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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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目录 A/0 1/1
001财务管理组织架构 A/0 1/1
1.1 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1.2 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工作计划,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运用公司资金。
1.3 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
1.4 定期汇总公司的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5 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帐目、报表、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资料。
1.6 定期检查财务计划、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1.7 统一归口管理各种票据,杜绝公司资金流失。
1.8 保守公司财务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1.9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0 基本职责
根据财经法律、法规规定:
1.1 对各项财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署、检查、总结,并不断完善。
1.2 监督检查各项经济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公司的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
1.3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合理安排资金,做好领导参谋。
1.4 学习掌握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财税政策。
1.5 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严格掌握和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
1.6 负责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的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1.7 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发放的审核。
1.8 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对盈亏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9 保守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1.10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0 领导责任
2.1 全面负责公司财、物管理工作,依法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合法。
2.2 负责内部、外部报表的报送,以及确保其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3.0 主要权力
3.1 对本部门员工的调动权。
3.2 对会计凭证、报表的审核权。
3.3 对费用开支的监督、控制使用权。
3.4 向上级领导汇报权。
1.1 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1.2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1.3 建立、健全各类帐簿,定期入帐、汇总、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帐证、帐表相符。
1.4 审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
1.5 负责国税、地税的纳税事宜。
1.6 负责管理处各类发票、收款收据的领发、核销。
1.7 参与财产清查,认真填好盈亏报表,及时进行处理。
1.8 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保守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1.9 运用正确的计算方法,对管理处的水电收支进行核算、分析。
1.10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它帐目,定期核对,做到手续完备,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银行存款需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2 定期对管理处的现金收、付、存工作进行稽查;
1.3 定期对管理处开出的票据进行稽查、核销工作,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1.4 严格空白支票及盖章的票据的管理,设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
1.5 严格财务印鉴的管理;
1.6 按规定对保险柜存放的现金及相关票据进行管理,并保管好钥匙;
1.7 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支出款项均需经财务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审批,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1.8 负责公司员工工资表的编制、汇总,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等。
1.9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1.10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 收款员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1.2 熟悉小区的单元户数和面积,管理费、水电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1.3 收费时必须使用统一发票,记帐要日清月结,认真做好财务核算,报表、对帐工作,准确无误。
1.4 负责管理处考勤情况汇总,审查工资和奖金的发放。
1.5 不得截留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论处。
1.6 收取的支票要认真检查正确性,对票据不符的用户则要求对方出具证明。
1.7 负责管理处的财产、用具的保管和登记工作。
1.8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以业养业”的财务收支方针,完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化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的经济效益,特制定财务监督制度。
一、管理处按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月报表,财务季度报表每季向全体业主公布;半年度财务账目经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全体业主公布;年度财务帐目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全体业主公布。
二、管理处半年账目于7月20日、年度账目于次年1月20日在住宅区内宣传栏上向全体业主公布。管理处主任在业主大会期间向大会作“年度帐目开支说明”。
三、业主、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对公开的帐目可以提出质询,或向公司、福田区房管局和市住宅局投诉。公司和管理处在收到质询后三日内给予答复。
四、向业主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在近期严格按照市住宅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指导收费标准执行,并通过《住户手册》广泛宣传,家喻户晓。根据企业发展、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物价指数的上涨,今后管理服务费的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由业主管委会通过后执行。
五、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公开公布办法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六、管理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文体娱乐设施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低于同行业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