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租用土地补偿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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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矿山用地总则

[新版]矿山用地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用地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用地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矿山用地,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实施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包括选矿场、采场、工业广场、进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用地。

第三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山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矿山用地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第六条矿山用地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尽量不占或少占用耕地。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七条因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土地,符合下列情形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二)造成农用地破坏且不能复垦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采矿权人持下列材料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用地申请;(二)项目批准文件;(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四)占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五)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意见;(六)环保部门意见;(七)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报批条件的,按下列情形组织用地报批:(一)占用集体土地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属乡镇企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二)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三)占用未利用地的,1公顷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超过5公顷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四)占用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2024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版

2024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土地征用范围与面积1.1 土地位置1.2 土地面积1.3 土地用途第二条:土地征用补偿原则2.1 补偿标准2.2 补偿方式2.3 补偿计算公式第三条:土地征用补偿费用3.1 土地补偿费3.2 安置补助费3.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 青苗补偿费3.5 其他补偿费用第四条:补偿费用支付方式4.1 支付时间4.2 支付方式4.3 支付主体第五条: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5.1 分配原则5.2 分配方式5.3 分配时间第六条: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6.1 双方职责6.2 协调机制6.3 问题解决方式第七条:土地征用协议的签订与生效7.1 签订程序7.2 协议生效条件7.3 协议变更或解除条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责任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途径9.2 争议解决时限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条件10.3 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1.1 终止条件11.2 终止后的处理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违约保密责任第十三条:法律法规适用13.1 适用法律13.2 法规冲突解决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土地征用范围与面积1.1 土地位置本协议所指土地位于市区(县)街道(镇)村,具体地理位置以附件一《土地位置示意图》为准。

1.2 土地面积征用土地的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面积以附件二《土地面积清单》为准)。

1.3 土地用途征用土地的用途为项目用地,具体用途以附件三《土地用途说明》为准。

第二条:土地征用补偿原则2.1 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元/平方米;(2)安置补助费:元/平方米;(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平方米;(4)青苗补偿费:元/平方米;(5)其他补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本合同目录一览1. 土地征用补偿范围及对象1.1 土地征用范围1.2 补偿对象确定2. 土地用途及性质2.1 土地现有用途2.2 土地征用后用途2.3 土地性质变更3. 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3.1 土地补偿标准3.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3.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3.4 其他补偿标准4. 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4.1 补偿金额总计4.2 补偿金支付时间及方式4.3 补偿金支付主体5. 土地交付及搬迁5.1 土地交付时间及条件5.2 搬迁补偿及支持政策5.3 搬迁完成时间及标准6. 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6.1 合同履行监督及协调6.2 违约责任认定及处理7. 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程序8.3 合同终止情形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范围9.2 保密义务及期限10.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其他约定11.1 附加条款11.2 补充协议12.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1 签署主体12.2 签署程序12.3 合同生效时间13. 附件13.1 土地权属证明13.2 房屋产权证明13.3 其他重要文件14. 附则14.1 合同修改及解释权14.2 合同的复印与保管14.3 合同签署份数及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土地征用补偿范围及对象1.1 土地征用范围本协议所指土地征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位于_______(具体地址)的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和权益。

1.2 补偿对象确定补偿对象为上述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和权益的合法拥有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其他相关权益人。

第二条土地用途及性质2.1 土地现有用途土地现有用途为:_______(填写现有用途)。

2.2 土地征用后用途土地征用后的用途为:_______(填写征用后用途)。

矿山临时土地使用费是如何规定的

矿山临时土地使用费是如何规定的

矿山临时土地使用费是如何规定的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有很多被闲置的荒山野岭,可能在这些土地当中都有着一定数量的矿物质之源,所以也有企业家在做过相关的计算以后想要开采这些矿山,在矿物开采完成以后再将土地归还给国家。

这种用途一般都属于临时的用地,在决定投资矿山之前肯定也要首先了解清楚,矿山临时土地使用费是如何规定的?▲一、矿山临时土地使用费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现对矿山企业(包括黑色冶金矿和有色金属矿及除煤矿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的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通知如下: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矿山用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用地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用地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矿山用地,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实施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土地,包括选矿场、采场、工业广场、进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用地。

第三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山用地管理工作。

采矿工程临时用地补偿管理方案

采矿工程临时用地补偿管理方案

采矿工程临时用地补偿管理方案一、前言为了加强矿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采矿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临时占地问题,需要制定临时用地补偿管理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需要临时占用农村土地进行采矿工程建设的情况。

二、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补偿标准对于临时占地补偿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支付,并按时间节点及时处理好相关手续。

四、补偿范围临时占地补偿范围应当包括矿区内所有使用于支持矿山构建所必须的各个场所、建筑物及设施。

五、补偿方式1. 现金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标准,以现金形式给予补偿。

2. 土地政策补偿:在不影响矿山建设及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获得可能会带来重大经济收益的土地相关资源的使用权进行补偿。

六、补偿范围开发工程建设方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处理:1. 明确土地权属关系。

在矿区范围内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了解矿区内各个场所、建筑物及设施的用地性质及使用情况,划定临时占地的范围。

在确定临时占地范围时,应该考虑到未来的扩建和补偿范围的完整性。

2. 确定补偿标准。

对于临时占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标准,一旦确定后,不可轻易改变或调整。

3. 编制补偿计划。

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临时用地补偿管理方案的同时也应该编制详细的补偿计划,清楚的明确各种补偿方式及数量,防止之后出现纠纷。

4. 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方进行沟通并达成协议。

在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方式之后,应该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方进行沟通,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达成临时用地补偿的协议。

5. 办理有关临时用地手续。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临时占地,应该对其进行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等审批手续,确保矿山建设的正常进行。

同时,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临时用地报批手续,使其获得合法性。

6. 按计划支付补偿。

按照补偿计划的要求,按时补偿,防止之后遗留下纠纷。

七、补偿完成后的土地处理1. 临时用地归还。

矿山开采补偿协议书

矿山开采补偿协议书

矿山开采补偿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采矿权人)乙方:(受补偿方)鉴于甲方在【矿山所在地】拥有合法的采矿权,并计划在【矿山所在地】进行矿山开采活动;鉴于乙方在【矿山所在地】拥有土地、房屋等财产,甲方开采活动将对乙方的财产造成影响;为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的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补偿范围及标准1.1甲方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对乙方财产的影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农作物等。

1.2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对乙方财产进行合理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二、补偿方式及期限2.1甲方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按照确定的补偿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补偿期限】内,将补偿款项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3.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及期限,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项。

3.2甲方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乙方财产不受损害。

3.3甲方在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对受影响的乙方财产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到原有状态。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4.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矿山开采活动。

4.2乙方在收到补偿款项后,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权益。

4.3乙方在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应协助甲方对受影响的财产进行修复。

五、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5.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款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5.3乙方未按约定配合甲方进行矿山开采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补偿款项。

六、争议解决6.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案

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案

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案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矿产开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矿产开发对土地的占用和环境的破坏也不可避免。

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农民的权益,确保矿产开发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在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根据被征用土地的类型和用地性质,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不同类型的土地或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价值和受损程度是有差别的,因此,在补偿标准上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

对于农田和耕地,应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补偿;对于山地和草地等,采用相应的补偿标准,并按照土地利用权的转移情况,采取补偿款和股权等方式进行支付。

同时,还应参照周边地区的市场价格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以确保被征用农民的合理收入。

其次,要确保补偿款的及时支付。

矿产开发用地的征用往往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确保补偿款在征用前支付,以便农民能够及时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

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可以灵活选择,既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以减轻农民的经济压力。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补偿管理和监督机制。

在矿产开发用地补偿中,政府应加强对补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补偿款的真实合理、及时支付给农民。

同时,要建立相关部门的补偿管理机构,负责补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并向社会公开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要加强补偿后的产业扶持和培训。

矿产开发用地补偿仅仅是一个起点,如何让农民在补偿后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矿产开发用地补偿方案需要充分考虑被征用土地的类型和用地性质,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差异化,并注重补偿款的及时支付,建立健全的补偿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补偿后的产业扶持和培训,从而保护被征用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矿产开发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矿山征用山林补偿标准

矿山征用山林补偿标准

矿山征用山林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矿山开发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矿山征用山林需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 根据林木种类、数量和年限等因素,按照地方物价部门批准的公估价格计算征用山林的补偿费用。

2. 对于被征用的林地,按照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林木补偿价值标准进行补偿,其中包括林木采伐、移植和育苗等费用。

3. 对于因征用山林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需要进行相应的环境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征用面积、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类型和恢复力等因素确定。

4. 对于征用山林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需要给予相应的社会补偿,如提供就业机会、文化和公益事业投入等。

需要说明的是,征用山林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标准可能因地区、矿种、时限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应根据当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计算。

矿山征地协议书

矿山征地协议书

矿山征地协议书1. 背景矿山开发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保证矿产的开采和利用,需要进行征地工作。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征地相关的权益和义务,确保矿山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协议双方2.1 征地方(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2 被征地方(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3. 协议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条款:3.1 征地范围根据矿产资源的需求,甲方将征收乙方相应的土地。

征地范围包括以下部分:•地点:•面积:•用途:3.2 补偿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补偿标准如下:•征地补偿费用:•回迁费用:•补偿方式:3.3 征地期限本次征地工作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开始时间:•完成时间:3.4 回迁安置为保障被征地方的生活权益,甲方将负责乙方的合理安置和回迁。

具体安置方案如下:•安置地点:•生活条件:•补助标准:3.5 征地手续甲方将负责办理以下征地手续:•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其他相关手续。

甲方应主动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3.6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 协议生效与解除4.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征地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始执行。

4.2 协议解除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被宣告失效。

5. 其他条款5.1 知识产权双方就矿山征地相关的技术信息和数据共享达成以下约定:•甲方保证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真实、可靠;•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保密并合理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

5.2 纠纷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矿山征地合同范本3篇

矿山征地合同范本3篇

矿山征地合同范本3篇篇一甲方(征地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征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征地范围及面积1. 乙方同意甲方征用其位于[具体位置]的土地,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

2. 征地范围四至界限以双方现场确认的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用途甲方征用乙方土地用于矿山开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1.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总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日内,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四、土地交付及时间1. 乙方应在收到征地补偿款之日起[具体时间]日内,将被征用土地交付给甲方。

2. 土地交付时,双方应共同进行现场确认,并签署土地交付确认书。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被征用的土地。

2.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

3. 负责办理征地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 在征地及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周边环境,避免对乙方及其他相邻方造成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征地补偿款。

2.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被征用土地。

3. 协助甲方办理征地相关的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222号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222号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修订)正文:----------------------------------------------------------------------------------------------------------------------------------------------------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根据1997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

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

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按照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本规定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第四条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

矿产资源补偿费以矿产品销售时使用的货币结算;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以其销售最终产品时使用的货币结算。

第五条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立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实际开采回采率核定开采回采率,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矿山设计为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要求有开采方案,不要求有矿山设计的矿山企业,其开采回采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核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补偿费自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征收额持续增长,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征收水平不断提高,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没有严格执行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一些矿产品计征销售收入的核定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

为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财产权益,促进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是采矿权人因开采消耗属于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而对国家的经济补偿,是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和维护国家财产权益的重要体现。

进一步加强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挂钩,规范征收管理,是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经济手段,有利于引导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利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有利于维护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做好保障科学发展、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落实。

二、科学规范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一)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

矿区林地补偿协议书范本

矿区林地补偿协议书范本

矿区林地补偿协议书范本甲方:(矿区名称)乙方:(林地所有人名称)鉴于甲方拟建设/已建设(矿区项目名称),需要征用乙方的林地进行矿区开发,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益的协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补偿方式1. 甲方将依法对乙方林地的征用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补偿期限1. 甲方将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补偿金额。

三、林地恢复与保护1. 甲方将在林地征用完毕后尽快启动林地恢复工程,并投入相应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2. 甲方承诺确保林地恢复工程的质量,使其具备良好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3. 乙方有权监督和检查林地恢复工程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林地归还给甲方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补偿金额及利息。

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林地恢复工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补救,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2.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因必要的合理需要需要披露本协议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对变更和解除的事由、方式及后果进行详细约定。

七、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构寻求帮助。

八、协议生效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矿山占地动迁补偿标准

矿山占地动迁补偿标准

一、矿山占地动迁补偿标准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一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矿山占地动迁补偿标准二、征地补偿的操作程序有哪些1、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3、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

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4、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1)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2)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3)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4)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5)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5、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6、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三、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2009年修订)

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2009年修订)

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200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施行日期】200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2005年11月17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娄政办发[2005]17号印发,根据2009年6月30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娄底市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着物补偿规定(试行)〉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为合理补偿矿山企业采矿活动对地表及其附属物的损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娄底市境内依法开办的国有、股份制、集体、民营矿山企业因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其他厂矿企业类似情况可比照执行。

第三条损害补偿的基本原则:(一)依法、依政策、实事求是补偿处理的原则;(二)保护国家、企业法人和公民合法利益的原则;(三)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四)采取技术手段解决损害责任主体、损害程度争议的原则;(五)顾全大局的原则。

第四条采矿活动损害补偿的项目包括:因矿山企业开采活动造成地面沉降、塌陷溶洞、地裂缝、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矸石流、地下水位下降、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废水污染及其受到损害的地表建筑物、构筑物、水利设施、电力及通讯设施、水土保持、道路、农作物、养殖、林木等。

第五条损害补偿的一般程序:(一)受损方发现采矿活动已造成损害时,应书面向有关矿山企业报告受损情况;矿山企业接到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委派专业人员实地调查,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应召集相关方商定处理办法。

(二)受损方与矿山企业对受损原因及责任等存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由当地政府主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争议方参与,共同确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矿山征地协议书范本

矿山征地协议书范本

矿山征地协议书范本甲方(征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征地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矿山开采需要,拟对乙方拥有的土地进行征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地范围及面积1.1 甲方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土地。

1.2 征地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二条征地补偿2.1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征地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征地补偿金。

2.2 征地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3 补偿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第三条征地用途3.1 甲方征用土地的用途仅限于矿山开采及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3.2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变更,须经乙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征地期限4.1 本协议征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征地期限届满,甲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乙方,或按双方约定进行续租。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a) 有权在征地范围内进行矿山开采及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b) 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办理征地相关手续。

5.2 甲方义务:a) 按时支付征地补偿金。

b)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土地。

5.3 乙方权利:a)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征地补偿金。

矿山征地多少钱一亩

矿山征地多少钱一亩

矿⼭征地多少钱⼀亩
城市在不断发展之中是肯定需要⼤量的⼟地⽀持,所以很多政策都选择了进⾏征地,在对被征地⼈进⾏补偿,那么⼤家知道矿⼭征地多少钱⼀亩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矿⼭征地多少钱⼀亩
征⽤⼟地应补偿的费⽤如下:⼀是⼟地补偿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是安置补助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三是当年的青苗补偿费及其他地⾯构建筑物费⽤。

⼆、拓展资料
征收⼟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地转变为国有⼟地的强制⼿段。

征收⼟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种政府⾏为,是政府的专有权⼒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

要向被征⽤⼟地的所有者⽀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

⼟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矿⼭征地多少钱⼀亩的相关知识。

国家的征地⾏为是合法合规的,所以赔偿的⾦额也基本上是固定标准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祝您⽣活愉快!。

矿山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矿山征用山林补偿多少钱一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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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矿山征用山林补偿多少钱一亩)峡江矿山征收一亩杉树补偿多少生态公益林每亩补贴标准价的文件,一亩生态公益林补贴在500块左右。

500~800块左右,这是最初的标准。

例如:襄阳区第一级征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4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万元/亩,你能可能(完全执行政策)拿到的部分为:2万元/亩×征地面积+45万元/亩×70%。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林地占用补偿标准1、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具体规定如下:林木补偿费;森木植被恢复费。

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

2、法律主观:林地征用补偿标准通常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附着青苗费进行补偿,但是每个地方,每个时间段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

林地征用是国家对土地进行的总体规划,是整个国家发展的影响因素。

3、林地占用补偿标准具体如下:林地补偿费:(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为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

矿山征用土地补偿标准1、矿山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年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法律分析:矿山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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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租用土地补偿标准文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矿山租用土地补偿标准文件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土地征用的基本原则。

1.依法征用,按规定程序进行;
2.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优先使用权;
3.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价格、土地物理位置、地块规模、用途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4.采取多种形式,多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征地补偿工作。

二、矿山租用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使用费:按照政府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标准,由租用方一次性支付;
2.补偿费: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由租用方一次性支付;
3.临时性农作物和绿化及其他生态环境的补偿:按照市场价格和损失程度,由租用方一次性支付;
4.建筑物、设施、林木等的拆迁补偿:按照市场价格和拆迁程度,由租用方一次性支付。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1.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
2.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
3.采取货币与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两者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土地征用补偿的程序。

1.由矿山租用方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土地征用申请;
2.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
3.矿山租用方和被征用的农民或居民双方签订补偿协议;
4.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保护农民利益和环境
生态安全是土地征用的重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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