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参考标准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1995年8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陈明义1995年10月13日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在勘查和处理事故现场过程中,可以暂时封闭交通,封闭理由一旦消失,应立即恢复交通。
第六条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现场勘查人员应责令并组织当事人迅速清理现场;当事人不在场或拖延不清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单位或个人代为清理,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并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
第八条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的五日内作出。
第九条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财产损失的评估,由估损机构进行,估损机构由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具有财产评估资格的估损机构中指定;但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也可直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评估确定。
评估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024年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合同模板
2024年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合同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1.1 合同双方1.2 车辆1.3 交通事故1.4 损害赔偿2. 赔偿范围2.1 人身伤害赔偿2.1.1 医疗费用2.1.2 误工费2.1.3 护理费2.1.4 残疾赔偿金2.1.5 丧葬费2.1.6 其他合理费用2.2 财产损失赔偿2.2.1 车辆损失2.2.2 财物损失3. 赔偿计算方式3.1 人身伤害赔偿计算3.1.1 医疗费用计算3.1.2 误工费计算3.1.3 护理费计算3.1.4 残疾赔偿金计算3.1.5 丧葬费计算3.1.6 其他合理费用计算3.2 财产损失赔偿计算3.2.1 车辆损失计算3.2.2 财物损失计算4. 赔偿限额4.1 人身伤害赔偿限额4.2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 赔偿支付方式5.1 一次性赔偿支付5.2 分期赔偿支付6. 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诉讼解决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7.1 合同生效条件7.2 合同变更条件7.3 合同解除条件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露保密信息的责任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履行地11.2 合同的副本11.3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2. 附件12.1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2.2 事故认定书复印件12.3 损害赔偿计算明细表13. 签署页13.1 合同签署日期13.2 合同签署地点13.3 合同签署人14. 合同正本份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合同双方1.2 车辆甲方的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码: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乙方的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码: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1.3 交通事故本合同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碰撞、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
202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考标准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202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参考标准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从以下角度判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5、当地的生活水平。
6、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3、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4、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5、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6、护理费,以护理费发票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7、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8、残疾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金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福州车祸赔偿标准
福州车祸赔偿标准摘要:1.福州车祸赔偿标准的基本内容2.赔偿项目的具体范围3.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4.赔偿程序和注意事项正文:一、福州车祸赔偿标准的基本内容在福州,车祸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财产直接损失。
其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是赔偿的主要部分。
二、赔偿项目的具体范围1.医疗费:根据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和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确定,参照当地护工的收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鉴定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鉴定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财产直接损失:根据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计算。
三、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和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计算。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和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确定,参照当地护工的收费标准计算。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导读】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国各地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只是在费用标准方面,略有不同,但是基本差异不大。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笔记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阅读记录1. 内容概览本书详细阐述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规定、审判原则、证据规则、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内容,为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本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第二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责任划分原则和方法;第三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据规则;第四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程序;第五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特殊情况处理。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全面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要点和裁判思路,提高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司法水平和公信力。
本书还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概述今日开始阅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首先浏览了第一章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概述部分。
本书开篇简要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背景与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随着道路交通的日益发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也随之增多。
这类纠纷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深入研究与理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在此部分重点阐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概念、特点以及产生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因交通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事件,这种事件可能引发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甚至生命丧失等后果。
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涉及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纠纷的特点包括多样性、复杂性以及涉及法律条款的广泛性。
作者还提到了国家和社会对于处理这类纠纷的重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文件的制定与完善情况。
同时强调了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和精神,为后续深入讲解奠定了基础。
我的感想:在阅读这一部分后,我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019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9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好像大家都在赶时间,因为一部分人无视交通规则的存在,交通事故非常常见,导致交通越来越堵。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对违章者进行出发外,还要对受害者或者家属进行赔偿,此时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就很重要。
小编将介绍▲2017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353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353号2001年8月30日)各设区市的物价局(物委):莆田市、宁德市物委《关于核定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莆市价(2001)75号、宁价费(2001)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等六部委颁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考虑到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为了做好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同意你们下属有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资质的单位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中向交通事故责任人收取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以下简称“损失鉴定费”)。
损失鉴定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办法,即按损失评估值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具体标准见附表。
损失鉴定费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相应的责任负担。
全省各市、县有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资质的单位,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收取“损失鉴定费”,其收费标准统一按此次核定的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关于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1)费字379号)予以废止。
以往我局核定部分市县“损失鉴定费”标准如与此次核定标准不一致的,按此次核定的标准执行。
此收费标准试行期到2002年10月31日止,届时,根据各地执行情况,重新核定。
附表: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表┌──────────┬──────────┬──────────┬──────────┐│档次│损失鉴定值(万元)│差额率费率(%)│备注│├──────────┼──────────┼──────────┼──────────┤│1│1以下(含1)│3│①损失鉴定值(下同)│││││500元(含本数)以下│││││收50元②500-1000元(│││││含本数)收100元③100│││││0-2000元(含本数)收│││││200元④2000-6000元(│││││含本数)收300元⑤超│││││过6000元以上,超过部│││││分按标准累进计费│├──────────┼──────────┼──────────┼──────────┤│ 2 │1以上-10(含10)│ 2.5 ││├──────────┼──────────┼──────────┼──────────┤│3 │10以上-50(含50)│ 1.5 ││├──────────┼──────────┼──────────┼──────────┤│4 │50以上-100(含100)│ 1 ││├──────────┼──────────┼──────────┼──────────┤│5 │100以上│0.5 ││└──────────┴──────────┴──────────┴──────────┘水上交通事故船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表┌──────────┬──────────┬──────────┬──────────┐│档次│损失鉴定值(万元)│差额率费率(%)│备注│├──────────┼──────────┼──────────┼──────────┤│1│10以下(含10)│3│①损失鉴定值(下同)│││││5000元(含本数)以下│││││收500元②5000-10000 │││││元(含本数)收1000元│││││③10000-20000元(含│││││本数)收2000元④2000│││││0-60000元(含本数)│││││收3000元⑤超过60000 │││││元以上,超过部分按标│││││准累进计费│├──────────┼──────────┼──────────┼──────────┤│ 2 │10以上-50(含50)│ 2 ││├──────────┼──────────┼──────────┼──────────┤│3 │50以上-100(含100)│ 1.5 ││├──────────┼──────────┼──────────┼──────────┤│ 4 │100以上-500(含500)│ 1 ││├──────────┼──────────┼──────────┼──────────┤│ 5 │500以上│0.5 ││└──────────┴──────────┴──────────┴──────────┘——结束——。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0(最新)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0(最新)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分割,则应确定赔偿问题。
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对赔偿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导致对赔偿结果的争议。
下面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最新版,供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一览表
如上表所示的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须等待伤者康复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最后根据伤残鉴定结果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0-2021年度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20-2021年度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5620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30946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福建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56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5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56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被多次转让但是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0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2020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已经出台。
以下是各项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则: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医疗费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即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
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不考虑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为了社会妥当性和公正性,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该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并且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
如果受害人的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没有全部扣发收入,误工费应该不赔或少赔。
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无法自理生活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交通费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需要的伙食补助费用。
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2024年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合同模板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合同模板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车辆1.3 交通事故1.4 损害赔偿2. 合同条款2.1 赔偿范围2.2 赔偿标准2.3 赔偿限额3. 赔偿条件3.1 事故报告3.2 事故认定3.3 损失证明4. 赔偿程序4.1 事故发生后处理4.2 赔偿申请4.3 赔偿金支付5. 保险条款5.1 保险责任5.2 保险赔偿5.3 保险索赔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诉讼解决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合同生效7.2 合同变更7.3 合同终止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9. 保密条款9.1 保密义务9.2 保密期限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其他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附件12. 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2.1 签署方式12.2 盖章要求13. 合同的副本13.1 副本份数13.2 副本传递14. 合同的修订历史14.1 修订日期14.2 修订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车辆车辆类型:车辆注册号:车辆使用性质:1.3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定义:指在道路上发生的,因车辆运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1.4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范围: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
2. 合同条款2.1 赔偿范围(1)人身伤亡: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2)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复费用、车辆损失折旧费、车载物品损失等。
2.2 赔偿标准(1)人身伤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2)财产损失:按照事故车辆的实际损失价值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折旧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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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调解相关数据
依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相关数据,经整理2020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调解时需要用的相关数据为:1、2019年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84374元。
2、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2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8元/年。
3、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946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281元/年。
4、2019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在附件中。
附件: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
(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来源:统计信息网发布日期:2020-05-2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