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全套资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一、申请与受理第一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向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附录1);(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附录2);(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六)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七)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详见附录3第二部分第八项)。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齐全、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复印件、影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第三条审批办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文书见附录4;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补正文书见附录5;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文书(见附录6)。
第四条审批办应当在出具受理文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及申请材料转办文书(见附录7)移交技术评审专家。
技术评审专家不接收除审批办以外转办的申请材料。
二、技术评审第五条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办作为技术评审单位承担具体技术评审工作。
技术评审包括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
第六条审批办组织技术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作出技术审查结论,《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意见表》见附录8。
第七条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为“通过”的,审批办继续开展现场技术考核,并提前3日将现场技术考核时间、专家组及有关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等通知申请单位;结论为“不通过”的,不开展现场技术考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模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模版一、机构基本情况1.机构名称:(在此填写机构名称)2.机构法定代表人:(在此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3.机构注册地址:(在此填写机构注册地址)4.机构联系方式:(在此填写机构联系方式)5.机构成立时间:(在此填写机构成立时间)6.机构经营范围:(在此填写机构经营范围)7.机构人员结构:(在此填写机构人员结构)二、机构管理制度1.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服务质量。
2.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试剂等符合相关标准。
3.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等内容。
三、机构人员要求1.机构应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认证的人员,包括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辅助人员。
2.机构人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了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3.机构应为人员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确保其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四、机构设施要求1.机构应具备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实验室、实验设备、试剂等。
2.机构设施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与健康。
3.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技术服务能力要求1.机构应具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设施。
2.机构应具备开展常规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疾病诊断等技术服务的能力。
3.机构应能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六、质量控制要求1.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技术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机构应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包括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质量控制数据的记录等。
3.机构应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纠正不合格结果。
七、项目执行要求1.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2.机构应合理安排项目执行进程,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篇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附件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臵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
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除外)资质审批(乙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除外)资质审批(乙级)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除外)资质审批(乙级)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年月日修订)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申请。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一是按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全的;二是不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申请条件规定的;三是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许可情形。
职权类型:行政许可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年月日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二)部门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全套完整版本)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注:标注“★”的为否决项。
22现场技术考核判定标准(一)现场技术考核评审项汇总(二)审定标准或“一般项”不符合审定标准,评审结论为“不通过”。
附录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2.将50MeV以上中、高能加速器和大型辐照装置行业领域按照核设施管理,将伴生放射性矿行业领域按照核技术工业应用管理。
3.具体业务行业领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附录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乙级资质)说明:1.以上所涉及人员数量均是指达到考核评估合格要求的人员数量。
201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原吉林省安全监管总局指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免于能力考核评估或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理化检验技术中级,代码383)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能力考核评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4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6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8年。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7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0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2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4年。
4.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指从事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指所学专业为职业卫生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劳动保护、暖通空调、供热与通风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具有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
21
*具有2年以上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名
22
*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
23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
职业卫生工程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不少于1名)
部门设置
4
*质量管理部门
5
*评价部门
6
*检测检验部门
7
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
岗位设置、职责
8
*技术负责人(评价、检测)
9
*质量控制负责人
10
质量监督员、设备管理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11
评价人员、检测人员
12
授权签发人
经费保障
13
台账及经费保障措施
依法执业
14
★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人员
技术负责人(评价、检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一、第一类业务范围的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
1.技术评审项目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序号
具体内容
1.组织机构
法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
2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计量认证
3
★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15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外聘
16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职业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维护劳动者健康和促进工作环境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和能力,需要进行资质认可。
在____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的条件将会有所增加和调整。
二、管理体系建设要求1. 体系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程序等,确保其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人员配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职业卫生医师、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等,以确保提供专业的服务。
3. 设备设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实验室、检测设备等,以保证服务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技术能力要求1. 人员素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高级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职业卫生医师、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等,并且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2. 技术方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掌握和应用目前先进的职业卫生技术方法和工具,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技术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3. 技术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以满足工作需要,并且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4. 服务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供一系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指导等,同时要求服务项目在质量和效果方面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要求。
四、质量控制要求1. 质量控制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的质量可控和可持续改进。
2. 质量评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以发现和纠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和实施相关的改进措施。
3. 质量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接受监督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质量抽检等,以确保其服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附件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
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模版(三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模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是指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资质认可,主要是为了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符合一定标准,能够有效地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为了获得乙级资质认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满足一系列认可条件。
以下是一个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的模板。
一、法律法规遵守1. 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保障服务的诚信和专业性。
二、组织机构设置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注册的名称、地址和营业执照。
2. 能够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人员部门分工及职责等。
三、人员配置与素质要求1. 具备一定数量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人员配置满足业务需求。
2.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3.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职业资格,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
4.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和学习,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与提升。
四、设备设施条件1. 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精度可靠。
3. 设备设施应具备相应的监测和测试能力,能够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
五、质量控制体系1.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等文件的编制和运行。
2. 确立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权利,建立规范化的工作程序。
3. 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可控、稳定。
六、工作记录和报告1. 能够按照要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
2. 工作记录和报告应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准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工作记录和报告应按时提交,并能够根据需要进行阅览和复制。
七、现场考察与评价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允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与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范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范文一、机构概况本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成立于20XX 年,注册资金XXX万元。
机构具备XX个工作人员和多个专业技术团队,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本机构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二、资质认可条件1. 机构资质(1)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2)机构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机构具备完备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设备设施;(4)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防控技术服务;(5)机构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能够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要求。
2. 技术人员(1)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包括注册职业卫生师、注册劳动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2)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环境监测与评价、有毒有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职业病防治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 设备设施(1)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和类型的职业卫生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采样设备、分析仪器、实验设备等;(2)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规格的实验室,确保对样品进行准确可靠的分析测试;(3)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型号的个人防护设备,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 服务能力(1)机构必须能够按照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防控技术服务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2)机构必须能够按照客户的需求和要求,提供量身定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案;(3)机构必须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能够在客户需要时迅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4)机构必须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加强专业能力和知识更新。
5. 质量管理(1)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2)机构必须具备质量控制能力,能够对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准确性和可靠性控制;(3)机构必须定期开展内部质量评审和外部评估,不定期组织第三方的评估,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范本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保障工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认可条件。
第二条本认可条件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乙级资质认可。
第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条件,能够提供专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认可标准第四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的从业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业卫生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职业卫生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初级职业卫生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制度等。
(三)具备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四)具备必要的研究开发能力,能够进行职业卫生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五)具备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能力,包括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技术咨询等。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的评审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单位应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设置、场地和设施等。
(二)初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排查不符合要求或疑似问题的申请。
(三)现场评审:对通过初评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包括对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场地设施等进行检查。
(四)评审结果: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认可条件进行评定,评审合格的予以认可,评审不合格的发出不合格通知书。
第三章资质认可的期限和管理第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的有效期为3年。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的质量检查和评估。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
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相关政策和规定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认可条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以下是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的条件:一、机构资质与规模要求1. 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的注册商标,并且在相关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 机构应设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的高效和安全性。
3. 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包括人员数量、场地面积等方面的要求,以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
二、技术实力与专业能力要求1. 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包括从事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测的医务人员、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和职业卫生监督的工程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
2.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 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科研和技术转化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
三、设备和环境要求1. 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包括职业卫生监测和分析设备、职业病诊断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性能指标。
2. 机构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包括清洁卫生、通风换气、安全出口等,以保障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性。
四、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要求1.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并通过相关的认证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
2. 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客户的需求,并解决相关问题。
3. 机构应具备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响应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
总之,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对机构的规模、技术实力、设备和环境以及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为规范有序地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甲级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甲级和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职业卫生的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
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认证(乙级)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认证(乙级)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一、项目名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吉编行字〔2012〕146号)。
三、审批范围吉林省境内申请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四、审批权限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省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及颁发证书(为煤矿企业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除外,下同),设区的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认可及颁发证书。
五、申报条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三)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六)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七)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材料(一)首次申请材料(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2、申请单位简介;3、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材料(复印件);5、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6、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7、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9、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10、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11、近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工作的总结报告;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21〕17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21〕17号各设区市、义乌市、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资质认可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
现就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学习宣贯,规范资质管理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制度设计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实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二、有序衔接过渡,做好资质延续及认可工作(一)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中公布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权限委托给各设区市、义乌市、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参照《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附件1)、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文件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关于乙级的评审内容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评估大纲》的要求,严格按照乙级机构的资质认可条件,做好委托事项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查、技术评审和认可结果上报等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标注“★”的为否决项。
23现场技术考核判定标准(一)现场技术考核评审项汇总(二)审定标准注:“否决项”和“一般项”均符合审定标准,评审结论为“通过”。
“否决项”或“一般项”不符合审定标准,判定为“不通过”。
附录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表4、5);2.将50MeV以上中、高能加速器和大型辐照装置行业领域按照核设施管理。
将伴生放射性矿行业领域按照核技术工业应用管理;3.具体业务行业领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附录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以上所涉及人员数量均是指达到考核评估合格要求的人员数量。
201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原省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免于能力考核评估或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理化检验技术中级,代码383)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能力考核评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4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6年;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8年。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①博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7年;②硕士研究生,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0年;③大学本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2年。
④大学专科毕业,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4年。
4.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指从事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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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
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
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见附录1和附
录3)。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当满足工作的需要,且运行良好。
(三)仪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当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仪器设备应当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及化学试剂的配制标识与使用记录应当符合要求。
(五)检测实验室应当布局合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检测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实验室应当配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火、控制进入等安全措施。
(六)凡是检测方法或检测仪器有要求的,应当按要求对检测场所的温度、湿度和放射性本底等环境条件进行有效、准确的测量并记录。
(七)应当为检测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
应当编制有关样品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