目标,通过评估个体在这方面的能力水平,可以制定相应的康复方案和干预措施。

四、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指个体所处的物理环境、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对其功能和健康状况的影响。

环境因素可以是积极的,如一项良好的康复环境和支持性的人际关系;也可以是消极的,如障碍物、歧视和不支持性的社会环境。

环境因素对个体的功能和健康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评估环境因素对于制定康复计划和干预措施也是非常关键的。

ICF的核心组合将个体的健康状况、功能状态、活动与参与以及环境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全面地描述和测量个体的功能和健康状况。

它不仅仅关注个体的残疾或功能障碍,更注重个体在各个功能领域中的能力水平和参与程度。

ICF的使用可以帮助制定康复计划和干预措施,提升个体的功能和参与水平,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自主性。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分解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分解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分解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一套标准,用于描述个体的功能能力、残疾和健康状况。

ICF通过将个体的健康状况看作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了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参与以及环境因素,强调了功能残疾和健康之间的关系,为促进和维护人类健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ICF将功能残疾和健康分为四个方面: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参与和环境因素。

在这四个方面中会有相应的分类,可以通过分类进行进一步的分解和描述。

下面将详细介绍ICF的核心组合分解及相关内容。

1.身体功能和结构:这一部分主要描述个体的生理功能和结构,包括运动、感觉、精神、认知等方面。

在ICF中,身体功能和结构的核心组合分解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运动功能:指个体的肌肉活动、协调、平衡、运动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可以通过分类细分不同的动作和活动。

-感觉功能: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感觉功能,描述个体感知外部环境和内部感觉的能力。

-精神功能:指个体心理和情感方面的功能,包括注意力、情绪、意识等方面的能力。

-认知功能:涉及个体的思维、理解、记忆、学习等认知能力,描述个体的智力水平和认知功能状态。

2.活动:这一部分描述了个体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了日常生活活动、工作、学习、休闲等方面。

在ICF中,活动的核心组合分解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日常生活活动:包括了个人生活自理、家务、沟通、移动、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活动。

-工作和学习活动:描述了个体在工作和学习中的表现和能力,包括了工作技能、学习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

-休闲活动:指个体在休闲时间进行的娱乐、运动、社交等活动,描述个体的兴趣和社交能力。

3.参与:这一部分描述了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程度和质量,包括了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职业生活等方面。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简介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修正自1980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身心功能障碍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简称ICIDH)与1997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活动与参与分类”(Internati 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简称ICIDH-2), 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在2001年5月22日批准了国际通用的版本。

ICF分类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对组成健康要件的功能性状态与失能程度进行分类。

它补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的不足,因为ICD 中只包含了疾病诊断与健康条件的信息,却没有功能性状态的描述。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 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

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

ICF 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与应用模式, 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 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 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

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

1.ICF的基本原理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icf名词解释

icf名词解释

icf名词解释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身体功能、残疾与健康国际分类系统)是一个用来描述个体健康及与之相关因素的分类系统,由世界卫生组织于2001年发布,旨在提高健康状况评估的标准化和系统化。

本文将针对ICF分类系统中的各个部分进行解释。

I. 简介:ICF分类系统被设计为一个综合性的分类系统,以描述个体在健康方面的情况并进行统一的交流和记录。

它同时记录个体的任何残疾、身体功能障碍以及相关的健康与健康问题,并被广泛使用于医疗保健、康复和残疾服务等领域。

II. 分类系统的三个部分:1. 健康情况(对环境的响应):这部分主要描述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完整性,反映了个体是否能够参与日常活动和社区参与度的程度。

该部分提供了一种概念框架,使人们可以了解身体功能、结构和活动,以及如何影响健康情况。

2. 残疾(身体、情感与认知影响):这部分主要描述个体在面对身体功能障碍、认知障碍和情感障碍时的表现。

这一部分提供了能够全面描述个体残疾的工具,不仅仅是局部的弱点,而也包括全身各方面的弱点。

3. 环境因素(社交影响):这部分主要描述个体所处的环境以及其对个体健康、疾病和残疾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个体所处的物理环境、社区环境、社交文化以及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等方面的因素。

III. 举例:1. 健康情况(对环境的响应):假设一个人受到了脑损伤,从而影响了其日常活动和工作,我们可以使用ICF 分类系统中的健康情况部分来描述这个人的身体结构和功能障碍,例如“身体关节僵硬”或“视觉损害”等。

2. 残疾(身体、情感与认知影响):基于上述脑损伤的案例,我们可以使用ICF分类系统中的残疾部分来描述个体在面对身体和认知障碍时的表现,如“强烈的痛觉反应”或“焦虑情绪”等。

3. 环境因素(社交影响):最后,我们可以使用ICF 分类系统中的环境因素部分来描述环境对个体健康和疾病影响的因素,例如,个体所在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不利于其脑损伤后的恢复,或者社交环境限制了个体参与社会流动性和活动的影响等。

ICF的概述与应用

ICF的概述与应用
ICF编码系统
字母编码系统 身体功能(b) 身体结构(s) 活动和参与(d) 环境(e) 数字编码系统 章数 二级水平 三级水平 四级水平 举例: b2 感觉功能和疼痛 (1级水平类目) b210 视功能 (2级水平类目) b2102 视觉质量 (3级水平类目) b21022 对比感觉 (4级水平类目)
健康状况的结果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生物医学模式
国际功能分类
Associated Products
Main Classifications
Adaptations
ICD-10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没有限定值的编码是没有意义的
b210 视功能 b210.2中度问题
身体结构限定值的说明
不适用
未特指
结构定性改变 ,包括积液
差异位置
不连贯
异常维度
附加部分
部分缺失
完全缺失
结构无变化
二级限定值
不止一个区域
没有损伤
0
近端
——
6
远端
——
7
后端
——
5
未特指
未特指
8
不适用
不适用
9
前端
完全损伤
4
双侧
中度损伤
xxx+0 无有利因素 xxx+1 轻度有利因素 xxx+2 中度有利因素 xxx+3 充分有利因素 xxx+4 完全有利因素 xxx+8 未特指因素 xxx.9 不适用
活动和参与的限定值编码方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2014.11.19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2014.11.19

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简介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修正自1980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身心功能障碍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简称ICIDH)与1997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活动与参与分类”(Internati 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简称ICIDH-2), 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在2001年5月22日批准了国际通用的版本。

ICF分类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对组成健康要件的功能性状态与失能程度进行分类。

它补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的不足,因为ICD 中只包含了疾病诊断与健康条件的信息,却没有功能性状态的描述。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 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

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

ICF 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与应用模式, 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 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 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

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

1.ICF的基本原理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是一个用于描述人类功能状态的标准。

康复医学旨在改善或提高残疾者的功能能力,因此需要明确“功能”和“残疾”的概念。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国际病损-失能-残障分类”(ICIDH),它从病损、失能和残障三个层次反映身体、个体及社会水平的功能损害程度。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WHO对ICIDH进行了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描述功能和残疾状态,并于1996年修订ICIDH-2.2001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ICF,鼓励会员国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使用ICF,并要求总干事提供支持。

二、ICF的核心组合ICF包含两部分:功能状态和健康状态。

功能状态包括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和参与;健康状态包括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ICF的核心组合是一个简化版的ICF,它包括36个项目,其中包括了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和参与,但没有包括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核心组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ICF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ICF的应用ICF可以用于评估和描述个体的功能状态和健康状态。

它可以用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研究和政策制定等领域。

ICF还可以用于国际比较和统计,以及评估康复服务的效果。

ICF的应用可以帮助改善残疾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ICF是一个用于描述人类功能状态的标准,它包括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和参与、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ICF的核心组合是一个简化版的ICF,它包括36个项目,用于提高ICF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ICF可以用于评估和描述个体的功能状态和健康状态,以及康复服务的效果。

ICF的应用可以帮助改善残疾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2、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ICF则从社会性问题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医师应从患者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变化出发,对患者所患疾病进行全面分析和诊断,制订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选自《江苏康复医学通讯》张霞,励建安(通讯作者)南京医科大学一、概述1、历史康复医学是涉及功能障碍-残疾的医学,目的是改善或提高残疾者的功能能力。

因此,首先应明确“功能”和“残疾”的概念。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国际病损-失能-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ICIDH),它从病损、失能和残障三个层次反映身体、个体及社会水平的功能损害程度。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WHO对ICIDH做了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描述功能和残疾状态,表述健康的概念,并于1996年修订ICIDH-2。

2001年5月22日举行的第54界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①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②敦促会员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并考虑今后可能做出的修订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酌情使用ICF;③要求总干事根据会员国提出的要求在使用“国际功能分类”方面向他们提供支持。

2、新医学模式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医师在了解患者疾病的同时,应从患者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变化出发,对患者所患疾病进行全面分析和诊断,制订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对患者心理社会因素作用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最终提高治疗效果。

ICF的建立与使用很好地诠释了“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四位一体的现代医学模式,有利于康复医学与医学的其他方面(预防、保健、临床治疗)以及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获得共同语言,取得共识,是对现代医学模式的继承和发展,是建构当代康复医学医、教、研体系的重要工具。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ICF)是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制定的一个分类系统,用于描述个体的健康和功能残疾。

ICF试图综合考虑个体的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和参与以及个体的环境因素,从而给出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健康和功能残疾的分类。

ICF的分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状态(Health Condition):指的是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包括疾病、身体障碍、精神障碍和其他影响健康的因素。

这个分类主要是根据医学诊断确定的。

2. 身体结构和功能(Body Structure and Function):指的是个体的身体器官、系统以及相关的生理功能。

这个分类用于描述个体的身体状况和功能,例如视力、听力、运动能力等等。

3. 活动(Activity):指的是个体的日常生活活动,包括生理方面的活动如吃饭、穿衣,心理方面的活动如学习、工作,社交方面的活动如社交交往、参与社区活动等等。

这个分类用于描述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能力和表现。

4. 参与(Participation):指的是个体在社会和文化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包括工作、教育、休闲、社交等方面的活动。

这个分类用于描述个体在社会中的各种角色和能力。

5.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指的是个体所处的环境因素,包括物理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个体的个人环境。

这个分类用于描述个体所处的环境对其健康和功能的影响。

ICF的分类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采用了多维度的描述方式。

相比传统的疾病分类系统,ICF更加关注个体的功能和参与,并将环境因素纳入考虑范畴。

这不仅有助于更全面地评估个体的健康状况,还可以为制定康复计划和提供康复服务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然而,ICF的分类系统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分解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分解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选自《江苏康复医学通讯》张霞,励建安(通讯作者)南京医科大学一、概述1、历史康复医学是涉及功能障碍-残疾的医学,目的是改善或提高残疾者的功能能力。

因此,首先应明确“功能”和“残疾”的概念。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国际病损-失能-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ICIDH),它从病损、失能和残障三个层次反映身体、个体及社会水平的功能损害程度。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WHO对ICIDH做了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描述功能和残疾状态,表述健康的概念,并于1996年修订ICIDH-2。

2001年5月22日举行的第54界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①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②敦促会员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并考虑今后可能做出的修订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酌情使用ICF;③要求总干事根据会员国提出的要求在使用“国际功能分类”方面向他们提供支持。

2、新医学模式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医师在了解患者疾病的同时,应从患者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变化出发,对患者所患疾病进行全面分析和诊断,制订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对患者心理社会因素作用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最终提高治疗效果。

ICF的建立与使用很好地诠释了“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四位一体的现代医学模式,有利于康复医学与医学的其他方面(预防、保健、临床治疗)以及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获得共同语言,取得共识,是对现代医学模式的继承和发展,是建构当代康复医学医、教、研体系的重要工具。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简介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修正自1980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身心功能障碍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简称ICIDH)与1997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活动与参与分类”(Internati 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简称ICIDH-2), 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在2001年5月22日批准了国际通用的版本。

ICF分类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对组成健康要件的功能性状态与失能程度进行分类。

它补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的不足,因为ICD 中只包含了疾病诊断与健康条件的信息,却没有功能性状态的描述。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 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

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

ICF 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与应用模式, 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 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 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

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

1.ICF的基本原理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及核心组合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一个标准分类系统,旨在描述个体的功能状态、活动能力和参与度,以及相关的环境因素和个体因素。

ICF分为两部分:功能和功能残疾部分以及健康和健康相关因素部分。

ICF包括一个统一的分类系统,由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构成,以帮助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更好地评估和记录个体的健康状况。

ICF的核心组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功能状态、活动能力、参与度和环境因素。

下面将对这四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1.功能状态:ICF的功能状态指个体在身体结构和功能以及活动和参与方面的整体情况。

这包括了个体身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情况,如器官、系统和身体部位的功能是否正常,以及个体的感觉、运动、认知和沟通能力等。

功能状态的评估有助于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了解个体的基本生理和心理特征,从而为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提供依据。

2.活动能力:活动能力是指个体在特定任务或活动中实际执行的能力。

这包括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如个人生活自理能力、移动能力、工作能力、社交能力等。

评估个体的活动能力有助于了解个体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和需求,为制定适当的康复目标和措施提供指导。

3.参与度:参与度指的是个体参与社会活动和角色的程度。

这包括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交往、参与社会活动和实现个人目标的能力。

参与度的评估有助于了解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表现和需求,为制定促进个体社会参与的支持措施提供指导。

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指个体所处的物理、社会和人为环境对其功能状态、活动能力和参与度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了个体所处的环境条件、社会支持、文化背景、法律政策等。

评估环境因素有助于了解个体所处环境对其生活和发展的影响,为改善环境条件、提升生活质量提供指导。

总的来说,ICF的核心组合是一个综合性的分类系统,涵盖了个体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能力、参与度以及环境因素的各个方面。

通过综合评估个体的功能状态和环境条件,ICF可以帮助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更全面地了解个体的健康状况,为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和促进健康和社会参与提供支持。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制定的一套用于描述和分类人类功能、残疾和健康状况的标准。

它取代了过去主要关注疾病的健康分类系统,更注重人类的整体功能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文将从介绍ICF的由来和目的、内容和结构、应用和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使用ICF。

首先,ICF的由来和目的。

ICF于2001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并发布,旨在为各国提供一个共同的语言和框架,以描述和记录人类的功能、残疾和健康状况。

其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全球对于健康和残疾问题的共识,促进跨国合作,提高干预的质量和效果,并为社会政策和健康服务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ICF的内容和结构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功能和健康状况部分,以及活动和参与部分。

功能和健康状况部分主要描述个体的身体结构和功能的状况,例如听力、视力、运动功能等,同时也考虑个体的健康状况,如疼痛、疲劳等。

活动和参与部分主要描述个体在不同的环境中的活动参与程度和能力,包括个人生活、工作、社交和参与社区等。

此外,ICF还包括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两个附加部分,用于补充描述个体所处的环境条件和个人特征,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个体的功能、残疾和健康。

ICF的应用和意义广泛而深远。

首先,ICF为全球范围内的研究人员和医疗专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语言和框架,使得研究结果和临床实践更具可比性和可验证性。

其次,ICF提供了一种全面评估和记录个体功能和健康状况的方法,有利于制定健康干预计划和监测治疗效果。

此外,ICF还引导了残疾服务和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促进了包容性和无障碍社会的构建。

对个体而言,ICF的应用有助于提高他们自身的认知和理解,促进自我管理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概述

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简介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修正自1980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身心功能障碍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简称ICIDH)与1997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活动与参与分类”(Internati 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简称ICIDH-2), 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在2001年5月22日批准了国际通用的版本。

ICF分类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对组成健康要件的功能性状态与失能程度进行分类。

它补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的不足,因为ICD 中只包含了疾病诊断与健康条件的信息,却没有功能性状态的描述。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 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

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

ICF 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与应用模式, 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 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 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

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

1.ICF的基本原理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

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于2001年发布的一个用于描述和分类个体功能、残疾和健康状况的标准。

ICF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用于描述和测量个体的功能、残疾和健康状况,从而促进社会各个领域对于这些状况的理解和交流。

ICF认为功能和残疾是多因素的,受到个体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ICF的分类系统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健康和健康相关的状态、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与参与以及个体的环境因素。

首先,健康和健康相关的状态是ICF的第一个层次。

它包括了个体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的主观评估。

该层次的分类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临床评估等方式进行。

第二,身体结构和功能是ICF的第二个层次。

它描述了个体的身体结构(如器官和组织)和功能(如感知、运动和思维)。

身体结构和功能的分类是基于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知识,可以用来评估和描述个体的身体状况和功能能力。

第三,活动与参与是ICF的第三个层次。

它描述了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从事的活动和参与程度。

这些活动可以是日常生活活动(如吃饭、洗澡)、工作活动(如写字、开车)或社交活动(如与他人交流)。

活动与参与的分类可以用来评估和描述个体在不同领域的功能能力。

最后,个体的环境因素是ICF的第四个层次。

它包括了个体所处的物理环境(如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社会环境(如社会支持和歧视)以及个体的个人因素(如年龄、性别和文化背景)。

个体的环境因素可以对个体的功能和残疾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对个体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和描述对于理解个体的功能和残疾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ICF是一个全面而且综合的分类系统,能够描述和测量个体的功能、残疾和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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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简介国际机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修正自1980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身心功能障碍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简称ICIDH)与1997年发展的“国际机能损伤、活动与参与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简称ICIDH-2), 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在2001年5月22日批准了国际通用的版本。

ICF分类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对组成要件的功能性状态与失能程度进行分类。

它补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的不足,因为ICD中只包含了疾病诊断与健康条件的信息,却没有功能性状态的描述。

ICF 分类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标准化的术语系统, 以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分类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框架。

该分类系统所依据的是在身体、个体和社会3个水平的健康状态所发生的功能变化及出现的异常。

ICF 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与应用模式, 它不仅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 注意健康状态的结果, 并且建立了一种国际性的术语系统。

这将促进国际性的比较研究与制定国际性的政策。

的基本原理传统医学模式认为残疾是个人问题,并将它视为由疾病、创伤或健康状态所导致,从而以个人治疗的形式提供医疗保健。

而ICF则基于“生物-心理-社会”(biopsychosocial model)理论模式,从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将残疾作为社会性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特性,而且也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

因此,对残疾问题的管理要求有社会行动。

强调社会集体行动,要求改造环境以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因此,这种问题是一种态度或意识形态的问题,要求社会发生变化。

ICF将人类功能(human functioning)分为三个层次:身体或身体部分(body or body part)、整体人(whole person)以及在社会环境中的整体人。

残疾(Disability)也因此包括一个及以上层次的功能失调:损害、活动限制和参与限制(impairments, activity limitations and participation restrictions)。

ICF分类体系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人类个体在特定领域的功能状况是健康状况(疾病、失调和损伤)和背景因素(Contextual Factors)间交互作用和复杂联系的结果。

干预一个方面可能导致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改变。

这种交互作用是独特的,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同时它也是双向的,残疾的存在可能改变健康状况本身。

不能简单地从一种损伤或多种损伤去推测能力受限或活动表现的局限。

图1 ICF的失能概念模型(1)身体功能和结构(Body function and structure):身体功能指身体各系统的生理或心理功能。

身体结构指身体的解剖部位,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部分。

身体功能和身体结构是两个不同但又平行的部分,它们各自的特征不能相互取代。

(2)活动(activity):是由个体执行一项任务或行动。

活动受限指个体在完成活动时可能遇到的困难,这里指的是个体整体水平的功能障碍(如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完成一般任务和要求的能力、交流的能力、个体的活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3)参与(participation):是个体参与他人相关的社会活动(家庭生活、人际交往和联系、接受教育和工作就业等主要生活领域,参与社会、社区和公民生活的能力等)。

参与限制是指个体的社会功能障碍。

活动与参与的区别在于:活动是指可由单独的个人执行之工作或任务;参与是指存在有两人以上的生活情境之参与。

(4)背景因素(Contextual Factors)。

背景因素包括因素(environment factor )和个人因素(Personal Factors)两个方面。

前者指与人们日常生活和居住相关之自然、社会和态度的环境,包括某些产品、工具和辅助技术,其它人的支持和帮助,社会、经济和政策的支持力度,社会文化等。

有障碍或缺乏有利因素的环境将限制个体的活动表现;有促进作用的环境则可以提高其活动表现。

个人因素包括性别、种族、年龄、健康情况、生活方式、习惯、教养、应对方式、社会背景、教育、职业、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总的行为方式、个体的心理优势和其他特征等。

按照这种方式,它使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使用者在各个领域,就个体“功能、残疾和健康情况”分类和记录方面而言有一个共同工具。

这个模式把健康状况、功能、残疾以及背景因素表述为双向互动的统一体系。

的基本特点1ICF 是由专家和残疾人士共同制定的, 反映了功能与残疾性的基本特征。

表现在以下7 个方面:(1)广泛性。

该分类系统可以应用于所有处于不同健康状态的人, 而不同于以往将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加以分离的分类法。

(2)平等性。

强调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不同健康状态( 身体和心理) 均无活动或者参与的限制。

(3)准确定义。

在4 个分类维度中, 各个具体的类别均有操作性定义, 并且给出了各类的基本属性、分界、测量方法以及具体的实例。

(4)类目使用中性词语。

许多类别以及项目均使用中性词来说明每个维度的积极与消极方面, 避免了过去使用的对残疾人带有贬义的消极词汇。

(5)结构与功能分离。

将身体结构与功能缺损分开处理, 以反映身体所有缺损状态。

(6)用活动替代残疾。

活动是一个中性词, 用活动取代残疾反映了目前残疾人对自己状态的新认识。

该分类还使用严重程度指标, 对限制活动的情况进行描述。

(7)用参与代替残障。

该分类系统用参与( participation) 代替残障( handicaps) , 并列举了一系列环境因素以确定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

的用途ICF 为综合分析身体、心理、社会和环境因素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系统性工具。

它可以应用于保健、保险、社会保障、就业、人权、科学研究、制定计划和政策、教育和训练以及经济和人类发展等各个领域。

具体体现为:(1)它提供了研究健康状态结果的一种框架, 这种框架是依据科学知识和各个领域专家的经验而建立的;(2)它确定了说明健康状态的术语,这套术语有助于改进卫生保健工作者、其他领域的人员和残疾人之间的交流, 是一种可在不同领域内共同使用的术语系统;(3)它为认识残疾性对个体生活及参与社会的影响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一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们不仅要对疾病作出诊断, 还要对其影响作出分析。

(4)它对健康状态的结果进行定义, 有利于提供更好的保健, 并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

这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并促进其自立的关键。

(5)它可以对不同国家、不同卫生服务领域的数据进行比较,这是国际上早就期望实现的愿望。

(6)它为卫生信息系统提供一种系统化的编码方案。

(7)它促进对1邱卓英.“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研究总论[J].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3 年第1期健康状态结果的研究。

该系统可以建立更有效的数据收集方法, 以收集促进或阻碍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数据。

具体而言,ICF 可以应用于:(1)统计工具:用于数据采集和编码( 人口研究, 残疾人管理系统等) ;(2)研究工具:测量健康状态的结果,生活质量或环境因素;(3)临床工具:用于评定,如职业评定、康复效果评定;(4)制定社会政策工具:用于制定社会、保障计划、保险赔偿系统及制定与实施政策;(5)教育工具:用于课程设计,确定认知和社会行动需要。

分类体系与编码.总体结构ICF 使用了部分、成份、结构、领域和类目等分类范畴构建其分类体系。

部分是分类体系是最高的范畴,分类中包括有两个主要亚分类部分:第1 部分包括功能和残疾, 第2 部分包括背景性因素。

成份是部分的构成部分。

在第1 部分的成份是:身体功能和结构以及活动和参与。

在第2 部分的成份是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其在ICF 中没有进行分类) 。

分类的每种成份按章或领域标题进行组织,在其下有共同的类目或特定的项目。

例如,在身体功能分类中,第1 章包括所有的精神功能。

结构是成份的下一级构成要素,它通过使用限定值及其相关的编码来定义。

第1 部分有四种结构, 它们是:身体功能的改变、身体结构的改变、能力和活动表现。

对于第2 部分而言,其结构是环境因素中的有利因素或障碍因素。

领域是与生理功能、解剖结构、行动、任务或生活范围有关的实际和有意义的集合。

在各种成份中领域构成了不同的章和节。

类目有不同水平之分, 水平构成了提供类目细节( 即领域和类目的细微单位) 指示的等级性序列。

第一级水平包含二级水平的所有项目, 其他如此类推。

在ICF 中, 某人的健康状况可以编制一系列交叉在分类不同成份的领域中的编码。

按照此种方式,对于每个人而言, 在章水平时最大编码数可以达到34 个( 8 个为身体功能、8 个为身体结构、9 个为活动表现和9 个为能力的编码) , 二级水平编码可以有362 个。

在三级和四级水平, 共可达到1424 个编码, 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全文版。

在现实生活中运用ICF, 一套3 至18 个编码就可以适当地描述二级水平精度( 三位数字) 的实例。

.总体编码规则ICF 运用了一种字母数字编码系统,字母b、s、d和e 代表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和参与以及环境因素。

首字母d 指明在活动和参与的成份中的领域。

根据使用者的情况, 可以用a 或p 替代首字母d 以分别指明活动和参与。

紧接这些字母的是用章数开头的数字( 一位数) , 后面是第二级水平( 两位数)以及第三级和第四级水平( 各为一位数)2,参看实例1 。

另外,ICF 的类目是嵌入式的, 可以使意义广泛的类目包含更详细的母类中的子类( 如: 在活动和参与成份的第4 章活动中,分别包括了站立、坐下、步行、搬运物体等类目) 。

任何个体在每一水平上均可有其编码范围, 它们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相互关联的。

需要注意的是,ICF 不像ICD-10 那样对特殊的健康状况运用单一的编码进行分类, 它不是一种“事件分类”方法。

某人的功能可能受到在身体、个体和社会水平上的影响,使用者应该从整体上考察分类的所有成份,即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和参与以及环境因素。

使用者应根据所遇到的情况,选择最突出的编码描述健康状况。

使用限定值(qualifier)是ICF 编码的一个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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