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规定
园区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园区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的管理,保障园区内的秩序和安全,提高园区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园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第四条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宣传工作。
第五条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园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对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园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园区内的单位管理规定第一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注册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遵守园区内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
第三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保证经营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泼洒污水,不得在园区内乱涂乱画。
第四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配合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消防和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并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遵守园区的环保要求,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废气、废物。
第六条园区内的单位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用地。
第七条园区内的单位不得向园区内其他单位倾倒废弃物或者使用有害化学品造成环境污染。
第八条园区内的单位应当配合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相关数据的上报、整改工作。
第九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配合园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单位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园区内的单位必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用工或者违法招工。
第三章园区内的个人管理规定第一条园区内的个人不得进行任何损害园区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园区内的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吐痰、乱扔烟头等。
第三条园区内的个人不得乱涂乱画、破坏园区内的公共设施。
园区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园区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管理,维护园区秩序,保障园区内企业、单位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由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批准,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
第三条园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服务优先、高效便民的原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园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园区管委)是园区管理的行政主体,依法行使园区内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第五条园区内的企业、单位和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第二章园区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六条园区管委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园区管委负责人由市政府任命。
第七条园区管委的主要职能:(一)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园区的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三)负责园区的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四)负责园区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工作;(五)负责园区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六)负责园区的安全、环保和劳动保障等工作;(七)履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园区管委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园区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园区管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园区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园区规划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突出园区特色,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总体规划要求。
第十条园区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园区管委应当组织编制并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园区建设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园区经济发展与服务第十二条园区管委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园区管委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开拓、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十四条园区管委应当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入住园区物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园区内所有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的管理,包括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方。
第三条园区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安全、文明、和谐原则;3. 自愿、协商、互利原则;4. 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服务:1. 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2. 商业和办公区域的清洁、绿化、设施维护;3. 安全保卫,包括门卫管理、监控巡查、消防管理等;4. 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包括电梯、供水、供电、供暖等;5. 客户服务,包括咨询、报修、投诉处理等;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2. 健身设施、儿童游乐场等公共设施的管理;3. 代收代缴水电费、燃气费等;4. 物业租赁、维修保养等;5.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和使用人按照规定缴纳。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用包括:1. 基本服务费;2. 增值服务费;3.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4. 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由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报园区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业主和使用人义务第九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2. 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3. 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公共区域整洁;4. 不得损坏绿化植被,不得损坏公共设施;5. 不得噪音扰民,不得随意排放污水;6. 不得在楼道、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7. 不得进行违法建设、经营活动;8. 遵守其他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规定。
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园区管理第二条园区内的道路、绿化、设施等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非园区职工和车辆进入园区需申请许可,进行有效身份和车辆检查,并领取许可证。
第四条园区内的垃圾需分类投放,设定明确的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理。
第五条园区内严禁乱贴乱画,保持园区内墙面、楼道干净乾净。
第三章办公环境管理第六条办公室内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办公桌、椅子等家具要求整齐、干净,工作区域要保持乾净有序。
第八条员工使用电脑须遵守公司的电脑使用规定,禁止下载非法软件、浏览非法网站。
第九条员工在办公室内遵守安静工作原则,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内的吸烟行为严格禁止,设立特地的吸烟区并放置烟蒂箱。
第四章社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社区卫生需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消杀,并定期检查卫生情况。
第十二条社区内的设施设备如空调、电梯等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社区内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应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员工培训。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进出企业大门需刷工作证进行身份验证,非本企业员工需办理临时许可证。
第十五条出入口、走廊、楼梯等紧要通道要保持畅通,防止堵塞和阻拦。
第十六条企业内涉密区域和紧要机房要设有严格的门禁系统,仅限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企业内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
第六章外来访客管理第十八条外来访客需事先登记,工作人员接待后领取访客证,并供应相应的陪伴。
第十九条外来访客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进入涉密区域,不得携带不安全物品。
第七章惩罚与嘉奖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依据违纪程度轻重,将受到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惩罚。
第二十一条遵守本制度而且在园区与办公环境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相应嘉奖。
园区管理办法
园区管理办法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管理,维护园区秩序,促进园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园区内的所有物业和业主,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公共服务设施等所实用途。
第三条园区应当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在物业服务部门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园区业主和居民了解园区管理规定并自觉遵守。
第四条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园区管理,协调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的利益,维护园区和谐与安全。
第二章园区管理委员会第五条园区管理委员会是由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等组成的,负责制定、协调实施园区管理各项规定、制度,处理园区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园区管理委员会必须有选举产生,选举原则为平等、公正和民主。
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根据园区的具体情况诚信履行职责,园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环境改善等要求来决定。
第七条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主要部门应当包括人事、财务、安全、环境等。
第八条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会议制度,确保组织决策的民主化。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必要时还要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处理紧急事务。
第三章建造用地管理第九条园区建造用地性质应当明确,用途应当合理规划、统一管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准确出具建造用地申请,委托单位进行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建设活动应当按照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利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越界用地、强占土地、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建造用地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环境,不得存放垃圾、杂物或者擅自摆放路障。
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等内容,对业主提出的服务请求应当及时、合理地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派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积极与业主接触,采集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业主的艰难和问题。
园区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第三条园区日常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公开透明:各项工作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员工知情权;(三)高效务实: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实际效果;(四)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园区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日常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六条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行政部门:负责园区人事、财务、行政事务等;(二)业务部门:负责园区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三)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园区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职责: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简化流程: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确保工作合规合法;(四)反馈机制: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第八条工作流程具体如下:(一)计划制定:各部门根据园区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周度工作计划,并报办公室审批。
(二)任务分配: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将任务分配给各部门及员工。
(三)任务执行:各部门及员工按照任务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四)进度跟踪:办公室对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结果评估:办公室对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六)总结汇报:各部门及员工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九条员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对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和考核;(二)奖惩分明: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三)培训发展: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促进员工成长;(四)沟通协调:加强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员工及园区管理部门。
第三条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园区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园区各部门、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组织本部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四)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处理;(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园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七)应急救援预案;(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九)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园区主要负责人对本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各部门、企业负责人对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园区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园区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园区管理,保障园区内秩序安全,提高园区的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和个人,在园区内实际活动中执行。
第三条园区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是对园区内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园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和执法,违反者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园区内人员管理第五条园区内所有人员进出园区都必须配有有效通行证件,否则不得进入园区。
第六条园区内人员需保持园区内秩序,不得进行损坏公共设施、乱丢垃圾等行为。
第七条园区内人员需遵守园区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活动。
第八条园区内人员需遵守园区内的环境保护规定,不得进行破坏环境行为。
第九条园区内人员需配合园区管理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不得拒绝配合。
第十条园区内人员不得进行违法行为,如有违法行为,园区管理人员有权利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并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三章园区内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园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注册并备有有效停车证,否则不得在园区内停放。
第十二条园区内的车辆停放必须遵守指定停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三条园区内车辆不得进行超速、危险驾驶等危害行为。
第十四条园区内车辆需保持车辆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园区内车辆需遵守园区内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第四章园区内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园区内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园区内设施使用需按照规定的使用程序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或修改。
第十八条园区内设施的使用需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不得进行危险操作。
第十九条园区内设施的使用需保持设施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污染环境。
第二十条园区内设施的使用需保护设施的完整性,不得进行损坏或破坏。
第五章园区内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和个人有义务配合园区内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配合。
第二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和个人需严格遵守园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违反。
园区运营管理条例
园区运营管理条例一、引言本园区运营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园区运营管理的各项事宜,促进园区的健康发展和运营效益的提升。
二、园区运营管理机构1. 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责部门,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 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对园区内的各项事务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三、园区租赁管理1. 园区租赁管理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法律规定执行。
四、园区设施设备管理1. 园区设施设备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园区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五、园区安全管理1. 园区安全管理应具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园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园区内的安全事务。
六、园区环境管理1. 园区环境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2. 园区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治理,确保园区环境良好。
七、园区秩序管理1. 园区秩序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维护园区的秩序和安全。
2. 如有违反秩序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园区服务管理1. 园区服务管理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需求。
2. 园区服务管理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九、园区宣传推广1. 园区宣传推广应积极宣传园区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
2. 园区宣传推广应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
十、附则本园区运营管理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居民。
以上是关于园区运营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
---*注意:本文档为创作文档,仅供参考*。
规范园区管理制度
规范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园区综合管理水平,维护园区秩序,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在园区活动及行为。
第三条园区管理应依法治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促进和谐,实施科学管理。
第四条园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
第二章园区基本管理第五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合理。
第六条园区应统一设立管理服务中心,便于园区内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办理和咨询。
第七条园区管理应加强与社区、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保障园区安全稳定。
第八条园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确保园区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与使用。
第九条园区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第十条园区管理应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十一条园区管理应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谐文明园区。
第三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园区管理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与责任人。
第十三条园区应加强对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园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园区应加强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园区应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园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园区应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七条园区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园区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园区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园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园区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处理园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投诉和建议。
园区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
园区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的管理与服务,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园区内企业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规章制度,服从管委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园区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园区规划应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突出产业特色,优化空间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园区建设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确保园区生态环境良好。
第六条园区内建设项目应报经管委会审批,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三章园区管理第七条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园区管理体系,加强园区内企业、员工的管理和服务。
第八条管委会应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经营,遵守合同,履行社会责任。
第九条管委会应加强园区内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园区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章园区服务第十一条管委会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和员工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二条管委会应加强与入园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十三条管委会应建立健全园区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人才交流与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管委会应加强园区文化建设,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员工生活,增强园区凝聚力。
第五章园区费用与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园区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第十六条园区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六章园区环境保护第十七条园区内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管委会应加强园区环境保护监管,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管委会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园区管理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园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的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入驻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园区管理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三)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四)科学规划,持续改进。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投诉举报等;(二)物业管理部:负责园区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绿化、保洁、安保等;(三)安全保卫部:负责园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巡逻等;(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员工培训等工作;(五)设施设备部:负责园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办公室:1. 负责园区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3. 负责园区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处理;4. 负责园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物业管理部:1. 负责园区绿化、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2. 负责园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3. 负责园区环境整治和美化工作;4. 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卫部:1. 负责园区消防安全、治安巡逻等工作;2. 负责园区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负责园区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救援;4. 负责园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1. 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员工招聘、培训等工作;2. 负责园区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3. 负责园区员工福利待遇的落实;4. 负责园区员工绩效评估和晋升工作。
(五)设施设备部:1. 负责园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2. 负责园区能源消耗的监测和节约;3. 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采购和管理工作;4. 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
园区运营管理规范方案
园区运营管理规范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运营管理行为,维护园区内秩序,提高园区管理效率,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和员工,具有规范性、强制性。
第三条园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策,推动园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园区应当以服务企业和员工为宗旨,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园区营商环境。
第五条园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
第六条园区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园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条园区内企业和员工应当遵守园区管理规范,共同维护园区秩序,共同促进园区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园区管理体制第八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确定园区领导机构、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条园区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园区整体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
第十条园区领导应当为园区内务工作负总责,加强园区内部沟通协调,推动园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对园区内的企业和员工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园区内的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有效解决园区内部问题。
第三章园区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企业准入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企业退出管理制度,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园区内的企业正常运营。
第十六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园区内的环境质量。
第十八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企业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优质的服务支持,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第十九条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园区内的治安巡逻和防范,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稳定。
园区管理规定(3篇)
(四)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三)协调解决园区内各类纠纷;
(四)组织开展园区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
(二)保持园区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三)遵守园区消防安全规定;
(四)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五)不得破坏园区公共设施。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 退出园区时,应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干净,并归还园区公共设施。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园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十二条 园区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处理园区内安全事故;
第七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园区管理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给园区、他人或单位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园区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产业园区物业管理规定
产业园区物业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产业园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产业园区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园区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外观整洁,无渗漏、破损等情况。
2、负责公共区域的门窗、楼梯、扶手、电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3、对园区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供应。
(二)环境卫生管理1、负责园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包括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环境整洁。
2、定期对垃圾桶、垃圾站进行清理和消毒,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做好园区内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消毒、灭鼠、灭蚊蝇等。
(三)绿化管理1、负责园区内绿化的规划、种植和养护工作,保证绿化覆盖率和成活率。
2、定期修剪草坪、树木,及时浇水、施肥、除虫,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
3、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1、设立门岗,对进出园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维护园区的安全秩序。
2、定时进行巡逻,防范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负责园区内的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证道路畅通。
(五)客户服务管理1、受理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2、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3、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增进园区内企业和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物业管理费用(一)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用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
(二)收费方式物业管理费用可以采取按月、季度或年度收取的方式,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时缴纳。
(三)欠费处理对逾期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管理机构1.园区管理委员会:由产业园所有企业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园区进行规划、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
2.园区管理办公室:由园区管理委员会聘任的专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秩序维护等。
三、企业入驻管理2.企业租赁管理:园区管理办公室对租赁企业进行租赁合同管理,确保租金按时缴纳,租期到期前提前续租或退租。
四、园区环境管理1.环保要求:园区内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执行,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垃圾分类管理:园区内设立垃圾分类垃圾箱,企业和个人需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确保园区环境整洁。
3.绿化管理: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绿化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园区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维护。
五、安全管理1.安全设施:园区内设有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确保园区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防火要求:企业需按照防火要求进行防火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不得私拉电线、乱用电器等。
六、停车管理1.停车位规划: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内停车位的规划和分配,确保企业和个人有足够的停车位。
2.停车费用:园区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停车费用标准,并及时通知企业和个人缴纳停车费用。
七、争议解决1.合同纠纷:对于租赁合同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相关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解决。
2.其他纠纷:对于其他争议,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协商选择其他途径解决。
八、附则1.园区管理办公室在执行管理工作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园区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并及时通知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
以上是一份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的草案,目的是建立园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园区的秩序和安全,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业园区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确保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秩序井然,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园区管理部门。
第三条园区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园区内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园区内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园区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实施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章园区秩序管理第十六条园区内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园区秩序。
第十七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园区治安保卫制度,确保园区内治安稳定。
第十八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园区内交通管理,确保园区道路畅通。
第十九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园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第二十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园区内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园区整洁。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园区管理部门。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3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工业园区的运营、发展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准入管理:明确确定工业园区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核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拒绝准入或淘汰退出。
2. 用地管理:规定工业园区用地的出让、租赁和管理办法,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标准和费用等。
3. 建设管理:制定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标准,监督和管理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4. 经营管理:明确规范园区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包括行业准入条件、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安全措施等。
5. 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对园区内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园区的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6. 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园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7. 财务管理:规定园区运营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支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程序和责任等。
8. 公共设施管理:管理和维护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9. 人员管理:规定园区内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园区内的稳定和谐。
10. 纳税管理:规定园区内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程序,对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2)是指对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统一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管理制度:包括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将园区的发展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2. 建设管理制度:包括园区的用地供应、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审批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的合法性和效益。
3. 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的规范。
园区管理制度大全
园区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管理行为,维护园区秩序,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的修订由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经园区相关方面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园区管理机构所有。
第二章园区基本管理规定第六条园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规定,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和安全。
第七条园区内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八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园区内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
第九条园区内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机构对园区的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干扰园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不得随意乱涂乱画,不得在园区内吸烟。
第十一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园区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丢垃圾,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第十二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搞乱电梯、扰乱园区秩序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园区内的消防规定,妥善保管消防设备,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园区内的交通规定,保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五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如对园区管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园区管理机构反映,园区管理机构将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他人违反本管理制度或园区规定,应积极举报,园区管理机构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制度或园区规定者,可向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园区管理机构将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园区内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园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园区内文明和谐发展。
第三章园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园区内的安全防范,保障园区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园区秩序维护管理制度
园区秩序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园区秩序,加强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建筑物、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园区秩序维护管理工作以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提高管理效率为宗旨,依法合规开展。
第四条园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本制度,服从园区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共同维护园区的良好秩序。
第五条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指导和监督园区内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园区秩序管理第六条园区内的交通秩序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第七条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和绿化景观由园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园区内的任何装修、改建、拆除等工程必须经园区管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
第八条园区内的商业经营活动和噪音污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和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九条园区内的垃圾处理必须按照园区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不得私自乱丢乱倒垃圾。
第十条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得到园区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园区安全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警并配合处理。
第三章园区秩序监督第十一条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秩序的日常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园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对园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进行协助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三条园区内的监督巡逻工作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园区秩序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园区秩序处理第十四条对于园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园区管理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五条对于危害园区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园区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园区管理规定(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
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
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
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提交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宿舍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园区内不准随地扔烟头,必须掐灭扔进指定地点,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九条园区每周除蚊一次。
第三章、水电管理第一条电费的价格1.5元/度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就餐时间如下:早餐 8:00到9:00晚班午餐:11:30到12:00早班午餐:12:00到12:30晚班晚餐:17:30到18:00早班晚餐:18:00到18:30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
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
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公司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
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
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5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15至18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
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第十三条禁止打饭上办公区吃饭,违者罚款50元一次。
第五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定期开展园区生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物品、粉尘、气体等安全管理,要有保养记录、有防护设施,有安全标志。
第三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六条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九条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
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章、出入园区管理第一条进入园区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
否则,保安有权不让进入园区。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须在门卫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才能进入园区。
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园区内各企业的人员外出,要有本企业相关人员签发的《员工外出放行条》,方能放行。
第四条员工入园上班,不准穿背心、不准光着膀子、不准穿三角裤、不准穿拖鞋。
第五条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第六条车辆进入园区,要经门卫室同意,并进行登记,且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
对超高、超重、超长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区;若入园车辆损坏园区设施的,要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园区内禁止鸣笛。
第八条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对违规行车和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出园区要出示《车辆放行条》,并进行检查核实后,方能放行。
第十二条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对防盗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安排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第七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一条园区内各栋厂房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坚决不能用于工业与生活用水;一经发现1000元/次。
第二条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严禁在各处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需使用,在使用期应仔细检查线路状况和设备,确保线路接地良好、无漏电、无短路,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五条相关人员对园区内重点消防区域及消防设施,各责任人需定期定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
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危害消防安全的部门、组和个人。
安技组将勒令其整改,并对当事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七条认真做好园区消防设施的养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八章、建筑物、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各类建筑物及设备的运行维护档案和作业规范,做好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
第二条定期巡查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安全状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建筑物的安全检查。
第三条制定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作业规范和程序,保持园区配电设备运行正常。
第四条编制维保、检查计划对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测。
第五条园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准破墙、搭设棚房,必须保持完好、整洁。
第六条在质保期内,工程部仅对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故障进行维修,如因人为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条工程部在处理各种故障时如需各方给予配合时,请各企业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第九章、附言第一条以上各条请各企业及个人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园区服务中心皆有权予以纠正,并视情况严重处以以下:<一> 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二> 不同程度的经济罚款;<三> 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二条园区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对本规定做适当修改或补充。
第三条本规定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园区服务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微来购科技园区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