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规定(法务部)

合同管理规定(法务部)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以避免法律风险,加强风险控制,保证公司所签合同的合法性,并切实保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合同管理应遵循“流程审批、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有案

可查”的原则。

公司负责人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对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信用法务部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负责合同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特殊合同文本”,负责授权范围内和合同管理员提交的合

同的法律审查,负责处理涉及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负责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负责所签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并承担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责。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备案一份原件,对符合本规定的合同向信用法务部备案,督促合同承办人员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对该合同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及时向信用法务部备案,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制订的瑕疵,及时形成补充修改意见,并配合信用法务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

合同承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为其签订、履行的合同第一责任人,按合同签订流程,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将所签订的合同,提交合同管理员审核,参加所签合同纠纷的处理,并配合信用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在合同签订管理方面,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搜集、整理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等相关资料。

二、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许可证。

三、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各部门也不得以本部门名义签订合同。

四、禁止将公司合同、业务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转借他人使用。

五、除非及时结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应当采用经信用法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后的文本。如果没有示范文本,则应当使用公司发布的格式合同文本。在使用格式合同文本时,所有条款都不得留有空白,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补充约定。

六、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流转程序,并报公司审批。

七、公司及其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例如,___的编号为KDLCJ-2011第()号。

八、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九、签订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十、如果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有怀疑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十一、提供保证人的对方当事人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审查,并提供相关证件(加章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十二、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一般为合同履行地,力求选择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三、签订合同时,双方合同承办人必须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

十四、签订的合同必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必须与单位名称相一致。禁止在空白合同文本上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十五、各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员统一保管,并按规定进行使用。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

十六、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工作范围之内。

十七、合同专用章除签订合同使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果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每季度次月15日前,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应该对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总结汇报,并尤其注意及时向信用法务部反馈履行不顺利或可能产生纠纷的合同情况。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需要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送信用法务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在变更款物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通知,严禁口头约定。如果造成损失,则应由当事人负责追回或赔偿。如果我方因故或发生情势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明确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十一、签订的合同必须备案一份原件,合同管理员处必须备案,并在六个工作日内报送一份给信用法务部备案。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人员向合同管理员提交合同备案材料,合同管理员向信用法务部提交备案材料。信用法务部对提交备案的合同进行审查,发现法律问题可限令合同管理员进行整改,整改的结果必须报信用法务部备案。

十二、各公司合同管理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除了每季度考核外,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有关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认真参加本单位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和“五审查”,检查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检查使用各类

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定期或者不定期与业务员对账,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本单位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送审,内容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建立合同台账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保证合同台账的登记质量,必须确保台账登记及时、正确、全面。同时,也需要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在合同管理方面,可以运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创新,提高管理效率。

考核部门为信用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获奖和取消评奖资格的人员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审后报总公司批准。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分为先进、

优胜和表扬三个级别,获奖者可以获得公司年度奖的物质奖励。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获优胜名单从

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

90分者中产生。

对于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的合同管理员,应予以批

评教育,并扣发其当年一定比例的奖金。对于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的合同管理员,应取消其合同管理员资格,并调离

其岗位。对于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合同管理员,除赔偿外还应取消其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信用法务部所有。

法务部法务部合同审查与管理制度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合同审查与管理制度 法务部制作 202X年XX月

文件履历

法务部合同审查与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标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法务部合同审查与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二、合同审查与管理原则 1. 依法审查原则:合同审查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完整、明确,与合同背景、交易目的和双方权利义务相一致。同时,合同管理与归档应当统一,确保合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风险防范原则:合同审查应关注合同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4. 高效协作原则:合同审查与管理应注重各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顺利履行。 三、合同审查职责与流程 1. 职责分工: 法务部:负责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内容的起草和谈判,协助法务部完成合同审查工作。 2. 审查流程: (1)合同草拟:业务部门根据交易目的和双方协商结果草拟合同文本。 (2)法务初审:法务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合同主体资格、条款完整性、权利义务设定等。 (3)详细审查:对于初审合格的合同,法务部应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合同条款的合理性、风险防范措施、违约责任等。

(4)审批与签订:经过详细审查后,法务部应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业务部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并按审批意见签订合同。 (5)归档管理: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审批意见和审查意见一并归档,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合同管理规定 1. 合同履行监督:法务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对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合同变更与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业务部门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法务部应对变更或解除的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纠纷处理:如发生合同纠纷,法务部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务部应代表公司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利益。 4. 合同定期评估:法务部应定期对合同进行评估,分析合同履行情况、风险防范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5. 保密义务: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法务部和业务部门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五、合同审查重点关注事项 1. 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能力,如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是否涵盖合同内容等。 2. 条款完整性:审查合同文本是否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3. 权利义务设定:审查合同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利益。重点关注双方义务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存在单方过度约束或排除对方权利的情况。 4. 风险防范措施:审查合同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如设定担保、保险等保障措施。 5. 争议解决方式: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合同管理规定(法务部)

合同管理规定(法务部)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以避免法律风险,加强风险控制,保证公司所签合同的合法性,并切实保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合同管理应遵循“流程审批、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有案 可查”的原则。 公司负责人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对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信用法务部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负责合同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特殊合同文本”,负责授权范围内和合同管理员提交的合

同的法律审查,负责处理涉及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负责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负责所签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并承担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责。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备案一份原件,对符合本规定的合同向信用法务部备案,督促合同承办人员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对该合同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及时向信用法务部备案,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制订的瑕疵,及时形成补充修改意见,并配合信用法务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 合同承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为其签订、履行的合同第一责任人,按合同签订流程,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将所签订的合同,提交合同管理员审核,参加所签合同纠纷的处理,并配合信用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在合同签订管理方面,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搜集、整理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等相关资料。

公司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管理规定

公司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范本企 业法务部门合同审查工作,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须具有企业法务顾问 执业资格,是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务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务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在合同审查中的任务是:对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发布独立意见,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之合同审查,是指法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企 业安排,就其送审的合同进行法务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务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的专业活动。本规定所称法务部门的各项法务审查工作,侧重于从本企业立场对合同审查进行描述。本规定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为本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执业纪律,本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予遵照执行。 第五条法务部门合同审查一般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务的规 定及法务专业人员的判断提供意见,并不进行条款的修改。除非是以纠正个别措词或笔误的方式提供审查意见,否则对于条款的修改属于合同修改业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对合同的修改,须会同报送的业务部门或企业领导意见后进行并出具明确的修改意见。 第六条合同审查应依据国家法务、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 门规章及相关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作出,以同时防范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诉讼结果的法务风险。审查无名合同,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结合《合同法》分则及《民法》中的规定作出公正中立判断,如有必要应咨询执业律师、法官、法学教授等专业

法务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法务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本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法务部的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合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执行和变更等环节。 第二条【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分类管理】合同按照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分为供应商合同、客户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起草和审批 第四条【合同起草】合同的起草由具备相应合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务人员负责,确保合同文本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审批】合同的审批由法务部经理负责,合同审批程序应严格遵循公司内部规定,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合同风险评估】在合同审批过程中,法务部应对合 同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对于具有较高风险的合同,在审批时应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和建议。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和归档 第七条【合同签署】合同的签署由公司授权的签署人员负责,签署人员应确认合同的内容、条款和具体约定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确保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利益和风险。 第八条【合同归档】合同的归档由法务部负责,合同应按照 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确保合同的存档完整和易于检索。 第九条【合同备份】合同的备份工作由法务部负责,法务部 应制定相应的备份计划,确保合同备份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合同的执行与变更 第十条【合同执行】合同的执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或疑问,法务部应及时介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合同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务部的协商和审批,变更事项应明确、合规,并及时通知合同对方。

(完整版)法务对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如有另行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对方资信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核(含招标文件审查)、修改、谈判、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管、定期清理、履约监督、考核奖惩等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合同,将结合各部门职责及公司 相关要求,对各部门所负责的合同进行划分。(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

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 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控部为 _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分,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执行; (四)审查以国—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配合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八)指导处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九)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合同跟踪、检查等合同管理工作; (十)对分级管理出具授权签署合同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制定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

(完整版)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完整版)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规范和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公司和合作方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环节合规、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客户、合作方签订的各类合同。 三、管理原则 1.契约精神:各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合同,并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2.法律合规: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全部环节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3.透明公正:合同管理流程应公开透明,各方权益得到公正保护,合同信息应真实、准确,禁止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行为。

4.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流程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等手段,降低合同风险。 四、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签订 1.确定需签订合同的原因和目的,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确定合同的风险和重要性,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3.编制合同草案,明确合同内容、条款和附件。 4.将合同草案提交给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5.经法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合同申请人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 2. 合同履行 1.合同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记录履行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法务部门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3.合同履行结束后,申请人应向法务部门提交相关履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报告、履行证明等。 3. 合同变更 1.合同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需求,应向法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严格履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定义 (一)合同 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约各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长期协议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具有持续效力、具有重复性履行内容的合同。如年度协议、战略协议、合作协议、框架协议。 (三)管理类协议 是指不涉及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仅约定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如合作意向书、代理协议、备忘录、专项保密协议、担保协议、保理协议、商标商号及专利许可协议等。 (四)合同标的 是指合同所指向的目标,可以是某一项具体的物资、工程或服务,也可以根据合同明细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概括。 (五)合同名称 是指合同文本的标题,能够体现本次业务类型,并概括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遵循“合法订立、提高效率、预防风险”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由审计法务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会计部、项目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安全保卫部、供应链工程中心等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分业务

管理;合同承办单位以及合同标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 第六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是指审计法务部、财务会计部、项目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安全保卫部、供应链工程中心等主管或涉及合同相关业务的部门。合同承办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合同的起草、报审、签订、履行及归档管理的部门。合同承办单位设专/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一)审计法务部 1.负责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编制各类标准合同文本模板;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合同承办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情况,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重大问题; 3.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按需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约,提供法律意见; 4.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流程管理; 6.负责对委托代理人、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负责指导、配合合同承办单位处理合同纠纷,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有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8.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9.协助进行网上商城交易流程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评估审查; 10.公司合同管理文件确定的其他合同管理职责。 (二)财务会计部 1.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查、监督; 2.负责对合同价格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合同的支付期限及结算方式进行审查、监督; 4.负责合同款项收支的财务管理。 (三)项目管理部 1.负责公司科研项目合同的审查和管理; 2.负责对合同归属的科研项目进行确认; 3.负责对科研项目合同的经费来源进行确认。 (四)规划发展部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同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资金往来合同、资产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指以公司名义与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签署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审批流程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五条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无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处理合同事务过程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及时相互沟通,确保相关方掌握的信息准确,理解到位。 第七条公司严禁先履行合同,后补签合同的不规范行

为。 第二章合同文本 第八条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已颁布合同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的,公司在签署相应合同时应以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为准,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填写、调整、完善。 第九条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双方有约定标准文本的,应使用约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条公司拟对外签署的合同,不存在上述规范或指导文本的,由经办合同业务部门在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的基础上,参照类似合同文本起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主管、各部门专管的合同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程序为:经办部门起草,经律师→纪检→其他关联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核,经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予以二次修订,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用印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必须按照市场行为,形成书面(合同)约定。 严禁未订立合同即实际履行而后补办签订手续的行为,但突发事故、设备抢修、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须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应急办理,并在一周之内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在合同订立前,合同经办部门应当进行充分

法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和合规性,减少 合同纠纷风险。 二、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业务单位、部门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 的一切合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申请 业务部门向法务部门提出合同申请,说明合同申请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类型、约定的条款、签订方等。 2.审核 法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合同 标准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审核结果包括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 3.起草合同

经审核的合同申请,法务部门起草合同范本,注明《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合用范围、合同双方的名称及地址、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收款方式、法律合用、争端解决方式等要素,确保合同的合规性、有效性、公司利益最大化。 4.审批 由合同起草人提交审批,包括法务主管审批和其他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签署合同。 5.签订合同 合同注册人员将批准的合同提交给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同时将合同扫描,存档于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四、合同履行 1.台账登记 将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信息录入合同台账,台账应叫真实地反映公司过去及当前的经营状况。 2.检查与监督 法务部门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3.变更及终止合同

如需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必须确保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保 证变更/终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变更/终止的程序、领导审批、变更/终止单中台账登记等均需做好文档记录和合同档案存储。 五、合同存档 1.纸质存档 公司应通过合同注册系统建立一套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机制, 在存放合同资料的地方设置门禁,保证存放资料的保密性。 2.电子存档 由合同扫描员将纸质合同扫描成电子文件,存档于公司合同管 理系统。 六、合同缺陷的处理 对因合同缺陷而引起的纠纷,法务部门应检查合同起草是否存 在重大缺陷,对引起纠纷的客观原因及原由开展调查,制定相关策 略和措施,为公司收回经济损失争取最大的可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 公司法务部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并进行管理。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杜绝风险存在,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发生以下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1.对外投资(接受投资); 2.借入(借出)款项(不含公司内借款); 3.分两次以上收(付)款的单笔业务; 4.服务期限在4个月以上的单次收(付)款业务; 5.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生产经营用原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

第三条合同标的具备招投标条件的,一般通过招投标程 序再订立合同。 第四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专业归口管理,法人委托书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 第六条本制度由总则、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合同订立 条件、合同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和评价、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章及合同的管理、附则十部份组成。 第二章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合同主管部门为法务部(行政暂兼),全 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并、 分立,投资、入股等重大合同谈判、签约的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司委托审查的合同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接受委托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工作; 2.参与公司重大工程、采购及投资项目的谈判;负责从财 务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3.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指公司内部需签订合同的部门;合 同承办部门由业务对口的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指具体负责合同签订的公司员工。 1.合同承办部门主要职责: 1.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法务、合同、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法务、合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法务部管理制度 第001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加强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制建设,最大程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特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00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第003条法务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第004条公司各部门成员应当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展开工作。 第006条法务部职责 1. 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2. 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 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 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投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 配合外聘律师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 及时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

法务处关于规范合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 10-09 王佐朝律师提供(法学硕士) 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 根据近来集团法务处对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合同会签、审核及存档情况的了解,并结合法律事务处理的实际情况,现 就规范合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从谈判到签订和存档普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 件:信誉和背景调查(含工商信息)、合同文本草稿、合同审 核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核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 (二)合同文本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包含补充协定)。 正文就是经过集团法务处审核后的合同修订稿,附件主要包括《禁止商业贿赂协议》、合同谈判记录、部门讨论记录以及对 方授权委托书和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同文本的形成 所有合同由经办部门拟稿并传至法务处审订,经过审订后 由法务处签字后返还给经办人。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如经办人 或者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允许法务处的修改建议,经办人需和法务处商议确定最终合同文本,且最终合同文本上除经办人签字外,还应由法务处予以签字确认。另,法务处必须参预重大工程、采购、施工、营销合同的谈判过程,各部门应相互协作制定出“领域性”合同范本。 (四)合同签署流程 合同经办人应先将经法务处修订后的合同文本送相对方 签字盖章,然后递交到法务处审核,原则上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如政府、事业单位服务类合同以及财 团商业类合同),需由我方先盖章的或者没有禁止商业贿赂协 议和对方资质证件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允许后,经办人方 可签署。 (一)合同签章流程

法务部关于合同管理要求

法务部关于合同管理规范 第一条本要求适用范围包括青投集团下属各公司。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署的工程发包与采购合同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并应该以先签定合同而后进行工作为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 公司对外签订的任何合同在签订前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会签程序交由相关部门审查。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中涉与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合同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与本管理办法进行工作,并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与时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与时上报。 第六条公司关于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劳动合同等针对特定事项适用合同范本的合同,在相应合同范本经公司会议审查备案后,可不必按合同会签程序报审,但针对上述事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仍应适用合同会签程序。 第七条合同初稿原则上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提供。合同初稿应尽量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范本或公司拟订的专用合同范本。 第八条:合同签定的前置工作: 合同签署工作前置时间准备:合同承办部门应合理安排合同签署的准备工作。 开始合同签署准备时应该完成与该合同相关经济指标的预算工作,如系工程施工合同应确定图纸。 第九条合同草拟的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认真调查了解并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实际履约能力等; 第十条承办部门拟定初稿后,由本部门经理进行初稿审查和修改,由本部门负责合同会签流程。对于大额合同,如系承办部门需要,可要求集团法务部门参与合同的制订与谈判。 第十一条各审签部门应对涉与本部门的专业内容、业务工作予以认真审核并

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变更、终止、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第二章合同管理流程

第四条合同起草:合同的起草由起草人按照公司的模板进行, 起草人需将合同送达给法务部门审核。 第五条合同审核: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法律 合规性及风险控制。 第六条合同签订:在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合同经公司领导审 批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第七条合同执行:合同的执行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 更程序进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按照合同 约定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终止。 第十条合同归档:合同归档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合同文 件的安全保管。

第三章合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起草人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模板规范起草合同。起草人对合同的内容和法律风险负有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审核由法务部门负责,法务部门应当具备合同法律知识,并对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的执行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应当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归档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对合同文件进行及时归档和密封。 第四章附件

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制度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三、合同的定义 1.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约定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2.合同应当是真实、详细、准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标的和范围; (2)合同金额或交易方式; (3)合同签订日期和履行期限; (4)买卖双方的名字和地址; (5)附属文件和附件。

3.合同签署时应当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批准,并通 过公司重要文件审批程序。 四、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需求提出 公司各部门提出合同需求,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公司高层批准。 2.合同起草 由有关人员根据合同需求起草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公章。 3.合同审核 起草完成后,由合同审核组成员审核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报公司法务和金融部门进行审批。 4.合同签署 当合同审核通过后,由双方或多方签署合同,并由公司法律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章。 5.合同存档 签署后,需要将合同原件存入公司的合同归档系统中,并做好 电子档案备份。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应当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经过双方商议后,得到公司高层批准并签署协议后,合同变更生效。 2.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高层批准并双方协商后,可以解除合同: (1)协议期满或者合同到期;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结束合同; (3)发生不可抗力因素; (4)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规定; (5)其他合法原因。 七、合同执行 1.合同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2.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维护合同的完整性,确保合同权利义务的实现。 3.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处理等各个环节,确保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以及处理涉及合同争议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此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合法。 第四条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和操作应当在规定的安全条件下进行,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利益的紧要信息。 第五条公司内部的合同信息应当予以妥当保管,不得任意更改、灭失、泄露。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的合同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法等规定,确保合法、合理、公正。 第七条签订合同前,必需认真审核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责任、义务、权利和利益调配,确认双方意愿和交易方式,确保合同内容和签字完全一致。 第八条对于涉及到公司利益和风险较大的合同,应进行严格审批,依照权限层级逐级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

第九条签订合同时,公司必需依照商定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中断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合同履行必需依照合同内容商定,履行双方必需遵守合同期限、条款、义务、权利,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确保合同顺当履行。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必需依照标准工良和合同要求的品质、数量、交付期限等进行。 第十二条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情况,应适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尽力削减损失,努力达成双方协议。 第十三条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则应承当相应违约责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支出相应赔偿。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四条企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进行合理的变更,但变更内容必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变更后原合同对新合同无效。 第十五条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的原因,双方需履行自解除之前商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的原因,双方需履行自解除之前商定的义务。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

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简要合同管理制度

简要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和管理流程,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企业利益,规避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本制度中,合同是指企业与外部单位、个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合同的签订 1. 合同签订流程 (1)合同需经申请、审批、签订三个环节。 (2)申请: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合同需求,填写《合同需求申请表》,并注明合同金额、期限、对方单位或个人等相关信息。 (3)审批:合同需求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转交至法务部门审核。 (4)签订:审核合格后,由法务部门协助起草合同文件,并邀请双方进行协商签订。 2. 合同文件 (1)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明确。 (2)合同文本应列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内容与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并留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处。 3. 合同备案 (1)合同签订后,需在合同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对方单位或个人信息等。 (2)备案完成后,需将合同文件存放至合同档案柜中。 三、合同的执行 1. 履行义务 (1)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和数量等履行相应的义务。 (2)执行部门要认真履行合同要求,确保供货质量、交货期限等指标。 2. 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需由申请人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法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合理合法,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 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管理 1. 合同档案管理 (1)所有合同需要装订成册,编号、存放在合同档案柜中。 (2)每份合同档案应设置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履行期限、履行内容等信息。 2. 合同变更管理 (1)变更后的合同需替换原有合同,重新编号、备案,存放至合同档案柜中。 3. 合同归档管理 (1)合同到期或终止后,需归档并标注“已解除”、“已到期”等字样,并保留一定的期限。 4. 合同评审管理 (1)每月对近期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 (1)执行部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发现违约行为及时通知法务部门处理。 2. 违约责任 (1)对于双方的违约行为,循规避免履行义务情况,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监督检查 1. 内部审计

公司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子公司等所有对外独立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销售类合同、采购类合同、租赁类合同等。 公司内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管理,不适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民法典》 《公司合同法律管理办法》 法律工作管理 合同专用章管理 案件管理 规章制度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的权利证明书。 3.3 委托代理人 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享有代理权的人。 3.4 合同

是指在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签订/出具的或拟签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意欲使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担保函、意向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联的附件和从合同等。 3.5 合同法律管理 是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由法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的法律管理活动。 4 总则 4.1 合同法律管理遵循原则 a)合法规范原则; b)严格审查原则; c)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 4.2 公司设置专门法律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同法 律管理工作,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法律机构可以根据公司合同法律管理工作需要,调阅、检查各业务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件。 5 合同规范文件 5.1 法律机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普遍使用或有重大影响、需 要统一规范的合同,组织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修改合同范本、示范条款、合同指南和/或守则(以下统称“合同规范文件”),建立合同规范文件文本库并在公司内部推广使用;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合同规范文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法律机构反馈,公司法律机构接到反馈且采纳的,应在7日内修改完善。5.2 公司法律机构负责将公司制定或修改的合同规范文件报公司法律部门备案。 5.3 签订合同时,对于公司已有合同范本和示范条款的,应争取在公司合同范 本和示范条款的基础上谈判和订立合同。 5.4 公司法律机构负责合同规范文件的宣传、讲解,并协助业务部门推广使用 合同规范文件文本库内的合同规范文件。 6 合同的法律审核及服务 6.1 法律审核主要审查合同中受法律规定影响的条款。发现合同在合法性上存 有缺陷的,负责审核的法务专员应当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6.2 以公司为合同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在审批决策前应当由法律机构进行法律 审核。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需要公司审批决策的事项,在报公司审批决策前,相关合同应当由法律机构进行法律审核。 6.3 公司对外谈判和签订重大、复杂合同前,应该提请集团法律合规部或公司 法律机构审核合同文本及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6.4 法律机构应在收到合同的次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对于重大、 复杂合同,应当于收到合同的合理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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