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中医校发…2013‟163号

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敬畏法律珍爱生命”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自我调节、适应社会、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敬畏法律的健康心理,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在全体大学生中开展“敬畏法律尊重生命”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意义

法律与“敬畏”二字密不可分,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拥有不可辩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个以法为治的社会,要求其公民恪守法律至上的信念,对法律存有高度敬畏。法律以其“严”为人所畏,法律以其“慈”为人所敬,法律的“严”与“慈”,对法律的“敬”与“畏”都是相辅相成的,只

有畏惧法律,人们才不敢以身试法;只有敬爱法律,人们才能从内心尊重法律,把法律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以敬畏法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法律渗透日常生活、浸润道德心灵,让守法、尊法成为习惯和自然,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遏制违法行为,建设和谐正义的大学校园。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是智慧、力量和一切美好情感的惟一载体。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在大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就是要培育青年学生成为一个积极、乐观、主动、自信、友善的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意义、生命的质量和生命尊严的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25日——1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法律生命

四、实施方案

1.有请当事人——案例教育情景剧展播

安排各学院围绕“校园纠纷、打架斗殴、意外伤害、求职陷阱、校园盗窃、安全隐患、心理疏导”等方面,结合学生工作案例,以“有请当事人”的节目形式,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分别饰演案件当事人、节目主持人、热心调解员、法律援助者、心理咨询师等,完成节目的现场直播,通过学生导演的法制教育节目达到学生参与、学生互动、教育学生、引导学生的目的,将“懂法、知法、敬法、守法”的法治理念得以贯彻。

要求各学院按照既定主题组织编排1部案例教育情景剧,于2013

年11月20日前上报剧本,剧目时间为30分钟,学校将组织对剧目进行展演和评比活动。(具体评比要求见附件1)

2.生命教育公开课大赛

公开课大赛面向全体辅导员,请各辅导员从选题指南中选定主题参赛,辅导员自愿报名参加,课程时间为45分钟。请各位参赛辅导员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上交讲稿、教案、教学PPT。学工部将组织优秀课程的评选工作,并录制相关视频资料。(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

3.“敬畏法律珍爱生命”心理健康评估活动

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法律生命”为主题设计心理健康问卷,面向在校本科生开展的心理健康评估活动,问卷共分法律认知、生命认知和自我认知三个部分,分别采取问卷、绘画方式进行,并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4.“阳光心理”团体心理辅导体验活动

在在校大学生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学生群体,以心理压力与情绪管理、大学生人际关系、自信心辅导为主题,以素质拓展、体验式教育等方式进行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推进大学生生存能力、生活能力的训练,培养大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健康心理。

5.“法律生命”主题微电影创作

学工部将组织部分师生围绕“法律生命”主题,以独特的视角和全新的创意,结合学校文化生活特色,用电影艺术展现时代内涵,演绎大学生敬畏法律、珍爱生命的主题,进行微电影创作活动,制作的影片将在学生中展演。

二、具体要求

1.各学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主题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探索,通过各个专题活动的扎实开展,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各个专题活动要体现广泛性、文化性、多样性,要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要形式多样喜闻乐见,是主题活动能在青年学生中产生强烈反响,成效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3.要及时总结专题讨论活动的有益经验与做法,以便相互借鉴,使主题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4.主题活动结束,所有参与单位都要有书面总结,对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活动,学校将予以表彰并推广。

附件1:有请当事人——案例教育情景剧展演评比要求

附件2:生命教育公开课选题指南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13年11月5日

辽宁中医药大学党政办公室2013年11月5日印发

附件1:

有请当事人——案例教育情景剧展演评比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案例情景剧的表演形式有:音乐剧、话剧、小品、哑剧、歌舞剧等;

2.案例情景剧应有具体事件、具体情节,并且内容丰富,是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法律认知等方面所折射的现象,如校园纠纷、打架斗殴、意外伤害、求职陷阱、校园盗窃、人际困难、学业困扰、网络成瘾等,剧情能深刻、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健康向上,充分展示内涵;主题鲜明、立意新颖、人物形象突出、可视性强;内容和形式结合得当,表现手法有创新;故事结构完整合理;影视元素运用得当,讲究镜头美感与演员表现力;作品必须原创。

4.每个节目演出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5.每个学院推荐1个剧目参加展演评比。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案例情景剧刻录成光盘报送学生处,DV质量要求画面音质流畅,清晰度高,画面无晃动现象,无杂音,同时报送案例情景剧剧本。

收件人:陈冰联系电话:31207248

附件2:

生命教育公开课选题指南

1.成就每个生命的尊严与幸福

2.《黄帝内经》与生命科学

3.生命文化

4.拓展生命的深度与宽度

5.人心与人生

6.自然与自由:老庄生命哲学浅论

7.生命关怀

8.生命的理想与追求

9.生命信仰

10.生命的姿态——做最快乐的自己

11.生命与道德

12.爱与生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