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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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概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占不足20%;另外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又称妊娠期糖尿病(GDM),占80%以上。

我国发生率1-5%。

【入院医嘱】说明:1、产前检查,之28周者,Qd,<28周者,Qw。

2、如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建议查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及超声心动图。

3、糖化血红蛋白反映为1-2个月(8-10周)血糖控制情况,正常值应为6.5%以下(正常为4-6%),孕晚期只能反映过去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了。

【监测】1、血糖监测应每天进行,入院初期,血糖未达标准时,应行“大轮廓”血糖试验(三餐前30分钟、三餐后2小时及22时微机血糖,下同)。

血糖达标准后可改测“小轮廓”试验(即三餐后2小时及22时血糖值,下同),如住院时间较长,且一直血糖稳定达标,可每天随机抽查一次餐后2小时血糖,但必须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大轮廓”式样。

2、大于32周者,每周至少行2次电子胎心监护及每周1次的羊水指数和生物物理评分(BPS评分)试验。

大于28周,入院后每周行至少一次胎心监护,如胎心监护有异常者酌情注意复查,当天或第二天早上执行。

每周至少测三次尿酮(尿常规)情况。

每周至沙复查一次B超,以了解胎儿及羊水等情况。

每周复查一次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生化、电解质情况,心功和血脂酌情复查。

糖化血红蛋白应1-2个月(6周)复查一次(正常值4-6%)。

【饮食、胰岛素使用原则】1、饮食控制原则为:少量、多餐。

每日分5-6餐,淀粉及碳水化合物相对减少,增加蛋白及脂肪类摄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 5%,蛋白质25%,脂肪20-25%。

早餐占10%-20%,午餐占2 0%-30%,晚餐占30%,各种加餐占30%,特别应注意睡前加餐可减少夜间低血糖的发生。

控制3-5日后收住院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和相应尿酮体(尿常规),严格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常规引言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不但会对孕妇的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增加胎儿畸形、巨大儿等的风险。

因此,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期糖尿病至关重要。

筛查与诊断筛查所有孕妇都应进行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的筛查以排除潜在的妊娠期糖尿病。

一般建议在孕妇怀孕期间24至28周进行OGTT筛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建议在孕期早期(孕16周以前)进行OGTT筛查:•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有体重异常(妊娠前体重过重或过轻);•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孕期有多胎妊娠或胎儿畸形等高危因素。

诊断2013年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发表的标准把OGTT加入到诊断标准中。

它把OGTT定义为全口服75克葡萄糖在2小时后测定的血浆葡萄糖条件下进行诊断。

以下是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 mmol/L;•1小时OGTT血糖:≥10.0 mmol/L;•2小时OGTT血糖:≥8.5 mmol/L。

如果孕妇已经被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那么在接下来的孕期内,应该规律进行血糖监测,跟踪糖代谢水平,以及进一步检查是否合并其他疾病等。

治疗饮食治疗饮食治疗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首选治疗方法。

它旨在保证孕妇及胎儿所需营养的摄入量的同时,调整孕妇饮食结构,达到控制血糖的目的。

下面是一些饮食方面的注意事项:•控制总热量:孕妇应该根据年龄、孕周、体重等因素,控制总热量的摄入量;•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孕妇应该减少甜食、糖果等高糖食品的摄入量,以控制体内血糖水平;•增加蛋白质和蔬菜的摄入量:适量增加蛋白质、蔬菜的摄入量,有助于血糖的稳定。

运动治疗运动是控制血糖的有效方法,孕妇应该适量运动。

在确定运动计划时,建议向医生咨询,制定相应的运动方案。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后新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GDM)。

两者对母儿都有很大危害,必须加以重视。

【诊断标准】一、PGDM(孕前糖尿病)1.妊娠前已确认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空腹血糖FPG≥7.0mmol/L。

(2)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6.5%。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妊娠期糖尿病)1.于妊娠24~28周间,空腹血糖值≥5.1mmol/L。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前晚10∶00后禁食,试验日晨将75g葡萄糖溶于200ml~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服完,抽取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静脉血,测定血葡萄糖值;空腹血糖值,上限为5.1 mmol/L,1小时为10.0 mmol/L;2小时为8.5mmol/L,任一项等于或超过正常值,可作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治疗原则】(一)孕期母体监护1.有糖尿病史者早孕检查血压﹥20/13.3kPa(150/100mmHg),心电图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检查有增生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应作人工流产。

2.饮食管理:一旦诊断为糖尿病,即要饮食控制,以少量多餐为原则。

按标准体重[孕妇标准体重(kg)为身高(cm)-100]计算,热量为每日125.5~146.4kJ/kg(30~35kcal/kg)。

饮食中蛋白质为每日 1.5~2g/kg,脂肪为每日1g/kg,其余为碳化合物,按1/7、2/7、2/7及加餐3次分配。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概述】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患者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诊断】一、糖尿病合并妊娠1. 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 妊娠前从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期有以下表现者应高度怀疑为孕前糖尿病,待产后进行血糖检查进一步确诊。

(1)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增加或下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伴血糖明显升高,随机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2)空腹血糖(FPG)≥7.0mmol/L(126mg/dl)。

二、妊娠期糖尿病1. 75g OGTT:所有非糖尿病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行75g OGTT。

2. 具有下列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OGTT,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OGTT。

GDM的高危因素如下: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3. GDM的诊断:75g OGTT的正常值:空腹、服葡萄糖后1h、2h血糖值分别小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

任意一点血糖值异常者应诊断为GDM。

4. GDM的分级:A1级:FPG<5.3mmol/L,经饮食控制,餐后2h血糖<6.7mmol/L(120mg/dl)。

A2级:FPG≥5.3mmol/L(105mg/dl),或者经饮食控制,餐后2h血糖≥6.7mmol/L (120mg/dl)。

【治疗】一、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能否妊娠。

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一、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

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 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

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

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

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 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

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糖尿病诊疗常规

糖尿病诊疗常规

2型糖尿病诊疗常规一、诊断标准【临床表现】1.典型病症〔多饮、多尿、多食、体重下降〕及非典型病症〔头晕、乏力、外阴瘙痒、反复皮肤疖肿等〕出现的时间、程度;2.注意急、慢性并发症出现的时间、程度及进展情况,如有急性并发症,注意询问可能的诱因,如摄入高糖、中断医治、应激状态等;3.诊治经过:有关诊断的检查结果〔血糖、葡萄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等〕,有关操纵饮食及药物医治情况,特别是降糖药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其疗效;使用胰岛素者应注意询问第—次使用胰岛素的原因,医治中有无低血糖病症及体重的变化;4.既往有无高血压、肾病史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女性有无庞大胎儿分娩史及妊娠期糖尿病史;5.糖尿病家族史。

【体格检查】除常规体检外,还需测身高、体重,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辅助检查】1.急性并发症: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酮、尿酮、尿糖、血渗透压及肾功、电解质等。

2.慢性并发症:1)眼底检查:眼底镜检、眼底照相、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等2)肾脏检查:尿常规、尿白蛋白/肌酐、24小时尿蛋白定量、血肾功能检查。

3)神经系统检查:神经电生理检查。

4)心脏检查:心电图、心脏B超、24小时动态心电图。

5)血管检查:ABI、双下肢血管B超、血管造影等。

【诊断标准】1.无论有无糖尿病病症,均可依据血糖作出糖尿病诊断:〔1〕有糖尿病病症者符合以下一项可诊断为糖尿病: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或一次随机血糖≥11.1mmol/L,或OGTT2h血糖≥11.1mmol/L;〔2〕无糖尿病病症者符合以下一项者可诊断为糖尿病:两次以上空腹血糖≥7.8mmol/L,或两次以上随机血糖≥11.1mmol/L,或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及一次随机血糖≥11.1mmol/L,或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及一次OGTT2h血糖≥11.1mmol/L,或两次以上OGTT2h血糖≥11.1mmol/L。

2.依据发病年龄、起病缓急、有无自发性酮症倾向、对胰岛素依赖与否及胰岛素、C肽水平、ICA、IAA、GAD免疫学指标等综合判定,予糖尿病分型。

糖尿病中西医诊疗常规

糖尿病中西医诊疗常规

糖尿病概念:糖尿病是一组以慢性血葡萄糖(简称血糖)水平增高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和(或)作用缺陷所引起。

长期碳水化合物以及脂肪、蛋白质代谢紊乱可引起多系统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器官的慢性进行性病变、功能减退及衰竭;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严重代谢紊乱。

【西医诊断依据】1. 典型临床表现:三多一少症状。

2. 其他临床线索:以糖尿病的并发症或伴发病首诊;原因不明的酸中毒、失水、昏迷、休克;反复发作的皮肤疖或痈、真菌性阴道炎、结核病等;血脂异常、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肾病、视网膜病、周围神经炎、下肢坏疽以及代谢综合征等。

3. 高危因素:IGR[IFG和(或)IGT];年龄超过45岁;肥胖或超重;巨大胎儿史;糖尿病或肥胖家族史。

4. 1999年WHO糖尿病的血糖诊断标准:糖尿病症状加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mmol/L,或FPG≥7.0mmol/L,或OGTT 2hPG ≥11.1mmol/L。

需重复一次确认,诊断才能成立。

【西医临床表现】(包括临床分型、分期等)1. 糖尿病典型症状:多尿、烦渴多饮及无法用其他理由解释的体重减轻。

2. 糖尿病分型:(1)1型糖尿病:有家族史,多数起病急,起病前体重多属正常或偏低,“三多一少”症状明显,有酮症酸中毒倾向,血液中可出现多种自身免疫抗体,如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抗体)、胰岛细胞抗体(ICA抗体)等,空腹及餐后胰岛素或C肽分泌绝对缺乏;依赖胰岛素治疗,除外其他类型的糖尿病,可诊断。

(2)2型糖尿病: 有更明显的遗传基础,多数起病缓慢,“三多一少”症状轻或无,起病时多明显超重或肥胖,不易发生酮症酸中毒,口服降糖药有效,空腹及餐后胰岛素或C肽分泌相对缺乏;排除其他类型的糖尿病,可诊断。

(3)其他特殊类型的糖尿病:内分泌疾病(如甲亢、肢端肥大症、皮质醇增多症等)、胰腺疾病(如胰腺炎、胰腺切除等)、药物或化学制剂所致糖尿病(如糖皮质激素)等引起的糖尿病。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2)保持绝对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3)补充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4)纠正贫血,如失血过多可输血。

2根据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确定胎儿和孕妇的状况,制定相应治疗方案。

1)轻型胎盘早剥,可采用保守治疗,如宫缩抑制剂、止血药等。

2)重型胎盘早剥,应及时终止妊娠,采用剖宫产或宫颈口扩张术等手术方法。

3手术治疗应在孕妇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尽早进行,以减少胎儿和孕妇的风险。

总之,对于前置胎盘和胎盘早剥,应及时诊断和治疗,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在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孕妇的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

2)对于先兆早产或早产临产,应采取以下措施:给予宫颈扩张药物,如米索前列醇,以延缓早产进程;给予胎肺成熟素,以促进胎儿肺部发育;保持卧床休息,避免过度活动;控制宫缩,避免过度刺激子宫;监测胎心变化和宫缩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如有必要,进行剖宫产手术。

3)对于不可免早产,应及时进行剖宫产手术,以保证母婴安全。

四、早产后的处理:1)密切观察新生儿情况,及时进行抢救和治疗;2)预防早产后出血和感染;3)注意妇女身体恢复和心理健康;4)对于多次早产的孕妇,应进行全面的产前检查和治疗,以降低再次早产的风险。

五、预防早产的方法:1)保持良好的生活惯,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2)注意营养均衡,避免贫血和营养不良;3)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4)如有必要,进行宫颈埋箍手术或宫颈缝合术,以预防早产。

妊娠晚期引产的禁忌症包括绝对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包括子宫手术史、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胎位异常、胎儿不能耐受分娩负荷、脐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孕妇不能耐受分娩负荷、软产道异常、宫颈浸润癌、某些生殖感染性疾病和骨盆异常。

相对禁忌症包括子宫下段剖宫产史、臀位、羊水过多、双胎或多胎妊娠、经产妇分娩次数≥5次者和孕妇心脏病或重度高血压。

羊水过多是指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

最新妇产科诊疗常规(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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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诊疗常规妇产科诊疗常规妇产科的诊疗常规产褥感染诊疗常规【病史采集】首先明确产褥感染与产褥病率的定义。

1. 产褥感染:是指分娩时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感染,引起局部和全身的炎性变化.2. 产褥病率:是指分娩24小时以后的10日内,每日测量体温4次,体温有2次达到或超过38℃.可考虑其主要原因除以产褥感染为主外,尚包括生殖道以外的其他感染与发热。

3. 感染诱因:有无贫血、营养不良、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分娩经过有无产程延长、产道损伤、产前产后出血,胎盘残留、各种产科手术操作等。

4。

全身症状:寒战、发热、恶心、呕吐。

5.局部症状:腹痛、腹胀,会阴切口肿痛、恶露量及气味等。

6. 治疗经过:发病后有无治疗及用药情况和效果。

【体格检查】1.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 腹部检查,注意子宫复旧情况,有无压痛、手术切口有无红肿渗出、恶露性状及气味。

3.有无血栓性静脉炎、脓毒血症、败血症及感染性体克的体征.【实验室检查】1。

白细胞增多.2. 急性期查C—反应蛋白。

3。

血培养、尿培养+药物敏感试验。

4. 宫腔分泌物培养+药物敏感试验.【诊断和鉴别诊断】1. 详细询问病史、诱因、发病时间。

2. 全身症状体征:寒战、发热、脉搏增快。

如全身中毒症状重,而创口局部压痛不明显,应警惕发展为弥漫性腹膜炎或败血症。

3. 局部症状及体征:腹痛、腹胀、子宫体压痛,甚至“冰冻骨盆".手术切口肿胀、脓性分泌物。

恶露增多有臭味.下肢血栓性静脉炎形成“股白肿"。

4. 确定病原体。

方法有:(1)病原体培养;(2)分泌物涂片检查;(3)病原体抗原和特异抗体检测.5.注意与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乳腺炎及产后中暑鉴别。

【治疗原则】1.一般治疗:半坐卧位,纠正贫血与电解质紊乱。

及时清除宫腔残留物,脓肿者切开引流,缝线感染者及时拆线。

2. 抗生素的应用,最好是根据细胞培养及药敏试验选用有效抗生素,剂量宜大。

感染严重者,首选广谱高效抗生素等综合治疗。

孕妇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孕妇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孕妇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孕妇糖尿病是指在怀孕期间发生的糖尿病。

诊断孕妇糖尿病的
标准通常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估:
1. 空腹血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空腹血糖水
平≥7.0mmol/L(126mg/dL)可以诊断糖尿病。

在孕妇中,如果空腹
血糖在24-28周的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中超过5.1mmol/L (92mg/dL),则可能被诊断为孕妇糖尿病。

2.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这是一种常用的诊断方法,
孕妇在饭后1-2小时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如果血糖水平超过
7.8mmol/L(140mg/dL),则可能被诊断为孕妇糖尿病。

3. 糖化血红蛋白(HbA1c),HbA1c是过去2-3个月内的平均
血糖水平的指标,如果HbA1c≥6.5%,则可能被诊断为糖尿病。

4. 症状和体征,包括多饮、多尿、体重下降等糖尿病常见症状,以及妊娠期高血压、胎儿超大儿等并发症。

5. 既往病史,如果孕妇有糖尿病家族史、曾经生过大于4千克
的婴儿或者有过往糖尿病史,也会被高度怀疑患有孕妇糖尿病。

综上所述,诊断孕妇糖尿病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血糖水平、症状体征、病史等。

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都非常重要。

如果怀疑患有孕妇糖尿病,建议及时就医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临床指南和诊疗常规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临床指南和诊疗常规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临床指南和诊疗常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临床指南和诊疗常规概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是一种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常见于糖尿病患者。

它是由于胰岛素水平不足或升糖激素显著增高引起的糖、脂肪和蛋白质代谢严重紊乱,导致血糖和血酮体明显增高,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和代谢性酸中毒等症状的临床综合征。

临床表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常见于各种类型的糖尿病患者,常见的诱因包括感染、胰岛素用量不当、饮食不当、胃肠疾病、创伤、手术、妊娠、分娩、精神刺激等。

病情轻重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轻度病例仅有酮症,无酸中毒,常伴有烦渴、多饮、多尿、乏力等症状。

中度病例除酮症外,还有轻、中度酸中毒,如未及时治疗,病情会继续恶化,呈深而快的酸中毒呼吸,出现脱水、尿量减少、四肢厥冷等症状。

重度病例常伴有意识障碍或重度酸中毒,病情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昏迷和呼吸受抑制。

诊断要点:糖尿病患者在各种诱因、应激下出现上述典型症状和体征时,应高度警惕本症。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升高、血酮体升高、血二氧化碳结合力和pH降低、阴离子间隙增大、血钠、氯常降低等。

补液后可出现低血钾。

血尿素氮和肌酐可轻、中度升高。

血清淀粉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等指标也可能升高。

13.3mmol/L(25%~30%容积)时,应停止碱性药物。

5.治疗并发症1)感染:应积极查找感染灶,对症使用抗生素。

2)急性肺水肿:应立即给氧,静脉应用呋塞米等利尿剂。

3)急性心肌梗死:应予以防治。

4)高血压:应予以控制。

6.对症处理1)低血糖:口服或静脉注射葡萄糖。

2)高热:物理降温、退热药物。

3)呕吐:口服或静脉注射止吐药。

4)腹泻:口服或静脉注射止泻药。

5)脱水:口服或静脉注射补液盐。

7.营养支持1)在病情稳定后应尽早开始肠内营养支持,以利于病情恢复。

应选用低渗、低脂、高碳水化合物、易消化的液体饮食,如5%~10%葡萄糖、麦乳精、果糖等。

2)应注意观察肠内营养支持的效果,避免营养过度或不足。

高危产科诊疗常规

高危产科诊疗常规

早产【概论】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叫早产儿,体重在1 000—2 499g,各器官发育不够健全,出生孕周越小,体重越轻,其预后越差。

【诊断】(一)妊娠28足周至不满37足周(196~258天)出现子宫收缩较规则,间隔5-6分钟,持续30秒以上,伴随宫颈管短缩≥75%以及进行性扩张≥2cm时,可诊断为早产临产。

如单纯出现至少10分钟一次的规则宫缩,而无宫颈的进行性退缩与宫口扩张,为先兆早产。

(二)部分患者科伴有少量阴道流血或流液。

(三)以往有晚期流产、早产史及产伤史的孕妇容易发生早产。

(四)查体1.全身检查:注意身高、体重及甲状腺情况;2.产科检查:宫高、腹围、骨盆测量、胎方位、胎心音、阴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尤其注意有无宫缩,其强度、规律性、持续时间以及有无伴随宫颈管短缩及进行性扩张。

【辅助检查】1.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2.中段尿常规;3。

五项联检+肝功4.心电图检查(必要时);5.产科B超;6.胎心监护(≥34周);7.胎儿心电图检查(必要时);【治疗原则】若胎儿存活,无胎儿窘迫,胎膜未破,应设法抑制宫缩,尽可能使妊娠继续维持.若胎膜已破,早产已不可避免时,应尽力设法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

1.一般治疗:精神安慰,增加营养,左侧卧位,卧床休息,胎动计数、吸氧等.2.抑制宫缩药物:(1)羟苄羟麻黄碱:150mg溶于5%葡萄糖500ml,稀释为0。

3mg/ml溶液静脉滴注,保持0.15~0。

35mg/min滴速,待宫缩抑制后至少维持滴注12小时,再改为口服10mg每日3次,注意孕妇主诉及心率、血压及宫缩变化;(2)硫酸舒喘灵:每次2。

4~4。

8mg口服,每6~8小时重复使用一次;用药时注意心率。

(3)硫酸镁:用10g,溶于10%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滴速在1.5g/每小时,直至抑制宫缩后继续滴注2小时.每日总量不超过30g,用药过程密切注意呼吸、膝反射及尿量.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预防,分娩前给孕妇地塞米松5mg肌注q12h,连用2天,紧急时可静脉注入地塞米松10mg;4.产时处理:临产后慎用吗啡、度冷丁等抑制新生儿呼吸中枢药物,产程中应给孕妇氧气吸入,分娩时可行会阴切开以防早产儿颅内出血,有剖宫产指征者可行剖宫产。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

产科门诊诊疗常规产科门诊的常规诊疗流程产科门诊由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和护士共同负责围产保健管理工作。

他们的工作包括医疗、各种卡片管理、孕妇随诊、产后随访、宣教以及围产统计工作。

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产科初诊、产科复诊、高危门诊、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后随诊等分类。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产前检查的流程。

产前检查是孕妇进行的首次产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次检查。

在进行产前检查之前,需要进行查尿hCG或血B-hCG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呈阳性,则需在本院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

产前检查的流程如下:1.测量基础血压和体重。

2.仔细询问月经史、既往史、家族史。

3.对早孕有其他合并症者,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确定能否继续妊娠,并讨论妊娠过程中合并症的处理。

如果不宜继续妊娠,则需向孕妇说明继续妊娠的风险,并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4.在妊娠11-13周左右进行超声检查,测量胎儿CRL以核对孕周,出入量NT值进行常染色体非整倍体的早孕超声筛查。

如果NT≥3mm,则需要转诊至产前咨询门诊。

5.妊娠11-13周超声检查正常者,继续进行产前检查。

6.进行常规化验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血型+Rh因子、输血全套等。

7.妊娠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母血清学筛查,筛查高危者,转至产前咨询门诊。

8.妊娠20-24周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9.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有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应转至产前咨询门诊(上一级医院)。

在产前检查之后,孕妇需要进行产前初诊和产前复诊。

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以前每4周随诊一次,妊娠28-36周期间每2周随诊一次,36周以后至住院每周随诊一次。

产后检查一般在产后42-50天进行。

此外,每月末,门诊及产科病房医师还会对下月预产期内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病历进行讨论,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并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

在孕期进行两次产前宣教,建议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患者听一次妊娠期营养指导课。

1.产前初诊完成产前检查后,进入产前初诊检查。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一种糖尿病,通常在妊娠后期出现,但也有可能在妊娠早期就发生。

妊娠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及时准确地诊断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希望能对临床医生和孕妇有所帮助。

一、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 既往糖尿病病史,孕妇如果有既往糖尿病病史,或者曾经生过大于4千克的婴儿,或者有家族史,应当高度怀疑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

2. 糖耐量试验(OGTT),对于高危人群,建议在孕期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在OGTT前,孕妇需要进行餐前8-14小时的禁食,然后在空腹状态下饮用75克葡萄糖溶液,随后在2小时内抽血检测血糖水平。

根据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若空腹血糖≥5.1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则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3. 随机血糖检测,对于高危人群,如有明显症状或合并症,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随机血糖检测。

若随机血糖≥11.1mmol/L,则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4. 血糖监测,对于高危人群,如既往糖尿病病史或家族史,建议在孕期早期进行血糖监测,以排除妊娠糖尿病。

以上就是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史、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因素进行诊断。

同时,孕妇在孕期应当注意控制饮食,适量运动,定期监测血糖水平,以降低妊娠糖尿病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希望临床医生和孕妇能够重视并加以实践。

2020年产科诊疗常规诊疗流程汇总最新

2020年产科诊疗常规诊疗流程汇总最新

2020年产科诊疗常规诊疗流程汇总最新疾病诊疗规范产科目录1.产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2.妊娠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3.分娩期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4.产后期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5.产科手术的规范操作1.产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产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是产科医生的重要工作之一。

通过对产妇的详细询问和体格检查,医生可以初步判断出产妇是否患有某种疾病。

进一步的诊断需要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治疗方案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产妇的身体状况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对胎儿的影响。

2.妊娠期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妊娠期疾病是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各种疾病。

常见的妊娠期疾病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期糖尿病等。

对于这些疾病的诊断,医生需要进行详细的询问和体格检查,同时还要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治疗方案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孕妇的身体状况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对胎儿的影响。

3.分娩期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分娩期并发症是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并发症。

常见的分娩期并发症包括宫缩异常、胎盘早剥等。

对于这些并发症的诊断,医生需要进行详细的询问和体格检查,同时还要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治疗方案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产妇的身体状况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对胎儿的影响。

4.产后期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产后期并发症是指在产后期间出现的各种并发症。

常见的产后期并发症包括产褥感染、产后出血等。

对于这些并发症的诊断,医生需要进行详细的询问和体格检查,同时还要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治疗方案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产妇的身体状况来确定。

5.产科手术的规范操作产科手术是指在产科领域中进行的各种手术操作。

常见的产科手术包括剖宫产、会阴切开等。

在进行产科手术时,医生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注意对产妇和胎儿的保护,减少手术的风险。

异位妊娠诊疗流程图剖宫产疤痕妊娠诊疗流程图双胎妊娠诊疗流程图早产诊疗流程图晚期妊娠催引产诊疗流程图球囊导管引产流程图前列腺素引产流程图人工破膜术(ARM)流程图缩宫素流程图产时异常胎心图形的处理流程图第一产程异常处理流程(潜伏期处理流程图)第二产程异常处理流程图产程管理与胎儿监护诊疗流程(潜伏期处理流程图)产程管理与胎儿监护诊疗流程(活跃期处理流程图)第二产程异常处理流程图产时异常胎心图形的处理原则流程图宫内感染诊疗流程图产前出血诊疗常规流程图产后出血的处理流程图羊水栓塞诊疗流程图糖尿病合并妊娠及妊娠期糖尿病流程图妊娠高血压诊疗流程图妊娠期病毒性乙型肝炎诊疗流程图妊娠合并心脏病诊疗流程图妊娠及产后心血管疾病早期识别流程图SLE妊娠患者的围产期管理流程图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诊疗流程图妊娠期贫血诊疗流程图异位妊娠诊疗流程图临床表现:停经可有流血可有腹痛血β-HCG>5ml、孕酮<40nmol/L,尿HCG阳性或弱阳性可有腹部包块病情稳定妇科超声检查(首选):B超提示宫腔内未见孕囊,附件区可见混合型包块可有盆腔积液全身情况评估:贫血评估;中度以上休克评估;早期或有妇产科急诊或妇科门诊观察室:开放静脉输液通道对症、支持治疗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型;血β-HCG,凝血功能,免疫;急诊超声检查、心电图必要时在病房治疗室实施后穹窿穿刺术或腹腔穿刺术,如抽搐暗红色不凝血宜及时安排手术病情危急直接送入手术室、ICU,纠正休克后尽快实施手术治疗,或纠正就休克同时手术治疗病情不稳定术前准备:继续纠正休克对症、支持治疗术前检查、配血禁食、禁饮鉴别诊断:先兆流产难免流产黄体破裂急性盆腔炎急性阑尾炎卵巢囊肿破裂或蒂扭转宫外孕临床路径收治入院:诊断高度可疑宫外孕者,立即手指入院。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孕妇有以下情况时应在高危门诊随访和检查,进行系统监护,并针对各种不同的病因进行治疗,必要时与相关科的医生共同处理。

1. 合并症这些疾病影响孕妇本身的健康和胎儿发育,如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血液病、肝病、精神病等。

2. 不良分娩史如早产、死胎、死产、产伤史、新生儿死亡、难产、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等。

3. 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母儿血型不合、羊水过多或过少、多胎妊娠、性传播疾病、宫内感染等。

4. 估计有分娩异常的可能,身高<150cm,体重<45kg或>85kg,胸廓、脊柱畸形,胎位异常,瘢痕子宫,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等。

5. 其他包括各种不利的社会、经济及个人文化、行为等因素。

浅谈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和对策

浅谈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和对策

①饮 食控制 是治疗G M的主要方法 ,对 于妊娠和 哺乳妇 女 ,供应合 D 】 适 的能量和 营养来确保 胎儿正常 的生长和 发育并使代谢得 到 良好的控 制。一般实 行少量多餐 ,妊娠 期每 日 摄入 73 ~90k ,要根据孕妇 5 1 25J 标 准体 质量及 工作性 质 ,估 计 1 日需要 的热量 ,一般 蛋 白质 、糖 、脂 肪 分别 占1%~1%,6 %、3 %,其 中饱和 脂肪 的供 热能应 该低于 2 5 0 0 1%。饮食疗 法 的效果可从 三方面进 行 :一 是孕妇体质量 监测 ,正 常 0 体形孕期体质量增 加 l—1. g 0 25 为宜 ,肥胖体 形孕期体质量增加8 g k k,
教育 。 3 . 代谢 异常孕妇 的治疗 2糖
按 世界 卫 生 组 织 ( WHO)推 荐 的糖 尿 病诊 断标 准 确诊 。如 果 怀 孕 前 从来 没有 进 行 检 查过 血 糖 ,孕 后有 三 多 一 少 ( 喝水 多 、吃 饭 多 、 小便 多和 体 质 量 减轻 ) 的症 状 ,有 以上 的临 床表 现 ,任 意
时 间血 浆葡 萄 糖水 平 ≥1 .mmo/ 的 ;妊 娠2 周 之前 ,空腹 血 糖 11 l L 0 (P F G)≥7 mm l ,应该进 一步检查 以确诊 。 . o/ 0 L
在确诊后,行针对妊娠妇女的糖尿病教育,应尽早按糖尿病合并
妊娠 的诊疗 常规进行管理 ,监测 空腹和餐后血糖 ,1 周 就诊 一次 。 ~2
21 0 2年 7月第 1 O卷 第 2 1期
3治 疗 时机 目前仍 没有统 一 的标 准 。文献提示 早期 开始C R 治疗 能够 改善 RT
脓毒症 和脓毒性休 克患者 的预 后 ,降低病 死率 。但 “ 早期 ”的选择 时 机 尚不 明确 , 需要进行深入 的理论 探索和临床实 践。 仍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入院常规一、详阅产前检查登记表,填写产科住院记录(住院病历),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二、根据情况开医嘱,有异常情况及合并症,应进行有关化验及辅助检查。

三、有特殊病情要向家属交代并做好交班工作。

四、住院医师每日查房四次,做好病情记录,必要时交给值班医师。

临产一、同上—节产科接诊之(1)及(2)二、胎膜早破者应收住院卧床休息。

三、注意听胎心及脐带脱垂。

四、对家属交代病情。

临近分娩一、孕妇临产后由医师或护士陪同孕妇送入产房。

二、做好交班工作。

足月新生儿入室工作常规妊娠37—42周,体重在2500克以上者为足月新生儿,足月新生儿应保暖,预防感染,喂母乳为重点。

一、新生儿入爱婴区后要仔细查阅病历、了解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分娩过程中有无异常,阿氏评分情况、羊水情况,有无用氟嗪酸滴眼防感染。

二、入室后应进行全身检查,首先核对姓名、性别、床号。

检查拥抱反射、新生儿皮肤是否红润,有无色素痣、有无唇、腭裂。

头部有无产瘤、血肿,前后囱门情况,四肢有无畸形。

三、呼吸道是否通畅、必要时再吸净羊水,以免发生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呼吸每分钟40-60次,呼吸浅表,有无节律不均,双肺有无罗音.心率每分120—140次,有无杂音,啼哭时有无紫绀,检查脐带有无渗血,肝、脾情况,外生殖器、肛门情况。

四、检查完毕后注意保暖4—6小时,喂糖水,6小时喂母乳,24小时内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

分娩处理一、第一产程(一)待产,凡正式临产应送入产房。

(二)临产前准备,备皮,灌肠,如产前有出血(如月经量),初产妇宫口开大3cm以上,经产妇宫口开大2cm以上,以及心功能≥Ⅱ级的心脏病患者免肥皂水灌肠。

(三)活动及休息,临产后无异常,宫缩不强,胎膜未破,可在室内适量活动及进食营养丰富食物。

宫口开大4cm以上,有胎膜早破,严重心脏病,妊高征等,应卧床休息。

(四)止痛与给氧、初产妇宫口开大2—5cm,精神紧张或疲劳可静推安定10mg 或肌注度冷丁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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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常规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期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一.诊断标准
(一)既往有糖尿病史
(二)既往无糖尿病史
于妊娠24-28周间,应行OGTT,即口服葡萄糖75g,空腹血糖<L,1小时< mmol/L,2小时< mmol/L,任何一项异常(≥正常值),即可以诊断GDM。

具有高危因素者:在孕早期进行血糖检查,符合下列标准诊断为孕前糖尿病:HbAIc≥%;FBG> mmol/L;2h或任何时间餐后血糖> mmol/L。

二.治疗原则
(一)糖尿病计划妊娠期前的咨询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要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是否可以妊娠。

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如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肾功能正常者;或者增生行视网膜病变以及接收治疗者,可以妊娠。

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Ic降至%以下。

孕前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

(二)妊娠期治疗原则
1. 饮食控制:
(1)妊娠期的饮食控制标准:既能满足孕妇及胎儿能量的需要,又能严格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之内,而且不发生饥饿行酮症。

(2)孕期每日总热量:531-9205kJ,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25%-35%,应实行少量、多餐制,分5-6餐,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实验):包括0点、三餐前半小时和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应重新调整饮食。

2. 胰岛素治疗:
根据血糖轮廓实验结果,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

孕期血糖理想水平控制标准。

表1 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mmo/L(mg/dl) ]
由于孕期内分泌的变化,显性糖尿病患者孕期胰岛素需要量较非孕期增加,并且孕周变化,需要量不断增加,血糖调整至正常后,仍应每周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

胰岛素常用制剂有可溶性人胰岛素(短效胰岛素),鱼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及预混型三种制剂,可根据血糖轮廓加用胰岛素,夜间及空腹水平高加用中效和预混行胰岛素,餐后血糖高加用餐前短效胰岛素。

3. 酮症的治疗
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若血糖过低,考虑饥饿性酮症,及时增加食物摄入,必要时静脉滴注葡萄糖。

因血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发生的高血糖酮
症,治疗原则如下: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如果血糖>L(250 mg/dl),应将普通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静脉滴注,以每小时4-6U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每1-2小时检查1次血糖及酮体;血液低于<mmol/L(250 mg/dl)时,应用5%葡萄糖或糖盐,加入胰岛素(按2-3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直至尿酮体阴性。

然后继续应用皮下注射胰岛素调整血糖。

补充液体和静脉滴注胰岛素治疗后,应注意监测血钾,及时补充血钾,严重酮症患者,应监测血气,了解有无酮症酸中毒。

4. 孕期实验室检查和监测
动态监测糖尿病孕妇血糖,建议采用末梢微量血糖测定、血糖控制不理想时查尿酮体。

孕期监测尿糖意义不大,因孕妇肾糖阈下降,尿糖不能准确反应孕妇血糖水平。

1)HbAIc:糖尿病合并妊娠者,每1-2个月测定一次;GDM确诊后检查,之
后根据孕期血糖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复查。

2)肝肾功能: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用在妊娠早、中、晚3个阶
段进行肝肾功能、眼底检查和血脂测定。

GDM者在确诊时查血脂,血脂异常者定期复查。

GDM A2级者,孕期应检查眼底。

3)NST: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GDM A2级者,孕32周起,每周一次NST,孕
36周后每周2次NST,GDM A1级,孕36周开始做NST,NST异常者进行超声检查,了解羊水指数。

4)B超检查:妊娠20-22周常规B超检查,除外胎儿畸形。

妊娠28周后应4-6
周复查1次B超,监测胎儿发育羊水量以及胎儿脐动脉血流等。

5)胎儿超声心动图:孕期糖尿病患者于孕26周至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
检查为合适孕周,主要了解胎儿心脏情况并除外先天性心脏病。

6)羊膜腔穿刺:GDM确诊晚,或血糖控制不满意,以及其他原因需提前终止
妊娠者应在计划妊娠前48小时,行羊膜腔穿刺术,了解胎儿肺成熟情况,同时羊膜腔内助手地塞米松10mg,以促进胎儿肺成熟。

5.分娩时机及方式:
1)分娩时机:①无妊娠并发症的GDM A1,胎儿监测无异常的情况下,可孕39周左右收入院,在严密监测下,等到预产期终止妊娠;②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前糖尿病以及GDM A2级者,如果血糖控制良好,可孕37-38周收入院,妊娠38周后检查宫颈成熟度,孕38-39周终止妊娠;③死胎、死胎史或合并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胎盘功能不全者确定胎儿成熟度后及时终止妊娠;④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者,孕36周入院,促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3)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子痫前期或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剖宫产史、既往死胎、死产史。

孕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者尤其胎儿腹围偏大,应放宽剖宫产手术指征。

6.产程中及产后胰岛素的应用
择期剖宫产或临产后,应停用所有皮下注射的胰岛素,密切监测产程中血糖,每2小时测定血糖,维持血糖在 mmol/L (80-120 mg/dl)。

血糖升高时检查尿酮体变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静脉滴注胰岛素的用量,见表2 表2 产程中持续静脉滴注小剂量短效胰岛素用量
产后胰岛素应用:GDM A2级者,产后复查FPG,FPG≥7
mmo/L(126mg/dl),检查餐后血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胰岛素用量。

孕前糖尿病产后胰岛素用量减少1/2-2/3,并结合产后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的用量。

GDM A2级或孕前糖尿病患者产后输液可按每3-4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的比例,输液过长中,动态监测血糖水平。

产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应鼓励糖尿病患者产后母乳喂养。

7.新生儿的处理:
新生儿出生易出现低血糖,出生后30min内进行末梢血糖测定;新生儿按高危儿处理,注意保暖和吸氧等;提早喂糖水,喂奶,动态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发现低血糖,必要时10%的葡萄糖缓慢滴注;常规检查血常规,血钾、血钙及镁,及胆红素;密切注意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

三.GDM的产后随访
所以GDM孕妇产后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正常者产后6-12周进行口服75g OGTT,根据血糖水平确诊为糖尿病合并妊娠,葡萄糖耐量受损合并妊娠或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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