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矿区范围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尊敬的XXX部门领导:我单位有意在地区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项目,并向贵部门提交此申请报告,以期获得相关的支持和批准。
一、项目背景目前,我单位已经完成了该地区的地勘工作,并初步确定了矿产资源的潜力和开发前景。
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我们确认该地区具备良好的开采条件、资源富集程度高以及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和经济效益。
因此,我单位计划在该地区划定矿区范围,并进行后续的开发工作。
二、划定矿区的必要性1.合理利用资源:该地区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有助于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和利用效益。
2.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矿区的开发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
3.规范管理矿区:划定矿区范围可以明确矿产资源的归属和管理单位,有利于加强对矿区的规范管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三、划定矿区的原则在划定矿区范围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调研:通过开展详尽的地质勘探和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确保划定范围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保护环境:考虑到矿区开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破坏。
3.公平公正:划定矿区范围的过程中,将注重公众利益,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竞争,坚决打击非法矿产开发和滥采滥挖行为。
四、划定矿区的具体方案根据前期地质调查和勘探结果,我们建议以下方案划定矿区范围:1.依据地质条件、资源分布、采矿工艺等因素,确定矿区的主体范围。
2.考虑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需要,划定合理的保护区域和限制开采区域,对矿山开发的规模、工艺等进行规范和约束。
3.根据矿产开采的需求,确定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措施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矿区开发的可持续性。
五、划定矿区的保障措施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管理和监控体系,对矿区开发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矿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矿区范围划定(国土部办事指南)
国土部矿区范围划定(非油气类)一、受理范围申请开采下列非油气矿产资源,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采矿权之前,中请划定矿区范围的: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矿产资源。
4.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所列34个矿种以外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
5.放射性矿产。
6.煤(煤井田储量1亿吨以上,其中焦煤井田储量5000万吨以上)、油页岩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
7、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
8、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
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5.《地质资料管理条例》6.《上地复垦规定》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9.《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1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 11.《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12.《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 33号)13.《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14、《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2〕388号)15、《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16、《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上资发〔2003〕197号)17、《关干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L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9号)18、《关干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19、《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20、《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司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21、《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三、申报材料(3套)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原件),包括: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原件)和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原件)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原件)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
矿区范围划定
矿区范围划定
一、行政许可机关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二、法律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四条
三、申请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2.开发利用初步方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矿区范围图
5.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光盘(规定的电子文档)
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7.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提交有关外商企业的批准证书
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8.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地质报告、评审备案文件和评审意见及汇交凭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与评审备案的储量估算范围坐标表勘查许可证;以协议方式出让的,还应提交协议出让批准文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还应提交《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书》
9.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空白区块的,应提交采矿许可证、资源储量初步估算报告;原采矿权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还应提交采矿权价款处置完成证明材料
10.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自有探矿权(国家出资探明地)的,还应提交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还应提交采(探)矿权价款处置完成证明材料
11.资源整合的,还应提交整合协议、整合批准文件、涉及整合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资源储量初步估算报告
12.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1。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尊敬的审批部门领导:我公司特此向贵部门提出有关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审批支持。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矿产资源的规范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我公司计划划定矿区范围,并在此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工作。
首先,我公司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与过度开发。
同时,划定矿区范围有助于提高开发的效率,并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
我们将在矿区范围内科学开展勘探工作,确定储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其次,我公司已经制定了详细的矿区划定方案。
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矿区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公众利益等因素。
划定的矿区范围将会在现有矿产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扩大,以保证矿产资源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开发。
此外,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矿区范围的审查和监管工作。
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矿区开发活动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最小化。
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最后,我公司承诺在矿区开发过程中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将优先雇佣当地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公平合理的待遇,并向员工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为了落实矿区划定的工作,我公司将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矿区规划、环境评价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并将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矿区划定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公司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旨在规范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我们将始终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矿区开发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衷心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申请,并给予支持和指导。
我们相信,在贵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公司将能够划定出合理的矿区范围,并开展规范、环保的矿产资源开发工作。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及流程
一、审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四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十三条。
二、审批范围市级发证的矿山经资质部门编制储量报告,并经同级国土资源部门评审认定,准予出让的。
三、申报材料1、县局意见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表3、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书复印件4、储量审批文件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6、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7、若为竞争方式出让的,附采矿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已缴价款票据的复印件8、矿区范围图9、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10、划定矿区电子表格软盘11、地质报告12、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各1式3份)四、审批程序1、采矿权竞得人提出申请;2、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3、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五、承诺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法定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十三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申请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区名称:采矿权申请人为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矿区名称。
经济类型:根据本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济类型填写。
开采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规划生产规模:按规划或初步设计的生产能力填写。
探明的地质储量:填写已审批的地质储量数据。
可采地质储量:填写初步设计可利用的地质储量。
探矿权取得情况:申请人为探矿权人的,说明探矿权取得的方式;申请人为非探矿权人、直接向国家申请采矿权的,说明申请范围内矿权设置情况。
保留期限:由审批机关填写。
如何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如何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是指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由拐点坐标和开采深度共同圈定。
划定矿区范围,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矿区范围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划定矿区范围的作用:一是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是申请人开展采矿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的依据,申请人据此办理采矿权新立各种要件;二是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保证了采矿权的排他性。
0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依据
探矿权人在矿产勘查工作结束后,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
探矿权人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涉及多个矿种的,应当按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矿种和共伴生矿种划定矿区范围。
02划定矿区范围须提交的材料
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探矿权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三者叠合图,勘查许可证,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等要件材料。
03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保持到其采矿登记申请批准并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
预留期内,探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
1。
设立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须知
设立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须知、、名称:设立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条件(应报资料各4份,附光盘):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含以下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矿区范围图、储量计算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储量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和评审备案证明;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和已缴纳的探矿权价款票据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4、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批准文件,已设立企业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5、扩大矿区范围的,提交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厅行政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接件回执;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经初审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4、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会审;5、矿区范围的划定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依法组织听证;6、作出是否准予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7、送达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不含采矿权评估、听证时间)咨询电话:6810803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新设采矿权登记须知一、名称:采矿权登记审批二、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三、条件(应报资料各4份,附光盘):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4、矿区范围图、储量计算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地热、矿泉水可不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5、有设计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含图纸)及评审备案表;6、安全预评价(或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山安全专篇)及评审备案表;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境部门的审批意见;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表;10、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备案证明(可选);11、申请人办矿资质证明材料(资金、技术人员、主要开采设备情况)。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一、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二、申请受理条件:(一)采矿权(新办)登记(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由县级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第二十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企业名称、生产规模和主要开采矿种及依法批准采矿权转让的。
(四)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的,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或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申请采矿权出租。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地点:化州市北岸开发区瓜垌小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方式:0668—7316639五、申报材料列表六、办理时限:前款所列资料齐全,窗口收文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审查上报的7各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当事人交费时间)。
七、收费设置1.采矿权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3.采矿权价款,经评估确认八、收费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3.《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
准确
尊敬的审批机关:
我单位为XXX公司,现为XXX项目拟规划定矿区范围,特函请审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XXX项目是一个经济实用性强、总体规模较大的区域性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约XX亿元,是一个XXXX的项目,它将对XXX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项目规划定矿区范围
X)规划定矿区范围:XXXXX
二、规划定矿区范围配套文件
2、XXX项目申请书
3、XXX项目总体规划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条件
1、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情况矿业权的规定》,由有矿权准许条件的申请人向矿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由当地矿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提交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2、规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验收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各项配套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矿业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申请资料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程序的规范性;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4)申请人须提交拟定的规划图集;
(5)申请人。
探转采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流程
探转采时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流程1、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申请材料(一式两份):(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图或地形地质图为底图)(5)勘查范围与划定范围关系示意图(A4纸)(6)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报告(详查以上)及附图(7)储量评审备案证明(8)地质资料汇交证明(9)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管中心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10)是否在各类保护区及军事禁采区范围内的证明,若是,出具相关部门同意开采的文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发证机关)。
(12)探矿证复印件(探转采划定须提供)(13)扩大矿区范围、整合后划定范围、灭失新办须经国土资源厅批准,煤炭探矿权转采矿权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土资源厅办理函意见办理并提供资料。
(14)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矿区范围调查意见(15)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证登记流程(厅发证新立)(一式两份)(1)采矿权申请登记表(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4)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5)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管中心出具档案接收证明(6)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务部门审批意见(7)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计专篇及安监部门审批意见(8)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及备案文件(9)是否已申请探矿权注销或探矿权注销通知书(探转采须提供)(10)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原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发证机关)(12)查明储量登记书、占用储量登记书(一式四份)及电子报盘(13)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涉及国家出资矿产地的提供)(14)厅批准的企业分期交纳采矿权价款承诺书(涉及交纳采矿权价款的)(15)企业是否按照承诺书交纳了所承诺的价款附收据(涉及交纳采矿权价款)(16)发改委部门对煤矿项目批准(核准)文件(仅指煤矿探转采项目)(17)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矿区范围调查意见(18)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登记流程(招拍挂市发证新立)需报送的资料(一式两份)(1)采矿权申请登记表(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采矿权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地质资料费交纳票据复印件(5)承诺书(一般、特殊)(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及备案表(小型非金属矿须提供)(7)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8)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一式两份)(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有效)(5)不是国家矿产地的需出具厅信息院出具的证明(厅发证需提供)(6)属国家探明矿产地的:A、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书复印件B、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承诺复印件C、采矿权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自承诺期已交纳的)D、如无以上需出具承诺书及已开展相关工作的资料(7)资源补偿费缴纳票据复印件(8)旗县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出具的采矿权延期意见(可补正)(9)储量核实报告或储量核实表(市发证须提供可补正)(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发证小型非金属矿须提供)(可补正)(11)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市发证地下开采矿山须提供)(可补正)(12)审批审查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受理时限:采矿许可证到期前30天受理(以登记日期起计)。
地矿部关于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的几点意见-地发[1986]624号
地矿部关于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的几点意见正文:---------------------------------------------------------------------------------------------------------------------------------------------------- 关于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的几点意见(地发624号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六日)《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
”解决采矿权属纠纷定点划界是矿山企业进行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的基本条件。
定点划界包括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核实、划定和乡镇集体矿山企业、个体采矿开采范围的合理划分。
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
近年来,部分省(区、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陆续开展了定点划界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随着《矿产资源法》的正式贯彻实施,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将在全国有组织、有计划、全面地试行。
为推动这一制度顺利执行,总结部分省(区、市)的经验,就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原则意见,供参考。
一、定点划界的指导原则实行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矿产资源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定点划界必须遵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主要指导原则包括: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的生产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国营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国家鼓励、指导和帮助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发展,鼓励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人依法采矿,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等。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增加,矿产资源的开采日益重要。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本申请报告旨在请求批准划定该矿区范围的计划,并提供详尽的文档内容以满足审批要求。
二、研究目的1.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通过划定矿区范围,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矿权资源,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实现合理利用。
2.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划定矿区范围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矿产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划定矿区范围能够提高矿产开采效率,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
三、研究方法1.地质勘探:通过对目标区域进行地质勘探,了解地下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储量。
2.生态环境评价:对目标区域的生态系统进行评估,分析矿产开采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社会经济评价:分析矿产开采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包括就业、财政收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研究结果1.地质勘探结果:根据地质勘探数据显示,目标区域存在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一定的开采潜力。
2.生态环境评价结果:经过综合评估,矿产开采对环境影响较小,可以通过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治理和控制。
3.社会经济评价结果:矿产开采能够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产能增长的需求。
五、划定矿区范围建议1.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和矿产资源储量,建议将目标区域划定为矿区范围,并确定具体的边界。
2.提出矿区开发规划,包括矿产开采的步骤、时间计划和开采方式等。
3.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护、植被恢复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提出社会经济发展措施,包括培训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论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和建议,划定矿区范围是合理和必要的。
矿区开发能够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国土资发〔2011〕14号
国土资发〔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除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划定矿区范围管理(一)划定矿区范围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人提出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及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依法审查批准的行政行为。
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是申请人开展采矿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的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应根据可供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
拟设开采工程分布范围超出探矿权范围的,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划定矿区范围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勘查程度,应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规定的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建设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具体要求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划定矿区范围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国家规划矿区内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原则上不受理新立矿业权申请;国家规划矿区内探矿权人持其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申请范围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不符的,原则上应调整到与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一致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涉及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调整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发布公告,调整期间暂停受理相关矿区的新立矿业权的业务。
(四)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除《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的要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勘查许可证。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矿管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现就我省划定矿区范围(不含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发证)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炭煤炭井田(矿区)应达到勘探程度,其中构造复杂、煤层不稳定的,提交详终报告。
(一)详终提交控制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不含预测的资源量,以下均同)30%以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二)勘探提交探明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5~10%以上,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30%以上。
二、金属、非金属矿产(一)大型(资源储量规模,以下均同)矿区应达到勘探程度;金、银、铜、铁、锰、铅、锌、钼、铌、钽10个矿种的中型矿区应达到勘探程度,如属第三勘查类型的,按相应矿种规范执行;其他矿种的中型矿区,应达到详查程度;小型矿区应达到详查程度。
(二)详查提交控制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30%以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矿石选冶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研究应达到勘探程度。
(三)勘探提交探明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5~10%以上,探明的+控制的资源储量应占总资源储量30%以上。
三、地热、矿泉水地热、矿泉水执行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四、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类矿产国土资发〔2006〕12号文附件第三类矿产的矿区,应达到普查程度,提交推断的资源量。
企业建设与煤矿采区范围
企业建设与煤矿采区范围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法律分析: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如下: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矿产资源;
4、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5、放射性矿产;
6、煤(煤井田储量1亿吨以上,其中焦煤井田储量5000万吨以上)、油页岩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
7、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
8、金、银、铂、锰、铬、钻、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一方面矿产资源的开采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保持生态平衡,保护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应当严格规范地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开采矿产资源需要明确划定矿区范围,以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开采强度,合理利用资源。
矿区范围划定的意义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矿产资源开采的前提。
在矿区范围内,可以有计划、有序地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等活动。
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控制资源的开采强度,划定矿区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矿区的划定可以明确矿区内的矿产品开采权和无矿地的使用权。
矿区内的矿产品开采权是矿产资源的产权,是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内容;而无矿地的使用权保证了矿区内的农业生产、林业资源等其他资源得以正常利用,实现资源开发的多元化。
矿区范围划定的程序在矿区范围划定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首先,有关单位需要对矿区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寻找合适的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
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要进行初步矿区范围的划定。
此时,需要考虑到矿区内的矿产资源类型、地质条件、环境因素等因素,明确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种类及其分布范围,同时考虑保护环境和生态因素等因素的影响。
3.进行矿区范围初步划定以后,需要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各方面利益相关人可以对矿区范围进行意见反馈,如果反馈意见较多,矿区范围划定方需要重新进行研究,共同商讨矿区范围的合理划定。
4.完成反馈意见的整理、分析和修改后,确定最终矿区范围,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颁发开采矿产资源的授权证书,方可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矿区范围划定的注意点矿区范围的划定是十分严肃的事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同时,矿区范围的划定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科学、合理地划定矿区范围,不仅要考虑到矿产资源的获取,更需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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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
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
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经济类型:根据本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济类型填写。
项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指矿山建设项目的审批机关及审批文号。
投资额: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数额。
注册资金: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数额。
资金来源:贷款、自筹、股份制及其他融资方式。
开记银行及帐号: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银行帐号。
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或尚可服务年限。
开采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设计规模:按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地质报告审批情况:地质报告的审批机关和审批结果等。
探明的地质储量:填写已审批的地质储量数据。
设计利用储量:根据审查批准的设计,填写设计利用的地质储量。
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等)填写。
综合回收矿种及品位、储量:根据审查批准的设计,分别填写综合回收的矿种、品位及储量;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采矿方法:具体填写设计或实际采用的采矿方法。
选矿方法:具体填写设计或实际采用的选矿方法。
采矿回收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根据设计确定的参数填写。
最终产品及主要参数:矿山生产出的最终产品(原矿或选矿、洗煤产品),及其作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指标参数。
探矿权取得参数:申请人为探矿权人的,说明探矿权取得的方式;申请人为非探矿权人、直接向国家申请采矿权的,说明申请范围内矿权设置情况;
采矿权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的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填写经评估并确认的采矿权价款总额和批准的采矿权价款的处置方式。
矿区范围: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采矿权使用费: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采矿申请登记矿区范围坐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