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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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上市概要

香港联交所上市概要

境内企业在香港IPO 上市(一)香港上市条件1,香港证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2,创业板市场上市基本要求(二)香港上市流程(三)香港上市费用在港交所上市成本较高,保荐人、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都要付费,总费用根据首次发行规模的大小会有很大差异,公司应准备将5%-30%的募集资金作为发行成本。

承销费用标准的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2.5%-3.5%保荐人申请上市的公司应向进行尽职审查并协调公司和监管部门之间关系的保荐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保荐人一般负责协调整个首次公开招股的全过程并起草招股说明书。

律师费至少要有两家律师事务所,一家服务于公司,另一家服务于保荐人。

为公司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向公司提供各方面法律意见,如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保荐人服务的一家主要负责鉴定招股说明书。

审计和会计费用申请上市的公司要为财务报表的审计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公司有子公司,子公司也必须要审计。

另外公司还要向申报会计师支付费用以出具有关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必须要经过审计,数据为招股说明书完成后6个月以内的数据,如果会计报告中需要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信息,还需支付另外一笔费用。

印刷费用印刷费用是上市费用中重要的一项,包括排版、印刷招股说明书和股权证。

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经监管部门同意后,要找专业的公司进行排版,批量印刷在高质量的纸张上。

招股说明书要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因此需要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

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险上市公司越来越普遍地要为董事和高级职员(D&O)购买保险,这也增加了上市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上市公司费用包括向港交所交纳的上市费;评估费(如果需要评估的话);另外还有投资者联络费用等等。

费用预估(一)香港联交所发行上市费用。

1、保荐人(主理行)顾问费:150~200万港元。

2、公司律师费用:80~150万港元。

3、保荐人(主理行)律师:80~150万港元。

4、中国律师:40~80万元人民币。

5、会计师:180~220万港元。

香港上市标准

香港上市标准

香港上市标准
香港上市标准是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简称港交所)上市的公司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港交所是香港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也是亚洲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其上市标准较为严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健发展。

一般来说,香港上市的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主要标准:
1. 资本条件:公司在上市时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本条件,例如最低市值、最低股本要求等。

2. 盈利条件:公司需要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实现盈利,并具有一定的盈利稳定性。

3. 财务报告:公司需要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获得独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4. 公司治理: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组成、独立董事比例等。

5. 投资者保护:公司需要确保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6. 其他要求:港交所还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性质、产业背景、业绩成长性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此外,港交所还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上市标准,例如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每种类型的上市标准都有所不同。

上市公司需要提交上市申请并经过港交所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在香港上市交易。

港交所会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并对不符合标准或违规的公司进行处理。

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条件

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条件
有100名 而不多于50%的社会公众持股可由三 名最 大社会公众股东实益持有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份的禁售期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月内 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其实益拥 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 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股股东
三、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财务及运营年限的基本 规定 – 上市规则第8.05章 针对采矿企业的豁免 – 上市规则第18章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董事及管理层成员 在采矿及/或勘探领 域拥有至少3年经验 投产所需资本成本 及时间的估算 投产所需流动资金 的估算
实际应用
联交所可能要求: – 大部分执行董事及高管拥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 – 该经验必须与采矿及/或勘探相关 严格审查资本支出估算,尤其是针对已承诺项目的估算 严格审查流动资金预测,尤其注重当前市场波动造成的影响 须证明公司有足够资金来支持上市后12个月内预测所需的运 营资本的125% 储量和资源量可以接受 National Instrument 43-101 (“NI 43101”) ,JORC Code 和 SAMREC 标准 联交所可能要求技术专家证明其在以下方面具备经验: – 审核矿业项目 – 提供公开发行文件中的技术报告部分 发行人需要证明其持有相关探矿权。如果资产尚未投产,发行人 必须具体披露公司预计获得采矿权所采用的相应步骤
二、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规则 8.05 (1) 利润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利润(最近一年)> 2000万港元 利润(之前的两年)> 3000万港元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 1年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8.05(1)(a) 8.05(1)(a) 8.05(1)(a) 8.05(1)(b) 8.05(1)(c) 8.08(2)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运营现金流(最近3年)> 1亿港元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香港联交所矿业公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矿业公司上市规则

(一)豁免条件
矿业公司在香港上市可以豁免相关营业记录及财务要求,但需管理层拥有五年以上的相关行业经验。

(二)矿业公司上市的其他条件
(三)关于合资格人士报告
矿业公司上市均需提交一份合资格人士报告,该报告需符合一定的报告准则,且须在上市文件刊发前六个月内有效,当前联交所接受的的报告准则如下:
(1) 就矿产资源量及储量而言:《JORC规则》、《NI 43-101》及《SAMREC规则》;
(2) 就石油资源量及储量而言:《PRMS》;及
(3) 就估值而言:《CIMVAL》、《SAMVAL规则》及《VALMIN规则》。

以上准则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成熟矿业市场所使用的矿业报告准则及估值准则,中国国内的矿业标准则未被接受,因此欲在香港上市的大陆矿业公司需另聘请海外地质机构出具该合资格人士报告。

[1]只计算新申请人主要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而不计算那些附带的、偶然产生的收益或收入。

[2]若矿业公司尚未开始投产,其必须披露生产施行计划,包括暂定的日期及成本。

有关计划必须有最少一份概括研究支持,并有合资格人士的意见为左证。

香港上市 条件 流程 要求

香港上市 条件 流程 要求

香港上市条件流程要求香港上市条件及流程要求一、公众持股量在香港上市,公众持股量必须达到一定水平。

一般情况下,上市时公众持股量应不少于总发行股本的25%。

如果发行人在上市时公众持股量少于总发行股本的25%,则需要在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达到至少25%的公众持股量。

二、财务要求1. 财务状况良好。

在申请上市时,公司需要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根据规定,公司必须保持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且每年的净利润应超过2000万港元。

2. 市值要求。

上市公司的市值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10亿港元。

3. 收入要求。

上市公司的总收入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5亿港元。

4. 股东权益要求。

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应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不少于5亿港元。

三、业务纪录申请香港上市的公司需要具备至少三年的业务纪录。

在此期间,公司需要保持良好的经营记录和稳定的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需要证明其业务模式、经营策略和财务状况的稳定性。

四、信息披露在香港上市,公司需要遵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需要定期提交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公司还需要及时披露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

五、包销安排在香港上市过程中,包销安排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包销商通常是由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负责向投资者推销股票并确保股票销售的顺利进行。

包销商在上市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协助上市公司完成定价、推广和销售等工作。

总结:香港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上市地,对于内地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了解香港上市的条件和流程要求对于准备上市的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介绍了香港上市的条件和流程要求,包括公众持股量、财务要求、业务纪录、信息披露和包销安排等方面。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香港联交所(Hong Kong Exchange and Clearing Limited,简称HKEx)是香港主要股票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作为香港经济的核心,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对于企业上市以及市场监管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上市资格要求是企业能否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重要条件。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足够的上市资料以及符合香港法律和证券监管要求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满足股权分散度、不特定可转让性、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其次,申请程序是企业须按照规定履行的一系列手续。

企业需要提交上市申请书,包括个别情况的陈述、风险披露和财务信息等。

申请书会由香港联交所进行初步审核,如审核通过,将进入招股程序。

在招股过程中,企业需要准备招股说明书,这是向投资者提供关于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信息的重要文件。

招股结束后,企业可以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决定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第三,持续监管是上市后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持续遵守规则和监管要求。

香港联交所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

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香港联交所提交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如资产重组、重组等。

如上市公司违反规则或监管要求,香港联交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暂停交易、除名等。

最后,财务披露是上市公司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向市场披露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上市公司还需要解释相关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并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总之,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是保证香港股票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这些规则确保上市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稳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要求上市公司持续遵守监管要求和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是指中国企业选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需
要满足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下面是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的具体要求:
1. 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境内企业可以选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主板或创业板上市。

主板适用于规模较大、业绩稳定的企业,而创业板适用于创新型企业或创业公司。

2. 盈利记录和财务状况: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盈利记录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常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中连续盈利,并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

具体要求
视企业在不同板块上市而有所不同。

4. 股权结构和发行条件:企业的股权结构需要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
括没有超过一定比例的特殊股权和合理的股权架构。

此外,发行条件也需要满足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发行比例、发行对象等。

5. 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境内企业需要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和信息披露等。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6. 遵守监管要求:企业需要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披露、
合规性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违反监管要求可能导致处罚和被退市等后果。

总之,境内企业赴港股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盈利记录和财务状况、盈利规模和市值要求、股权结构和发行条件、透明度和披露要求以及遵守监管要求等。

企业在考虑赴港股上市时,需要详细了解和咨询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确保能够满足相应要求并顺利完成上市流程。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近年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愈发显著,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

尤其是中外合资企业,通过在香港上市,可以获得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公司形象。

然而,想要成功在香港上市并不容易,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了解香港上市运作的规定。

一、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1. 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必须证明其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并有明显的发展潜力。

这需要企业提供充分的财务报表和业务计划,以展示其未来的增长预期和盈利能力。

2. 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度:香港上市规则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和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3. 审计和财务报告要求:企业需要邀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于上市申请的成功至关重要。

4. 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企业申请上市需要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包括与投资者和券商合作的能力,并了解香港市场的运作规则和制度。

5. 法律合规和监管要求:企业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规则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确保自身不受到任何诉讼或违规行为的困扰。

二、中外合资企业在香港上市的运作中外合资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需要根据香港的上市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以下是一般的运作流程:1. 选择上市类别:中外合资企业可以选择主板上市或者创业板上市。

主板上市要求企业具备相对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值要求,而创业板则更适合初创企业。

2. 准备上市文件:企业需要准备上市申请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这些文件需要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规定,并通过其审核。

3. 上市审批和批准:企业提交申请后,将接受香港证监会的审查和审核。

香港证监会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企业符合上市要求。

香港 联交所 矿业公司上市 十八章 [简体]

香港 联交所 矿业公司上市 十八章 [简体]

第 十 八 章股 本 证 券矿 业 公 司概览本章载列矿业公司的附加上市条件、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

附加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适用于透过参与收购矿业或石油资产等相关须予公布交易而成为矿业公司的上市发行人。

若干持续责任适用于那些刊发资源量及╱或储量详情的上市发行人。

主要标题如下:18.01 定义与释义18.02-18.04 适用于所有矿业公司新申请人的上市条件18.05-18.08 新申请人上市文件的内容18.09-18.13 涉及收购或出售矿业或石油资产的相关须予公布交易18.14-18.17 持续责任18.18-18.27 有关资源量及╱或储量的陈述18.28-18.34 报告准则定义与释义18.01 在本章内,除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1) 单数词语已包括众数,反之亦然;(2) 「矿物」一词包括固体燃料;及(3)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CIMVAL》」指加拿大采矿、冶金及石油协会认可的《矿产估值标准及指引》(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Valuation ofMineral Properties) (2003年2月最终版,不时予以修订)。

「合资格估算师」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3条规定可进行估值的合资格人士。

「合资格人士」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1及18.22条规定的人士。

「合资格人士报告」指合资格人士就资源量及╱或储量编制的公开报告;有关报告符合第十八章第18.18至18.33条规定及经本章修订的适用《报告准则》。

「后备资源量」指在某指定日期通过开发项目估算在已知储藏量中有潜力可采的石油藏量,但基于一项或多项潜在因素,现时仍非属商业可采。

「可行性研究」指就所选开发矿业项目的方法进行的全面设计及成本研究,基于切合实际而假设的地质、采矿、冶金、经济、营销、法律、环境、社会、政府、工程、营运及所有其他相关因素作出适当评估,所载详情足以证明报告当时有足够理由进行开采,所载各项因素亦足使财务机构有合理理据最后决定是否为有关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企业香港上市流程和条件

企业香港上市流程和条件

企业香港上市的流程和条件一、香港IPO的流程:1、聘请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搭建架构(大约4~6个月)2、起草招股说明书(大约2~3个月)3、回应港交所查询(每轮意见10个工作日,最多四轮)4、上市委员会聆讯(提交申请后大约25至5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5、前期推广及路演(上市日期之前3周开始)6、挂牌上市。

二、香港IPO的条件:主板上市条件(满足一项条件即可)(1)盈利测试∙上市时市值大于5亿港元;∙最近一年净利润大于2000万港元;∙过往3年净利润总额大于5000万港元;∙最低公众持股价值大于1.25亿港元。

(2)市值/收益测试/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市值大于20亿港元;∙最近一年收入大于5亿港元;∙过往3年来自经营活动现金流之和大于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上市时市值大于40亿港元;∙最近一年收入大于5亿港元。

创业板上市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市时市值大于1.5亿港元;∙上市时最低公众持股价值为4500万港元;∙公开发售部分不少于总发行量的10%;∙前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且总额大于3000万港元;∙前两年管理层稳定;∙控股股东的上市后禁售期为两年。

三、香港IPO的费用预算(港币):审计费300~400万、保荐费500~600万、律师费1200~1500万、评估费60万、印刷费500万、公关费50万、其他100万,合计2700~3200万。

(注:以上不包括承销费3%,在募资金额扣除)四、港股与A股IPO的优缺点比较:(1)审批时间短;(2)再融资容易(港股IPO六个月后,可再融资,A股则需三年后才可再融资);(3)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少;(4)业绩门槛较低;(5)估值相比A股偏低,但正逐渐趋同。

(6)费用高。

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

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

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一、前言联交所主板是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一个重要板块,它提供了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让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为了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联交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上市规则,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和透明度。

本文将对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二、上市条件企业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上市条件才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规定,公司必须是法律上的独立实体,并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的股本结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包括最低市值、最低股东人数等。

三、信息披露要求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

联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关的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上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表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财务报表,并公布其他重要信息,如股东大会决议、关联交易等。

四、独立性要求联交所主板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需要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以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真正体现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司还需要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以加强内部监管和审计工作。

五、审计要求为了保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联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聘请具备一定经验和资质的独立审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审计师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审查,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报告。

这样可以增加投资者的信心,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六、交易规则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的股票将在联交所进行交易。

为了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联交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规则。

例如,公司需要指定一个交易商作为其市场代理人,负责股票的买卖委托。

同时,联交所还规定了交易的时间、交易方式和买卖的限制等细则。

七、持续上市要求上市后,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持续上市要求,以保持其在联交所主板的上市地位。

这些要求包括财务指标的达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治理的完善等。

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上市的公司在香港必须设有主要业务,或者是在香港设有主要业务的非香港公司。

公司应当有一套有效的公司章程,并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2. 公司必须具备足够的运营历史,一般要求为三年以上。

公司应当能够提供充分的财务信息,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3. 上市申请人必须在首三年合计取得至少5000万港元的溢利(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4. 上市申请人的市值须达1亿港元。

5. 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可降低为10%)。

6.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7.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8.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9.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10.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请注意,这只是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对特定问题
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

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及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1.申请条件:香港联交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下简称“港交所”)对企业申请上市设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主要包括:(1)合规要求:企业必须合规且符合港交所的规章制度,包括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财务条件: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并且最近三年实现盈利。

此外,企业在最后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内需要具有最低2亿港元的可观未分配利润,以保证上市后的运营需要。

(3)市值要求:企业在上市时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值,具体要求由港交所根据市场情况及其他因素而定。

(4)公司架构:企业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公司架构,包括有足够的董事会成员,以及能够独立运作的会计、法律、公司秘书和独立董事。

2.中外合资企业上市运作:(1)决策架构:中外合资企业在进行香港上市前,需要决定好公司架构,包括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和权力分配,确保合资方在董事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决策权。

(2)财务报告: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供合资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达到港交所的要求。

此外,还需要制定好合资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报告流程。

(3)合资协议:合资企业上市前,合资双方需要重新审视合资协议,确保其中包含涉及上市的相关规定和条款,包括股权转让、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方式和规定等。

(4)信息披露: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按照港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度报告等,确保市场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5)投资者关系: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和问题,维护公司在香港股市中的声誉和形象。

总结起来,企业申请香港上市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且按照港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中外合资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关注公司架构、财务报告、合资协议、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的安排和管理,以确保上市能够顺利进行。

以上仅为简要介绍,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具体根据企业情况和港交所的规定进行具体的安排和操作。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第八章上市资格前言8.01 本章列明股本证券上市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此等条件适用于每一种上市方式,并且适用于新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包括《上市规则》其它适用条款下视为新申请人的上市发行人)。

基建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发行人及中国发行人须符合的其它条件,分别载于《上市规则》第8.05B(2)、18.02及18.03条及第十九及十九A章。

发行人务须注意:(1) 此等规定并非涵盖一切情况,本交易所可就个别申请增订附加的规定;及(2) 本交易所对接纳或拒绝上市申请保留绝对酌情决定权,而即使申请人符合有关条件,亦不一定保证其适合上市。

因此,本交易所鼓励拟成为发行人者(特别是新申请人)向本交易所寻求非正式及保密的指引,以便能及早得知上市发行的建议是否符合要求。

基本条件8.02 发行人必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所在地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或同等文件的规定。

8.03 如发行人是一家香港公司,则不得是《公司条例》第29条所指的私人公司。

8.04 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属于本交易所认为适合上市者。

8.05 发行人必须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条的「盈利测试」,或《上市规则》第8.05(2)条的「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或《上市规则》第8.05(3)条的「市值/收益测试」。

「盈利测试」(1) 为符合「盈利测试」,新申请人须在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具备足够的营业记录。

这是指发行人或其有关集团(不包括任何联营公司,或其业绩是以权益会计法记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内的其它实体)(视属何情况而定)须符合下列各项:(a) 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参阅《上市规则》第4.04条),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b) 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c) 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香港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香港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香港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第一篇:香港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1、香港联交所主板对申请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1)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

资产全部或大部分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或集团(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视为适宜上市;(2)发行人必须符合《上市规则》中“盈利测试”、“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或“市值/收益测试”中的其中一项,其中的市值以公司全部股本乘以公司在香港市场的股价计算。

①盈利测试;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3个会计年度管理层维持不变,且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大股东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最近一年股东应占溢利(即税后利润)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②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3个会计年度管理层维持不变,且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大股东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及前三年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合计至少为1亿港元。

③市值/收入测试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3个会计年度管理层维持不变,且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3)除符合以上任一的测试标准年,所有新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要求:①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而为公众人士所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通常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②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定的流通量,对公众持股有如下要求: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一般必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预计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5%至25%之间;股东的最少数目为300名,对通过市值/收入测试而上市的公司,其股东的最少数目为1000名,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东实际不行行有超过50%的公众股持股量。

联交所 上市规则

联交所 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是香港的主要证券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交易平台。

在联交所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融资和提高公司知名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联交所上市规则。

一、上市申请条件1. 公司必须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并在香港注册成立。

2. 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本和财务实力,能够满足联交所的上市要求。

3. 公司必须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并且在过去三年内连续盈利。

4. 公司必须具备透明度和高度的治理标准,并遵守联交所制定的规则和法律法规。

5. 公司必须有足够数量和流动性良好的股份供应,以便投资者进行买卖。

二、上市申请流程1. 委任保荐人:公司需要委任一家保荐人作为其上市过程中的顾问,并向联交所提交保荐人名单。

2. 提交申请文件:公司需要向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招股书、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

3. 审核申请文件:联交所会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治理结构等方面。

4. 发布招股书:如果审核通过,公司需要发布招股书,并向公众发行股份。

5. 上市交易:一旦发行完成,公司的股票将在联交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三、上市要求1. 公司必须遵守联交所制定的规则和法律法规,如定期披露财务报表等。

2. 公司必须保持透明度和高度的治理标准,如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等。

3. 公司必须有足够数量和流动性良好的股份供应,以便投资者进行买卖。

4. 公司必须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并且在过去三年内连续盈利。

5. 公司必须及时披露重要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退市规则1. 联交所可以根据公司违反上市规则或法律法规等原因决定将其退市。

2. 如果公司不符合上市要求或无法维持其上市地位,联交所可以决定将其退市。

3.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无法维持其业务运营或已经破产,联交所可以决定将其退市。

4. 如果公司股份不再供应或不能进行买卖,联交所可以决定将其退市。

总之,联交所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规则。

香港上市规定

香港上市规定

香港上市规定
一、背景
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中心之一,其上市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是亚洲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其上市规定
对于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市规定
1. 上市资格
香港上市要求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本化程度和盈利水平,同
时还需要满足透明度和治理标准。

具体而言,
- 公司必须至少有两个年度的财务记录,并满足一定规模的资产、股本和利润等。

- 公司必须能够满足披露要求,包括财务报表、关键人员和否认传闻等信息。

此外,公司必须能够使股东及时了解其业务和经营计划。

- 公司必须设立有效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并遵循一定的治理准则,保障股东利益。

2. 上市程序
香港证监会(SFC)和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负责审批企业的上市申请。

企业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招股书,并接受代表机构的提问和调查。

在上市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要求披露信息,最终实现上市。

3. 上市后要求
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会对上市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信息披露和治理要求。

同时,上市公司需要定期披露信息,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暂缓其股票交易或者将其退市。

三、结论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上市制度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符合香港上市要求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多融资渠道和更好的市场认可,同时还需要承担更多披露和监管要求。

未来,香港上市规定还会继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际标准。

矿山企业香港上市的条件及程序(董再国律师)

矿山企业香港上市的条件及程序(董再国律师)

中国矿山企业香港上市的必要性、条件及风险一、矿山企业上市的必要性由于金融危机来袭加之金融政策缩紧、融资途经受阻、融资成本增加致使企业均不同程度的面临资金问题,“融资”成了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否顺利度过经济寒冬的关键因素。

全国金融政策的节节紧缩使得稍有实力的企业将目光不约而同的盯在了“上市”这根救命稻草上。

矿山企业因其高风险、高投入、高利润的特殊性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金融危机使得全球经济提前进入了冬季,矿业行业也不例外,近两年除黄金能够独善其身之外,其它有色金属价格的下降幅度平均超过了 50%。

“融资”同样成为了矿山企业发展的瓶颈,“上市”也同样成为其现阶段相对理想的融资方式。

但融资并非矿企上市的唯一目的,其更是企业发展的阶段需求。

企业决定申请上市后,还要选择在合适的市场上市,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鉴于拟上市的矿山企业大部分为中小企业,申请上市的主要目的为融资,故建议根据矿山企业的自身情况,选择时间成本低、融资能力强、申请程序相对简单的香港资本市场上市。

现在香港上市最快可以在六到九个月之内完成上市过程,且再融资批准程序非常简单,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股东大会。

在此情况下,梳理、研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交易所对矿山企业上市条件的规定有其必要性。

二、矿山企业香港上市的条件(一)基本条件任何企业申请在香港上市除取得香港交易所特许外,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概括为:1、依法注册成立;2、申请上市前三年盈利合计要达到5000万港币,第三年是2000万港币;3、上市证券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4、必须由公众人士持有一定百分比:预期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指定百分比范围10%—25%;超过40亿港元,交易所酌定但一般不低于10%;且上市时市值不低于5,000万港元;5、控股股东存在与申请人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除外业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履行《上市规则》8.10的披露制度;6、申请人一般至少须有两名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公司秘书必须为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7、申请人申请上市的条件、程序应符合注册地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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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 月内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 其实益拥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 售其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 股股东 只要在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 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 股东均可经营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业 务
竞争业务
在招股章程中全面披露控股股东直接或间 接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事实及该等业务的相关资料,则可继续 经营该等业务
三、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财务及运营年限的基本 规定 – 上市规则第8.05章 针对采矿企业的豁免 – 上市规则第18章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董事及管理层成员 在采矿及/或勘探领 域拥有至少3年经验 投产所需资本成本 及时间的估算 投产所需流动资金 的估算
实际应用
联交所可能要求: – 大部分执行董事及高管拥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 – 该经验必须与采矿及/或勘探相关 严格审查资本支出估算,尤其是针对已承诺项目的估算 严格审查流动资金预测,尤其注重当前市场波动造成的影响 须证明公司有足够资金来支持上市后12个月内预测所需的运 营资本的125% 储量和资源量可以接受 National Instrument 43-101 (“NI 43101”) ,JORC Code 和 SAMREC 标准 联交所可能要求技术专家证明其在以下方面具备经验: – 审核矿业项目 – 提供公开发行文件中的技术报告部分 发行人需要证明其持有相关探矿权。如果资产尚未投产,发行人 必须具体披露公司预计获得采矿权所采用的相应步骤
创业板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务年度的 营业 记录。同时, • 至少于过去三个财务年度内管理层 有延续性;及 • 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务年度内拥有 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创业板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务年 度的营业记录。同时, 营业记录。同时, • 至少于过去二个财务年度内管理 层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雨仁律师事务所以矿业法律服务为核心,秉承专业、前瞻、执着、 共赢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在矿产资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并 购 等领域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雨仁律师团队聚焦矿产资源行业,为中国黄金、中国紫 金、 紫金矿业、华电香港、黑龙矿业、山东黄金、中国电工集团、建龙矿 业、 辰信矿业集团、北国投、中广核、保利集团等国有及民营矿业集团及 投
创业板
社会公众股东最少应有100名 而不多于50%的社会公众持股可由三 名最 大社会公众股东实益持有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份的禁售期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上市后的6个月内 出售其招股章程中所列载由其实益拥 有的股份 • 于上市后第二个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 名下股份以致其不再成为控股股东
规则 8.05 (2) 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
规则
8.05(2)(a) 8.05(2)(b) 8.05(2)(c) 8.05(2)(d) 8.05(2)(e) 8.08(2)(f) 8.08(2)
规则 8.05 (3) 市值/收入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4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股东数量 > 1,000(截至上市之时) 8.05(3)(a) 8.05(3)(b) 8.05(3)(c) 8.05(3)(d) 8.05(3)(e) 8.05(3)(f)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1年
存在具有经济可开 发性的充足资源量 拥有相关经验之独 立人士出具的技术 意见 勘探和采矿的合法 权益
利润测试 市值 / 收入 / 现金 流测试
四、雨仁概况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2006年设立的综合 型 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每年以超过150家的速度跻身于北京1400家律 师事务所前50名,是北京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委员会发起单位,同时栾 政明律师也是自然资源会主任。
创业板
•最少具有两个财务年度的营业纪录 •于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港币1亿元 •于过去两个财务年度的经营业务所 得的净现金流入总额最少达港币 2,000万元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盈利要求/市值 市值/收入/现金流量要求 • 俱备不少于三个财务年度的业务纪录 • 于上市时市值最少达20亿 • 于最近的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最少 达 5亿 • 于过去三个财务年度由拟上市的新申 请人或其集团进行的经营活动所得的 正向现金流量至少合计达1亿 市值/收入要求 • 俱备不少于三个财务年度的业务纪录 • 于上市时市值最少达40亿 • 于最近的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最少 达5亿 • 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0名股东
二、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规则 8.05 (1) 利润测试
规则
交易记录 > 3年 利润(最近一年)> 2000万港元 利润(之前的两年)> 3000万港元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 > 1年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8.05(1)(a) 8.05(1)(a) 8.05(1)(a) 8.05(1)(b) 8.05(1)(c) 8.08(2) 交易记录 > 3年 管理层连续性 > 3年 所有权连续性及控制 > 1年 市值 > 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年)> 5亿港元 运营现金流(最近3年)> 1亿港元 股东数量 > 300(截至上市之时)
最低社会公众 持股量
不少于港币5,000万元及上市时社会公众 持股 占已发行股本的25% 如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占已 发 行股本的百份比可减至15-25%
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及上市时社会 公众持股占已发行股本的25% 如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 占已发行股本的百份比可减至15-25%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续)
主板
股东人数 社会公众股东至少应有300名;如以符合市 值/ 收入测试申请上市,则上市时最少应有社 会 公众股东1,000名 而不多于50%的社会公众持股可由三名最 大社 会公众股东实益持有 招股章程中业务目标 声明 公司必须简单介绍将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须提供业务目标陈述,载列申请人的 整体 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 市当 年的财务年度及其后两个财务年度内 达 到业务目标及列明为达到该等业务目 标 预计将需要投入的资金
矿业企业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
Beijing Rainmaker Law Firm
目 录
• 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 何时需要根据第18章寻求豁免 • 如何通过第18章寻求豁免
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主板
盈利要求/市值 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 盈利要求; 2. 市值/收入/现金流量要求;或 3. 市值/收入要求 盈利要求 • 于过去三个完整财务年度的总额达港 币5,000万元(其中最近财务年度的股 东应占盈利须达到港币2,000万元,在 此以前的两个财务年度的股东应占盈 利合计须达到港币3,000万元) • 于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港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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