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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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一、什么是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是指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种产品符合普惠制政策的要求,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通常包括产品的产地信息、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等内容,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重要性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对企业的重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持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如关税减免、税收优惠等,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增强企业信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可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增强企业的信誉度,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拓展市场空间:普惠制政策通常对特定市场或特定产品有一定的倾斜,持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企业可以进入这些市场,拓展市场空间。

2. 对消费者的重要性•保障消费权益: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可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以更加放心,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提供消费选择:持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产品通常具有一定的优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进行选择,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

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书•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或证明文件•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机构,如商务部、海关等,根据不同的产品和政策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构进行申请。

3. 审核和核发证书相关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产品的产地信息、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等内容,如果符合普惠制政策的要求,则核发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四、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有效期和管理普惠制产地证明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核。

同时,普惠制产地证明书也需要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 有效期管理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核。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第一部分: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产地证分为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一、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一)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

该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中国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签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中国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中国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 FORM A 证书)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 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 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 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 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等填写说明填写原产地证书的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中国境内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不可打中间商信息。

第2栏: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和国家。

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

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除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外,此栏可打“toorder”或“towhomitmayconcern”,不得留空。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填写出发港、目的港和运输方式。

转运港应添加到转运货物中。

第2栏(和第3栏)中国家的内容与第12栏中的进口国一致,欧盟可以被视为一个整体。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企业申报时留空。

第5栏:商品顺序号。

填写商品的序列号,此栏可供个别商品选择。

第6栏:唛头和包装号。

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不可简单的填写。

不得只写“asperinvoice”或“asperb/l”。

o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

如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nomark)。

此栏不得留空,内容多可用附页,此栏填写“seeattachment”。

第7栏:包装数量、种类、商品名称。

包装件数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表示,散装货物应标明“散装”。

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写,一般不能填写“机器”、“服装”等。

商品名称列出后,应在下一行添加结束字符。

信用证要求填写合同和信用证号码,可以在封闭标志下的空白处填写。

第8栏: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不含任何非原产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a)对于欧盟、挪威、瑞士、日本和土耳其,请填写“W”,后跟四位HS代码,如“W”42.02。

原产地标准:(1)产品列入上述优惠国家的“加工清单”,并符合其加工条件;(2)未列出的产品“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和零部件已经过实质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有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

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区别

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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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区别
一般原产地证书又称普通产地证,是证明我出口货物确系中国制造的法律文件,是通关、结汇和有关方面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

一般原产地证书CO和普惠制产地证的区别,共同点: 都是产地证,清关文件之一。

不同点: 普惠制原产地证是互惠的,是主动的,一般原产地证,仅证明产地,是被动的。

在清关时,出示普惠制原产地证,货物可享受最惠国税率征税(在普惠制协约国内),是无条件地享受的,所以是主动的。

在清关时,出示一般原产地证CO,货物仅享受普通税率征税。

只有双方国家签有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前提下,出示一般原产地证,货物才可享受按最惠国税率征税,这就是被动的原因。

普惠制原产地证主要是给发达国家,一般原产地证主要是给发展中国家,你在制单时候问好客人要什么就给提供什么就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9.01•【文号】国检务[1989]443号•【施行日期】198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1989年9月1日国家商检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关于普惠制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为加强普遍优惠制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证管理工作,保证签证符合给惠国有关规定,使我国出口商品在给惠国顺利通关,获得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制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我国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负责统一管理,由国家商检局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商检机构)负责签发。

对需要在香港签署“未再加工证明”的普惠制产地证书,经给惠国确认,国家商检局委托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负责签署。

第三条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给惠国已公布法令并正式通知对我国实行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

这些商品必须符合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及直运规则。

第四条申请单位向商检机构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应严格按照各给惠国普惠制实施方案及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申请和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

第二章注册和申请第五条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单位:(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三)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四)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五)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六)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

第六条凡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在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

现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40个: 欧盟28国 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 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 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和克罗地亚。 其他12国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列支敦士登公国。
其他说明:
1. 凡申请办理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 2. FORM A 证书中所有内容除第2栏,第6栏不受文种限制,其余栏目都要用英文或法文填 写; 3. 在申报FORM A 证书时, 申报单位需提交商业发票(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一正二副的 FORM A 证书; 4. 如出口商品含有进口成份, 如系宁波大市范围以内厂家生产, 需提供产品成本明细单; 如 系宁波大市范围以外厂家生产,需提供异地调查结果单; 5. 出口商品系宁波大市范围以外厂家生产的, 按有关规定提供异地调查结果单; 6. 如申报日期迟于出运日期, 申请后发的需提供正本提单复印件; 7. 如果签发的证书正本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可向原签证机构申请重发,先在《国门时报》 等中央经济类媒体上登报声明作废,同时提供申请单位和丢证方书面说明及原证的复印件, 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通过,予以重发。 8. 如果从日本进口原料加工制作后又出口到日本国的(即采用日本给惠国成分),需提供 “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一 式三份,并提供日本进料发票。; 9. 采用从欧盟给惠国及挪威、瑞士的原料加工制作后又出口到上述国家的产品(即采可适 用给惠国成分条款),但需提供进口发票或欧洲1号流动证书。

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 亚太产地证样式

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 亚太产地证样式

产地证一般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亚太产地证样式产地证产地证分为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产地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

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C.O.产地证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

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最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2)C.O.产地证还起到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

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

此外,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必备单据。

如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C.O.产地证以确保其自身利益,银行也常以C.O.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重要凭证。

(3)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世界各国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制定一些进口货物数量控制措施,例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制度。

form e产地证格式

form e产地证格式

form e产地证格式Form E 产地证格式Form E 产地证,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Form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是由出口国政府或授权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一种原产地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以享受普惠制优惠关税待遇。

一、Form E 产地证的基本要素Form E 产地证由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组成:1. 抬头Form E 产地证应以国际通用语言(如英语)书写,并标明出具产地证的国家政府或机构名称。

2. 表格信息在产地证正文中,应设有以下主要信息:(1) 收件人信息包括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家和地区。

(2) 寄件人信息包括寄件人名称、地址、国家和地区。

(3) 货物描述包括商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4) 原产地证明需陈述此货物为产自特定国家或地区,并符合普惠制原产地要求。

(5) 出具日期产地证的出具日期应清晰标明。

(6) 证书编号每份产地证应有唯一编号,确保其在国际间的可追溯性。

二、Form E 产地证的文档规格根据国际贸易的要求,Form E 产地证的文档规格应满足以下标准:1. 纸张使用A4标准尺寸的白色纸张,并确保打印或复印的内容清晰可见。

2. 印刷文字应采用清晰、易读的印刷字体,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加盖公章产地证上应加盖出具机构的公章,并在公章旁边注明出具机构的名称和日期。

4. 签字出具机构应在产地证上加盖负责人或经办人的签字,并注明其单位名称和日期。

三、Form E 产地证的使用流程Form E 产地证的使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出口商在申请Form E 产地证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 商品销售合同(2) 报关单(3) 发票(4) 海关申报单(5) 产地证申请表2. 递交申请出口商根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填写产地证申请表,并将其与相关材料一起递交给出口国政府或机构。

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

4、供签证当局使用(For official use only):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5、 商品顺序号(Item no.):如果有不同品种(不同税则号)的商品,则按不同税则号 分列1、2、3…;如果只是一种税则号,此栏填“1”。 6、唛头(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此栏不得留空,须与发票或合同上的一 样。货物无唛头时,应填“N/M”。如果唛头过多,出栏不够填写,可填写在地7、8、9、 10栏之截止线以下。 7、包装件数、包装种类及商品的名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请勿忘记填写包件数量及种类,并在包装数量的英文数字描述后用括号加上 阿拉伯数字(例如:FIVE HUNDRED (500)CTNS OF SHRIMPS)。商品名称应填写 具体,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如果信用证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必须在 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外 商加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空白处。
普惠制原产地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G.S.P证”、“Form A证”, 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 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 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 或减征关税。
现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40个:
欧盟28国 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 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 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和克罗地亚。 其他12国 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列支敦士登公国。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一般原产地证:即我们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它是一种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出口货物生产地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证明国际贸易行为中的货物原籍证书。

在中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都可以申请一般原产地证书。

2.普惠制原产地证: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是一种可以享受关
税优惠的原产地证书。

3.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适用于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的贸易协定,自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4.中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证自10月1日起,
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实施后,近6000种产品可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FORM F享受零关税优惠证书。

5.FORM P 中巴自由贸易协议: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巴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自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

6.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自纺织品配额和许可证取消以来,自2009年起,对
出口到欧盟国家的纺织品或服装实行了统一制度,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用于清关。

此外,还有中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中巴自由贸易协议等类型的原产地证书。

总的来说,不同种类的原产地证书适用于不同的贸易协定和政策,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A

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A

一、基本情况(一)签证国家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优惠待遇的国家有39个:欧盟二十七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英国、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非欧盟的欧洲国家:挪威、瑞士、土尔其、列支敦士登。

其它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

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

(二)证书名称证书英文名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简称《普惠制证书》、《GSP证书》或《FORM A 证书》(下称FORM A)。

(三)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

二、申请书的填制要点FORM A 申请书填制应重点注意:商品名称是否用中文描述、目的国是否是给惠国、包装箱数及单位是否正确、H.S.税目号是否与品名一致、H.S.税目号是否为六位数编码、商品FOB 总值是否正确、是否以美元为单位、原产地标准是否正确、申请人姓名、电话、申请日期是否填写、申请书备注栏是否按要求特别备注(如:后发证书、特殊唛头、日本进口原材料单)、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三、证书编号证书号填写在右上角。

通过电子办证系统申办的证书的证书号由16个字符组成。

第1个字符为英文大写字母,代表证书类别,如“G”代表“Form A”;第2、3字符为阿拉伯数字,代表年份,如“08”代表2008年;第4-12个字符由签证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前几数和企业注册号组成,第13-16个字符为证书序号。

四、证书填制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

第二栏:受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该栏填写受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的概念与填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的概念与填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的概念与填制1.概述◆普惠制的三项原则。

①普遍的,即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②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③非互惠的,即非对等的,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优惠。

◆普惠制给惠国与给惠产品范围。

目前对中国给惠的给惠国共40个,实施12个普惠制方案,美国除外。

各国普惠制方案一般对协调商品名称及HS编码制度第1─24章包括的农产品,选择部分给予优惠,对第25─99章的工业品,除少数被排除的以外,一般都给予优惠。

◆“毕业条款”。

然而,当从受惠国优惠进口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给惠国相同产品或有直接竞争性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项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大多数国家对此引入“毕业”条款:即对一些受惠国家(或地区),或对他们的某些产品,当其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能力时,取消其享受优惠的资格,称其为“毕业”(GRADUATION)。

欧盟即从2014年开始对中国的所有出口产品不再给与优惠待遇。

◆给惠国成分。

大多数国家对于给惠国成分的利用,不要求受惠国签证机关提供其它证明。

但日本规定,当使用了从日本进口的成份时,签证机关还需要签发一份《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作为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的附件。

另外,日本还规定,对部分皮革、人造革制品、毛皮制品、编结材料制品、纺织品、鞋类、帽类、玩具类、旅行用品等,给惠国成份不适用(具体规定见日本给惠方案)。

欧盟规定,原产于欧盟成员国的产品只有在受惠国经过充分加工(即超出上述不充分加工范围的加工)才能被视为该受惠国的原产成分,当受惠商品采用给惠国成份时,FORM A证书第四栏应加注“EU CUMMULATION”字样。

在签发FORM A证书时,应参照欧盟成员国海关签发的欧洲一号流动证书(MOVEMENT CERTIFICATE EUR.1)或欧盟成员国出口商的发票声明。

申请书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

申请书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

申请书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某某公司的销售经理,为了支持公司进一步扩大出口业务,我现在向贵部门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是企业在享受普惠关税优惠待遇时所必须办理的证明文件。

它证明了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来源于普惠制协议国,符合原产地规则,从而享受到了普惠制的关税优惠。

同时,原产地证也是海关对企业所申报的原产地证明材料之一,海关在审批企业出口时需要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而普惠制原产地证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

本公司因出口业务的发展需要,希望能够在海外市场上更好地竞争。

根据普惠制协议,我司所生产的产品需要符合协议规定的原产地规则方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因此,本公司亟需向贵部门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以便于在重要的出口业务中获得优惠税率,暴露在海外市场上的产品更具竞争力。

同时,本公司对普惠制原产地证的办理流程有所了解。

根据办理流程,还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企业所在地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近期年检证明。

2.中国进出口通关网“外贸企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注册信息的复印件。

3.商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原材料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在我国境内进行加工、装配、配套、质检、包装、装运等方式,着重呈现现场照片、配套单证、质检单证等证明材料。

面对这些要求,本公司已经做好了准备。

所需要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已全部准备就绪,现在只等待贵部门的审批和核发即可。

我们相信,在贵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的出口业务将能够更好地展开。

衷心感谢贵部门的努力和支持。

我公司会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的相关事宜,并将继续秉持诚信、规范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任何问题和困难,我公司都将全力配合贵部门解决,希望贵部门能够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敬礼!某某公司销售经理XXX20XX年XX月XX日。

原产地证书种类

原产地证书种类

原产地证书种类及适用范围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

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

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目录:一.什么是原产地证二.原产地证明书种类三.Form A和CO区别四:常用Form A,Form E 简介五:一般原产地证填制注意事项一. 什么是原产地证CO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

CO是原产地证书,是给客户清关的时候准备的材料。

在贸促会或商检局都可以申请办理的。

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二.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Certificate of Origin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4、《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M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6、《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FR 证书.7.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8、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9、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10、FORM N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11、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12、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FORM L )13. Form X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三. Form A和CO 相同与区别原产地证书C/O 和普惠制证书Form A 的区别共同点:都是产地证。

清关文件之一。

FA 是普惠证,用于减免关税。

CO 是原产地证,证明货物出产地,客户要求提供或者目的港清关时用得到。

我的理解,Form A和CO都是原产地证明,FA是原产地证明里的一种,叫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收货人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进口关税。

原产地证可以分成优惠以,非优惠以及特定原产地证书三大类。

蓝色的是一般原产地证书,也叫CO。

属于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绿色的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就是FORMA ,属于优惠原产地证书。

详解: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 A) 填制要求

详解: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 A) 填制要求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 A) 填制要求
1.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 ZC314*/070001
zc314*-公司注册号 07-2007年 0001-企业流水号
2.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5.第4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例:(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起,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2)证书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10.第9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注:此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例如“只”、“件”、“双”、“台”、“打”等。例如:3200 DOZ.或6270 KGS. 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这净重亦可,但要标上N.W.(NET WEIGHT)。
11.第10栏: 发票号码及日期
注意:有附页时,请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唛头见附页”,否则计算机退回。
8.第7栏:包件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包件数量必须有英国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例如: ONE HUNDRED AND FIFYE (150)CARTONS OF WORKING GLOVES;
注意:
5)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及货号(ARTICLE NUMBER)一般可以不填。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国外 信用证 有时要求填写合同、 信用证 号码等,可加填在此栏空白处。

普惠制原产地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书填写说明证书号码(Reference No.)∙填写签证当局编号的证书号码。

发货人(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Goods consigned from...)∙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若属信用证项下,应与规定的受益人名址、国别一致。

需注意的是,本栏目的最后一个单词必须是国家名。

如为第三方发货,须与提单发货人一致。

∙如:∙CHINA NATIONAL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MPORT & EXPORT CORP.∙NO. 82 DONGANMENT STREET. BEIJING, CHINA∙此栏必须填出口商名称、地址及国家名称。

收货人(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别)(Goods consigned to...)∙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及国家名称。

∙填写时必须注意:∙(1)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收货人一般即是开证申请人。

∙(2)若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

∙(3)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可以留空或填“To be ordered”。

另外,日本、挪威、瑞典的进口商要求签发“临时”证书时,签证当局在此栏加盖“临时(PROVISIONAL)”红色印章。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此栏尽发货人所知,填写运输方式(海运、空运等)、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on July 1, 2004, Thence T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4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伦敦港,中途在鹿特丹港口转船。

)供官方使用(For official use)∙由进出口检验机构填注。

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摘要:一、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定义与作用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1.发货人信息2.收货人信息3.运输方式和路线4.官方使用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四、注意事项正文:一、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定义与作用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又称G.S.P 证书或Form A 证书,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

这种证书主要用于确认商品的原产地,以便享受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1.发货人信息发货人(出口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国别。

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详细填写,若属信用证项下,应与规定的受益人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致。

2.收货人信息收货人(收货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实际给惠国的最终目的地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别,不得填中间商的名址。

并且,填写时必须注意: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收货人一般即是开证申请人。

若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

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允许不填。

3.运输方式和路线运输方式和路线要求填列运输工具、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4.官方使用此栏主要由进出口商检局填注。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商检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 的红色印章。

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如下:1.先去商检局注册备案,方可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2.商检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在填写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

2.各项内容要保持一致,以免出现错误。

3.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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