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
实验室仪器设备软件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软件管理办法第一条实验室的仪器、软件是学校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必须贯彻勤俭节约、合理购置、妥善使用、加强维护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效益,以满足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的需要。
第二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软件,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妥善办好交接手续。
第三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软件凡符合部颁固定资产目录内的财产的均为固定资产。
第四条新添置的仪器设备、软件(包括自制、调入、赠送等)进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登记。
第五条新增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软件必须由实验室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的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要核对原始凭单和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与产品说明书是否相符,技术资料(软件)是否齐全,质量、性能是否合格。
第六条实验室按年份记录的固定资产自建帐册一套,增置单存根一套。
第七条实验室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和检修,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第八条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折改、移动或调换仪器设备。
第九条仪器设备借用。
借用单位要有使用该仪器设备的技术力量,并负责妥善保管和爱护使用。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仪器设备借出回收时,双方应共同校验,分清责任。
第十条实验室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工作。
一般一年至少一次。
对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进行全面清查。
按实验室的自建帐册核对实物,并校验技术指标,做到帐物相符,数据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固定资产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怠忽职守或保管不力,以致发生被窃、损坏、遗失等事,当事人应严肃认真的查清责任,酌情处理。
凡属下列原因之一而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
1.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以致造成事故者;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单位领导许可擅自使用,好奇玩弄,以致损坏者;3.任意拆卸,以致造成损坏者;4.保管不善,玩忽职守以致发生灾害,破损或被窃等损失者。
赔偿办法:具体按学校规定办。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2013年制订)一、总则第1条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先进核探测技术、前端电子学、大容量数据获取与处理系统为主要研究方向,面向国内外开放,联合相关领域的优秀科学家共同开展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
第2条为切实推动实验室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实验室的研究平台,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的共同支持下,设立专项开放基金,择优资助核探测与核电子学相关领域的研究课题。
开放课题依据实验室公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
二、资助范围第3条开放基金资助对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及相关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公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第4条开放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短期内可取得具体成果的研究课题。
三、课题申请和审批第5条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本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应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6条申请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室。
第7条开放课题申请经同行专家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依据“择优支持”原则,给出评审意见。
第8条最终获资助的开放课题及资助额度由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决定。
四、课题管理第9条经批准的开放课题负责人将作为实验室客座人员负责课题的实施,每项开放基金课题将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者,由课题申请者提出或实验室指定)协助课题的实施。
第10条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一般为一年,可视课题执行情况延长一年。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每年实验室年会期间汇报工作进展,课题结束3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并作好财务结算、器材清理和科技资料的归档工作。
3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申请课题应该符合公司开放课题研究指南。
申请课题应该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实验室优先资助技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可在近期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三、审批程序实验室对受理的每项申请安排二位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对初审通过的课题申请提交技术委员会。
实验室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开放课题及资助金额。
实验室对批准的开放课题发出正式通知和开放课题客座证书。
四、课题管理每项开放课题必须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合作者,室务会指定专人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
开放课题起至时间一般为3年,对一些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适当放宽期限。
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至万元,经费二次下拨。
开放课题每年年底应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结题时应按要求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公司和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有,并按实际情况确定主次。
受开放课题支持获得或产生的数据图表资料、计算机程序、模式、文章和技术报告等须同结题报告一起提交公司。
五、论文署名及奖励办法六、附则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度开始执行。
参照实验室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规定:一. 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经费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31日前应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书面材料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研究工作总结。
二. 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研究工作报告和论文。
论文答辩和成果鉴定由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研究论文如在刊物上发表,在技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本公司名称字样。
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交通运输及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
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
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一)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交通运输及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
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
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1、实验室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实验室主任根据科技部对XXX主任的条件和要求,公开进行招聘。
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每届任期为五年。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被批准后,实验室主任将由XXX推荐,教育部审查批准,并报科技部备案。
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学术年会,研究、发布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负责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更新、引进,以及协调各研究方向的合作,负责实验室用房调配,为科研以及办公提供良好的环境。
实验室另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主任处理学术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创新实验室成立综合实验平台建设总体组,负责综合实验平台的规划设计,审查各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协调各个研究方向的研发进度等。
为落实综合实验平台的建设目标,总体组每月定时召开一次例会,对各研究方向的工作进展进行检查,实施过程监控。
重点实验室专项规章新规制度
关键试验室规章制度一.工作人员条例1、关键试验室是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试验室, 每个工作人员全部有义务自觉维护试验室正常运作, 严格要求自己。
2、试验室工作人员(包含固定人员、兼职人员、硕士、客座人员和辅助人员)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试验室建设和管理, 主动参与试验室多种活动和公益活动。
3、试验室科研人员应在分配工作台面上工作, 不得占用她人工作台面;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她人工作台面时, 应提前和相关人员协商, 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4、除共用仪器设备外, 各研究人员所需试验器材一律自备并自行负责保管。
5、工作时间不得在试验室内聊天、会客、做和试验无关私事。
6、严格遵守多种仪器使用登记制度和操作规程。
任何对特定仪器无操作经验人员, 须在仪器管理员或其它有资质人员指导下使用, 严格根据要求进行操作。
未取得独立上机资质人员, 不得独立上机操作。
在使用中碰到自己无把握处理问题或发觉仪器故障, 必需立即向管理员或试验室主任汇报, 方便取得帮助或立即维修。
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 视损失轻重合适赔偿修理费。
7、本室工作各类人员, 未经同意, 不得自行携带外来人员进入试验室或使用试验室研究资源, 如若发觉, 试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试验室钥匙为进入各室之通行证, 统一由试验室办公室管理, 任何人不得自行复制。
领取钥匙时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和交纳押金手续, 离开试验室时, 凭钥匙取回押金。
各室临时辅助人员必需在试验室连续工作六个月以后, 由课题责任人担保, 方可持有钥匙。
担保人员应对该临时人员在试验室活动负责。
钥匙持有者应对试验室安全负责。
多种财产包含仪器设备、设施等(课题组自带除外)严禁带出试验室, 如有特殊需要, 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带出, 使用后须负责带回;多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试验室固定工作人员必需尽职尽责, 确保试验室正常运转。
10、珍惜公共卫生, 保持各室整齐。
自行车、雨具等影响试验室环境整齐个人物品不得带入试验室;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向下水槽乱扔、乱倒废弃物。
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doc
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理工大学)目录规章制度2学术委员会章程(修改稿)24学术交流与论文(著)发表管理条例26开放基金申请与管理条例29自主研究课题管理条例32“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培育计划“实施办法36“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39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草)42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办法46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48实验中心资源管理和使用办法51计算与仿真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58关于开展“可移动式救生舱舱体抗爆炸冲击性能数值模拟分析”工作的管理规定64山东研究基地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66山东研究基地章程68仪器设备使用收费细则72重点实验室学术论文署名格式77规章制度(2000年3月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验室机构设置第三章室务委员会章程第四章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五章实验室办公室工作条例第六章实验管理中心工作条例第七章研究组工作条例第八章客座人员工作条例第九章访问学者基金管理条例第十章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第十一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第十二章学术活动条例第十三章对论著发表的有关规定第十四章财务管理条例第十五章实验室房屋管理办法第十六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办法第十七章实验室爆炸品管理办法第十八章实验室技安管理办法第十九章实验室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章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从事爆炸与爆炸安全及其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国家级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条实验室根据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的趋势,紧密结合我国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确立并调整研究方向。
鼓励和提倡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针对新时期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第三条实验室由国防科工委主管,依托北京理工大学,接受国家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和北京理工大学等上级组织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因而实验室的工作还需体现出国防科工委和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教育发展的需求。
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中文名称为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GeoMechanics and Deep Underground Engineering(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第四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创建阐述深部岩土介质特殊力学性质的理论创新体系,构建解决深部地下工程复杂稳定行为的技术创新体系,营造一个创新、自由、学术、人文、和谐、交流的实验室文化与环境,培养一大批以博士研究生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造就在主要研究方向上代表国际水平的青年优秀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创新团队。
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五条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有:深部岩体力学与围岩控制理论、深部土力学特性及与地下工程结构相互作用、深厚表土人工冻结理论与工程应用基础、深部复杂地质环境与工程效应研究。
第六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学校领导下、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二章实验室固定人员第七条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实验室的固定技术人员主要是大型开放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骨干和自行研制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骨干。
实验室的固定人员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实验室的固定人员拥有以下权利:1.参加实验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获得实验室相关资料和信息,向实验室提出意见和建议;2.利用实验室平台,申请科学研究基金,开展科学研究;3.申请实验室自主设置研究课题,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开展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4.邀请有合作关系的学者来实验室申请访问学者基金,从事研究工作。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根据《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工业学院。
二、管理体制1.实行学术委员会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工程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术委员会聘任,任期3年。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中心主任对工程中心的日常学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
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工程中心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中心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实验室的管理。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工程中心主任任命。
4.工程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饲料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省科技厅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人。
5.工程中心下设若干研究室,研究室是研究中心的基层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专职和客座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管理并维护实验设施。
研究室设正、副主任一名,由研究中心主任遴选任命。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工业学院决定在3年的建设期内共投入250万元购置设备。
2.工程中心设立开放基金。
3.工程中心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4.工程中心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中心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研究人员1.工程中心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动的客座人员和研究生组成。
2.客座人员来工程中心工作期间,由工业学院提供生活条件。
公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公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二、实验室是本公司的研发重地。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所有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外单位要求参观实验室需经市场发展部或办公室同意,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
三、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
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四、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五、凡新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客座人员及所有流动人员),必须由课题组长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开展工作。
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实验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应用气体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实验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
七、领用剧毒化学品(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第 2 页共 5 页规定的范围)必须经过课题组长研究室/中心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
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稀有金属,必须经课题组长、研究室/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九、药品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
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化学品不能存放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限制存放1~2瓶,过量应退器材库暂存。
关于聘用短期客座、访问研究人员的暂行规定
关于聘用短期客座、访问研究人员的暂行规定一、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院关于“知识创新工程”的精神,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高效"和"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全面加强我所科研队伍的建设,保证我所科研工作高质量的完成,经所领导研究,决定在我所建立短期客座、访问研究人员聘用制度。
二、具体规定第一条、本所有在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都可以聘用有助于完成自己研究课题、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所外短期客座、访问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客座人员)。
第二条、客座人员的费用由聘用者从在研课题费中支付(具体标准见第六条到第八条)。
第三条、客座人员必需有副研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第四条、客座人员的聘期一次最短一个月,最长一年,不能超过科研项目期限。
第五条、聘用程序如下:研究人员提出聘用需求—→填写“聘用客座访问研究人员申请表”(见附表)—→聘用双方签署“大气物理所聘用短期客座访问研究人员协议书”(见附表)—→报所人事处备案。
第六条、客座人员在发表有关论著、论文时必须在作者单位中写上“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或者“Institute of Atmospheric Physics, ChineseAcademy of Sciences”,在向科技处提交论文单印本后,可享受我所的科技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奖励。
第七条、客座人员应该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工作积累。
第八条、客座人员在我所从事全日制科研工作期间的酬金标准如下:研究员级每月不超过2000元;副研究员级每月不超过1500元;副研以下每月不超过1000元。
第九条、除上述费用及协议书中规定的费用外,研究所不负责客座人员在我所短期访问期间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第十条、客座人员在结束其工作之前要提交研究工作报告,说明预定的研究工作的完成情况,研究报告上报科技处。
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
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 的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实行开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要在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下,积极利用实验室各种条件和人员力量,保证客座研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客座研究人员申请的基金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应在实验室审批年度内完成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在审批年度内未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验室承担的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经费,主要用于在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工作。
四、客座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之前,需先到实验室报到,以办理入门证,进行安全教育等(来实验室需随单位介绍信和一寸照片二张)。
五、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和各项工作条例,以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客座研究在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催化实验室的重要研究档案之一,由催化实验室负责保存。
七、客座研究人员的课题工作是催化实验室研究工作的一部分。
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课题成果,由客座研究人员和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共享。
以客座人员为主的工作发表文章具体的署名形式可以是下列的一种: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布分布的影响朱可明朱华元张信邱孝培(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所,湖南岳阳414012)盛世善徐奕德(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分布的影响朱可明1盛世善2 徐奕德2朱华元1张信1 邱孝培11、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院,湖南岳阳4140122、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若以实验室研究人员为主,则将实验室人员的名字和实验室相应排在前边,若双方贡献相当时,可用“*”打在双方负责人名上。
外文格式同上。
实验室英文署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Dalian Institute of Chemical Phys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Dalian 116023, China。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79.12.01•【文号】•【施行日期】197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暂行条例(草案)(1979年12月)第一章总则一、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是从事科研劳动的基层组织,是院的基本单位。
它的任务是研究和发展自然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出成果,出人才,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
二、研究所以同级党组织为核心,在中国科学院(分院)的领导下,充分依靠科学家和全体人员,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科学事业繁荣昌盛,人才辈出。
三、研究所的工作方针是侧重基础,侧重提高,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
在工作中要同各高等院校以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科研机构大力协同,分工合作。
四、研究所要在各自的科学领域中,努力创新,对全国的学术活动和科学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可能条件下,对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和科学普及工作给以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所长、副所长及研究所的工作机构五、研究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若干人。
所长、副所长由所学术委员会和各方面的群众代表酝酿推荐,由上级遴选任命。
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六、研究所所长应由科学家担任。
副所长应由科学家和热心科学、熟悉所分管的业务的同志担任。
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中年科学家担任所长、副所长。
对于在研究所建设上有重要贡献的所长、副所长,因年老体弱,不宜于继续担任实职的,可授予名誉所长、顾问等称号。
如有必要,所长也可保留原职称,另设常务副所长,负责日常工作。
七、研究所所长、副所长负责以下工作:全所科研规划、计划,以及事业发展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经费的预算、分配和决算;全所的工作总结;对科学创造和成就的奖励;研究室的建立、裁并及其工作方向的确定和变动;干部培养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员和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提升和奖惩;国际科学合作和学术交流。
高速铁路线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南交通大学)管理规
高速铁路线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南交通大学)管理规程(试行)2010年6月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实验室管理办法 (2)第三章室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4)第四章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6)第五章实验室办公室工作条例 (8)第六章实验管理中心工作条例 (10)第七章研究组工作条例 (12)第八章人力资源分配有关规定 (13)第九章固定人员管理办法 (14)第十章客座人员工作条例 (15)第十一章兼职教授制度 (16)第十二章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17)第十三章参加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22)第十四章学术活动条例 (23)第十五章对论著发表的有关规定 (24)第十六章财务管理条例 (25)第十七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办法 (26)第十八章印章管理制度 (30)第十九章实验室治安管理办法 (31)第二十章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32)第二十一章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 (33)第二十二章开放日活动条例 (34)第二十三章附则 (35)第一章总则1. 高速铁路线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从事高速铁路轨道、路基、选线、安全与防灾及其相关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学校对外交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窗口。
所属学科为工学学科。
2. 实验室根据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的趋势,紧密结合我国高速铁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确立并调整研究方向。
鼓励和提倡多学科交叉与融合。
3. 实验室由教育部主管,依托西南交通大学。
接受国家教育部、铁道部等有关上级组织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4. 实验室接受国家教育部、铁道部、科技部、西南交通大学等的拨款以及社会各界的赞助。
同时,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
5.实验室是西南交通大学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平台,实验室除了进行科学研究以外,还承担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任务。
6. 实验室对国内外开放,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室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7. 实验室的目标是立足国内,面向世界。
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交通运输及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
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
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一)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交通运输及相关领域著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审批。
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国内外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试验环境。
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博士生和研究生。
1、实验室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实验室主任根据科技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条件和要求,公开进行招聘。
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每届任期为五年。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被批准后,实验室主任将由北京交通大学推荐,教育部审查批准,并报科技部备案。
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学术年会,研究、发布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负责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更新、引进,以及协调各研究方向的合作,负责实验室用房调配,为科研以及办公提供良好的环境。
实验室另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主任处理学术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创新实验室成立综合实验平台建设总体组,负责综合实验平台的规划设计,审查各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协调各个研究方向的研发进度等。
公司乘车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乘车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乘车行为,明确乘车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乘车安全,提升
工作效率。
所有乘车人员应遵守以下原则:公平使用、安全第一、效率优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工,特别是经常需要使用公司车辆进行外出工作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满足工作需求。
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乘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乘车人员的资格,处理违规行为。
四、乘车规定
1. 申请程序: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门提交用车申请,注明用车时间、目的地及预计返回时间。
2. 用车范围:仅限于工作相关的外出活动,禁止用于私人事务。
3. 乘车人数:根据车辆容量合理安排,非紧急情况不得单独使用车辆。
4. 行车路线:应遵循既定的行车路线,避免绕道或私自改变路线。
5. 安全带: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行车途中干扰司机驾驶。
6. 文明乘车: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饮酒及大声喧哗。
五、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违规者将被取
消乘车资格。
六、应急处理
如遇紧急情况,乘车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安全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公司鼓励员工共享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节约成本并保护环境。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1保密规章制度汇编
大连化物所保密规章制度汇编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的利益与安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要求以及中科院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保密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保密规章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大连化物所所有部门、研究室(部、组)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汇编适用于研究所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岗职工、不在编项目聘用、挂职返聘借调人员、临时工作人员、高访、客座人员、博士后、研究生、外来施工人员、离退休人员、离岗离职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等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本汇编依据以下文件编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三)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厅字…2000‟58号通知)(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2‟4号)(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六)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七)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八)中国科学院保密法规实施细则(科发安字…1996‟0582号)(九)中国科学院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工作的实施办法(办字…1999‟031号)(十)科学院科技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科发安字…1991‟1529号)(十一)关于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密办法(十二)国防科技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十三)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工委…2007‟654号)(十四)国防科工局涉密投资项目保密管理规定(科工安密…2012‟332号)(十五)国防科技工业离退休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2‟1473号)(十六)军工系统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2‟1718号)(十七)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科工安密…2012‟1869号)(十八)国防科技工业定密工作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2‟1657号)(十九)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科工安密…2010‟202号)(二十)军工单位七类人员安全保密管理措施(试行)(科工安密…2010‟1021号)(二十一)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八个集中管理(科工安密…2012‟736号)(二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国保发…2015‟5号)(二十三)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指南(国保局字…2015‟18号)(二十四)关于加强政府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保发…1999‟4号)(二十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保发…1998‟1号)(二十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BMB17-2006)(二十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BMB20-2007)第五条研究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汇编相关制度,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公众的身体健康及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法规、标准、条例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目标、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审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重要事项。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挂靠单位,是实验室生物技术安全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二级单位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3.教务处负责指导本科教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指导研究生教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4.科技处负责指导学校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做好科研机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5.实验室依托学院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依托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6.实验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应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要求,评估实验室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丢失或不正当使用的危险,并对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负责督促本实验工作人员参加并完成生物安全的有关培训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分类根据国家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分类管理规定,各单位须对实验室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类进行确认,并根据类别制订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条生物安全要求1.受聘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获得相应部门颁发的证书方可上岗。
2.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程序。
3.进入实验室从事涉及生物安全性试验的工作人员(含客座研究人员、特聘研究人员、经批准进入实验室试验的临时工作人员等)必须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试验操作。
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学校保卫处电话:********、学校医务室电话:********《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直属高校:现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李铁映1992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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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
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 的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实行开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
部分,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要在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下,积极利用实验室各种条件和人员力量,保证客座研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客座研究人员申请的基金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应在实验室审批年度内完
成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在审批年度内未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验室承担的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经费,主要用于在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工作。
四、客座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之前,需先到实验室报到,以办理入门证,进行安全教育
等(来实验室需随单位介绍信和一寸照片二张)。
五、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和各项工作条例,以保证实验
室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客座研究在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催化实验室的重要研究档案之一,由催化实验室负责保
存。
七、客座研究人员的课题工作是催化实验室研究工作的一部分。
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课题成果,
由客座研究人员和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共享。
以客座人员为主的工作发表文章具体的署名形式可以是下列的一种:
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布分布的影响
朱可明朱华元张信邱孝培
(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所,湖南岳阳414012)
盛世善徐奕德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
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分布的影响
朱可明1盛世善2 徐奕德2朱华元1张信1 邱孝培1
1、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院,湖南岳阳414012
2、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
若以实验室研究人员为主,则将实验室人员的名字和实验室相应排在前边,若双方贡献相当时,可用“*”打在双方负责人名上。
外文格式同上。
实验室英文署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Dalian Institute of Chemical Phys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Dalian 116023, China。
八、合作课题费部分可用来资助客座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实验室对外地来连的客座
人员报销1次来往路费和3个月内的住宿费用,若超出3个月者,可根据该课题执行情况与所合作课题组负责人协商解决。
九、合作课题经批准后,实验室将给承担合作课题的题目组下拨经费,
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OOO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