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产业园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业园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园内所有企业、员工、来访人员以及相关服务机构。
第三条产业园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产业园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产业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产业园各部门、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部门、企业负责人对本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四)事故报告与处理;(五)应急管理与救援;(六)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七)安全标志与警示标识设置;(八)消防安全管理;(九)交通安全管理;(十)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
第九条产业园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产业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二条产业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产业园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产业园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产业园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

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一、引言产业园物业和招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产业园的秩序井然、安全有序、稳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促进经济发展。
二、产业园物业管理制度1. 物业服务内容(1)设施设备维护:负责产业园内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产业园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垃圾清理、道路清扫、公共区域清洁等。
(3)安全管理:负责产业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巡逻、监控设施的维护、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4)投诉处理:负责接收和处理企业和员工的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物业费用管理(1)收费标准:根据产业园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制定合理的物业费用收费标准,并向企业明示。
(2)费用使用:物业费用应专款专用,用于产业园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费用。
(3)费用公开:物业公司应及时公开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企业和员工的监督。
3. 企业入驻管理(1)申请程序:企业入驻产业园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经过评审批准后方可入驻。
(2)合同签订:入驻企业应与产业园物业公司签订入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3)租金管理:入驻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并按时续签合同或提前通知终止合同。
三、招商管理制度1. 招商目标(1)产业定位:根据产业园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因素,明确产业园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吸引符合定位的企业入驻。
(2)产业结构优化: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推动产业园的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 招商策略(1)市场调研:对目标行业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潜在需求,为招商活动提供依据。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展会参展、业务洽谈等方式,积极推广产业园的优势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关注和入驻。
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区内所有企业及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格监督、强化责任为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处理园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企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协调园区内企业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的关系,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园区内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一)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八条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一)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二)企业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九条事故报告与处理(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报告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二)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协助企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惩制度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产业园区,提升产业园区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园区内各项经营活动,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订、解释和修改,并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产业园区内的各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我园区设立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对园区内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六条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园区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园区内的各项经营活动;(二)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制度执行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三)组织对园区内各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四)对园区内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五)组织开展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的安全稳定;(六)组织开展对园区发展情况的评估和建议,提出促进园区发展的措施和政策建议;(七)处理园区内各种纠纷和争议,维护园区的良好秩序;(八)其他与园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由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经营活动管理第八条园区内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园区管理机构的审批。
第九条园区内的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园区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报备,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十条园区内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等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园区内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园区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园区管理机构有权对园区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章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园区内的纠纷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双方可以向园区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将履行对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芬兰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安全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产业园区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园区内企业、项目和设施的监管,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和提升。
以下是产业园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1.管理目标:- 提升产业园区的综合管理水平;- 保障园区内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优化园区内的经济环境和营商环境;- 加强对园区内设施和项目的维护和管理。
2.管理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对园区内的企业、项目和设施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不搞歧视化;- 高效便捷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简化各项手续和流程;- 透明公开原则:公开管理制度和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合作共赢原则:与园区内的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三、企业入驻管理1.资格审核:- 对申请入驻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企业的合法性、诚信度等方面;- 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企业,并给予明确的解释。
2.合同签订:- 与入驻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租金、服务费、设施使用等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
3.企业档案管理:- 建立并维护企业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 及时更新企业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引进和管理1.项目评估:- 对申请引进的项目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方,并给予明确的解释。
2.项目合同签订:- 与引进项目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回报等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
3.项目落地管理:- 在项目落地后,及时跟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 对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设施维护和管理1.设施巡查:- 定期对园区内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建立巡查记录,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
2.设施维修:- 对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损坏,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建立维修记录,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
产业园区相关管理制度范本

产业园区相关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优化产业园区的管理,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保障产业园区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产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规范,是规范本产业园区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管理条例。
第四条本产业园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规范。
第五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产业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产业园区相关单位和企业代表组成,负责产业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产业园区的土地规划、建设环境、经济发展等不同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产业园区内设立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产业园区内各企业和机构应按照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济管理第十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产业园区管理规定纳税。
第十一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正当的经济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
第十二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应按照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生产设施。
第十三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四章建设环境管理第十四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加强生产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做到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社会管理第十七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和机构应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业园区的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权益,促进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的企业、员工以及园区管理机构。
第三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公开、公平地处理园区内的事务。
第四条园区内企业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制度,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园区管理第五条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整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园区内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园区内的安全。
第七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园区内环境保护的管理,确保园区内的环境质量。
第八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园区内消防、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企业入驻与退出第九条入园企业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向园区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入驻申请后,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第十一条入园企业应当与园区管理机构签订入驻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二条入园企业应当在园区管理机构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
第十三条入园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出手续,交还园区内的设施和场地。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园区管理制度,维护园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员工在园区内从事危险作业或者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章园区内事务处理第十七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园区内事务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园区内的事务。
第十八条园区管理机构在处理园区内事务时,应当充分听取入园企业和员工的意见,并公正、公开、公平地处理。
第十九条园区管理机构在处理园区内事务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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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园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与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
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
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与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第一条企业与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与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与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与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她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
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与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与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与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她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
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与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她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她人用餐。
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
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与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与完善,不得因此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
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
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
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第五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定期开展园区生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物品、粉尘、气体等安全管理,要有保养记录、有防护设施,有安全标志。
第三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六条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与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与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与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九条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
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章、出入园区管理第一条进入园区员工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否则,保安有权不让进入园区。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须在门卫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才能进入园区。
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园区内各企业的人员外出,要有本企业相关人员签发的《员工外出放行条》,方能放行。
第四条员工入园上班,不准穿背心、不准穿短裤,不准穿拖鞋。
第五条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第六条车辆进入园区,要经门卫室同意,并进行登记,且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
对超高、超重、超长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区;若入园车辆损坏园区设施的,要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园区内禁止鸣笛。
第八条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与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对违规行车与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出园区要出示《车辆放行条》,并进行检查核实后,方能放行。
第十二条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对防盗意识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组须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第七章、园区服装管理第一条园区内的企业要求员工工服的样式与颜色必须统一,便于园区管理。
第二条在统一样式与颜色之条件下可由企业可自行订购。
第三条入驻园区内的各企业必须全力给予配合。
第八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一条园区内各栋厂房的消防设施与消防水,坚决不能用于工业与生活用水;一经发现1000元/次。
第二条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篇二:园区(暂行)管理规定园区管理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保卫1、办公楼内安全保卫与防火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各部门有责任协助行政管理部共同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治安隐患工作,以保证办公区域正常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
办公楼内由保安24小时值班,办公楼开门时间为早6:30—晚9:00。
下班后严格控制人员进入楼内,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或加班晚走,应提前与保安值班室联系,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建立访客登记制度,来访人员进入楼内联系工作,前台人员应进行询问,并拨打内部电话联系,确认后填写《访客登记表》方可进入,来访人员离开时需将由被访人签字的登记表交回,方可离开。
3、各部门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需填写《节假日出入人员登记表》,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进入大楼。
4、员工上、下班除携带自己私人物品外,严禁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办公楼,如员工确需将上述物品带出办公楼须填写出门条,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保安及前台人员有权拒绝物品带出。
5、楼内不准收废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如发现上述人员进入楼内,将追究前台及保安人员的责任。
6、为保证大楼内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整洁的办公场所严禁将自行车推入办公楼。
二、消防管理1、办公楼内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确定义务消防人员,制定完善的消防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2、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楼内,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办公楼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禁非义务消防人员乱动消防设施。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公司各部门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
三、用水管理1、各楼层人员发现供水设施有跑、冒、堵、漏现象,应及时与行政管理部联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节约用水,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用电管理1、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各部门如需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需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安排电工负责安装。
2、为了减少大厦照明的电能损耗,尽量采用自然光,在满足一般照明的前提下,对大厦的公共部分照明采用隔二亮一的照明形式,电梯间只保留周边灯池照明,关闭中间灯池照明。
同时人人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员工下班后,除监控需要外其余照明全部关闭。
3、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各单位空调夏季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