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2、本细则基础分为100分,不包括第“七”点的加分、扣分。以系(二级学院)团委评分定级:一级支部≥90分;二级支部:十位数为8;三级支部:十位数为7;其余为四级支部。
3、本细则的解析权在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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